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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古代畜牧

第一节 远古时期畜牧业的产生

我国的畜牧业,始于旧石器时期原始人类的狩猎,后来经过人们对所捕野兽的驯化,到先秦时期已出现了饲养家畜的牧场。从这时起,畜牧业作为一个新的行业步入历史舞台。

在我国畜牧业的长期发展的过程中,古人在实践的基础上,选育出了马、牛、羊、猪等大型家畜及鸡、鸭、鹅等小型家禽。

与此同时,古人还发展了饲养这些动物的丰富的选种、饲养、管理技术。这一套完整的家畜家禽驯化饲养技术,成为了中华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

畜牧业的起源是人类历史上的一件大事,它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考古发现,自旧石器时期的元谋人开始,包括以后的蓝田人、北京人,他们已经发明了工具用于狩猎,这便为畜牧业的起源打下了基础。家畜的驯化和饲养开始于1万年前左右。畜牧业的起源是有其内在原因的,而旧石器时期的华夏大地,就具备了产生畜牧驯养的内在原因和外在条件。

根据某一事物的产生应有内因和外因同时作用的一般规律,可以将畜牧业产生的原因,分解为内因和外因两个方面。其中的内因,分解为来自于人类方面的内因和来自于动物方面的内因。

来自于人类方面的内因在于,人类狩猎能力和手段的增强,是驯化动物的重要条件。在旧石器时期,人们的狩猎能力已经大幅度地提高了,具备了捕获大多数草食和杂食野生动物的能力。

在距今两三万年前的高级类人猿生活时期,由于气候等方面的原因,不得不从森林走向平地,学会了制造工具,劳动,逐渐直立行走,成为今天的人类的祖先。当时的人类,由于生活的需要,便努力获得更为有效的求生本能。

在陕西蓝田,发现生活在距今近百万年前的蓝田人,已经能够制造石器,不过其石器非常简陋,有砍砸器、刮削器、大尖状器、手斧和石球等。

这些工具就有被用于狩猎的,鸟类、蛙类、蜥蜴、老鼠常常成为人类的食物,鹿、野猪、羚羊和野马等,也不时成为狩猎的对象。

到了距今60万年前山西芮城匼河遗址,除发现了砍砸器、刮削器、三棱大尖状器外,还有小尖状器和石球等。

在我国西南部的贵州,旧石器时期的早期遗址有黔西的观音洞,在出土的3000多件的石制品中,多数为刮削器,也有少量的砍砸器和尖状器,该遗址的早期较北京人时代为早。

到了距今天更近一些的周口店北京猿人时期,主要生活在洞穴之中,出土的工具有砍砸器、各式刮削器、小尖状器和石锤、石钻等,猎取大型野兽是北京猿人的经常性活动。

在其遗址中有李氏野猪、北京斑鹿、肿骨鹿、德氏水牛、梅氏犀、三门马、狼、棕熊、黑熊、中国鬣狗等,当时北京猿人狩猎的工具主要是木矛,是由木棒加工而成的。

在北京猿人居住的岩洞中,上部、中部和下部的地层中,均发现了用火的遗迹,说明北京猿人已经学会了使用火了。

火的发明是人类历史上的一大进步,意义重大。它不仅为人类的定居创造了条件,使狩猎的进一步发展成为可能,还可以借助于用火取暖,开拓生存空间,使人类进入较为寒冷地区生活。此外,用火熟食,对人类的智力发育也有积极作用。

到了旧石器时期的中期和晚期,人类狩猎技术又有了较大的进步,其主要表现是石球的使用和弓箭的发明。

石球最早见于陕西蓝田人遗址中,学者们都倾向于是被用于狩猎活动。随后的许家窑文化遗址、陕西梁山旧石器时期遗址、山西的丁村遗址中,都发现了大批量的石球。据研究,早期的狩猎民在使用石球时,常常直接用石球砸向动物。

弓箭的发明代表着人类的狩猎能力大提高,陕西的沙苑遗址、东北的扎赉诺尔遗址、山西的峙峪遗址都分别出土了石箭头,其中峙峪遗址出土的石箭头被核定为距今2.8万年前。弓箭的发明和利用,可以远距离地猎获动物。

石球和弓箭的发明和运用,均可以远距离地对动物实施攻击,说明当时的人类已经具备了有效进行远距离猎狩大型野生动物的能力。

既然人类能猎获较大型凶猛的动物,当然就有能力捕获一些性情比较温顺的动物或其年幼的个体,如草食动物的马、牛、羊、驴,杂食动物的猪和狗等。

随着狩猎能力的逐渐提高,猎到的野兽有时一时吃不完,就拘系着它们以待没有食物时再食用。通过拘系的办法进行贮藏,人类便在与大自然的生存斗争中迈开了一大步,大大加强了人类对动物特征和特性的了解。

