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从小受到音乐熏陶
在做生意的过程中,光靠拼命地工作还远远不够,找到正确的方向,精确地估计市场和形势,这才是至关重要的。——克洛克
1902年秋天,明媚的阳光洒在美国芝加哥一个名叫奥克帕克的小镇上,山川、田野、河流都在阳光下伸展着秋天的身姿。
在一户普通的犹太移民家庭里,路易斯·克洛克正在欣喜而焦急地等待着,因为今天,他的太太罗斯就要给他生小宝宝了,路易斯满心的欢喜憧憬着:“我即将成为父亲了!”
路易斯·克洛克是西部联合公司的一名雇员,他没有太多文化,路易斯只有12岁的时候,上到八年级就辍学离开了学校,然后路易斯就到公司去工作。路易斯对待工作一直热情而勤奋,多年来兢兢业业,很受人们的赏识,所以他缓慢但却稳定地得到了提升。
而在生活中,路易斯也是一个兴趣广泛的人,他后来遇到了钢琴弹得很好的罗斯,两人一见钟情,结成连理。夫妻俩没事的时候,就会组织一个小型的歌唱队,到家里聚会演唱。
罗斯有一副菩萨心肠,跟亲戚邻居们和睦相处,她把家治理得整齐、干净,井井有条。
“哇——”一声婴儿的啼哭打断了路易斯的焦虑,接生婆奔出来告诉他:“路易斯,罗斯给你生了一个男孩!”
初为人父的路易斯大喜若狂,他把儿子接到手中,抱在怀里左看右看,怎么看怎么喜欢!
镇上的人都到路易斯家里来祝贺,人们围拢在刚降生的小家伙身边,七嘴八舌地夸着:“这孩子长得可真结实!”“这小家伙的眼睛可真亮啊!”“你看他那小嘴巴,一看就像他爸爸那样会唱歌!”“他的小手指又细又长,长大了肯定跟罗斯一样,是一个弹钢琴的好手!”
这时一个老人问路易斯:“路易斯,孩子叫什么名字?”
路易斯听了不好意思地一笑:“哎呀,光顾高兴了,竟然把这件事情给忘了!”
人们一起笑着看路易斯:“你呀,怎么没想着给孩子起个好名字呢,看来你还没做好当爸爸的准备吧?”
罗斯却笑着说:“我早就想好了,雷蒙德,我们的儿子叫雷蒙德。”
说着,她微笑着看着丈夫。路易斯也心领神会地一拍脑袋:“对呀,我们俩早就商量过了,我们的儿子叫雷蒙德。”
大家都说:“嗯,雷蒙德,是个好名字。”
刚被命名的小雷蒙德·克洛克睁着大大的、黑黑的眼睛,好奇地四处转动,看着那些对他面带慈爱的长辈亲友们。小克洛克就在亲人、邻居的呵护下快乐地成长着。
路易斯和罗斯亲切地把小克洛克称为“雷”。后来,雷又有了弟弟鲍勃和妹妹洛雷恩。
雷从小就聪明好动,活泼可爱。而从他记事的时候起,家里就时时充满着音乐和歌声,父亲带着他的乐队来家里演唱,母亲弹钢琴。男人们唱歌的时候,雷就会带着弟弟在楼上自己玩。
只要楼下的音乐一停,兄弟俩就会停止做游戏,跑到厨房上面的缝衣房里,拉开地板上通暖风的栅格。罗斯就会把她正在吃的小点心放在一个盘子里,路易斯则会把盘子放在一把旧扫帚上,举起来递给雷和鲍勃。
雷最喜欢看妈妈白皙而修长的手指在一排排的琴键上敲击着,各种各样好听的音乐就一串串地流淌出来,简直太神奇了!雷就像看魔术一样。他听着听着音乐,就会出神地把什么都忘记。
罗斯为了使这个有3个孩子的家庭、不太宽裕的经济条件增加一些收入,经常出去给别人上钢琴课。
每次妈妈弹完,都会望着雷出神的样子,开心地亲着他的小脸。
雷开始缠着妈妈:“妈妈,我也要学弹钢琴,就像您这样,手指一动就会变出好听的音乐来,您来教我好吗?”
