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2年10月5日,苏共第十九次党代表大会召开,刘少奇率中共中央代表团参加了苏共的这次大会。
东欧国家的主要领导人包括如捷克斯洛伐克共产党主席哥特瓦尔德、波兰统一工人党主席贝鲁特、民主德国统一社会党主席威廉·皮克、匈牙利劳动人民党总书记拉科西、罗马尼亚工人党总书记乔治乌一德治等,也参加了这次的会议,与会期间,他们都下榻在莫斯科苏维埃旅馆。
10月8日,刘少奇代表中共中央向苏共十九大宣读了中共中央的贺词。
苏共十九次党代表大会,特别是苏联制定的第五个五年计划大纲,对世界社会主义阵营来说,是一件非常鼓舞人心的大事,同时,这次大会对我国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制定和我们请苏联援助项目的提出,也提供了重要依据。
苏共十九次代表大会结束后,我国代表团就开始积极紧张地准备着谈判事宜。
当时,由于每天都要研究和讨论我方代表团提出的项目,所以代表团成员几乎把要谈的项目都背下来了。
1953年3月5日,斯大林因突患脑溢血逝世。
斯大林逝世的消息使我国代表团感到十分震惊,不知道接下来的谈判会不会收到影响。
6日晚,中国代表团成员聚集到我驻苏大使馆,举行追悼仪式,李富春发表了悼念讲话。
7日下午,中国代表团到莫斯科工会大厦圆柱大厅,向斯大林的遗体告别。
斯大林的灵枢停放在四周摆满鲜花、花圈和棕相的高高的灵台上,吊唁的人川流不息。
在吊唁仪式上,按照通常的外交惯例,外交使团的团长应走在最前面。当时驻苏联外交使团的团长是瑞典大使,按说他应走在前面。苏联为了突出中国,他们安排苏联外交部副部长陪着瑞典大使走得很慢,又安排一位司长陪同中国代表团很快走到瑞典大使的前面,第一个进人工会大厦圆柱大厅。
第二天,苏联报纸报道:中国代表团第一个进入工会大厦圆柱大厅、向斯大林同志遗体告别。
3月8日下午,周恩来率中国政府代表团飞抵莫斯科,参加斯大林同志的追悼大会。
斯大林同志的追悼大会在莫斯科红场举行,苏联把周恩来安排在最显著的位置上,同马林科夫、莫洛托夫等苏联党政领导人站在一起。
斯大林逝世以后,苏联的党政组织进行了很大的改组,苏联的政局也开始动荡。
早在斯大林逝世前,苏共政治局委员、部长会议副主席兼计划委员会主席萨布罗夫就向我们提出,在正式开始讨论各个项目之前,应先由苏联国家计划委员会等部门的负责人,给我国代表团成员讲一讲关于怎样作计划工作问题。在征得我方同意后,即着手开展安排讲授时间和内容。
1953年1月26日确定了讲授的内容,并从3月30日开始讲授。
从1月30日到2月26日,在近一个月的时间里,由苏联计划委员会的14位副主席和主要委员分别给我国代表团成员讲课,前后共讲了20次。
我国代表团的成员,分头把听课内容详细记下来并加以整理,编辑成一本书,就是后来由国家计委出版的《关于经济计划的问题》。
此外,中方还请苏联建设事业委员会、冶金部的专家讲授了“苏联建设事业委员会机械设置”、“都市改建问题”和“苏联地质工作问题”等专题。
1953年4月初,中苏双方正式进入关键性的谈判阶段。在此之前,我们同苏联方面也不断接触,就一些具体项目进行商谈,但是还处于零星、个别的项目谈判阶段。
4月初,苏联各部门的负责人开始和我方代表团进行谈判。
当时,负责冶金项目的谈判的是曾任东北工业部秘书长的袁宝华,袁宝华的谈判对手是苏联计划委员会负责冶金工作的副主席。这个副主席对项目抠得非常细,他要我方把每个项目都详细地讲给他听,然后他再向我方提出问题,要我方回答,因为我方没有搞现代工业项目设计的经验,有好多问题一时回答不上来。特别是我们国内的项目设计当时工作做得较粗,很难满足项目设计的要求。尤其是冶金项目,许多矿山的资料不完整,勘探资料远远不能满足设计的需要。
在谈判时,最使我方挠头的就是矿藏量,这方面资料很不完全,给项目和设计谈判带来了很多困难。
关于钢铁生产,我方提出,除了改造鞍钢之外,还必须新建两个大钢铁厂,一个是包钢,一个是华中钢铁公司,即现在的武钢。对于包头钢铁厂的建设,苏联方面很有兴趣。他们认为,包头钢铁厂条件比较好,地理位置也好,背靠苏联。而对于华中钢铁公司的建设,则不感兴趣。他们认为,武汉处于台湾飞机轰炸的范围之内,不安全。
关于铝生产,我方提出,除了恢复抚顺铝厂之外,计划再建两个铝厂,一个建在贵州,一个建在郑州。对于这两个项目,苏方也不赞成。他们认为,根据中国的情况,有两个铝厂就够了。铝生产多了,中国自己用不了,卖给谁?卖给苏联,苏联也不要。在东欧已集中建立了一批铝厂,苏联已经够用了。苏方认为中国有两个铝厂,年生产能力就能达到10万吨。