远古畜牧业的产生,除了来自人类自身的原因外,还有来自于动物方面的内因。主要表现是野生动物作为地球生物圈中的一员,客观上具备了与人类友好相处的条件。

在极其遥远的旧石器时期,人类要想把生活在大自然中的野生动物驯化为我所用的家畜,必须要借助于动物的天性。假如野兽坚决不予合作,或其兽性难以改变,人类也没有什么办法。

能够成为家畜和家禽的动物,必须具备能被人类控制的习性。肉食动物中的老虎、豹等,人类一直试图驯化它,直到今天仍未获成功。这类动物的天性难以改变,捕获以后,只能关在铁笼中,人类不可能安全地与其直接接触。

而有些动物通过人类稍微地实施驯化,可能就会变成家畜,如野猪、野马和野羊等。这也是早期相互隔绝的不同地区,均不约而同地驯化了相同的野生动物的主要原因。

动物被人类驯化的另一个原因,是因为动物与人类有着非常密切的生态关系。在一定的生态条件下,地球上的各种生物之间有一条食物生态链连接着。

食物生态链是指生物群落中各种动物和植物由于食物的关系所形成的一种联系。在生物群体中,许多类似的食物链彼此交错构成关系复杂的食物网络,人类也被纳入这种食物网络中,与各种动物结下不解之缘。

现在人类饲养的家畜和家禽,都与人类的食物链有着一定的关系。比如,人遗弃的食物为猪、狗、鸡等家畜所喜食,而猪、狗、鸡的产品肉蛋等为人类所喜食。

这种因各自的偏好而构成的食物链关系,导致人类和动物相互追逐对方的足迹,始终保持着若即若离的状态,为人类日后驯化动物提供了便利。在人类和动物的漫长的交往过程中,当人类需要与动物建立良好关系的时候,往往是人类需要动物的时候。人类给动物以额外的保护,成为其供食者和保护者。

经过长期的人与动物的友好交往过程,动物便习惯人类所提供的相对舒适、现成的生活环境,而淡忘野外的相对恶劣的生活环境,久而久之,人与动物的这种新型关系便建立起来了。

一方面,人是动物的保护者和部分食物的提供者;另一方面,动物是人类的活的食物库,随时都有可能被宰杀而作为食物,相互之间的依赖显得缺一不可,动物进入人类生活世界之中便是必然的事情了。到了新石器时期,我国传统的“六畜”猪、狗、牛、羊、鸡、马已基本齐备。当时的家畜的体质形态基本与现代家畜相同。

第二节 先秦畜牧业发展新阶段

在原始社会时期,随着社会生产力的提高,洞养圈养的野兽也越来越多,随着岁月的流逝,部分野兽的性情开始渐渐温顺起来,进而驯化为家畜,这样就开始了初期的畜牧业。

随着时间的推移,到了先秦时期,我国已经出现了较大规模的畜牧场所,畜牧工具与畜牧技术也有了很大发展。为了养好家畜,当时在管理畜群、修棚盖圈、减少家畜伤亡等方面也有不少创造。

我国古代畜牧业的发展,始于原始社会时期,到奴隶社会开始的夏代,农业、畜牧业和手工业的分工进一步明显,而以农业为主的定居生活,促进了畜牧业的发展。此时,我国畜牧业和家畜利用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夏代,由于青铜工具的使用,使农牧业有很大的发展,专职人员的放牧,饲养中圈养的发展,饲草的制备贮存,使畜群不断增长。

商代的畜牧业也继续发展,“六畜”已普遍饲养。在殷墟甲骨文中,有刍、牧、牢、厩、庠等反映畜养方式的文字,有反映马、猪去势的文字,也有一次祭祀用牛300头、马300匹以至千牛的卜辞。

这些文字形象地反映了殷商时期畜牧业的发展状况。这一时期黄河流域有野象,有研究表明,商代人曾经驯象。

夏商时期,定期配种和淘劣选优的配种制度使畜群的品质不断提高。在我国现存最早的一部汉族农事历书《夏小正》中,已有关于牲畜的配种、草场分配和公畜去势的记载。去势就是阉割,用于养殖业中以提高存活率和质量。

经过不断的选育和改良,家畜的繁育技术日臻完善和进步,在此基础上育成了无数的家畜家禽品种。其中不仅有伴随我国历史上伟人拼杀疆场的名驹名马,还有无数造福芸芸众生的珍禽良畜。