罗斯看着雷那期待渴望的眼神,微笑着摸着他的脑袋:“雷,你觉得会弹钢琴是一件很让人羡慕的事情吗?”
雷肯定地使劲点了点头:“那当然了!小伙伴们都因为您会弹钢琴羡慕我呢!”
罗斯这时郑重地对儿子说:“可是你知道吗?钢琴学起来就没有你看得那么轻松了,很累人的。”
雷着急地保证说:“我保证我会努力的。”
罗斯说:“光努力还不够,重要的是坚持。”
雷睁着大大的眼睛看着母亲,“妈妈,我一定能坚持下去。”
路易斯刚巧从楼上下来,他看到眼前这一幕,他笑着耸了耸肩,对妻子说:“罗斯,看来雷就要成为你下一个学生了。”他说着走下来,蹲在雷的面前,注视着儿子的眼睛:“记住,雷,自己下了保证的事情,就一定要做到。”
雷又用力冲爸爸点了下头:“嗯。”
路易斯又鼓励雷说:“好好跟妈妈学,如果你弹得足够好了,我就让你代替妈妈给我们的歌唱队伴奏。”
雷一听,兴奋地跳了起来:“好啊!我一定跟妈妈把钢琴学好。你可别忘了答应我的噢!”
雷由于天生就秉承了父母在音乐上的天分,自小又受到了很好的音乐熏陶,所以他的钢琴学得又快又好,学了不长时间,他就能弹奏一些简单的曲子了。
罗斯看着儿子的进步非常高兴,但她丝毫没有放松对雷的训练。
当时,棒球是美国全国性的娱乐活动。路易斯自己就是一个棒球迷,在他们家后面那条街上,经常举行邻居间棒球大型比赛。路易斯还经常带着六七岁的雷去观看芝加哥当地最有名的棒球队幼狐队打比赛;并给雷介绍着幼狐队的著名球星廷克、埃弗斯、钱斯,他们相互配合经常双杀的场面给雷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雷深深地喜欢上了棒球,一根满是坑痕的硬木棒和包着胶皮的球,就玩得热火朝天。往往会有这样的情景,雷正玩得满头大汗、兴高采烈的时候,罗斯就会到后廊叫:“雷蒙德,到练琴的时间了!”
雷顿感到了痛苦和失望:“天啊!”他看着手里的棒球棒,迟疑了一下,终于放在地上,“妈妈,我来了。”
其他孩子们都在雷的身后,发出一阵哄笑声,一个矮个的金发小男孩还扮着鬼脸,尖着嗓子学着罗斯的声音和语气:“雷蒙德,到练琴的时间了!”这又引来一阵更大的哄笑声。
雷拖着脚步,低着脑袋回到家里。罗斯看着雷不开心的样子,问他:“雷,你很不高兴回来练琴吗?”
罗斯觉得要好好跟雷谈一谈,她没有打开面前的乐谱,而是坐在椅子上,“雷蒙德,你看着妈妈。”
雷抬起耷拉着的脑袋,看着妈妈。“我早就跟你说过,弹琴不是件容易的事,虽然你已经有了很大的进步,但还远远不够。要想在琴键上熟练地弹奏,就必须不断地练下去。你承诺过答应的事就一定能坚持做到,你忘了吗?”雷沉默不语。
罗斯接着说:“等你慢慢长大了,就会明白什么才是真正有出息的人。”雷看着妈妈柔和而坚定的目光,他心里充满了对妈妈长时间教育自己的感激,他笑着对妈妈点了点头。
雷凭着聪明和勤奋,很快就能弹得几乎和妈妈一样好了,他已经可以为爸爸的小歌唱队伴奏了。而且,在他们那个居民区,雷的钢琴弹得熟练也是小有名气了,为此,哈佛公理会合唱班的指挥还请雷去为他的合唱练习伴奏。那些当初嘲笑雷的小伙伴们这时也开始佩服雷了,再也没有人敢嘲笑他了。
第二节 暑假开办音乐品店
雷从小就爱好活动,而且没事的时候就喜欢独自坐在那里想事情。罗斯看到儿子这样的时候就会问:“雷,你在干什么?”
