击壤
击壤是我国古代一项古老的投掷游戏,如果从传说中的尧算起,到现在至少已有四千年的历史了。但击壤究竟产生于何时,已难查考。不过,击壤的产生大约与狩猎有关。远古时代,人类用木棒打野兽,为了投掷得更准确些,平时便要练习。后来,狩猎工具得到了改进,有了弹弓和弓箭,一般就不再依靠木棒来掷击野兽了。这种练习便逐步演变成一种游戏。
晋皇甫谧《帝王世纪》中记载:“(帝尧之世)天下大和,百姓无事,有八十老人击壤于道。”在《高士传》中也曾记述了尧时存在击壤的游戏,说尧出游于田间,路遇“壤父”击壤于道旁,一边击壤还一边歌唱。在汉代王充《论衡·艺增》中曾记载一首尧时击壤老人唱的歌谣:
日出而作,
日入而息,
凿井而饮,
耕田而食,
尧何等力!
意思是说太阳出来起床劳动,太阳落山回家休息,打井有水喝,种地有粮吃,击壤跟尧有什么关系呢!这里是反驳旁观者说击壤是尧的大恩大德。因而,“帝尧之世,击壤而歌”的记载成了后世歌颂太平盛世的典故。
两晋南北朝时,击壤在民间流行,南朝诗人谢灵运在《初去郡》诗中写下了“即是羲唐化,获我击壤声”的诗句。张协的《七命八首》诗中也有“玄龆巷歌,黄发击壤”之句,是说当时黑发的童子在歌唱,黄发的老翁在玩击壤的游戏。
对于击壤时所用的壤,在三国魏邯郸淳《艺经》中有记载:“壤以木为之,前广后锐,长尺四,阔三寸,其形如履。将戏,先侧一壤于地,遥于三四十步以手中壤敲之,中者为上。”明王圻《三才图会》中也有同样记载。说明击壤在古代是有比赛、分争高低上下、力求准确性的投掷运动。
击壤早已失传,大约是因为这种游戏太单调的缘故。不过,击壤后来发展成为击砖游戏,用砖代替了壤,比赛的规则也比较完善了。虽然击壤在成人游艺活动中没有继承下来,但是在儿童的游戏中延续下来。宋代时流行于寒食节、清明节前后的儿童抛游戏和明清时儿童游戏“打瓦”、“打板”等都是用瓦块、石头玩的击壤游戏。
明代人杨慎著的《丹铅余录》卷九中记载:“宋世寒食有抛之戏,儿童飞瓦石之戏,若今之打瓦也。梅都的《禁烟》诗也说:‘窈窕踏歌相把袂,轻浮赌胜各飞白。’犭白七禾切。或云起于尧民击壤。”
明代开始,还出现了一种名叫“打拔”的游戏,实际上,打拔是从击壤发展而来的。当时,打拔在全国各地的儿童中较为流行,只是史籍忽视,未予记载。各地名称不一,有叫打嘎,打白棍,打腊棍的,江南一带则叫拷棒。在游戏方法上,也略有不同,除了一击令起,再一击令远,以近为负的方法外,还有抢接、罚接等方法。
张侃在《代吴儿作小至后九九诗八解》诗中提到了抛的游戏,诗云:“五五三三抛忙,柳丝深处映波塘。”宋代以后类似抛的游戏,还有“飞石”。《太平御览》记载,飞石的玩法是:“以砖二枚长七寸,相去三十步立为标。各以砖一枚,方圆一尺掷之。主人持筹随多少。甲先掷破则得筹,乙后破则夺先破者。”这是一种带有赌博性的“飞石”比赛。
明清时,击壤之戏被称为“打瓦”。此外,还有一种叫“打板”。《顺天府志》记载说:“小儿以木二寸,制如枣核,置地棒之。一击令起,随一击令远,以近为负,曰打板。板古所称击壤者也。”“打板”与满族风俗中的“打口得栲”的玩法是一样的。近代,类似击壤的儿童投掷游戏仍然存在。
打布鲁
布鲁为蒙古语译音,是投掷的意思,也是指链锤布钽一种投掷器。原为古代蒙古族牧民狩猎的工具和护身的武器之一,后发展成为蒙古族以及整个北方民族传统的投掷游艺形式之一,并成为了那达慕大会的正式比赛项目。
早在旧石器时代,人类由于生存的需要创造了布鲁,即创造了以木棒投击野兽的方法,而那时的木棒就是原始的布鲁。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进步,生产工具和武器日渐改善和更新,这类打布鲁投掷也变成了一种专门的投掷游艺活动形式,而布鲁也由一根直棒改为一头弯曲的器械,其功能除狩猎、护身外,又被用来练习投远和投准,发展成了一项传统的游艺活动形式。古代传统的布鲁包括三个部分:头部,长度为长18~20厘米身部,长度为长32~34厘米把,长度为8~10厘米。布鲁的形状为扁、圆等形式,重量约150~450克不等。由于形状和用途不同,又可分为几种类型:一种叫“吉如根布鲁”,这是一种铜铁制成的心状物,系着一根铁布鲁长皮条,主要用于在近距离猎获大型野兽。用力掷出后,可以穿透野兽坚韧的毛皮,直取要害,就是猛兽也会立时毙命第二种叫“图固立嘎布鲁”,是木制的圆形物,前部灌有铅或包有铜铁,重量轻、速度快,适用于打一些机动性很强的小动物,如野鸡、野兔等第三种为“海雅木拉布鲁”,是镰刀状的木制物,只用于平时练习。当打“布鲁”发展成为一种专用的民间游艺形式后,其游艺方式演变为比赛掷远和掷准两种形式。掷准比赛又分定点目标和活动目标。这些活动常用来提高狩猎技能,是狩猎的基本功。由于在狩猎时布鲁能同猎枪发挥同等效力,且投掷布鲁技术好的猎手可以比持枪猎手优先命中禽兽,因而技术优秀的投掷者被人们誉为“木枪手”。
弹弓
在清人杜文澜编辑的《古谣谚》一书中,收录有一首汉代都城民谣,其中这样唱道:“苦饥寒,逐弹丸。”歌中唱的是汉武帝宠臣韩嫣的故事。韩嫣依仗汉武帝刘彻的宠信,生活放荡无度,挥金如土,好用弹弓打鸟,以为嬉戏。每至郊外打鸟,必携金弹丸十数枚,以夸其豪富。都城百姓,生活饥寒困苦,韩嫣每次打鸟,穷苦百姓必尾随其后,争先拾金弹。这虽然反映了古代豪富穷侈极欲的腐朽生活方式,但也向我们表明,汉代人们已把弹弓用以游戏了。不过,究其渊源,早在史前人类的狩猎活动中,就已经出现了发射弹丸的弹弓。半坡村遗址出土球类器物达567件,其中石球240件,陶球327件。江南的河姆渡遗址中也发现了不少石丸和陶球,只是石球小型化了。它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人们为保护庄稼而应用弹弓的事实。发射弹丸的弹弓与一般弓相似。但弦以竹、藤为之,中央有一个兜,可置一至三枚弹丸,供射鸟使用。云南傣、佤、布朗、拉祜等民族都有这种弹弓。我国甲骨文中的“弹”字,其形象就与此类弹弓完全一样,说明竹弹弓由来已久。《吴越春秋·勾践阴谋外传》中记载射手陈音答越王说:“古者人民朴质,饥食鸟兽,渴饮雾露,死则裹以白茅,投于中野,孝子不忍父母为禽所食,故作弹以守之,绝鸟之害。故歌曰‘断竹续竹,飞土逐肉’之渭也。”弹弓的出现和新石器时代农业的兴起有密切关系,“断竹续竹”是砍断竹子做弓弧,再以竹条为弓弦“飞土逐肉”则说的是用竹弓发射弹丸,猎取禽鸟。
弹弓这种器具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里是作为庄稼的防护器具和行猎的工具存在的,在此基础上,又演变成了民间游艺的重要娱乐形式。