西周的畜牧业也很发达,约成书于战国时期的《穆天子传》中,记述周穆王到西北地区游历,沿途部落贡献的肉食——动物马、牛、羊,动辄以千百计,反映了当地畜牧业的发达。

《诗经》中也反映了西周畜牧业的情况。《诗经·君子于役》说:“鸡栖于埘,日之夕矣,羊牛下来。”意思是说,黄昏时分,鸡已经在窝里栖息了,羊牛已经走下山坡归栏了。反映了农村中饲养畜禽的普遍。

《诗经·无羊》说:“谁谓尔无羊?三百维群。”意思是说,谁说你没有羊呢?你的羊一群就有300多头。反映了贵族畜群的庞大。

当时地广人稀,原野不能尽辟,农田一般分布在都邑的近郊,郊外则辟为牧场。据《诗经·尔雅·释地》记载:

邑外谓之郊,郊外谓之牧,牧外谓之野。

意思是说,在城市或城镇的周围叫郊区,那里是人们耕种的地方;郊的外围叫牧,是放牧的地方;牧的外围叫野,是野兽出没的地方。由此可见,当时确实已经划出了放牧牛羊和马的各类牧场。

《周礼》中也记载了西周管理畜牧生产的专门机构,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西周畜牧业的发展。以养马为主的官营畜牧业也在《周礼》中有集中的反映。

《周礼》中记载了一整套的朝廷设置的畜牧业职官和有关制度。“牧人”、“校人”、“牧师”、“圉师”、“趣马”、“巫马”等,分别负责马的放牧、繁育、饲养、调教、乘御、保健等。如此细致而明确的专业分工,表明在当时的畜牧业已经发展到相当高的水平。

当时从事放牧的奴隶称“圉人”、“牛牧”,奴隶头目称“牧正”,有的牧正后来成了奴隶主的仆从,到封建社会时代还有升到九卿爵位的。

根据《礼记》的记载,夏商周三代对驾车用的军马和祭祀的牺牲已讲究毛色的选择。为了养好家畜,当时在管理畜群、修棚盖圈、减少家畜伤亡等方面,确实有不少创造。

春秋战国时期的畜牧业相当发达,牛马主要作为农耕和交通的动力,家畜已成为民间重要的食物来源。

如管仲在《孟子》中就说过:

五母鸡,二母彘,无失其时,老者足以无失肉矣。

意思是说,养5只母鸡,两头母猪,不耽误喂养时机,老人就可以吃上肉了。

越国的范蠡曾对鲁国商人猗顿说:“子欲速富,当畜五牸。”意思是说,要想富裕,就要经营雌性牛、马、猪、羊、驴。说明畜养母马、牛、羊、猪和驴,已成为当时致富快捷方式。

这一时期,华夏大地已经形成了农区、牧区和半农半牧区。西北和塞北是牧区,以草食动物马牛羊为主;中原为农区,养畜业亦受重视。家畜成为了社会财富的代表。《管子》一书中还把畜牧生产发达与否作为判断一个国家贫富的标志。

总之,先秦时期的畜牧业已经有了飞速的发展,畜牧业在生产中已占有重要的地位,较远古时期大为进步和提高。

第三节 秦汉畜牧业的迅速发展

秦汉时期的畜牧业,在当时的社会经济中占有重要的地位。畜牧生产的经营管理体制渐趋完备,畜牧生产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日益提高,充分体现了畜牧生产的重要性。这一时期的畜牧业得到了迅速发展,牧场及群牧规模大大增加,畜牧业经营组织具有该时代特色。同时,中央还制定了有关牲畜饲养、管理和使用的法律《厩律》,这是我国畜牧业发展历史上的一个巨大进步。

秦汉时期,由于社会经济、政治等诸方面的因素的积极影响,畜牧业得以迅速发展。

秦汉畜牧业之所以发展迅速,首先是因为,大力发展畜牧业,是农业生产发展的客观需要。秦汉时期牛耕进一步推广以后,牛成为农业生产中必不可少的生产资料。由于当时农业生产的需要,发展畜牧业势在必行,以提供更多的耕牛。

其次,发展畜牧业又同巩固边防密切相关。秦汉时期,北方及西方游牧民族侵扰严重,为保卫边郡地区的社会生产和国家的安定统一,需要强大的骑兵,这就成为官营养马业发展的重要因素。

再次,为了保证畜牧业的发展,秦汉王朝制定了一系列方针、政策和具体措施,畜政管理,发展官营畜牧业,鼓励和扶植私人畜牧业生产,积极实行保护牲畜的措施等。上述各项政策和措施,在秦汉畜牧业生产的发展中,都起过积极的作用。