雷转过神来:“没什么,只是随便想想。”
罗斯说:“一个空想家。”
不但母亲,好多人都爱称雷为“空想家”。雷却从来不认为他的幻想是浪费精力,因为他一直有一个愿望……
雷常常会去芝加哥市里陪妈妈购物和逛街,但他可不是单纯地逛街,他发现芝加哥闹市的许多大商场里总是有弹钢琴和唱歌的人,他们的优美音乐,吸引了大批顾客,顾客们可以向钢琴师点一首自己喜欢的曲子或者是乐谱上看起来感兴趣的音乐。而那些顾客听完音乐后,又会到出售乐器、乐谱和音乐产品的商店去。
雷当时就赞叹这个办法高明:“这样一来,音乐部的销售就会成倍地增长,这真是个好办法!嗯……如果我能开一家经营音乐产品的商店,既用得上自己弹钢琴的唱歌的专长,又能利用自己对乐谱和乐理的知识成为一个内行的店主,那将是多么美妙的一件事啊!”
但是,实现这个梦想需要本钱。雷的叔叔厄尔·爱德蒙在小镇上开了一家小杂货店,这家小杂货店卖各种各样的小吃和零碎的生活用品。由于爱德蒙的勤劳热情,小店的生意非常红火,叔叔一个人忙个不停,所以就雇用雷利用学习之余做他的帮手。
雷每天午饭时间匆匆忙忙地赶到小店里帮忙,他一直偷偷地积攒着叔叔给他的微薄报酬,因为他的心里也有自己的小小梦想。
有一年暑假,雷冒着骄阳,汗流浃背地来到小镇上,去小店帮忙。
假期不像平时,大多数时间雷可以待在店里看着出出进进的人们,思考着做生意的窍门。他学会了要微笑和热情地对待顾客,简单而礼貌地问问他们的身体和谈论一下外面的天气。等顾客买完东西,再礼貌地说声“再见、欢迎下次光临”之类的话。
叔叔很欣赏雷这么小就很有经济头脑,看着雷老练地应付顾客,他经常对嫂子罗斯称赞侄子:“雷这个小伙子可真聪明,你看他在冷饮柜前卖饮品和冰点,动作是那么敏捷,与人说话的口气既有礼貌而又干脆。”
罗斯微笑地听着。
爱德蒙接着强调说:“最主要的是他学每一样事情都是那么快,中规中矩,甚至做得更好!我敢打保票,雷会在生意行里做得很出色。”
罗斯却不这么想:“那要看他自己愿不愿意了。”
因为这是雷初中的最后一个假期了,他想做点自己想做的事了。在给叔叔帮忙的间隙里,他就有了一个想法——设一个卖柠檬水的摊位,甚至他还想好了摊位摆放的地点和进货的方式。他仔细地算过投入的本钱,发现自己攒的钱可以应付。
雷立刻就实现了自己的设想。令他出乎意料的是,他的生意还做得相当不错呢,他卖出了不少的柠檬水。
这个小小的成功,让雷的干劲更足了,他说:“我要把自己的梦想都变成现实!”
雷不像大多数学生那样把假期打工挣来的钱作为平时的零用钱,他为了自己的愿望,把平时和假期帮叔叔挣来的钱都存在银行里。
有一天,雷发现自己攒下来的钱已经可以实现自己那个小小的愿望了,他兴奋得跳了起来!
雷马上从银行里取出了自己在大人眼里还少得可怜的小小积蓄,高高兴兴地回到家里,找到了两个很要好的朋友:“我有个想法,我们到镇上去租一间小店面,开一家小小的音乐品店,如何?”
两个朋友都很同意,问他:“要投资多少钱?”雷回答:“每个人投资100美元就足够了,我们租便宜的房子。”
在几个年轻人卖力的活动下,小店很快就正式开张了。他们把小店布置得既干净又漂亮,店里摆着一批活页的乐谱和比较轻便小巧的乐器:口琴、风笛、尤克里里琴等。雷还把家里钢琴也搬进了店里,依照大商场的样子摆放在合适的位置上。
雷终于实现了自己这个小小的愿望,他满怀希望地期待着自己有生以来第一次“商业”策划的成功。他把暑假的所有精力都投入在了音乐品店里。
小店开业的第一天,雷搞了一个小小的演奏会,他应顾客们的要求,弹奏一曲曲钢琴音乐;还一边唱歌,一边向顾客介绍、宣传自己店里的音乐品。
但是,由于奥克帕克小镇并不大,而且之前已经有了几家音乐品商店,人们对音乐品的需求并不像雷所想象的那么大。所以,小店的生意也没有像雷想象的火爆起来。
过了几天新鲜日子,生意就越来越冷清,每天来不了几个顾客。生意不好,但房租是不能免的。虽然几个年轻人干得很卖力,但是他们终于承认:光凭热情是无法维持的。
最终不得不把剩下的存货都盘给了另外一个音乐品商店,然后将剩下的钱平分成3份,“小小音乐品店”只存活了几个月就夭折了。
平生第一次生意虽然没有成功,但雷从这件事上总结出:在做生意的过程中,光靠拼命地工作还远远不够,找到正确的方向,精确地估计市场和形势,这才是至关重要的。自己还要到实践中去慢慢地摸索这些经验!