历史上在提到弹弓时,还常常伴随以一个不大美好的甚至行径恶劣的故事。比如春秋时那个坏蛋晋灵公就曾站在台上,用弹弓打人。不过也有佳话,比如西汉时的宣帝刘询曾下过这样的诏书:“其今三辅毋得以春夏擅巢探卵,弹射飞鸟。”一位封建帝王能这样做,不失为一段爱鸟的佳话。
元代也曾严令禁用弹弓和袖箭,不过那不是从爱鸟出发,而是怕人拥有兵器而反抗元蒙的统治。
儿童以打弹弓为戏的文字记述,大约以西汉韩婴的《韩诗外传》为最早了,该书卷十有云:“黄雀方欲食螳螂,不知童子挟弹丸在下,迎而欲弹之。”南朝陈·徐陵《徐考穆集》、唐白居易《长庆集》、吴筠的《两同书》、陆龟蒙《甫里集》等诗集中,都有不少记咏弹弓打鸟以为游戏的诗作。宋代周密《武林旧事》卷六《诸色伎艺人》条中记载市井中专事打弹者,如杨宝、蛮王等十人。清代北京街头有专卖弹弓的小贩,儿童们花上几个铜钱就可以买到一个。王隐菊等人编著的《旧京三百六十行》一书记述说:“卖弹弓、卖袖箭的小贩,多赶庙会或到厂甸摆摊出售。弹弓系用竹子制作的,其弦的中间附有圆形小槽,是丝编成的,弹槽内安上泥丸,对准枝头小鸟把弹丸射出去。”
《清朝野史大观》卷十二《清述异》中记载了乾隆年间,有人自滇南而归,聘悬“铁胎弓”者保镖,保镖者声称“我张氏铁胎弓,累代驰名……(两女)张弓取铁丸对弹,但见两弹相触,铮然进落,连发二十余丸,无一参差者,观者骇绝。”滇南是云南的别称,其地少数民族甚多,而此技在少数民族中多有保留,“累代驰名”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这一事实。而以“铁丸对弹”,显然是这种技艺的一种竞赛表演形式,它具有观赏娱乐性质。
射侯
射侯又叫“射鹄”,也叫“射鼓”,也就是后来的射箭游艺。侯、鹄指箭靶的中心,《礼记·射义》说:“故射者各射己之鹄。”射鹄就是箭射靶心,即“射候”。侯用皮革或布制成,上画以熊、虎、豹、麇等兽形。侯的形状和规格,古时因射者身份的高低而有较为严格的规定。“周礼”中记载的六艺“礼、乐、射、御、书、数”,即将射箭列入其中。当时规定,男子15岁就要开始习射,成年后要按不同等级,在不同的场所继续练习射箭,而后参加每年举行的不同等级的射箭比赛。比赛时要进行饮酒、奏乐等一系列繁杂的礼仪,被称为射礼。这可以说是世界历史上较早的射箭比赛了。
春秋战国时期,射箭得到了更大的发展。当时思想文化领域里的诸子百家,也对射箭表现了极大的关注和热情。据《礼记·射义》所载。孔子在“瞿相之圃”射箭时,观看的人围得像墙似的,这也许是孔子对弟子进行“射以观德”的教育荀子、墨子等也都是射箭好手,并将射箭作为对学生进行教育的主要内容之一。
从战国以迄隋唐,射箭的竞技和娱乐色彩渐浓,并产生了正式的射箭竞赛活动。《北史·魏宗室常山王遵传》曾记道:孝武帝在洛阳的华林园曾举行过一次射箭比赛,当时是将一个能容二升的银酒杯悬于百步以外,19个人进行竞射,射中者即得此杯。结果,濮阳王顺喜获此奖杯。这当是我国历史上最初的奖杯赛。在敦煌莫高窟北周时期的壁画中,也有表现射侯比赛的画面。唐代,由于射箭所具有的竞赛性与娱乐性,因而又常常成为文人们的一项文娱活动。唐代浪漫大诗人李白、诗圣杜甫,均是射箭能手。李白曾自诩为“一射两虎穿,转背落双鸢”,而杜甫在打猎中则“射飞曾纵荣,引臂落肠曷鸟”。
宋代,由于射箭活动在民间十分普及,因而人们开始打破束缚人的射礼礼法,而将其作为一种游戏形式。北宋时的欧阳修便参照古礼制定出“九射格”。九射格是将古射礼纳入酒令,并用九种动物绘为一个大侯,熊居中,上虎、下鹿,右绘雕、雉、猿,左侧雁、兔、鱼,每种动物各有筹,射中其物,则视筹所在位置而饮之。
明清时代,射侯遍及朝野,笔记小说、诗词俚曲,每见记咏,并有宫廷的、民间的绘画、版画等流传下来。在故宫博物院收藏的一幅《明宣宗宫中行乐太子射侯图图》中,其中第一部分即是射侯图。画面有宫中射手十四人,其中一人正拉满弓欲射,其余十三人散立其左右。远处立旗帜两面,两旗当中立侯。旗之两侧,各立二人准备拾箭。此外,清代的法国画家王致诚曾绘有一幅《乾隆射箭油画挂屏》,这幅画以清高宗乾隆皇帝(1735~1796年在位)在避暑山庄射箭习武为题材绘成。图中,乾隆皇帝在大臣们的陪同下,正在执弓射靶。画面侯(靶)的形象和射箭者的姿态被描绘得很有特点。
清人李声振《百戏竹枝词》中就有一首专咏清人射侯的词,名为《射鼓》,其中这样写道:
熊虎为侯此滥觞,连环绣革试穿杨。
太平脱剑军鼙息,却忆昆仑狄武襄。
原注:“以皮为的,连环数重,如鼓形,在于命中。”这是“射鼓”之名的由来。诗中所用的是宋代名将狄青破昆仑之典。射侯虽是闲时游戏,但早期也是用于武备的。清人曼殊震钧的《天咫偶闻》卷一有记载说:“国家创业,以弧矢威天下,故八旗以骑射为本务。而士夫家居,亦以射为娱,家有射圃,良朋三五,约期为会,其射之法不一,日射鹄子:高悬栖皮,送以响箭鹄之层亦不一,最小者为‘羊眼’。”表明满清政府重视射箭由来久矣,甚至相沿成俗。在满族有这样一个传统习俗,当家里生子时,必在门外挂一张小弓箭,祝愿他以后成为好射手。
清代的北京城里,除了士夫家有射圃之外,市井中亦有箭场之设,《天咫偶闻》、《清稗类钞》等书均有所记述。当时的百本张抄本子弟书中还有《射鹄子》一段,曲中唱到箭场中的设置时说:在一个院落中,四面环墙,“有个平台儿小小五间盖在正北,将那鹄棚、箭挡儿都设在正南”。开箭场的叫“棚东”,来射鹄的都是些纨绔子弟,自带弓箭,前来互相角射。这样的鹄场,一律以射为赌,门前往往写着“步靶候教”几个大字。清代政府屡下赌禁,惟独射赌不在禁列。几个年轻好胜者中的一人首先开口道:“请开弟儿罢,天已不早,咱们是抓筹哦,赶正哦,还是射箭?”这时棚东上前道:“罢罢罢,不要像当年,是谁呀,还下着帐,倒不如商议人人都抹个现钱。”反映出射侯作为一项游艺形式,也已经成为了娱乐文化的重要内容。
吹箭
吹箭,又名吹筒,在投射游戏中是一个与众不同、独具特色的品种。从历史上看,吹箭至少在唐代已成为游戏。清人阮葵生《茶余客话》卷二十《吹箭》条记载说:“方干诗‘吹箭落素羽,垂丝牵锦鳞。’吹箭,即今之吹筒也。或以箭,或以弹丸,皆捷而准,但不能及远。”方于是唐代末年人,大中年间(847~860)曾举进士,因兔唇貌丑而名落孙山,险些步终南进士之后尘,成为第二位钟馗。打那以后,他隐居会稽镜湖,终身不出。该诗所咏,可能正是他在隐居会稽时亲自玩过的两种游戏:吹箭和垂钓。
唐代吹箭的形式,资料鲜见描述,不过我们可以从东邻日本的某些资料中来加以了解。在古代的日本,也有吹箭游戏,常在街头巷尾,支起一板,上画靶子,游戏者站在数米之外,瞄准靶子吹箭。只需交纳些许零钱就可一玩,中者赠以小礼物。在日本大修馆昭和五十五年(1980)出版的《浮世绘大百科事典》第五卷《风俗》中就有一幅吹箭图,名为“箭吹”,按日语语法,动词后置,实即吹箭。吹箭是我国唐代的叫法,到后来已易名为“吹筒”了。反映出吹箭游戏可能是唐代前后由日本的遣唐使、留唐生、留唐僧等携归扶桑的。而这幅图,正是对唐代吹箭形式的最好介绍。