更为重要的是,秦汉时期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建立和巩固,为秦汉畜牧业的发展提供了可靠保证。统一国家建立以后,社会环境较安定,边郡畜牧业资源得以集中开发与合理利用。

在统一的环境下与少数民族的交往,使一些新畜种、新饲料品种及某些先进的畜牧业生产技术传入中原,这些作用都不可忽视。

秦汉时期的畜牧业发展很迅速,其表现首先是生产地区十分广泛。秦汉王朝十分重视对西部、北部边郡地区的开发利用,广建官营牧场。

西汉初年,朝廷有6个大马苑,养马30万匹,阡陌之间马匹成群。当时也有许多著名的大牧主依靠官营牧场发展畜牧业。

边疆地区畜牧业尤为发达。据西汉史学家司马迁《史记》记载,秦国的乌氏所养牛马之多,要用山谷来计数,秦始皇因此奖他为封君。秦时凡是牧马超过200匹,养牛、羊或猪多达1000的畜牧大户,可以享受千户侯待遇。可见,秦汉时期的牧场是非常发达的。

秦时已建立太仆寺掌管国马,在西北边郡还设立官营牧场牧师苑,养马几十万匹。

我国古代的经济区划大致可分为牧业区、农业区和半农半牧区。半农半牧区主要分布在西北边疆一带,具有发展畜牧业和农业的良好条件。

秦汉王朝对该地区的发展极为重视。其畜牧业的发展在秦汉时期占有极重要的地位,这一地区的存在是当时畜牧业发达的重要基础和标志。

内地虽不宜发展大规模群牧式畜牧业,但官民都普遍采用了厩舍饲养和小群牧养的方式,牲畜的总头数也很可观。

这一时期对不同牲畜的经济作用也有了足够的认识,重视马、牛在军事、农耕、交通方面的作用,因此,养马业、养牛业的发展很突出。

新畜种亦不断引进,如原产于匈奴地区的骡、驴在东汉已为常见之役畜。作为肉畜的鸡、猪,生产地区广泛,但由于每个生产单位的规模很小,所能提供的肉畜数量是有限的。乳畜在中原地区亦有了一定程度的发展。

为了丰富家畜种类和改良家畜质量,汉代已注意从西域引入驴、骡、骆驼以及马、牛、羊良种。汉武帝派张骞联络大月氏,获悉西域产良马,并带回西域苜蓿种子在长安地区试种。后来汉武帝派李广利带兵前去大苑,带回公马和母马一共3000匹。这一时期在畜牧业生产技术方面有了新的发展,主要表现在家畜优良品种的培育、饲养管理技术的进步、兽医及相畜术的先进等方面。

秦汉时期畜牧业的经营组织,包括边郡大牧主经营、豪强地主的田庄经营、一般农家经营、官府经营等不同类型。大牧主经营主要集中在边郡、生产规模较大,生产的专业性较强,产品的商品率高。

豪强地主经营的畜牧业是田庄经济的组成部分,具有明显的自给自足特征。随着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发展,豪强地主经营的畜牧业发展很快。

一般农家经营的畜牧业,大牲畜较少,其目的主要是作为一种家庭副业,为种植业的收入略作补充。

汉代有个养殖能手卜式,以养羊致富。汉武帝时鼓励农民养马,曾经任用善于养羊的卜式发展养羊业。另外还有马氏兄弟5人,都是养猪能手;梁鸿、孙期等曾在渤海郡养猪,以及祝鸡翁的养鸡,都是当时有名的畜牧事例。

官府经营牧场也很多。秦汉之间连年战争,畜牧业遭到破坏,役畜损失很多。西汉初期采取休养生息的方针。在发展养马方面,官府充实马政机构,大办军马场。秦汉时期,朝廷对畜牧业加强了管理,制定了相关的管理办法。其中影响最大的是制定了《厩苑律》,它是我国古代有关牲畜饲养的法律。

在古代,牲畜既是重要的生产资料,又是重要的战争工具和祭祀用品,朝廷对牲畜的饲养、管理和使用非常重视。类似法规在先秦时期就已经出现了。在陕西岐山县出土的西周青铜器铭文中就有“牧牛”一职,说明《周礼》有关西周已设职掌管厩牧的记载是可信的。

秦朝廷制定畜牧法规《厩苑律》及其他有关条款规定。秦朝廷分管厩牧事务的是内史、太仆和太仓等官。在地方由县令、丞以及都官管理,令、丞和都官以下,有田啬夫、厩啬夫、皂啬夫、佐、史、牛长、田典、皂和徒等负责畜牧方面的具体工作。