第三节 演讲辩论练就口才
由于路易斯详细地了解芝加哥的幼狐棒球队,而且对几乎所有球员的情况,包括他们鞋子的尺码都了如指掌。这使克洛克与其他小孩子谈论棒球队员时占尽上风,尤其是涉及有关幼狐队的争论时更是如此。
那个暑假,克洛克虽然搞了很多演奏,也唱了很多歌,但卖出去的东西并不多,只好放弃了这个生意。
暑假之后,就开始了他的高中生活。克洛克带着暑假实践经验的充实心态,背着书包进入高中校园的第一天,就在心里暗想:“这是一种怎样的生活呢?”
当年,克洛克还刚刚上小学的时候,他就渴望像大一点的孩子一样,在高中可以参加童子军的夏令营。这时,克洛克终于可以参加童子军了,因为由于克洛克懂音乐,学校还让他当了一名号手。所以他还为实现自己的愿望高兴了一阵子:“在童子军的乐队里做一名号手,那是多么神气的事啊!”
克洛克认真地吹着擦得锃亮的小号,在各种会议上发出嘹亮的声音。他卖力地演奏着。
但后来克洛克渐渐发现,吹号只是一个很有限的而且他在各次会议上都在反反复复地做相同的事情,号只是个不起眼的东西,他不可能取得更大的长进,所以他就毅然退出了童子军。
从此以后,克洛克感觉他的高中生活过得太漫长了:作业总是那么繁重,老师站在讲台上讲着一些死板的理论。克洛克越来越感觉到,没有什么东西能吸引他获得更大的长进。
后来克洛克发现,他依然能够成为学校里引人注目的一个人物,是因为他喜欢辩论,假如辩论的对手占了上风,克洛克就会毫不犹豫地寻找机会去驳倒他,克洛克的口才的确是太厉害了。
有一天,放学后克洛克准备收拾好书包回家去,这时,一个他不认识的黑头发黑眼睛的女孩叫住了他:“雷蒙德·克洛克,你好,请等一下。”
克洛克转回头去看着这个和他年纪差不多的女孩,很有礼貌地问道:“你好,我想……我不认识你,你找我有什么事吗?”
女孩走到克洛克的跟前,带着邀请的期待眼神看着他说:“哦,是这样,我们要组织一个辩论赛,对手是镇上另一所高中的学生。我们听说你的口才很棒,所以想请你加盟我们,你有没有兴趣?”
本来生性就喜欢挑战的克洛克一直喜欢成为人们注意的中心,此时一听大喜过望,心想:辩论赛,这是一个好方式,可以在人们面前各抒己见,然后与不同的观点进行交锋,大家凭嘴来分出胜负,能够在大庭广众面前扳倒对手。这是多么刺激和富有挑战的一件事!
克洛克爽快地答应了:“好,我同意加盟!”
这次辩论的题目是“是否该禁止吸烟”。但这时克洛克站在了处于劣势的一方,他们抽到了“应该”,也就意味着,他们这一方要为吸烟的行为来进行辩护。
克洛克一方的一个男孩一看就嚷了起来:“有没有搞错啊!世人皆知吸烟明明是对人身体有害的,我们怎么能颠倒黑白把坏的说成是好的呢?”
邀请克洛克加盟的那个女同学一看这种情况,顿时就泄了气,她连连说:“真倒霉,竟然抽到了下下签。雷蒙德,看来我请你来可能反倒是害了你。”
他们队伍中最小的一个女孩神情沮丧地问:“难道我们不得不放弃吗?”
