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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文化教育业

第一节培养人才的古代官学

文化教育是一门综合性的行业,它既是一种社会现象,也是一种历史现象,是社会历史文化的积淀。

我国古代的官学、私学及书院是我国文化教育的载体,它鲜明体现了一个国家或民族的文化教育观念。

文化教育业把孔子尊为祖师。孔子首倡“有教无类”、“因材施教”,成为当时学术下移、私人讲学的先驱和代表。孔子的教育思想体系,被后世奉为圭臬,他也被尊为“至圣先师”、“万世师表”。

官学是指我国古代官方直接举办和管辖的教育机构,包括中央官学和地方官学,它们共同构成了我国古代社会最主要的官学机构。古代官学的产生和发展,是同我国古代的社会政治形势相适应并为之服务的,它为我国古代社会培养了大批人才。

根据我国古代社会朝廷官学各自所定的文化程度、教育对象和教学内容的不同,可将其分为三大类:最高学府、专科学校和贵族学校。我国古代的最高学府是太学和国子监,是古代各朝廷培养人才的主要场所。太学和国子监在办学育才、繁荣学术、发展我国古代文化科学方面,都积累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在我国和世界教育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

历代太学、国子监都注重考试。尽管各个时代考试形式方法不尽相同,但以试取士的做法,打破了世卿世禄、任人唯亲的制度,对于选拔封建贤德之才,还是具有积极意义的。

比如,在汉初时就创造出太学课试的经验,这在当时世界教育史上也是罕见的。后来唐代朝廷官学的“旬试”、“岁试”、“毕业试”,宋代太学的“三舍试法”,明清国子监一年积满8分为合格的“积分试法”,都可以看成是汉代太学课试方法的继承和发展。

太学、国子监强调自修、自由研究学术。特别是在太学生日益众多的汉代更是如此。教学除了采取大班上课形式之外,还特别强调自修,引导学生在课余自由研究,探讨学术。这正是当时太学自由修业、探究学术的生动写照。以后历代太学、国子监都不同程度地继承和发扬汉代太学这一优良传统,并培养出许多大学问家。

我国古代的专科学校,如东汉末创立的鸿都门学;南朝的史学、文学、儒学和玄学;唐宋明三代分别创办的书学、算学、律学、医学、画学、武学等,都是属于培养某种专业人才的专科学校。它们的教师、教材、教法、生徒及管理制度等都有比较完备的规定。

我国古代的贵族学校,如东汉的四姓小侯学;唐代的弘文馆、崇文馆;宋代的宗学、诸王宫学及内小学;明代的宗学;清代的旗学、宗学,都是属于这一类型。

四姓小侯,指东汉朝廷为外戚樊氏、郭氏、阴氏、马氏四大族开立的学校,置“五经”讲师。初期可入学的,只有四姓子弟。后来,门户开放,一般贵族子弟,不分姓氏,皆可入学。这类学校影响渐大,声名益彰,匈奴也慕名遣子入学。

唐代的弘文馆、崇文馆,是特别教育一等亲贵子弟的贵胄学校,专门招收皇室近亲、皇太后皇后近亲及宰相大臣、一品功臣的子孙入馆读书。学科功课,虽如国子学,但程度反低。

宋代的宗学是专为皇族子孙开设的贵族学校。此学在宋初由诸王附设在王宫里面,属私立性质,由王室聘请儒师教8岁至14岁的皇族儿童。皇帝对这些毕业生甚为优待,特许不经考试,便可赐第授官。

明代的宗学在两京所属地方,凡属宗室年未弱冠的世子、长子、众子及将军中尉等官的子弟,皆可入学读书。教师由王府长史、纪善、伴读、教授等官中之学行优长者充任。

清代的贵胄学校可分宗学和旗学两种。远在入关前,就设立宗学。入宗学读书者为8岁至15岁的皇族子孙,生徒必须学习满文,兼习骑射。宗学月考经义、翻译、骑射;年考翻译经义,试时务策。旗学是清代朝廷设置的,专门教育满蒙八旗及汉军八旗子弟的贵胄学校。

我国古代的地方官学自西汉景帝时文翁在蜀郡设学宫开始。汉武帝对文翁设学宫甚为赞许,并诏令天下郡国皆设学宫。

从此以后,有些郡开设学宫,并建立了地方教育制度。按制度规定,郡称“学”,县道邑侯国称“校”,乡称“庠”,聚称“序”。学校的名称就是由此而来的。

东汉出现了学校多,学生多的良好局面。魏晋南北朝时期地方官学衰废,有名无实。

唐代为我国封建社会盛世,其前期教育空前发展,地方官学繁盛。地方官学除由长史管辖的儒学外,还有直属太医署的医学。府州县学的学生一般是下级官吏及庶民子弟,学习内容以“九经”为主。