关于牛马的饲养,秦代有定期检查评比制度,每年正月举行考核,成绩优秀者奖励,不按时参加评比或在评比中列为下等的,饲养者和管理者要受惩罚。

秦代条律还规定,官有的牛马死亡,应及时呈报所在的县府,由所在县检验后将死牛马上缴。如不及时上缴,致使牛马腐烂,应按未腐烂时的价格赔偿。如果是朝廷厩马或驾用牛马,应将其筋、皮、角和肉的价钱呈缴,所卖的钱少于规定数目,驾用牛马者应予补足。

朝廷每年对各县、各都官的官有驾车用的牛检查一次,凡有10头以上牛而一年死三分之一,不满10头牛一年死3头以上,主管的吏和饲牛的徒以及所属县的令、丞都有罪。

此外,秦律还规定马匹调习不善,军马评比列为下等的,要惩罚县司马及令、丞。秦代的《法律答问》还有一些惩罚偷盗马、牛、猪、羊的规定,对牲畜所有权进一步制定了保护性规定。

汉代也有《厩律》,西汉丞相萧何制定的《九章律》,将秦代《厩苑律》列为其中一篇。《九章律》已经失传,但从《汉书·刑法志》中关于《九章律》的记载来看,可知汉代《厩律》的内容与秦《厩律》相差不多。

西汉时,牛耕在黄河流域已较普遍。东汉时,农牧结合经营区逐渐向江南推广,并且更加重视饲养和保护耕牛,将秦律“杀牛者枷”改为“杀牛者弃市”。同时,汉史中已有了牛疫的记载。

汉武帝为适应对匈奴用兵的需要,鼓励马匹繁殖,还制定了《马复令》,规定民养马可以减免徭役和赋税。此外,汉律以重刑惩治盗窃牛马的犯罪,规定“盗马者死,盗牛者枷”,知情不举发也要受惩治。汉代不少地方官员劝说百姓饲养家畜,增加生产。当时养猪、养羊、养鸡很普遍,既可以解决肉食和肥料,又增加了经济收入。

第四节 魏晋南北朝畜牧业成就

魏晋南北朝时期,游牧民族大量内迁,使中原地区的畜牧业有了很大发展。在广阔的内地牧场,马、牛、羊不计其数,畜牧业的发展达到了一个历史高峰。

这一时期,北魏农学家贾思勰所著的《齐民要术》对家畜、家禽的选种,繁育饲养方法、管理细则、疫病防治、畜产品加工,都有较详细的论述。对后世的畜牧生产也有很大影响。

汉代末年至隋初的300多年间,许多游牧民族移居黄河中下游,使北方的畜牧生产有进一步发展。

三国时期,匈奴已进入华北,曹魏模仿汉代的五属国,将进入山西的匈奴分为五部进行管理。十六国时期,“五胡”大举进入内地建立起自己的政权。

“淝水之战”后,鲜卑拓跋氏崛起于山西北部及河北西北部一带,439年统一北方,其后孝文帝迁都洛阳,更多的鲜卑人来到中原腹地,这是汉唐时期规模最大的一次游牧民族内徙。一批又一批的内迁民族带来了一批又一批牲畜。

此外,北魏150年间不断地征讨北方草原上的匈奴、高车、柔然诸部,获得的牲畜也极为可观。据《魏书》的本纪及高车、西域等传,获取百万头匹以上的行动就有6次。如391年破匈奴刘卫辰部时,得“名马三十余万匹,牛羊四百余万头”。

北魏曾将水草丰盛的河西地区辟为牧地,后来又在洛阳附近置河阳牧场。每年从河西经并州,把牲畜徙牧至河阳牧场。北魏本来就是游牧民族,在历次战争中又有数以千万计的俘获,故其畜牧业已超过汉唐两代,北方农业区的畜牧成分也于此时臻于极盛。

魏晋南北朝时期,民间畜牧业的发展亦达到顶峰。《魏书·尔朱荣传》言尔朱荣在秀容的牛羊驼马以色别为群,以山谷统计数量。由此反映的是民间马匹之多。

牛在普通百姓中可能比马更普遍,以至于朝廷经常下令作为赋役征发。这显然是在耕牛比较普遍的基础上制定的政策。

羊的饲养量也在增长,北魏农学家贾思勰在《齐民要术·养羊》篇谈种植喂牲口的饲草青茭时,常常以羊1000只的需求量为例,来讲述如何种植,这个数字在当时具有一定的普遍性。

西晋畜牧业也有发展。为了发展农耕,西晋朝廷大办养牛场。据《晋书·食货志》记载,官办牛场养的种牛就有45000多头,有的地方官吏也动员农民聚钱买牛,鼓励养母牛、母马,还有猪、鸡等。畜牧生产在这一时期得到了发展。