“吹筒”之名在清代普遍叫开之后,其古称“吹箭”反被人们遗忘了。名字变了,玩法也与前代不同。所吹的不再是“箭”,而是豆子之类的弹丸。在历史上,吹箭与射箭虽然都为投射类游艺,但二者还是有很大区别的。一般来讲,吹箭与射箭的根本区别在于动力的来源不同,射箭的动力来自臂部肌肉的伸缩,而吹箭的动力发自肺叶的收张。其游艺方式简单地说是以竹筒或芦苇管制成长笛,筒内打磨光滑,将小箭镞、豆子或泥丸装入筒中,再将筒放在嘴上,用力一吹,则矢、丸飞出。可以打鸟,也可伤人,因此,曾入于兵家或配作暗器。
清代初年,即1703年,康熙皇帝南巡时,有一位叫元王景的南方和尚曾被召至御前,尔后膺命人都。他在北京期间曾创作了《京师百咏》诗,以记咏北京的事物、风俗等,其中有《吹筒》一首这样写道:“轻轻吹,悄悄走,雀在丸,鸽在口,此中之乐君知否”。作者巧用白描手法,很生动地描绘出用吹筒射鸟、打鸽者的形象以及游戏者自我欣赏、自我陶醉的心理。
制作吹箭用的筒,是一种比较特殊的竹子,竹名“射筒”。射筒这种竹子,细小而通长,管内无节,是制作吹箭的良材。
清代,制做吹筒的材料,还用过芦苇秆。因为它茎部中空,适宜于做筒。以后进而用细竹竿,将竹节的里外面都打磨光滑,特别是筒里面不能有一点粗糙的地方。讲究点的,还在筒外用花梨、紫檀木包镶,再装上一个翡翠、象牙等珍贵材料制成的嘴子。发展到后来,有用黄铜或紫铜制作的。筒子的长度,有三、四、五尺不等,筒子的口径约为七毫米左右。使用前先把豌豆或红小豆在头一天用水浸泡,使之膨胀,当作子弹第二天使用时,拿一颗浸泡过的豆子含在嘴里,把筒子放在嘴上,对准高处的目标,用力一吹,把豆子吹出筒外,可吹至十丈以上的高度。也有用泥丸的,但含嘴里会弄得满嘴泥土,一般很少使用。
玩吹筒先要练好丹田之气,气足方能有力量,吹得远,然后才有准确性。据说没有三、五年的功夫,不能奏效。吹箭,作为一种传统的游艺形式,在古代曾盛极一时,如今这一游艺形式已很少见了,只是在每年一度的传统庙会上始得偶尔一见。
射粉团
射粉团是唐代出现的一种射游戏,在五代王仁裕所著的《开元天宝遗事》徐扬绘《射粉图》一书中,曾记述了那位历史上有名的风流天子玄宗李隆基与众宫女射粉团的故事,其中讲到:“宫中每到端午节,造粉团、角黍,贮于金盘中,以小角造弓子,纤妙可爱,架箭射盘中粉团,中者得食,盖粉团滑腻而难射也。都中盛于此戏。”这是古代中国射粉团游艺形式的最早记载。
射粉团游戏,曾流行于唐代的都城长安以及宫廷中。清代乾隆年间,宫廷画师徐扬曾绘端阳故事八幅献给皇上,其中有一幅题《射粉团》,画面上四名妇女正在面对粉团而射。左侧有一高脚圈足架,上置一盘,盘中有粉团,右面有五位妇女,其中一人正在张弓瞄准。
徐扬是乾隆间吴县人,号云亭,擅长山水,梅画得也苍雅。以献画称旨,入画院,供奉内廷。徐氏此画,画的应是前明故事,因为其形式已与唐代射粉团不尽相同。唐时的射粉团是以小角造弓子,弓、箭皆“纤妙可爱”,而画中所用弓却不算小。
不过,这也反映出在古代流行了,较长一段时间的射粉团游艺,迟至明清时期,还是宫中的游艺形式之一。
蹴鞠
足球,在我国古代的史籍上叫蹴鞠或蹋鞠。“蹴”、“蹋”均是用脚踢的意思,“鞠”就是球。蹴鞠游艺是谁创造的呢?西汉学者刘向在其《别录》中写道:“蹴鞠者,传言黄帝所作。”1973年在湖南长沙马王堆三号西汉墓出土的帛蹴鞠画像石书《十大经·正乱》中曾这样记载:大约在4600多年前,中原的黄帝部落与南方的蚩尤部落在涿鹿(河北涿县)进行了一场战争。这场大战打了好些年,后来黄帝部落取得了胜利,擒杀了蚩尤。为了发泄余恨,黄帝便将蚩尤的胃塞满了毛发,做成球让士兵们踢。黄帝是传说中的部落首领,当时还没有文字记载,所有的社会文化都是口授相传的。当时有没有创造足球游戏的可能呢?从中原一带原始社会遗址中不断出土的石球遗物看,当时的人类有创造这种游戏的能力。20世纪60年代,考古工作者在云南沧源县境内的高山峭壁上,发现了距今3400年前的岩画,其中就绘有多人玩球的图形。上面的有关传说和考古发现,虽未能完全证明古代蹴鞠游艺的起源时间,但却反映了它已有着相当久远的历史。
战国时期,蹴鞠就已经成为相当流行的娱乐游艺活动了。据成书于公元前二世纪的《史记·苏秦列传》所记,当时的政治家苏秦在向魏王介绍齐国的繁荣景况时说:齐国首都临淄的居民生活富裕欢乐,人们都经常参加各种娱乐活动,而蹴鞠在当地是深受欢迎的项目之一。当时,不仅齐国、魏国这些北方地区,就是在南方的一些地方也盛行蹴鞠活动。晋葛洪所辑的《西京杂记》中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刘邦打天下做了皇帝后,他父亲刘太公当了太上皇,但并不满意,终日闷闷不乐。于是,刘邦派人到刘太公处打听,才知这位刘太公以前在家乡楚国沛县的市井中混日子时酷爱踢球,经常同一些杀猪摆摊的好友们在一起蹴鞠取乐。自从住进宫中,没有了过去的老朋友,没有人陪他斗鸡、蹴鞠,因此心中不畅。于是,刘邦就命人仿照原来家乡丰邑(江苏省丰县)的规模,造起了一座新城,并将其父亲的一班家乡旧友、屠贩少年迁往这里。从此,刘太公又可以和他的故旧们在一起斗鸡、蹴鞠了。可见,战国末年的蹴鞠运动在民间已十分普及了。
秦统一六国后,这种活动似曾一度低落,但进入汉代,蹴鞠游艺活动随着经济、文化的发展开始兴盛起来。首先是民间,蹴鞠活动蔚成风气。在风和日丽、春暖花开的寒食、清明时节,蹴鞠游艺活动是常有之事,刘向的《别录》中就有“寒食蹴鞠”之说。在宫廷贵族中,蹴鞠活动也甚为流行。西汉建立之初,长安宫苑里修建了蹴鞠竞赛场地——“鞠城”。汉武帝时的宠臣董贤,曾将郡国狗马、蹴鞠、剑客,荟萃其家,举行表演活动。在汉代的皇帝中,武帝、元帝、成帝最爱蹴鞠。就是东汉末年的曹操,在南征北战之余,仍然不忘蹴鞠活动。汉代的蹴鞠运动,从民间到贵族阶层都受到了普遍的欢迎。
在汉代,人们认识到蹴鞠游艺活动可以增强体力,培养勇敢耐劳的精神,是军事训练的一种很好的手段,因此这种活动又广泛地流行于军队中。汉武帝时,骠骑将军霍去病远征塞外,在缺粮的情况下仍“穿域塌鞠”,以此鼓舞士气。汉代的军士一旦无事,便以蹴鞠为乐,并作为训练士卒、提高战士军事素质的一种方法。
汉代的蹴鞠游艺有两种形式。一种是以音乐伴奏为主的蹴鞠舞,踢时不受场地限制,表演者以自己的技巧在音乐伴奏下踢出各种花样。在汉画像石、画像砖上,常常见到这类图案,而且以表现女子蹴鞠的画面为主,说明女子蹴鞠游艺在这时已首开先河。另一种则是在球场上进行的以对抗性比赛为主的蹴鞠。这种比赛多是在专门的球场——“鞠城”中进行,球场的两端各有6个球门,叫做“鞠室”。根据东汉李尤《鞠城铭》一诗的描述,比赛时双方各出6名守门员,并有正副裁判执法,还有一套竞赛的法则。由于这种比赛具有相当激烈的对抗性,因而多盛行于军队的军事训练中。