宋辽金时期,辽金也设有地方学校。宋代地方官学首先设置了主管地方教育的行政官员,各路置提举学事司,掌管路州县学政。朝廷划拨学田,保障经费,教学内容已与汉唐以来的地方儒学别无二致。

元代地方官学制度比较完备,在各府州县内均有相应学校,但有名无实。

明代早在朱元璋立国之初,既在全国诸府州县设立府州县学,又在边防区设卫学,乡村设立社学。最盛时期,全国共计有学校1700余所。清代基本上沿袭明代学校的规模。

总之,我国古代官学在培育各种优秀人才,继承我国古代文化遗产,繁荣科学、学术事业,促进国际交流等方面,曾经起过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在我国和世界教育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

第二节教学多元的古代私学

我国古代的私学是指不由官方主持,不纳入国家学校教育制度之内,而是由个人或社会集团主持、经营和管理的教育活动。包括游动四方的私人讲学,以一位学术大师为核心的私学集团,还包括有固定场所的正式的私学类型。

在我国古代社会中,私学是与官学相对而存在的。我国古代的私学以其多元的教学方式和灵活多变的教育手段,在我国古代教育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

春秋时期,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都发生着剧烈的变化。各诸侯国为了在诸侯争霸中取得优势,迫切需要人才为他们服务,于是出现了“士”阶层。各诸侯国和卿大夫都争相养士,士的培养也就成为迫切的要求。在这些条件下,私学便应运而生。

在士阶层中,有儒家、墨家、道家、法家、阴阳家、名家、纵横家、杂家、农家、小说家等各家学派,他们代表着不同阶级或阶层的利益。各个学派为了培养自己的人才,向各诸侯宣传各自的主张,希望各诸侯采纳,以扩大自己在政治上的势力。其中影响较大的是儒、墨、道、法四大家。儒家主张教化,墨家主张兼爱,道家讲求清虚自守,法家注重赏罚。这四大家都有私学。

至战国时期,我国发生了根本的变化。秦、齐、楚、燕、韩、赵、魏七国,基本上已建立了土地私有的封建制度,在七国争雄的统一战争中,士的价值越来越大,养士之风盛行。据孟子说,当时杨朱、墨翟的言论传遍天下,可见他们的徒众是很多的。

这一时期的私学更多,出现“百家争鸣”的局面,各种学派互相批评,互相影响。同时,在这一时期,同一学派中又互相争辩,形成支流。如儒家有孟轲派和荀况派,前者成为儒家正宗学派,后者则衍生出了后期法家,影响都很大。再如道家发展为杨朱、宋钘、尹文及介于道、法之间的慎到的私学,及接近庄周“齐物论”思想的田骈等流派的私学。

各家在学术上有长有短,有相辅相成的作用。历代封建帝王基本上并非专取一家,而是综合各家,成为帝王之术,为巩固封建制度和各个朝廷服务。

秦始皇采纳丞相李斯的建议颁禁私学令,片面地强调刑法,而不注意教育,只是以法为教,以吏为师,严禁私学。这是秦迅速灭亡的重要原因之一。这个教训引起了后代帝王的高度警惕,并懂得了“教学为先”的治国道理。

汉武帝时,采取董仲舒“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建议,以经学为官学,但是并不禁止私学。于是古文经学为私人传授的私学,至东汉末年已取得了压倒官学的地位。如当时的郑玄、马融等古文经学大师的私学,他们的学生多达千人以上。

汉代私学在组织形式上可分为蒙学和精舍两种。前者是小学程度的书馆、学馆,属启蒙教育;后者为专攻经学的经馆精舍、精庐等,属提高教育。

魏晋南北朝时期,官学衰颓,私学却呈现繁荣局面,名儒聚徒讲学仍占重要地位,学生人数上百人或千人屡见不鲜。这个时期的私学教学内容突破了传统的儒学,还包括玄学、佛学、道教以及科学技术等。

南北朝时南梁员外散骑侍郎周兴嗣的《千字文》是影响深远的蒙学读物,南北朝时北齐文学家颜之推的《颜氏家训》成为家庭教育的代表作。

唐代私学遍布城乡,当时既有颜师古、孔颖达、刘焯、尹知章等这些学术大师教授生徒,也有村野启蒙识字的私立小学。唐代以后,宋元明清时期私学教育,一方面是书院制度的产生和发展,形成私学的重要形式;另一方面,启蒙学教育主要是私人设立的学塾、村学和蒙学。启蒙教材宋代有《百家姓》、《三字经》,以及以后编的《千家诗》和《杂字》等。