东晋前后,十六国中有的国家以及从北魏开始的北朝五国,其君主是匈奴族、鲜卑族、氐族、羌族等少数民族,他们都重视畜牧业,畜牧生产在这些国家都有不同程度的发展。

在十六国和北朝史书中,有食用乳和乳制品的记载。北魏和北齐的太仆寺内设有驼牛署和牛羊署,北魏在西北养马200多万匹,骆驼约百万头,牛羊更是无数。

魏晋南北朝时期,在畜牧方面的最大成就,便是《齐民要术》的诞生。《齐民要术》书名中的“齐民”,指平民百姓;“要术”指谋生方法。

《齐民要术》是北魏时期的我国杰出农学家贾思勰所著的一部综合性农书,大约成书于北魏末年,系统地总结了我国6世纪以前黄河中下游地区农牧业生产经验、食品的加工与贮藏、野生植物的利用等。此书是世界农学史上最早的专著之一,是我国现存最完整的农书。

《齐民要术》的作者贾思勰是今山东益都人。出生在一个世代务农的书香门第。他从小就有机会博览群书,从中汲取各方面的知识,为他以后编撰《齐民要术》打下了基础。

贾思勰在成年以后,开始走上仕途,曾经做过高阳郡太守等官职,高阳郡就是现在的山东临淄。并因此到过山东、河北、河南等许多地方。

每到一地,他都非常重视农业生产,认真考察和研究当地的农业生产技术,向一些具有丰富经验的老农请教,获得了不少农业方面的生产知识。

贾思勰中年以后又回到自己的故乡,开始经营农牧业,亲自参加农业生产劳动和放牧活动,对农业生产有了亲身体验,掌握了多种农业生产技术。

他将积累的许多古书上的农业技术资料、询问老农获得的丰富经验,以及他自己的亲身实践,加以分析、整理、总结,写成农业科学技术巨著《齐民要术》。

在《齐民要术》中,贾思勰用6篇文章分别叙述养牛马驴骡、养羊、养猪、养鸡、养鹅鸭、养鱼,详细记述了家畜饲养的经验,特别是吸收了少数民族的畜牧经验,对家畜的品种鉴别、饲养管理、繁殖仔畜到家畜疾病防治,均有记录。

《齐民要术》对家畜的鉴别,书中从眼睛、嘴部、眼骨、耳朵、鼻子、脊背、腹部、前腿、膝盖、骨形等方面制定了标准。对于家畜的饲养,书中提到了家畜的居住环境、备粮越冬、幼仔饲养、群养与分养、防止野兽侵害等内容。

《齐民要术》指出,养羊必须贮存干草,经常检查有病无病,用隔离和淘汰病弱畜只的办法,改进畜群素质,并提出一些简便可行的治疗方法。

对于繁殖仔畜,书中介绍了选取良种、家畜的雌雄比例、繁育数量、动物杂交、无性繁殖等内容,对于优化物种、提高生产力有很大的帮助,而且对我国的生物学发展和研究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在家畜疾病防治方面,《齐民要术》还搜集记载了48例兽医处方,涉及外科、内科、传染病、寄生虫病等方面,提出了对病畜要及早发现、预防隔离、注意卫生、积极治疗等主张。

《齐民要术》中有的兽医处方具有很高的应用价值。例如书中介绍的直肠掏结术和疥癣病的治疗方法,在后来被广泛运用于兽医领域。这些都是我国古代畜牧科学的宝贵遗产。

第五节 隋唐至明清期间的畜牧业

隋唐至明清1300余年的历史,是一部治乱兴衰的历史。在这一漫长的历史时期,畜牧业也经历了一个波浪式的发展过程,出现了几次发展高峰。

隋唐时期是我国封建社会的鼎盛期,我国的畜牧业取得了跨越式的发展。

宋元明清时期,畜牧业在牧场规模、畜口存栏量,以及相关法规等各个方面都有一定的进步。

隋唐五代时期,农业科学技术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为畜牧业生产的全面发展奠定了基础。

隋结束战乱纷扰的局面后,畜牧业曾经盛极一时,既存在着一批官牧监,民间畜牧风气也很浓厚。

隋代的牧监是掌牧地的官署,陇右地区既是隋代牧监所在,又是防御突厥、吐谷浑的战略要地,此地民风粗犷,尚武风气浓厚,人人都精于骑射。这就决定了与之相邻的河西地区的畜牧业发展。