克洛克却不这样认为:“不要紧,我想这会是一次令人精神振奋的交锋!大家都打起精神来,认真对待这次挑战,不要还没上阵就被吓死。毕竟现在鹿死谁手还很难说,是不是?大家都别愁眉苦脸的,我们不要轻易认输,要树立信心——我们是不容易被打败的!”
大家听了克洛克的话,都大受鼓舞,他们积极寻找对自己一方有利的论据,并寻找对方有可能出现的论点中的漏洞,他们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尤其是克洛克,他就像一个斗士一样,眼睛放光,照亮了家里所有人疑惑的脸色。
决战的一天终于来到了!
辩论双方都早早地来到了举行比赛的礼堂。克洛克以为他们来得已经够早的了,但他们进去之后才发现,对手已经早就在那里等着他们了。看到克洛克他们进来,对手不由得一个个挺起了胸膛,显得信心满满的,用俯视的目光蔑视着克洛克和他的盟友。克洛克想:他们抽到了有利的辩论方向,看来他们的准备也做得很充分了。
时间到了,比赛开始!
对手首先阐明观点,果然不出克洛克所料,他们做了充足的准备,他们把烟草的危害的各种表现和结果都做了全面而详细的搜集:吸烟者因此患病后的症状,医学界各有关数据,专家的观点,全球有关禁烟命令的举措,各类有说服力的数据……
的确,他们讲得很好,甚至单从这些科学观点来入手,简直是无懈可击的。
但听着听着,克洛克就发现对手犯了一个大错误:他们把恶魔似的烟草描绘得太黑、太令人讨厌、太作恶多端,而这种东西却在受到有理智的社会的鼓励。
对方的一个男同学手舞足蹈,慷慨激昂地发表完了所有观点,全场报以热烈的掌声。
于是克洛克决定,他要反其道而行之,用美丽的能打动人心灵最深处的词汇,与现实有某种联系的很动听的简单故事,来说明对方的话说过了头,以此来取胜。
该克洛克一方进行申诉了,他从容地站了起来,开始了他的演说:大家好,谢谢对方辩友的精彩发言。那么在这里,我只想讲一个故事,听完了这个故事,我想大家会自然得出一些结论,来判断一些事情……请大家耐心点,我不会耽误大家太多的时间。
我讲的是一个老人的故事,他就是我的爷爷。我最亲爱的祖父菲谢,我这样称呼他,意思是大胡子爷爷。确实如此,我的爷爷有着一幅美丽的大胡子,我小时候最喜欢用手摸他的胡子,他在这个时候也最享受地眯着眼睛,哈哈大笑。
我的爷爷是一个波希米亚人,他出身于一户贫苦人家,因此从小就练就了吃苦耐劳的性格。他历尽千辛万苦,才带领一家人来到了美国。在这里,爷爷以他的勤劳,付出了多年的劳力,在新的土地上洒下汗水……终于才使我们全家能有得以存身的住所,过上安定一些的生活。
多年过去了,现在爷爷已经老态龙钟了,我经常看到他在院子里的摇椅上晒太阳,用昏花的老眼看看自己多年辛勤努力收获的一切,然后就会精力不济地睡过去。
爷爷有两个他最钟爱的东西,一个是他的小狗,我们全家都喊它露丝。露丝跟随爷爷多年,它是那么懂事,风烛残年的爷爷只要有露丝跟着,他走到哪里都不会迷路。露丝还会随时照顾爷爷的口袋,任何小偷也别想打那里面的主意。而另一个,就是爷爷几十年来一直用着的一个烟斗。我有时看着那个泛着古色古香光芒的东西问爷爷:‘您这个烟斗有多少年了?’他会笑着告诉我:‘多少年了?我也说不清楚,这是我的爷爷传给我的,而我的爷爷也说是从他的爷爷那里传下来的。’