由于这些分歧,所以许多项目都谈不拢,尤其是涉及到矿量的项目更是谈不拢。这样一来,有些项目谈得拢,很快就达成了协议,有些项目谈不拢,就迟迟达不成协议。
我方代表团没有办法,只好打电话把谈判情况报告中央,并请刚刚成立的地质部副部长宋应同志到莫斯科。
宋应同志到莫斯科以后,专门找了苏联地质矿产部的负责人,把我国对矿山进行的最新勘探情况向他们作了通报,他们表示同意和理解,认为我们做到这一步就可以了,不能对中国同志要求得太严格,因为中国目前还不具备对矿量进行详细勘探的能力。
苏联地质矿产部一表态,他们国家计委的同志也就基本同意了我方提出的项目。
到4月中旬,各方面的谈判都已进行的差不多了。我方原来的计划设想是委托苏联帮助我们设计150个新项目,其中约有60项苏联没有接受。
这时候,李富春派宋邵文回国向中央汇报。
4月17日,毛泽东亲自主持会议,政治局专门听取了宋邵文同志的汇报。
在会上,宋邵文汇报了与苏联新议定的91项新设计项目和原已决定的50个项目,一共是141项的情况。
对苏联的同意建设和答应援助中国的项目,以及苏联希望中国向他们出口一些稀有金属,当时他们提出的主要是钨、锡、锑、钥、汞,这些事项,毛泽东基本上表示赞同。
宋邵文同志还向政治局汇报了,苏联部长会议副主席萨布罗夫对我国制定计划的建议。
萨布罗夫的建议很坦率,他说:“我们苏联的计划是留有余地的,计划指标总能让企业提前一年完成,至少能够提前一个季度完成。也就是说,到五年计划的最后一年,在11月7日十月革命节前夕要完成五年计划。最好是提前一年,在第4年的十月革命节前完成五年计划。老实说,我们的社会主义国家力量还很薄弱,经验还比较缺乏,我们就是要鼓舞人的斗志,发挥人的积极性。假设我们订的计划指标太高,大家经过几年的努力,最后不能完成这个五年计划,那么,工人、农民、知识分子要哭了。做计划的同志要估计到一些不可预见的困难,给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完成计划留有余地。”
听到宋邵文关于萨布罗夫的建议的报告后,周恩来讲,苏联国家计委给你们讲课的记录很好,应该印发到省委去学习。
对于苏联提出我们的铁路计划太庞大的意见,毛泽东和周恩来认为,我们的铁路太少,尽可能还是要多修些。
同时,中央还赞同苏联国家计委提出的我国应在国外设立经济参赞处的建议。要求经济参赞处负责:项目设计、成套设备引进、聘请专家、交流技术资料、派遣实习生等。
宋邵文从北京返回莫斯科以后,苏联方面已经答应我方提出要求设计的项目清单,并提出了他们认为应削掉的项目清单和要求中国出口物资的清单。
这样,中苏双方又正式会谈了3次。分别是3月30日、4月4日、4月25日。中国方面是李富春同志主谈,参加谈判的是宋邵文、代表军事工业的是钱之道和代表民用工业的是袁宝华。
苏联方面是米高扬主谈,参加谈判的是卡冈诺维奇、科西钦科和苏联贸易部第一副部长卡维尔。
谈判进行的比较顺利,很快达成了协议。
4月25日下午,袁宝华从苏联外贸部取回协定草案文本和附件,经过我方代表团多次认真讨论并仔细核准了中、俄文本。
5月15日,中苏双方由李富春和米高扬分别代表两国政府签订《关于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政府援助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发展中国国民经济的协定》。
在正式签定的协定中,明确了苏联帮助中国设计并援助建设的项目为141项。其中,在我们去苏联谈判之前就已议定的项目50项,赴苏联谈判过程中新确定的项目91项。
后来,苏联方面又同意追加了15项涉及军事工业方面的项目,使总项目数增加到156项。这就是156项的由来。
协定正式签定后,我方代表团都开始整理资料,做好善后工作,准备回国。其他未了事宜则交大使馆办理。
我方代表团于5月24日下午乘上火车,经过整整9个昼夜的颠簸回到北京。
至此,历时近10个月的苏联谈判,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1954年10月12日,中苏两国政府又达成《对于1953年5月15日关于苏联政府援助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发展中国国民经济的协定的议定书》。其中苏联政府同意援助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新建12个企业和改建一个滚珠轴承工厂。