由三国延至隋唐,蹴鞠的军事意义逐渐地退居次要地位,而游戏娱乐作用则更为突出。与此同时,还出现了一系列的改革。首先,鞠的制作技术由唐代以前的在皮革做的球里填充毛发而成的实心鞠,发展出了充气的鞠。这种鞠是用动物的膀胱充足气作为球胆,再在外面包上用八片皮革做成的球皮而成的。这样一来,蹴鞠开始向高空发展,并出现了多种多样、趣味横生的踢球方法。当时仲无颜《气球赋》中“交争竞逐,驰突喧阗”的壮观景象,就是对将充气唐代蹴鞠竞赛图鞠运用到球场上进行激烈竞争的生动描绘。由于充气鞠具有一定的弹力,因而,攻其入门的难度和技巧性就相应地增加了,竞技性的程度也进一步加强了。可以说,充气鞠的发明,极大地促进了运动技术的提高。其次,改进了蹴鞠门。以前的球门称为“鞠室”,较为简陋。而这一时期的球门,是在场地的两端各竖两根数丈高的竹竿,竿上结网形成高高的球门,两队进行对抗比赛,同现代蹴鞠铜镜的足球已很相似。除此而外,这时也有两队一个球门的踢法,即两队人分站在球门的两边,球门的网上有一个进球洞,比赛时队员用各种有难度的姿势将球踢进洞里。
由于唐代的鞠体轻了,蹴鞠游艺活动中激烈奔跑争夺的程度有所减轻,因而,自汉代开始兴起的女子蹴鞠在这时更为盛行。唐人康骈在其《剧谈录》中钱选绘《宋太祖蹴鞠图》记载了这样一件事:京兆府的官吏王超,有一天走过长安城胜业坊北街时,见路旁槐树下一个衣衫褴褛约十七八岁的少女正在接几个军士踢球时没有能控制住而滚过来的球,只见她不慌不忙,伸腿将球稳稳接住,一记劲踢,球直飞数丈。可见,这时的女子蹴鞠活动已具有了一定的技术水平。
宋代的蹴鞠,继唐代之后进一步在民间开展起来。当时,主要盛行在场地中央设一个球门的形式,与唐代的单球门形式基本一致。球门是在竖起的两根高约三丈多的木竿上结一网,网之上部留一直径为一尺左右的洞,称为风流眼。比赛时,双方各有六七人或十二人,按照一定的位置分工列于球门两边,将球踢过风流眼。除了设有球门的形式外,宋代还盛行以表现个人技巧的踢法,称为“白打”。可以单人表演,亦可二三人以至十余人共同表演。表演中除足踢外,头、肩、臂、胸、膝等部位均可接鞠,其花样繁多,灵活方便,因而得到较广泛的推广。
这一时期,爱好蹴鞠的帝王和大臣也不乏其人。宋太祖赵匡胤、太宗赵光义及大臣赵普等就以善蹴鞠而闻名。尤其是《水浒传》里写的那个高俅,就是杜堇绘《仕女蹴鞠图》因为踢得一脚好球,得到宋徽宗的赏识,而被提拔做了高官。显然,这与当时的统治者对蹴鞠活动的钟爱是分不开的。有宋一代,由于蹴鞠活动的普及,在民间还出现了蹴鞠艺人的组织——“齐云社”,在当时南宋的临安(今浙江杭州),它是实力最雄厚的蹴鞠组织。这类组织大概是世界上最早的单项运动协会了。
元代蹴鞠游艺继宋代传统,毫未消歇。在元人散曲、杂剧及宋元南戏等文学艺术作品中有着广泛的反映,元代大戏剧家关汉卿还写过《女校尉》散曲,专咏元代女子蹴鞠。不过,这时的蹴鞠活动已逐渐走向纯娱乐的游戏形式。特别是明代,多人蹴鞠游戏较为流行,主要是比花样、赛技巧。尤其是在妇女儿童中间,蹴鞠活动较为盛行。在明代杜堇绘制的《仕女图》中,就有一幅表现仕女蹴鞠的画面,图中,有几个仕女在作蹴鞠游戏,其中一人正腾身以足踢球,两边的伙伴在聚精会神地盯着被踢起的皮球,画面生动有趣。但是,从整个发展趋势来看,蹴鞠游艺已开始低落下去。至清代,蹴鞠活动已主要变为妇女、儿童的游乐内容,虽然爱好溜冰的满族人曾将其与滑冰结合起来,发明了一种称为“冰上蹴鞠”的游艺形式,作为禁卫军的训练内容,但这也只不过是盛行于中国古代二千多年的传统蹴鞠活动的余韵而已。清代中叶以后,在社会因素的限制下,随着西方近代足球的渐次传人,中国传统的蹴鞠游艺活动终于被取代。
打马球
马球,古代称为击鞠、打球或击球,是骑在马上以球杖击球入门的一种游艺形式。因为它是一项相当惊险、激烈的活动,所以要求游艺者不仅具备强壮的体魄、高超的骑术与球艺,更要有勇敢、灵活、顽强、机智的素质。
关于马球的起源,至今还没有定论。有人认为是在唐代由波斯(今伊朗)经阿拉伯传至吐蕃(今西藏),尔后流行于中原地区的也有人认为是古代中国人自己创造的。在我国古文献中,“击鞠”一词最早出现于公元3世纪曹植写的《名都篇》中。诗篇中尽情地赞扬了健儿们“连骑击鞠”的技艺,已达到了“巧捷惟万端”的熟练程度。《名都篇》的写作时间在曹丕代汉不久,因此,击鞠至迟于东汉就已经出现了,是当时的一种较具特色的球类游艺形式。
除了中原、西北地区流行马球这一游艺形式外,在南方地区,马球游艺亦是当地的主要娱乐内容。南朝梁宗懔在其《荆楚岁时记》中记当时风俗时说道,清明前后的寒食节,正值春暖花开之日,民间的文体活动即包括“打球、秋千、藏钩之戏”。但由于文献记述不多,因而当时击球的具体情况并不是很清楚。
由于马球游艺的昌盛与古代骑术的发展有着一定关系,因此,它的发展必然受到骑兵骑术的影响。从汉代以后,随着骑术的进步,马具的改革,骑兵在唐代达到极盛。唐代盛行轻骑兵,它有着快速机动与远程奔袭的特长,同时,马上作战、砍杀更为灵活。而马球运动就是训练骑术和马上砍杀技术的最好手段。由于这一军事目的,在统治者的提倡下,马球运动在唐代风行一时。
唐代的马球,分为单、双球门两种比赛方法。单球门是在一个木板墙下部开一尺大小的小洞,洞后结有网囊,以击球入网囊的多寡决定胜负双球门的赛法与现代的马球相似,以击过对方的球门为胜。
唐代,上至帝王下到文武百官,喜观、好打此球者,大有人在。据《封氏闻见记》载,唐中宗有一次和中外官员们一起观看马球赛。吐蕃国使臣向中宗要求与汉人一比高低,中宗就命宫中几名马球选手与他们比赛,结果打了几场都输了。于是,中宗就命他的儿子临淄郡王(即后来的唐玄宗)和嗣虢王李含光殿打马球石志邕,以及驸马杨慎交、武延秀四人与吐蕃十人比赛:临淄郡王骑上马后,“东西驱突,风回电激,所向无前”,吐蕃队望尘莫及,只得认输告败。中宗见状女喜,赐绢数百缎。当时,不仅骑马打仗的武人们喜欢马球,就是那些书生们对马球也爱至若狂。每年科举考试后,在祝贺新及第的进士举行的活动中,就有一项是在月灯阁举行马球会。这时,那些在击球图铜镜金殿对试时对答如流、笔走龙蛇的书生们,就又都成了身手矫健的马球行家。
随着马球运动的兴盛,唐代宫城及禁苑里,还出现了正规的马球场地,如长安宫城内的球场亭,大明宫的东内苑、龙首池、中和殿及雍和殿等。1956年,西安市唐长安大明宫含光殿遗址出土了一块刻有“含光殿及球场等大唐太和辛亥岁乙未月建”字样的石志。表明在修建宫殿的同时还修建了球场。当时,马球的竞赛活动是很普遍的,1972年,陕西乾县唐章怀太子李贤墓出土的《马球图》壁画,形象生动地反映了当时马球竞赛的激烈场面。这是目前出土最早、最完整的马球形象资料,由此也可看出当时的马球游艺已有相当的规模了。