请大家想象一下,在我们身边,在这个世界上,有多少像我的菲谢爷爷这样的老人,他们辛劳一生,来日无多,对后辈慈爱有加。但是,我们后辈们整日忙碌,没有时间去陪陪他们,他们只有习惯于独处,一个人孤零零地待在老家。他们的动作不再如从前那样轻盈敏捷,他们的眼神不再如年轻时那般敏锐。每当我回到老家,看到爷爷用凝滞的眼神呆呆地望着我的时候,我心里非常难受:爷爷老了,我们谁都无法逃脱终老的一天。
“我们没有工夫陪爷爷,他只好跟他的露丝——那只善解人意的小狗——玩着他们之间的游戏:爷爷将一支小木棍或者小球等东西扔到远远的地方,露丝就会跑过去给爷爷找回来,递到他手里。每到这时,爷爷看着来回奔波、不辞辛苦的露丝,自己则坐在摇椅上笑眯眯地看着。游戏之余,爷爷就会在他那支老烟斗里装上烟丝,默默地吸着,一边看着从烟斗里袅袅升起的轻烟,一边回味着自己的一生——那些或幸福或辛酸的往事,他的脸上显出一种看透世事沧桑的安详神情。”
礼堂里鸦雀无声,大家静静地听着,或者望着克洛克,或者低头想象着他描绘的那一幅画面,甚至有人眼中溢出了湿润的光芒。
最后,克洛克声音已经变得颤抖了,说:“除了这些,我的爷爷再也没有什么能让他能感到快乐和幸福的了。大家想一下,你们中有哪一位,会忍心再去剥夺这位满头苍发、满脸白须的老人在世间最后的享受——他心爱的烟斗呢?”
礼堂里已经有人开始小声地啜泣,有的女同学掏出手帕,擦着脸上淌出的眼泪;而男同学们眼圈也都红红的。显然,人们都沉浸在克洛克精彩而打动人心的描述之中。
克洛克已经结束演讲,坐下来等了好一会了,他期待着人们的反应。
突然,礼堂里爆发出了雷鸣般的掌声。克洛克再次站起身来,向听众们鞠躬致意。掌声持续了好长时间。
克洛克这时最希望父亲能听到那些掌声。
克洛克出色的口才在这次辩论中一战成名,大家都说:“雷蒙德真厉害,我看世上几乎没有能够难倒他的辩论题目了。”
而克洛克得到的收获最多,他信心大增:“无论什么样的话题,无论涉入的难度多么大,我都能够用雄辩家的口才使听众折服。”
第四节 面对战争毅然从军
转眼一年过去了,1917年,克洛克已经读高中二年级了,个子也像被风儿吹着似的蹿高了一大截,长成了一个英俊的少年:眼睛明亮漆黑,闪着聪慧的光芒;鼻梁高挺;薄薄的嘴唇两角向上翘着,让人看了觉得他似乎总是在对着你微笑。
每当克洛克走在小镇上,大家都会称赞说:“噢,我们的小钢琴手长成一个漂亮的大小伙子了!”
克洛克是一个闲不住的年轻人,但他不再去做抡棒球的活动,而是在课余时间去推销咖啡豆和其他一些新鲜东西。每到放了学或者节假日,他就会提着一个大包走出家门,谁也弄不清他这次包里装的是什么东西,只看到他从这家走出来,又从那家走进去,挨家挨户,不辞辛劳地做着推销。
在爱德蒙叔叔的杂货店学到的生意经派上了用场,克洛克以自己的精明和微笑赢得了顾客的欢迎,他卖出了很多东西,银行里存折上的数字也在不断地增多。
克洛克自豪地对妈妈说:“我现在已经不再需要你和爸爸的帮助,完全可以凭自己的能力养活自己了。”
罗斯笑着说:“那你可以自己出去独立生活了。”
克洛克本来想说自己不打算再在学校待下去了,把读书、做作业的时间用在生意上,但他知道,这是父母绝对不允许的,只好打消了这个念头。
可就在这一年,世界却变得不太平起来。早在3年前,首先是在欧洲,然后战火的硝烟逐渐向全球弥漫——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了!
