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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凤高中的时候简直“一无是处”。这是她自己对自己的评价。

那个时候,她一米六的个头却顶着一百五十斤的体重。人一胖了,就没了审美感,放任自己凄惨的容颜,虽然被人忽视或者鄙视吧。最要命的是,人丑就要多读书的道理她也搞不明白,成绩烂得一塌糊涂。

就是这个一个长相不出众,身材臃肿,成绩糟糕的姑娘,在高二的时候竟然喜欢上了她同桌的一位好朋友。她同桌的这位好朋友叫魏蒙,虽然也不是成绩顶尖,长相帅气的男孩子,但是却天生一副好嗓子,唱林俊杰的歌几乎可以以假乱真。林小凤最崇拜的歌星就是林俊杰,这种崇拜可以让她第一次听到魏蒙的歌声就能如痴如醉,进而芳心暗许。

每天中午吃饭的空档,魏蒙就会走到林小凤同桌旁边坐下来,两个人聊一会儿天,魏蒙就开始轻声哼唱林俊杰的歌。一旁的林小凤听着歌都会脸红,更别说参与进来。她只是用手拿着书遮挡住自己的脸,躲在书后面,偷偷地听着,还时不时透个缝隙偷瞄几眼。

有时候,林小凤想拿开那本遮住脸的书,大大方方地跟魏蒙打声招呼。然而默默地听着,却始终没有勇气去打招呼。林小凤觉得自己条件这么糟糕,自卑的心理几乎让她对好慕的人和事有了丧心病狂似的自卑感。

临近高中毕业,班里的同学都开始传递自己的同学录,让各个同学都在自己的同学录上填上一笔,算是临别赠言。魏蒙的同学录被传到了林小凤的手上,让她有些不知所措了。偷偷喜欢魏蒙两年多了,马上就要毕业,以后还能相见吗?如果以后再也不相见了,自己两年的暗恋时光,就要这么默默地埋葬在毫无认知的时光里?

经过一天激烈地挣扎,林小凤最后鼓起勇气,在魏蒙的同学录上临摹了一支狗尾草。那段时间,一直流行解花语。林小凤在一本解花语的书中看到狗尾草的花语就是暗恋。她希冀着魏蒙看到这支狗尾草的时候,能够明白她的心。她不敢奢望魏蒙明白她的心意后会做出什么表示,她只是希望他明白而已。

同学录被魏蒙收回去后,那几天,林小凤一直在留意魏蒙的一举一动。她虽然不奢求魏蒙有啥举动,但是心理又忍不住去留意,去期待。很是矛盾。

然而直到高考毕业,魏蒙始终没有看林小凤一眼。

毕业后,原本一班的同学散落在天南海北,再难相聚。即便偶有聚会,林小凤因为潦草的高中生涯,也没几个知心朋友,亦不会有人专门记住当年她这么一个毫不出色的胖姑娘,所以她都没去参加那种聚会。

匆匆五年后,林小凤总算是女大十八变了。不仅体重降到了一百斤,身材好了,还学会了化妆,当年默默无名的胖姑娘出落成苗条漂亮的大姑娘。五年后,她终于第一次接到了聚会邀请。

出发前,她着意打扮了一下,因为她心里有个期盼,最大的变化只是想留给那一个人看。聚会上,果然很多人没有认出林小凤来,包括魏蒙,大家以为这是哪位老同学带来的朋友。但是所有人都对林小凤多看了两眼,因为她真的足够惊艳,包括魏蒙。当林小凤说出自己的名字的时,在场所有人都沉默了片刻,大家都在脑子里回忆这个名字与记忆里对应的脸。气氛有些尴尬。好在这一场,她终于大大方方地跟魏蒙聊了几句,还要了对方的微信号。

林小凤觉得,她花了五年的时间,只是为了靠近他那么一点点。

这让她感到莫名惊喜的同时,又有了些许失落。因为她还是在自卑着,讨好着,被动着。她在思考暗恋对于成长的意义,她觉得这就是一个美丽的窠臼,走不出来不仅看到得都是虚无缥缈的东西,还会容易迷失自己。

从那次聚会以后,林小凤就变了,她轻轻地放下了对魏蒙的执念,弯起嘴角,慢慢学会做自信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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