生活的锦缎,从来都是男人、女人共同编织的人类历史的全部交响曲中,从来都荟集着女子所弹奏的乐章。马球,这一具有撼人心弦魅力的运动,在唐代同样也出现在女子当中。故宫博物院收藏的唐代妇女打球图铜镜,上面所刻的即是四个骑奔马打球的妇女形象。五代时蜀花蕊夫人的《宫词》中,亦有对妇女打马球活动的描绘:
自教宫娥学打球,玉鞍初跨柳腰柔。
上棚知是官家认,遍遍长赢第一筹。
在当时的皇宫中,打球,也是宫女们的主要娱乐活动。同时,随着女子马球的盛行,一种体型较小,跑得较慢的骑驴打球形式——驴鞠,也在妇女当中应运而生,并成为唐代独具特色的一项女子游艺形式。
宋代,由于尖锐的民族矛盾,使统治者不得不一定程度地重视武装力量的训练,而打马球也就被看作“军中戏”。北宋初,宋太宗曾命令有关部门研究并制定了马球比赛的一些规则。据《宋史·礼志》载,每年三月于大明殿前举行马球比赛时,竖木为门,东西各设一门,高达丈余,柱顶刻龙。由两人守门,二人持小红旗呼报进球得分。球场四周有护卫。球门两旁,置绣旗二十四面,并在殿之东西阶下设架,每射中一球得一分,并将小旗插入架中,终场时以获分、旗多寡较胜负。结束后,皇帝赐宴让臣下及球手们痛饮。
辽、金时代,北方少数民族素善骑射,击球游戏更为常见。当时,每年重五(阴历五月初五)、中元(七月十五)和重九(九月九日),他们都要举行隆重的拜天仪式。在这种祭祀仪式之后,就举行射柳(即以一种扁平的箭镞,按照尊卑长幼,瞄准各自的目标——柳枝,进行射箭的活动)和马球比赛。金代的北方,有一种称为“院本”的剧种,其中就有一本《打球会》的短剧,对当时的马球情节进行了形象的描绘。反映出马球游艺已进入市井通俗文艺之中,表明其在北方已广泛流传。元代的马球无论是球的制作,还是打法,都与前代不尽相同。以前的球是一种拳头大小的木质球,元代则变为皮缝的“软球子”。球杖也比以前的长,用长杖拖球,或用杖弹打,使其不落地,然后纵马驰至球门,击球入门。
盛行了近千百年的马球游艺活动,流传到明朝初年,还时有开展。如明永乐中书舍人王绂,曾在东苑陪朱棣观看骑射击球,并写下了《端午赐观骑射击球侍宴》一诗,对当时皇帝下诏新开球场及举行骑射、击球等游艺活动的盛况,特别是马球分队竞赛的热烈场面进行了形象的描绘。不过,从总体上看,这时的马球已呈衰落之势。尤其是进入明中叶后,马球只是作为宫廷礼制或民间节日活动才得以开展。到了清代初年,马球这一颗在中华古文化史上放射了上下千余年异彩的明珠,终于熄灭了。直到民国初年,西方现代马球传人我国,马球运动才又缓慢地发展起来。
捶丸
捶丸,顾名思义,捶者打也,丸者球也,是我国古代球戏之一。它的出现与盛行于唐代的球类活动有密切关系。唐代,除了足踢的蹴鞠、骑马杖击的马球外,还出现了一种拿球杆徒步打的球类游戏,叫做“步打球”。玩时分队,用杖击球,以球入对方球门为胜,唐代王建《宫词》第十三首中的“寒食宫人步打球”即指此而言。唐代的这种步打球至宋代遂形成为又一种新型的球类游艺,这就是捶丸。
元世祖至元十九年(1282),出现了一部署名宁志斋老人编写的专门论述捶丸的著作——《丸经》。根据《丸经·集序》中“至宋徽宗、金章宗皆爱捶丸”的记述,可知捶丸形成期的下限至晚在北宋徽宗宣和七年(1125)。当时,连儿童也非常喜爱捶丸活动。如北宋官吏滕甫,幼时“爱击角球”,他的舅父是当时有名的文人范仲淹,“每明代绘《宣宗行乐图》·捶丸戒之不听”。这里所说的角球,就是用角骨制成的球,不易击碎。在《宋人画册》中有一幅儿童捶丸图,图中两个小孩,各持一小杖在击丸,形象生动,是当时捶丸活动盛行的有力佐证。
捶丸,在其发展史上曾大盛于宋、金、元三代。上至皇帝大臣,下至三教九流,皆乐此不疲。这在宋元散曲、杂剧中均有形象的反映。元人无名氏杂剧《逞风流王焕百花亭》第二折中描写道,王焕自夸什么游戏都会,包括捶丸、气球、围棋、双陆等等。此外《庆赏端阳》一剧中也有“你敢和我捶丸射柳,捶丸图壁画比试武艺么”的道白。最形象、最完整地反映当时捶丸活动情形的,是现存于山西省洪洞县广胜寺水神庙壁画中的元代捶丸图。图中,于云气和树石之间的平地上,二男子着朱色长袍,右手各握一短柄球杖。左一人正面俯身作击球姿势,右一人侧蹲注视前方地上的球穴,稍远处有二侍从各持一棒,棒端为圆球杜堇绘《仕女捶丸图》体,居中者伸手向左侧击球人指点球穴位置。它是元代民间捶丸活动的真实反映。关于捶丸的活动方式和特点,在其盛行不久即有人进行了总结和研究。在前引《丸经》一书中,作者追述了捶丸的发展历史,对捶丸游艺的场地、器具、竞赛规则以及各种不同的击法和战术等,作了全面系统的总结和记述。
捶丸的最显著的特点是场上设球穴,以杖击球。据《丸经·集序》所记,进行捶丸一般是在有地形变化、凹凸不平的空旷场地。因此,这类场地多设在野外。在场地上挖一些比丸稍大的球穴,在其旁插上彩旗作为标记。为了使比赛者在击球时能够正对球穴,在场地上还画有击球点——基。基的长宽不满一尺,要选择正对球穴的地方画基。球基和球穴的距离,远的可以相隔50~60步,最远的不得超过100步,近的至少宽于一丈。
捶丸所用杖,俗称“棒”,有着不同的类形。如“撺棒”、“杓棒”、“朴棒”、“单手”等,供人在不同条件下选用,打出不同的球。球棒的制作也很讲究,在秋冬之季最宜取木制棒,并用牛筋、牛胶加固,柄用南方大竹制作,取其刚坚厚实。制棒的时间应在风和日丽的春天和夏天,以便使各种材料能牢牢地结合在一起。
捶丸之球,一般用赘木制成,这种赘木即指树身上结成绞瘤的部分。此类木质生长不规则,树纤维绞结紧密,十分牢固,久击而不坏。同时,所制作的球,要轻重适宜。
捶丸比赛时,既可分组,亦可不分组。以参加人数的多寡又有相应的不同各称,几十人参加的叫“大会”,七八人参加的为“中会”,五六人的则为‘小会”,而三四人的称为“一朋”。最少的是两人,叫“单对”。比赛过程中每人三棒,三棒均将球击入穴中才能赢得一筹,所赢之筹,由输家从赛前自己领得的筹中付给。根据筹之多少,可分勾大筹(20)、中筹(15)、小筹(10)。比赛以先得以上各数者为胜。此外,捶也比赛对不道德的行为还有种种严格的规定,如不能加土或做坑阻拦别人球的行进,不能妨碍他人击球,不能随便移动球的位置,比赛中不能换球棒等等。
明代的捶丸,远不如前代那样普及。见藏故宫博物院的《明宣宗行乐图》长堂中,有一部分描绘的是捶丸图。图中所绘的场地面貌、旗、穴及击丸的棒、侍从的位置等,都与《丸经》上所说吻合。只是图中以人为地设置某些障碍来代替野外山丘,这显然是变通之法。但图中的皇帝亲自持棒参加活动,这表明捶丸运动在当时是一项高雅的娱乐游艺。