美国离欧洲很远,所以那时宣布保持中立,不支持作战的任何一方。那时克洛克还是个12岁的孩子,而且战争是在遥远的欧洲,芝加哥奥克帕克小镇的居民还是过着跟往常一样的日子,克洛克还整天沉浸在钢琴乐谱中,丝毫不关心小镇之外的美国和美国之外的世界发生什么。
可是到了现在,形势却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美国不再保持中立,宣布对德国作战。由此颁布了义务兵役制,规定凡年满18岁至45岁的成年男子,都必须从军履行义务。
奥克帕克小镇也不例外,随着“到军中服役去”的号召打破了往日的平静,而变得热闹起来。战争的歌曲也在小镇流行起来,每个人都在唱着以“到了那时”开头的歌曲。克洛克眼看着镇上好多年轻人激情澎湃地到镇府去报名参军,他的心也跟着躁动起来。
虽然这时克洛克才只有15岁,但是他却开始关注起世界大战的局势来,每天当他走街串巷推销的时候,都特意向别人打探从前线传来的消息。当时他只希望:“我马上就变成18岁该多好啊,那样我就可以报名参战,为国效力,并享有军人的荣誉了。”
克洛克觉得,前线才是自己最希望去的地方,但是他还实在太小,干着急也没有办法,只好把这种渴望转嫁到努力做生意上。
这一天,克洛克一放学就提着他的百宝囊又开始他的推销。通过这段时间的生意实践,克洛克很快就摸清了各家对各种商品的需求,街上的一些人家已经成了克洛克的老主顾了。
克洛克走到一家老主顾门前,敲响了那位老太太的门。
老太太打开门一看到克洛克,就热情地对他笑着说:“呵呵,快进来吧,我的孩子!”说着一边带克洛克往屋里走一边问:“这次又给我带什么新奇玩意儿来了?”
克洛克很有礼貌地说:“珍妮奶奶,我这次特意给您选了一些东西,您看看,我敢肯定您会喜欢。”
克洛克刚把包放到地上,老太太的老伴突然手里拿着一张报纸从卧室里跑了出来,他嘴里嚷道:“这真是太不像话了!”
克洛克奇怪地问:“约翰爷爷,是什么事情让您这么生气?”
老约翰扬着手里的报纸,气哼哼地说:“啊,雷,你来看看,上面说,他们竟然连孩子都允许被派到战场上去,让我说他们什么好!”
克洛克不由心里一动,他看着气得喘着粗气的老头子,对他说:“是真的吗?让我来看看好吗?”
老约翰把报纸递克洛克,指着上面一块版面说:“看看吧,你虽然还小,但也是读书人,应该懂得。这太不像话了!”他余怒未消。
克洛克这些天来一直关注着所有与战争有关的信息,这时急切地接过报纸,赶紧接过来一看:
美国红十字会要组织一支战时救援部队,要在年轻人中进行挑选。凡年满17岁者条件合适都可入选。
克洛克高兴得差点跳起来,心里说:机会终于等到了!
克洛克忘记了继续做生意,他匆匆地对老太太说了声:“您好,再见。”他提起还未打开的包,飞奔出屋,弄得老太太夫妇俩一头雾水。
克洛克一路跑回家里,家中刚刚开始吃晚饭,正好全家人都在,他即席又展开了他的演说:“爸爸,妈妈,我要去参军!”
全家人为克洛克这突如其来的一句话吓了一跳,大家都放下手中的餐具,一起看着跑得气喘吁吁的他。
路易斯问道:“你刚才说什么,我没听明白,你再说一遍?你说要去参军?”
克洛克明显看出父母脸上反对的表情,但他丝毫没有犹豫:“对,我想跟你和妈妈商量一下,我要去参加红十字会组织的救援队。”
路易斯脸上没有表情:“雷,这没什么商量的,不行。”
罗斯也说:“我跟你爸爸意见一样,我们不会同意你去做这样危险的事。”
克洛克急了:“我看了今天的报纸,说可以让孩子去参军的。”
罗斯说:“我们也看了,你刚15岁多一点,就算你到了16岁,但离国家规定的17岁的年龄底线还差一岁呢!”
克洛克激动地辩解:“可我跟其他孩子不一样,我已经是大人了。你们也看到了,我能处理好自己的一切,洗衣、做饭我样样在行,我能照顾好自己的。现在国家需要年轻人参战,优秀的有志青年都已经参军走了,难道你们想让我缩在家里当懦夫让别人笑话吗?如果那样苟且偷安,我宁愿死在欧洲的战场上!”