隋代是河西地区畜牧业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阶段。隋代在历史基础上继续在河西发展畜牧业,这时的河西是全国战马的主要供给地之一。在当时,隋朝廷最大的边患是雄踞于西北的突厥与吐谷浑,朝廷对马匹的征发一日不可缓。因而隋代对河西地区畜牧业的经营,不仅适应了这里经济开发的客观需要,而且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唐代畜牧业极为兴盛,在我国数千年畜牧发展史上写下了光辉的篇章。其牲畜种类之多、数量之大、品质之佳、畜牧业组织机构之全、立法之详,前超秦汉,后过两宋,名列历代榜首。

唐代畜牧业所以兴盛,一靠政策得当,如重视马政、选贤任能,制定马法、赏罚分明,珍惜耕牛、保护役畜,农牧结合;二靠技术进步,如马籍盛行,引进良种、大力繁殖,牧养有法、储草御冬等。

从唐初贞观至中唐

天宝年间,唐代牧监的地域在逐步扩大,而且都偏重在西北地区。牧地西起陇右、金城、平凉、天水,东至楼烦,都是唐代养马之地。

这一带水草丰盛,田土肥腴,气候高爽,特别适宜于畜群繁衍,故秦汉以来就是丰茂的畜牧场地,到了唐代,也很自然地成为了官府畜牧业勃兴的载体。

唐代特别强调以法治牧,严格执法,从而有效地保证了畜牧业长盛不衰。据《唐会要》记载,西北各监牧的马牛羊驼数量时升时降,开元初是24万匹,开元末升至43万匹。唐代颁布了《厩库律》,规定牲畜的饲养、管理和使用,还颁布了《厩牧令》、《太式》等有关厩牧事宜的专门法律。

此外,唐代对西域大批良种牲畜的引进,促进了中原农牧业生产的发展和畜牧技术的提高。这是民族间友好交往、民族关系得到发展的历史见证。

西域畜牧业对中原农牧业生产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西域当时输入中原的牲畜以马为最大宗,唐朝廷积极引进。这里一直是中原王朝良马的主要供应地之一。

此外还有牛、驼、骡、驴等。西域良畜的引进,促进了中原畜种的改良,进一步发展了中原地区的畜牧业,支援了中原的农牧业生产。

随着大批西域良种牲畜的引进,在积极的饲养实践过程中,唐代的畜牧技术得到了很大程度的提高。建立了较为完备的马籍和马印制度,掌握了合理的饲养管理方法,兽医水平也有一定提高。

五代时期,政权更替频繁,战乱不断,黄河流域农、牧业受到破坏。南方九国,国小力弱,必须发展经济,才能安民保境,因而畜牧业的发展相对缓慢。

宋代,传统官营牧场所在的西北边郡多为少数民族占领,宋朝廷将马分散到各地饲养。

宋代初期,养马最多时达15万匹,以后官营养马明显衰落。由于马匹不能满足需要,故从少数民族地区大量购进,茶马互市由此发展起来。

北宋与辽、金、西夏少数民族政权并立,疆域缩小,北境受辽、金威胁侵扰,农、牧业都比唐朝时萎缩。牧场偏重于内地,养马政策摇摆,机构分合不定,养马业不景气。

庆历年间是北宋军备最好的时期,官马总数超过20万匹,但不及唐代官马的一半。此时,南方水田增多,水牛、黄牛、猪和家禽的饲养也相应增加。

辽、金、西夏畜牧业相当发达,各个政权对畜牧业很重视,新刊本《司牧安骥集》就是金的附庸政权伪齐刘豫征集刊刻的,使此书得以流传下来,是我国现存最古老的一部中兽医学专著。《黄帝八十一问》是金朝人撰写的古兽医学重要篇章。

北方崛起的蒙古族统一全国后,建立了元王朝。元代在东北、西北和西南地区建立了规模很大的牧场14处。元代开辟牧场,扩大牲畜的牧养繁殖,尤其是繁殖生息马群,成为元朝廷的一贯政策。

元代牧场广阔,西抵流沙,北际沙漠,东及辽海,凡属地气高寒,水甘草美,都是牧养之地。当时,大漠南北和西南地区的优良牧场,见于记载的有甘肃、吐蕃、云南、河西、和林、辽阳、大同等,不下数十处。大规模的分群放牧,显然对畜牧业的发展有利。

元代官方牧场,是大畜群所有制的高度发展形态,也是大汗和各级蒙古贵族的财产。官牧场通过国家权力占有的水草丰美之地,拥有极优越的生产条件,生产设备和牲畜饲料由地方官府无偿供应。