捶丸游艺经过了宋辽金元以至明代的发展繁荣后,于清代趋向衰落。所见的是盛行于妇:女、儿童间的简单地捶丸游艺。后来在苏格兰出现的现代高尔夫球,其形制、运动规则与我国的占代捶丸有着惊人的相似,显然具有源与流的关系,而且捶丸的历史记述比高尔夫球的最初出现还要早三四百年。因此我们有理由认为,高尔夫球这项吸引了成千上万爱好者的现代西方体育活动的源头,有可能就是在古代中国文明大地上盛行了千余年的捶丸。
踢石球
踢石球是古代一种以足踢石球进行比赛的游艺活动,多在冬天户外进行。所踢的石球约有拳头大小。据《日下旧司考》所载,迟至金元之际,这一游艺形式就已在我国北方的民间流行了。
踢石球的盛行期是在明清,当时有一首竹枝词曾对民间踢石球情况作了描述:
内外拖枪佛顶珠,一身环绕两人俱。
开场足送双丸石,蹴鞠遗风合问渠。
——《燕台口号一百首》
这首竹枝词,作于清代中叶嘉庆年间,前两句咏踢毽,而后两句所咏即为踢石球游艺。
关于石球的踢法,在《帝京景物略》、《燕台口号一百首》、《北京民间风俗百图》等书中均有记述。其游艺方法大体是这样的:二人或多人分为两伙,每伙举出一人。地上放两个石球,由一人先踢一球,令其滚到远处。再踢另一球。第二人踢时,先后共踢两脚,要求踢第一脚时,被踢的第二球要赶上第一球,但又不许超过,不许碰到第一球,然后踢第二脚,以击中第一球为胜。在这两脚球中,假若第一脚就踢得超过第一球,或撞上第一球,就算输球第二脚击不中第一球的,也算输球。若第二脚踢得超过第一球,那么,对方人踢。在清末同治、光绪年间民间艺人绘制的《北京民间风俗百图》中,就有踢石球的游艺图。踢石球是北方的游戏,南方没有这种玩法。一种游戏文化的产生并流传开来,往往与气候、地理、心理等客观因素有关。一般来说,北方的踢石球,多在旧历十二月气候严寒之时。到了清代,这种游艺在民间甚为流行,《燕京岁时记》说:“十月以后,寒贱之子,琢石为球,以足蹴之,前后交击为胜。盖京师多寒,足指疫疫冻,儿童踢踢球图弄之,足以活血御寒,亦蹴鞠之类也。”可见,入冬以后,北京天寒地冻,衣着单薄的平民子弟便在街头巷尾举行踢石球比赛。这不仅可以御寒活血,锻炼身体,而且紧张热烈,富有情趣。
从踢石球游艺形式看,它是古蹴鞠和击壤的结合与变易。清人崔灏在其《通俗编》卷三十一中曾这样记述道:“今小儿搏士为丸,置其一以为标,足蹴他丸击之,或用瓦球,或用胡桃,率以中者为胜。应属击壤遗习。”《燕京岁时记》记踢石球时也说:“亦蹴鞠之类也。”这些说法是有一定道理的。当代,在华北有些乡村,踢石球的习俗仍在流行,参加者有妇女、儿童,甚至老人也参与其中。时间多在秋冬之际,但所踢之物有所变异,所踢的有铁球、瓦球以及胡桃之类。
踏球
踏球,在唐代叫做“蹋球”,也叫“胡旋舞”,又名“骨鹿舞”。是一种双足立于球上,并使之滚动旋转的游艺形式。
从“胡旋舞”的“胡”字来看,这种游艺形式似非中原地区原有,而是由少数民族地区传人的。白居易《新乐府·胡旋女》曾这样描述道:
胡旋女,出康居……
弦歌一声双袖举,回雪飘飘转蓬屋。
左旋右旋不知疲,前匝万周无已时。
由诗中可知,仅就胡旋舞的“舞”而言,最早应来自西域康国,因由女子表演,故名“胡旋女”。过去,史家一般认为胡旋舞流行于长安是在唐玄宗时,此后逐渐与当时盛行于长安的百戏游艺结合演化为踏球戏。但是,从有关资料来看,唐代的这种踏球戏应是由汉代的“旋球”形式发展、演化而来的,只不过是由原来的以手滚动圆球变为以双足滚动圆球,同时在发展中又吸收了唐代盛行的一些“胡舞”的特点。因而踏球戏在唐代又被称为“胡旋舞”应是情理之中的事了。
关于踏球游艺的运动方式,《新唐书》云:“胡旋舞,舞者立球上,旋转旋球图画像石如风。”《乐府杂录》云:“舞有骨鹿舞、胡旋舞,俱于一小圆球上舞,纵横腾踏,两足终不离球子上,其妙如此。”唐人封演所著《封氏闻见记》说:“今乐人又有蹋球之戏,作彩画木球高一二尺,女伎登蹋球,宛转而行,萦回来去,无不如意。”唐人段安节《乐府杂录》、宋人王谠《唐语林》等也有关于踏球的记述。唐末段安节《乐府杂录》之《俳优》条云:“有夷部乐,即有扶南、高丽、高昌、骠国、龟兹、康国、疏勒、西凉、安国……舞有骨鹿舞、胡旋舞,俱于一小圆球子上舞,纵横腾踏,两足不离于毯子上,其妙如此也。”
“骨鹿”,从球的滚动声音取名,“胡旋”既点出舞态——旋转,又指明来自何方——胡。封氏与段氏所记无疑是同一事物,而段氏告诉我们踏球是从“夷”那里传来的。今天杂技中的狮子踏绣球,球与狮子结合得天衣无缝,为什么呢?原来,舞狮和踏球均非中原所有,有可能都来自西凉。这或许正是它们结合一处时,毫无斧凿之痕的缘故吧。
唐代女子踏球游戏的形态,唐人王邕在《内人蹋鞠赋》中作了详尽地刻画,他首先描绘了人物的出场:“球上有嫔,球以行于道,嫔以立于身出红楼而色妙,对白日而颜新。”接着,就形容宫女们在球上“扬袂叠足,徘徊踟躅虽进退而有据,常兢兢而自勖球休兮似珠,人颜兮如玉下则风雷之宛转,上则神仙之结束无习斜流,恒为正游球不离足,足不离球。”最后,在赋中利用洛神赋和赵飞燕故事生动地写出表演达到高潮的情况:“疑履地兮不离地,疑虑腾兮还践其实当是时,华庭纵赏,万人瞻仰洛神遇而耻乘流唐代木射示意图,飞燕逢而惭在掌几看制而功息,几度纷而来往倏而复归于云霄,何微妙之忽恍。”古典文学作品中如此杰出地描写一项球类游艺,使一千多年以后的我们,读了之后,如身临其境目观唐代宫女们的表演。作者还认为:“方知吾君偃武之日,修神仙(导引)之术但欲扬其善教,岂徒悦其淑质,谓艳色今可轻,使宫女兮程功而出。”看来,唐玄宗李隆基吸收踏球游艺是作为宫女们体操用的。
这种球戏后来演化为杂技的踏球,并作为一种传统节目,保留至今。
十五柱球
十五柱球,又名木射,是按着人数轮流进行击球的一种集体性的室内游艺活动形式,产生和兴盛于唐代。
十五柱球是一种很特别的游戏,唐人陆秉曾为此专门著《木射图》一书,对这一游戏作了十分详备的介绍,可惜此书已经失传了。至宋朝时,时人晁公武由于读到了此书,因而在他的《郡斋读书志》中对《木射图》作了简短的解题,为我们留下了较为形象的描述,他说:“《木射图》,唐·陆秉。为十五笋以代侯,击地球以触之。饰以朱、墨,字以贵贱之。朱者:仁、义、礼、智、信、温、良、恭、俭、让。墨者:慢、傲、佞、贪、滥。仁者胜,滥者负,而行一赏罚焉。”此文大意是说,用木削成笋形,作靶子,上缩下扩底平,立起来不易翻倒,总计十五根。这十五根笋分为两大类,一类通体涂为红色,分别刻上仁、义、礼、智、信、温、良、恭、俭、让等字,共十根另一类涂以黑色,分别刻以慢、傲、佞、贪、滥等字,共五根。游戏时,将十五根笋立在平坦的场地一端,游戏者在另一端,用木球去击打另一端的木笋,以击中朱色笋者为胜,以击中墨者为负,最后看谁击倒的朱色笋多,就是终胜者。