路易斯心里虽然也赞叹克洛克的志气可嘉,但他还是极力想用亲情来劝阻儿子:“雷,我和你妈妈都非常爱你,这你非常清楚。不光我们,你的弟弟妹妹也跟我们一样爱你。你怎么忍心说出这样的话让我们伤心?我们家不能失去你。到了战场上,子弹可是不长眼睛的,你一个小孩子,很容易出事。”
罗斯更是难过得流下泪来:“是啊,孩子,你好好在学校里读书不是很好吗?如果没有了你,妈妈活着还有什么意思……”她说不下去了。
克洛克见妈妈如此伤心,惶恐地上前抱住痛哭着的罗斯,罗斯也哭泣着紧紧地搂住了儿子,像是怕失去他一样。
过了一会,罗斯的情绪稍稍平静了一些,克洛克才松开双手,他已经比妈妈高出了半头,他两只手抚着母亲的肩膀,看着母亲,轻声安慰道:“妈妈,你放心好了,你知道我有多么机灵的,对吗?当我从战场上归来的时候,那一定成为了战斗英雄!到那时,整个奥克帕克都会尊敬你这位英雄的母亲!”
克洛克说到这里,出神地望着前方,似乎正在憧憬着自己成为战斗英雄光荣归来时的情景……
当晚路易斯夫妇都一直没有松口,克洛克也只得作罢。
但接下来几天,克洛克依然坚持自己的意愿,软磨硬泡,充分调动自己的雄辩口才,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父母终于禁不住他的厉害,被他说服了,同意他报名参军。
克洛克又在报名单上把自己的年龄由15岁改成17岁,也顺利通过了军方的体检。他被录用从军后,分配到红十字会的救护车队做驾驶员。
克洛克穿上了军装,告别了家乡和亲人,奔赴到康涅狄格州——一个他完全陌生的地方,开始新兵训练。他要学习的项目是汽车驾驶,要练得无论在多么坑洼不平的路上,也要保证把汽车开得平衡安全,并且要掌握许多关于汽车修理方面的知识。
克洛克对一切都感到新鲜,他学得极其用心,很快就超过了同一期的其他新兵学员。
克洛克以为他当然是他们连队里年龄最小的一个,不过后来他又发现了一个内向的男孩,凭着他敏锐的观察,那个男孩应该跟他差不多大,也是谎报了年龄参军的。
那个男孩平时不爱说话,经常看到他没事的时候一个人在一边默默地想心事。当大家在训练空闲的时候跑到附近地区的镇子里去逛街玩乐的时候,那个男孩却总是留下来待在军营里。
克洛克觉得很奇怪:他留下来做什么呢?后来他发现,那个男孩在画画,他不停地画,画完一张再画一张,似乎只要画着就永远也不知道累,他这辈子就像是为画画而来到人世的一样。克洛克留意地记下了这个男孩的名字:沃尔特·迪斯尼。
新兵的训练是相当苦的,但像克洛克这样的年轻人,都有一种报国的热情,有股好胜的倔强劲,而且对即将奔赴的战场有一种冲动和幻想,所以大家都练得相当出色。
大家一边训练,一边憧憬着交谈着到了战场上的情景,心里充满了期待。过了一段时间,终于传来了令人振奋的消息:上级有令,新军的救护车队做好奔赴法国前线的准备!
16岁的少年克洛克从参军时起,就天天盼着奔走战场的这一天,现在终于盼来了!他兴奋异常,他一连几天都激动得睡不着觉。
就在克洛克渴望马上就到战场上冲锋陷阵,最终成为战斗英雄的时候,却又传来了一个差点把他炸懵的消息: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了!同盟国宣布投降,已经签署了停战协定!
这就意味着,他不用再去法国战场了,他成为英雄的梦想也化为了泡影。
克洛克再没有任何理由不回到奥克帕克父母的身边去了,他垂头丧气地回到了故乡小镇。稍休整了一段时间之后,他又背起书包回到学校继续学业。但由于参军,他落下了一大半程的功课,后来实在觉得赶不上同学们的进度了,只好辍学中止了高中课程。
离开学校之后,克洛克只有一条自力更生的路可走了,他下定了决心:要为自己的理想而奋斗!虽然自己没有完成高中课程,但相信自己也不会比别人做得差。
参军这段经历磨炼了克洛克坚毅的性格,他认为,除了书本上的知识,其实在社会这所大学里能学到的东西可能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