元代由于官牧场的牲畜繁多,牧人的分工更为专业化。记载下来的大致有:称为“苛赤”的骒马倌、称为“阿塔赤”的骟马倌、称为“兀奴忽赤”的一岁马驹倌、称为“阿都赤”的马倌、称为“亦儿哥赤”的羯羊倌、称为“亦马赤”的山羊倌、称为“火你赤”的羊倌等。牧人分工的专业化,也有利于畜牧业的发展。

除此之外,元代还有私人牧场。元代诸王在所分之地都有王府私有牧场,元世祖忽必烈第三子忙哥剌,占领大量田地进行牧马。可见当时蒙古贵族的私人牧场所占面积之大。

元代逐渐完善了养马的官制,设立了一些马政体系,如太仆寺、尚乘寺、群牧都转运司、“和买”制度等,同时对马匹进行保护。在元代制定的格律类聚书中,把马匹保护法作为一项重要内容。

元代有关保护畜牧业生产的刑律,一是盖暖棚、团槽枥,以牧养牲畜;二是禁私杀马牛,否则或被杖责,或被罚金;三是禁止盗窃畜口,如骆驼、马、牛、驴、骡、羊、猪,尽在禁盗之列。对偷盗牲畜者判罪的刑律,在元代的刑法中越到后期越严厉,尤其对盗牛马者,判罪最重。

由于元代的一系列政策和措施,使元代畜牧业繁荣一时。当时牛羊云聚,车帐星移,呈一派畜牧旺盛景象。

明初朝廷建章立制,颁行法规,采取一系列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的措施,明代畜牧业得以恢复和逐步振兴。

朝廷确立了一套系统严密的畜牧业管理体制,制定了详细严格的畜牧律令规定,从而在制度上保证了明代畜牧业的快速恢复和发展。

明代朝廷曾命令南京、太平、镇江、庐山、凤阳、扬州、滁州等六府两州的农民养马,并以马代赋,官督民牧。在西北及各边要省区设立监、苑、卫所,划定草场范围,发展军队养马。在东西北各少数民族地区实行茶马互市,设立茶马司以管其事。

明初,养马业由于连年战争的破坏而亟待振兴。明朝廷以马政建设为重点,严格官马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了管理机构。在明代前期,养马业发展日益兴盛,规模庞大,技术进步,牧养发达,达到顶峰。

明初耕牛十分缺乏,为了发展耕牛,朝廷对耕牛的保护和繁殖很重视,颁布了奖励繁殖、禁止挤奶等条例。

事实上,这种政策是消极的,并不能促进耕牛的发展。明宪宗时设置蕃牧所,掌管奖励养牛事务,曾多次购买大批耕牛分给农民和屯垦士兵。

明代的养猪业、养羊业及家禽业也获得了一定发展。畜禽品种繁多且各具特色,猪、鸡、鸭、鹅等家畜及家禽饲养业在明代民间获得了进一步发展,养殖技术也有很大提高。

明代畜牧兽医技术的发展

进步显著。经验兽医学发展迅速,家畜诊疗技术成就突出,达到新的高峰。畜牧兽医技术的进步,促进了畜牧业的发展。

为了保护好畜群,掌管养马的机构苑马寺曾多次翻刻《司牧安骥集》和《痊骥通玄论》等古兽医书,并编纂《类方马经》、《马书》、《牛书》等。著名兽医喻本元、喻本亨兄弟合著了《元亨疗马集》、《元亨疗牛集》。

清代的马政制度基本仿照明代,太仆寺、上驷院分管各地的牧场。御用马归上驷院,属内务府。军用马由兵部车驾司管理。太仆寺、上驷院、庆丰司所属牧场占地共30万平方里(7.25平方千米)。

太仆寺牧马场分左、右两翼牧场,上驷院牧场也有两处。庆丰司牧场有养息牧场和察哈尔牧场,里面有种牛场3处、种羊场4处,在北京西华门外设牛场3处,另有挤奶牛场3处。

此外,军事性质的八旗牧场,都各占地几十平方千米,饲养着数以千计的马牛羊等各种牲畜。

清代在中原及江南农区,实行禁止农民养马政策,废除明代官督民牧制度。除八旗、驿站、文武官员外,其余人员不准养马,违者没收马匹,畜主受杖责,违禁贩卖马匹者处死。

在这种政策影响下,农区中只能以牛耕田。因此,清代260年间马医无重要著作,而相牛和治牛病的书却大量出现。

值得一提的是,明清时期在养猪、养羊方面也有较大的发展。农区养猪、养羊主要是为了取得粪肥,因为栈养羊、圈养猪得到发展,并培育出一批优良猪、羊、鸡品种。猪种和鸡种曾运至国外,对世界的猪、鸡品种培育和发展产生良好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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