笋中所刻之十五字,是封建伦理道德对人臧否的基本准则,汉儒董仲舒提出“五常”,以仁、义、礼、智、信为重要的道德规范。到了唐代韩愈那里,把“五常”视为“五德”,认为五德是一个人先天就有的,并由此把人自然地分为上中下三品,品是不能改变的。而十五柱球游艺就反映了唐代以韩愈为代表的伦理观,即把“五德”扩充为十,并在其对立面上,寻出五个字,以分优劣,存褒贬。
中国的十五柱球,从其游艺形势和规则分析,很有可能是古击壤在唐代的变易。
角抵、相扑与摔跤
角抵是我国古代的一种竞技类游艺活动,属于徒手搏斗的范围,是人类最初的自身防卫手段的发展和提高。据古文献记载,角抵最早始于古冀州的“蚩尤戏”。梁朝任日方在《述异记》中说:“秦汉间说,蚩尤氏耳鬓如剑戟,头有角。与轩辕斗,以角抵人,人不能向。今冀州有乐,名‘蚩尤戏’,其民两两三三,头戴牛角而相抵。”蚩尤戏是流行于我国古代北方农村的民间竞技,带有纪念与黄帝逐鹿中原的蚩尤氏的内容。
秦始皇统一中国后,禁止民间私藏兵器,作为徒手相搏斗的角抵因此兴盛起来。《史记·李斯列传》记载秦二世在甘泉宫“作角抵俳优之观”,可见这角抵图时的角抵是包括各种技艺的综合性竞技表演游戏。1975年在湖北江陵出土的秦代漆绘木篦,背面绘有角抵场面:帐幕下,二人跨步伸臂相搏,左一人平伸双手。三人均赤裸上身,腰束长带,穿短裤,足登翘首鞋。由其画面的描绘,我们可知这一角抵是在台上进行的,并已成为一种普遍的游艺表演形式。
到了汉代,民间出现了一种由“蚩尤戏”发展而成的由两个人在公开场合表演的竞技游艺活动,这已经具有后来摔跤的基本特色,并有着特定的文化内涵。这一特色也已被考古发掘所证实。70年代,我国考古工作者在山东省临沂的金雀山汉墓中发掘了一幅汉代帛画,画面上所出现的两个角抵者皆手臂大张,怒目逼视,作跃跃欲扑之状。在这古帛画的画面左侧,有一旁观者。只见他拱袖而肃立,当为角抵者的裁判。
晋代伊始,角抵游艺又出现了另一名称——“相扑”。《太平御览》引《晋书》记载说:“襄城太守责功曹刘子笃日:‘卿郡人不如颖川人相扑。’笃日:相扑图‘相扑下技,不足以别两国优劣。’”到了唐代,相扑、角抵二名称并行,其游艺的特点还是赛力性的竞技,且多在军中进行。
相扑游艺在民间盛行是到了宋代以后。宋代的相扑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是正式决胜负的游艺比赛,有“打擂台”的性质。据《梦粱录》所载:“若论护国寺南高峰露台争交,顺择诸道州郡臂力高强,天下无对者,方可夺其赏。”宋代正式决胜负的相扑比赛情景,我们从小说《水浒传》七十四回“燕青智扑擎天柱”中可见其概貌。
相扑开始前“一个年老的部署”(即裁判员)手拿竹批,走上比赛场地。参神已罢,便邀请当年相扑的对手上台。当时即有一个叫任原的相扑手跳上台来,先“喝了一声参神诺,受了两口神水”,后摘了巾帻。脱下棉袄跳上台与他较量的燕青也是“除了头巾,光光的梳着角儿,脱下草鞋,赤了双脚,蹲在献台(比赛相扑的台子)一边,解了腿绷护膝,跳将起来,把布衫脱将下来,吐个架子。”可见,当时相扑者都要把头发绾成角儿,赤裸着上身。二人都上台后,裁判宣布了不许暗算一类的相扑社条(即注意事项),相扑比赛便开始了。“任原见燕青不动弹,看看逼过右边来”。“燕青去任原左肋下穿将过去”,“任原急转身又来拿燕青”。燕青“虚跃一跃”,“又在右肋下钻过去”。任原“转身”不便,“三换换得脚步乱了”。这时,燕青“抢将入去”,用右手扭住任原,用左手插入任原交裆,用肩胛顶住他的胸脯,把任原托在手上旋转了一番后摔倒。
这次相扑是在山东泰安州的岱庙里举行的。观看者成千上万,连“廊房屋脊上也都坐满”了人。相扑到了精彩处,“数万香客,齐声喝采”,热闹非凡。由此可见宋代人对相扑游艺的喜爱程度。
宋代另一类相扑,则是平日在瓦舍等游艺场所里进行的表演性相扑,其竞争性不像前者那样激烈。每逢相扑比赛表演,观者如堵,巷无居人。在宋代的百戏演出中,相扑表演无疑是最能引起观众兴趣的游艺内容。相扑者的服装,多沿袭前代的旧制,比赛双方上身赤裸,下身光腿赤足(也有足下穿靴鞋者),仅在腰胯间束一短裤。瓦舍的相扑表演还有小儿相扑和乔相扑等。小儿相扑是儿童模仿成年相扑手的动作而进行的娱乐表演,充满稚气,很受人们的欢迎。乔相扑则是一个人表演的相扑游戏,即由一个表演者俯下身去,四肢着地,套上戏装和道具,扮成两个人相扑的样子,滚摔跌打,取悦于观众。这一表演游戏至今仍可在我国北方一些地区见到。
金元继承宋之旧俗,相扑活动仍很盛行,特别是在每年3月28日的东岳庙会上,相扑游艺比赛更是常见的形式。元代有一部杂剧,叫《独角牛》,描写的正是东岳庙赛相扑。明代以后相扑多盛行摔跤这一名称。当时的戏曲演员,远承汉代以角抵表演故事的传统,近承元代武戏之制,在戏剧中广泛地应用摔清人绘《塞宴四事图》·摔跤跤,一部《目连救母》,要选择善摔跤能跌打的数十人参加演出,规模之宏大,远胜于宋元。
满人人主中原之后,摔跤游戏也自然而然地被带入中原,与中原悠久的摔跤游戏结合,一下子把摔跤游戏推向了一个崭新的高峰。当时,朝野上下,宫廷内外,喜欢摔跤的无可数计。有专门吃这碗饭,为朝廷摔跤的,称为“官跤”,跤手名为“布库”,老百姓叫白了,就是“扑户”。朝廷有专门机构管理布库以及一切有关事宜,名为“善扑营”。布库们按技术高下分一、二、三等,按等领钱粮。他们的任务就是研究跤法,练习摔跤,照例于每年12月23日在养心殿御前摔跤。故宫博物院珍藏着一幅《塞宴四事图》,为乾隆年间所绘,“四事”之一就是摔跤。尽管绘画者极力渲染它的仪式性,但仍难以掩盖其浓烈的游戏色彩。
民间业余摔跤叫“私跤”,为的是玩,也有在专门场合掼跤的。清代北京的跤场遍布全城,东四、西四、月坛、日坛、天桥、地坛、朝阳门、永定门、举车轮壁画崇文门、地安门,都有“跤窝子”。在绿茵场上、垂杨柳下,人围数匝,观看几对大汉摔跤。他们双双下了场,跳起“黄瓜架”,轻盈漂亮,引得观众阵阵喝彩……
从角抵到相扑,再到摔跤,这一盛行了数千年的中华民族传统游艺,就是这样,既源远流长,又丰富多彩。
翘关、扛鼎与举石锁
举重物的游艺活动在我国古代经历了三个大的阶段:一是举生活用具,二是举木铁制的举重器,三是举石制的举重器。由于举重器具的不同,其名称也有差异,如翘关、扛鼎、举石锁等,都是古代举重物游艺的名称。
在使用冷兵器作战的古代,体力是十分重要的。冷兵器杀伤力的大小,决定于人体力量的大小。古代在描写一位英勇的武士时,总是说他“力大无穷”、“力举千斤”等,把力量放在重要的位置。在夏、商、周三代的传说中,就有许多大力士,如夏桀“有才力,能伸钩索铁,手搏熊虎”殷纣“能倒曳九牛,扶梁换柱”有穷氏国君寒浞的儿子“能陆地行舟”。拉直铁钩,空手擒缚猛虎,曳住九牛,扶住屋梁换下房柱,以及在陆地上拖动木船,这些生活和生产上用力的事,需要几个人或十几个人才能办到的,而力量大的一人就办到了。这种大力究竟是怎样练成的呢?古书上缺乏记载。但到了春秋、战国时代,我国史籍上就有了“翘关”和“扛鼎”的举重练力游艺的记载了。翘关就是举城门上的大木门栓,扛鼎就是举烧食物的大锅子。