明清时期,学塾有坐馆、家塾义学等形式。清代文字学家王筠撰写的《教童子法》,是一部专门论述启蒙教育的著作,对启蒙学教授方法作全面论述,并对启蒙学的一般原理提出了独特的见解。

总之,在历史上,我国古代私学都出现在重大的社会变革时期,而且其生存和发展,与当时宽松的文化氛围成正比例关系。

每当一统化的意识形态重建或强化时,则表现为私学教育特别是高级私学的衰微。同时,当考选制度体现了公平竞争精神时,官学则相对发达;而考选死板、褊狭之时,私学则较盛。

第三节传道济民的古代书院

书院是我国古代教育史上具有重要地位的教育形式。它萌芽于唐,兴盛于宋,延续于元,全面普及于明清时期,清末改为新式学堂,对我国古代教育、学术思想的发展产生过巨大的影响。

同时,书院还打破了贵族受教育的特权,为百姓提供了机会。

春秋时期兴起的私学发展至唐代,开始出现了书院的雏形。唐玄宗李隆基时设立的丽下书院和集贤殿书院,是宫廷图书馆而不是一种教育机构,但它却是书院名称之始。

由于唐代的书院跟后来出现的书院往往有直接联系,所以说唐代是我国书院的萌芽时期。

唐代还出现了一些私人创办的书院,并且成为文人学士们个人读书的场所。其中有几所如庐山国学、皇寮书院、梧桐书院、松竹书院、东佳书院等,已有讲学活动的记载,标志着以书院命名的教育机构的初步形成。其中的庐山国学就是后来闻名的白鹿书院。

两宋时期我国书院蓬勃发展起来,有数百所,几乎达到了代替官学的地步,足以使官学黯然失色。

当时的白鹿洞书院、岳麓书院、应天府书院、嵩阳书院、石鼓书院、茅山书院等的社会功能尤其显现,同时也标志着书院作为一种教育制度已经在宋代形成。

宋代以白鹿洞书院最为知名。白鹿洞书院位于江西庐山。此书院在宋初就得到了朝廷授予的儒家经典,书院已很知名。

南宋理学大家朱熹常到书院讲学,并写有《白鹿洞书院揭示》作为书院的学规。理学成为官方哲学后,白鹿洞书院因在理学教育中具有明显的象征意义而名扬天下。

除了朱熹外,宋代著名学者张栻、吕祖谦、陆九渊等人也曾经在书院里讲学,将书院与教育、学术结合,从而带来了学术的繁荣昌盛,使学术与书院的一体化得以完成。

两宋书院制度逐渐成熟和完善,自由讲学、学术研究、问题论辩等书院制度也完全形成。尤其重要的是,明确提出书院独特教育宗旨,把书院与官学区别开来,反对书院成为科学的附庸,使书院成为培养能传道济民的有用人才的场所。但是,由于官方对书院的支持,也带来了一些官学化影响。

元代是书院建设的繁荣时期。元代朝廷采取委派讲学者或给讲学者授予官衔的方式,以掌握书院的领导权。书院的教授、学正、直学等职务的任命、提升也都由朝廷批准。讲学者被称为“山长”,这也是历代对书院讲学者的称谓。

与此同时,元代朝廷还控制书院的学生。凡在书院毕业的学生,需经地方官吏荐举,经监察机关考核。元代这些政策,不仅使得大量官办书院成为官学体制中的一个组成部分,也使得大量私办书院朝着官学化方向转化。

明代初期书院处于沉寂状态。但是在官学成为科举附庸的时候,一批为解救时弊的士大夫便纷纷创办、复兴书院,利用书院培养人才。尤其是明成化年间以后,不仅那些具有久远讲学传统的著名书院相继复兴,还创办了许多新的书院。

在明代众多文化学者中,当时的思想家王守仁在贵州创办的龙冈书院最为知名。虽然当时实行的是科举制,但王守仁仍支持书院制度。他所到之处,广收门徒,遍建书院。

王守仁在庐山游玩时,曾经在白鹿洞书院讲学,一时间,学子蚁聚,风气大开。这样一来,不仅白鹿洞书院的名气更大了,也对自由讲学之风起了推动作用。

在清代初期,书院受到抑制,康熙、雍正登基后,书院又逐步恢复起来,其中不仅包括民间私人创建的,还包括许多地方官的崇教之举。清代的书院数目超过了以前任何朝代,大概有1900所。

清代末期曾对书院进行改制,但这时的改制,已经不是个人的愿望,而是一种历史的选择。事实上,书院制度是我国封建社会的产物,它必然随着封建社会的衰落而衰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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