关于古籍中记载翘关的事和儒家学派创始人孔子有关系。《吕氏春秋》、《淮南子》、《论衡》、《列子》等书都记载了“孔子之劲,能招(通翘)国门之关”。国门之关就是诸侯国都城门的大门栓。诸侯的国都城门一般都有四、五丈阔,如果用拱把粗的木头做栓,也有几十斤重,据汉朝人高诱的解释,翘关的方法是“以一手捉城门关显而举之”。就是说,用一只手握住门栓的一端,把四、五丈长的木栓挺举起来。这需要很大的力量,说明孔子确是个举重的大力士。
据《说文》的解释,扛鼎就是“横关对举”,即在两个鼎耳之间穿一根杠力技图画像石子,两个人把它抬起来。而一个人扛鼎,就是手提横杠把鼎举起来。战国时举鼎力士最多的是秦国。秦国用封官的办法招来了许多大力士。有名的乌获、任鄙、孟说等,都是能力举千斤的人。乌获当上了将军,任鄙被封为汉中郡太守,可以说都是高官厚禄了。秦国的国君武王也是一个大力士,他年轻好胜,随秦军东征,到了周朝的宗庙里,看见有许多大鼎,他就和孟说作举鼎比赛。结果因为力量不足,鼎掉下来砸断了膝盖骨,流血过多而死。虽然这事和孟说无关,但根据封建社会的法律,不能谏止国君,导君致死,就是大逆不道的,孟说的一家子都被杀死了。
作为练力方法的翘关、扛鼎游艺的起因是可以想见的。管关门的官吏,每天要上下门栓管煮食物的小吏,每天要搬移大鼎,这都需要有力量。于是,他们把需要用力的劳动变成了练力的游艺工具,就创造了翘关、扛鼎的举重游艺方法。
汉代仍以扛鼎为练力游艺之法,唱过“力拔山兮气盖世”的大力士项羽,“身长八尺,力能扛鼎”,在作战中“大呼驰下,汉军皆披靡”。汉武帝的儿子广陵王胥,也是“壮大,力扛鼎”。《汉书·邹阳列传》上说,赵王曾召“鼎士袒服于丛台之下”。这些都说明西汉社会十分重视练力游艺活动,其练力的方式仍以扛鼎为主。随着社会发展的需要,汉代的练力方式是更为扩大了。现藏徐州博物馆的一块汉画像石,是西汉墓室中的横梁。图像中共有七人,左二人手持兵器共同搏虎第三人弓步蹲身作拔树状第四人手握一只死兽的尾巴,把庞大的兽背在身上第五人双手执鼎耳,把鼎翻举过头顶第六人双手抱一幼鹿第七人手中持一环状物。这幅“搏虎、拔树、背兽、扛鼎图”就是汉代的练力图。
汉代练力的游艺形式虽然仍旧利用生活工具,但其用于社会娱乐表演的方式增多了。张衡在《西京赋》中描写长安城的娱乐表演时说,在纷繁的百戏歌端技勇石图舞表演中,也有“乌获扛鼎,千斤若羽”,这说明扛鼎已成为社会娱乐项目。汉代除了扛鼎的表演之外,也还有举各种重量的生活用具的。南阳汉画像石上,有幅绘壮汉在臂上玩弄大铜壶的图象。内蒙古和林格尔的汉代壁画上,有一个赤裸上身,显露出粗壮肌肉的汉子,抛举一个大车轮子。由汉代开始的举重娱乐游艺项目,演变成为后代“舞轮伎”、“踢弄伎”、“举石”等杂技。东晋左思在《吴都赋》中说,吴都的娱乐活动,是“里燕巷饮,飞斛举臼,翘关扛鼎,弁射壶搏”。李善《文选注》说:“翘关一扛鼎,皆逞壮士之力也。”壮士逞力的娱乐游艺表演,不仅在长安有,在江左的吴都也有不仅汉代有,还延续到了两晋。
唐代的举重除了作为军事训练的武举考试之外,也还是社会的娱乐游艺活动。《新唐书·兵志》记载,唐玄宗天宝之后,京师军队的纪律废弛,“六军宿卫皆市人,富者贩缯彩,食粱肉,壮者为角抵、拔河、翘木、扛铁之戏。”翘木就是翘关,扛铁则是举各种铁制的器物。宿卫部队练习翘木、扛铁,并非为了训练,而是一种游艺娱乐。在甘肃省敦煌市莫高窟第61窟中,有一幅五代时期的举象、擎钟壁画,该壁画左侧一人单臂将一只大象举起,中间一人双手执象腿正要上举右第一人双手扶一大钟,似正在考虑如何将其举起,而第二人已将一只大钟擎起。图的背景为一片原野,使画面更具气势。另外,在唐宋举石磨图人笔记小说中,对社会上举各种重物者也多有记载。据《歙州图经》记载,绩溪县太微村有个叫汪节的人,到长安城东渭桥边同别人打赌,把一个重千斤的石狮子“投之丈余”,十几个人抬不回来,只好又请他“提而置之故地”。又据《御史台记》记载,有个叫博通的人,能两手托两张桌子,桌子上摆满了酒菜上下台阶来往数次,而桌子上的酒菜“略无倾泻”。当时为了看博通的表演,“窬主人垣墙,屋宇尽坏,名动京师”。《北梦琐言》记载,唐僖宗时,四川绵竹县有个王生,他表演了陆地拖船,船上还有十二个人在跳舞。直拖至舞蹈完毕,王生“略无倦容”。这些记载都反映了唐代由于民间练力游艺活动的开展,产生了许多奇才异能的力士。
木制的举重器具太轻,铁制的举重器具又太贵,都不利于广泛开展举重游艺运动,到了宋代,就有了石制的举重器具。据周密的《武林旧事》载,南宋的临安城有举重游艺表演的艺人——“天武张(举石球)、花马儿(掇石墩)、王彦生、陆寿”。举石球、掇石墩,都是用石制的举重器具。石质的举重器可以随地取材,并可随意制成各种形状,既方便又省钱,对广泛开展举重游艺运动有许多好处。从木铁制的举重器到石制的举重器,可以看作是我国古代普遍开展举重游艺运动的一个标志。
《水浒全传》中有一段描写武松在安平寨举石的事,既表明了宋代举石的游艺方法,又反映了宋代举石游艺开展的情况。“武松把石墩略摇一摇,大笑道:‘小人真个娇惯了,那里拔得起?’施恩道:‘三五百斤的石头,如何轻视得它!’武松便把上半截衣裳脱了下来拴在腰里,把那个石墩只一抱,轻轻地抱将起来,双手将石墩只一撇,扑地打下地里一尺来深。武松再把右手去地里一提,提将起来望空中一掷,掷起来一丈来高,武松用双手去接,接来轻轻地放在原旧安处。”武松这一撇,一掷、一按的举石方法,正是我国民间的举石游艺活动的动作。直到今天,民间的举石锁游艺活动还保存了这几个动作。
明清两代承续唐代的武举制度,将原来考试内容中的翘关的举重方法改变为掇石。据《清代科举考试述录》记载,武科考试分三场:头场试马步箭,二场试技勇,三场考兵法。技勇就是拉弓、舞刀、掇石三项。在明清,考试分得很细:“石有二百斤,二百五十斤,三百斤。各以三号、二号、头号,分等试之。……掇石必去地一尺,上膝或上胸。”
封建统治者开科武举的目的,是为了选拔其得力的将才,但在客观上却促进举重游艺的开展。民间出现不少技勇,如道光年间,琼州府文昌县的符成梅,年已八十四岁,还能够拉开三号弓,刀舞胸背花,掇石离地。
由于石制的举重器简便易得,我国各地民间都盛行举石锁、石担等游艺活动。可以说,在经过了几千年的演化之后,我国古代的举重游艺,从举生活工具,发展到了举特制木、铁举重器和石制举重器等阶段,反映了古人重视举重游艺运动,不断改进运动器具,使举重游艺能更广泛地在民间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