至1954年底被确定为156项建设项目。这也就是第一个五年计划中提出的建设重点。这些项目确定以后又有所调整。
在“156项”中,实际实施了150项。这150项为:
一、“一五”时期开工项目147项
煤炭25项:鹤岗东山1号立井、鹤岗兴安台10号立井、辽源中央立井、阜新平安立井、阜新新邱1号立井、阜新海州露天矿、兴安台洗煤厂、城子河洗煤厂、城子河9号立井、山西潞安洗煤厂、焦作中马村立井、兴安台2号立井、大同鹅毛口立井、淮南谢家集中央洗煤厂、兴化湾沟立井、峰峰中央洗煤厂、抚顺西露天矿、抚顺龙凤矿、抚顺老虎台矿、抚顺胜利矿、双鸭山洗煤厂、铜川王石凹立井、峰峰通顺3号立井、平顶山2号立井、抚顺东露天矿。
石油2项:兰州炼油厂、抚顺第二制油厂。
电力25项:阜新热电站、抚顺电站、重庆电站新建、丰满水电站、大连热电站、太原第一热电站、西安热电站(1—2期)、郑州第二热电站、富拉尔基热电站、乌鲁木齐热电站、吉林热电站、太原第二热电站、石家庄热电站、雩县热电站1—2期、兰州热电站、青山热电站、个旧热电站1—2期、包头四道沙河热电站、包头宁家壕热电站、佳木斯纸厂热电站、株洲热电站、成都热电站、洛阳热电站、三门峡水利枢纽、北京热电站。
钢铁7项:鞍山钢铁公司、本溪钢铁公司、富拉尔基特钢厂1—2期、吉林铁合金公司、武汉钢铁公司、包头钢铁公司、热河钒钛矿。
有色11项:抚顺铝厂1—2期、哈尔滨铝加工厂1—2期、吉林电缆厂、株洲硬质合金厂、杨家杖子钼矿、云南锡业公司、江西大吉山钨矿、江西西华山钨矿、江西岿美山钨矿、白银有色金属公司、洛阳有色金属加工厂。
化工7项:吉林染料厂、吉林氮肥厂、吉林电石厂、太原化工厂、兰州合成橡胶厂、太原氮肥厂。
机械24个:哈尔滨锅炉厂1—2期、长春第一汽车厂、沈阳第一机床厂、哈尔滨量具刃具厂、沈阳风动工具厂、沈阳电缆厂、哈尔滨仪表厂、哈尔滨汽轮机厂(1—2期)、沈阳第二机床厂、武汉重型机床厂、洛阳拖拉机厂、洛阳滚珠轴承厂、兰州石油机械厂、西安高压电瓷厂、西安开关整流器厂、西安绝缘材料厂、西安电力电窗容器厂、洛阳矿山机械厂、哈尔滨电机厂汽轮发电机车间、富拉尔机重机厂、哈尔滨炭刷厂、哈尔滨滚珠轴承厂、湘潭船用电机厂、兰州炼油化工机械。
轻工1项:佳木斯造纸厂。
医药2项:华北制药厂、太原制药厂。
军工43项:航空部12项、电子部10项、兵器部16项、船舶公司3项。
二、“二五”时期开工项目3项
有色2项:东川矿务局、会泽铅锌矿。
军工1项。
“156项”工程,为中国取得了巨大的经济建设成就。赫鲁晓夫首次来华时便坦率地对毛泽东说:“我们的帮助不是无私的,因为中国能够强大起来也是对苏联的极大帮助”。
在立项所用的5年左右时间中,中国与苏联、东欧等友好国家建立了贸易往来,通过平等互利的贸易协议获得建设所需的资金、技术和设备。
在利用苏方资金、技术和设备的过程中,强调从中国的实际情况出发,要在中国进行设计,要加快消化吸收、尽快培养中国自己的设计技术人才。
陈云曾说:
对于苏联人民给我们的援助,无论是革命战争年代给的,还是和平建设时期给的,中国人民都没有忘记,也永远不会忘记。
“156项”建设是新中国首次通过利用国外资金、技术和设备开展的大规模的工业建设。在工业基础极端薄弱、建设经验近乎空白的条件下,中国第一代党和国家领导人以高度认真负责的态度开展了建设项目的立项工作。
苏联对中国的“无私援助”,是指在资本主义封锁的严峻环境中,苏联的援助使中国突破了封锁,获得了当时即使在苏联国内也是相当先进的技术和设备;苏联的低利贷款使资金极端短缺的新中国减少了利息负担;在项目确立与实施的过程中,中苏双方相互尊重与体谅,配合默契与高效,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不过,这种援助是通过贸易方式在平等互利、等价交换的原则下实现的。新中国经济的恢复和发展、新中国政权的巩固,有力地改变了世界的政治、经济格局,壮大了以苏联为首的社会主义阵营。
1952年至1966年,中国人民在党和政府领导下,经历了创业的艰辛,跨越了重重险阻,完成了“156项”建设。
这些项目与我国自己完成的1000余个限额以上建设项目相配套,使中国大地上空前地矗立起崭新的工业体系,建立了中国工业化的初步基础。人民将永记这一中国工业化史上的浓墨重笔。
当然,“156项”在实施的过程中也遇到一些困难,也产生了一定的负面效应。比如:过于强调把引进重点放在建设施工和投产上,忽视创新能力。有些引进设计项目脱离了中国的国情而没有成功。
从引进方式来说,过度依靠苏联支援的大规模引进,存在着一定的缺陷。在1960年初苏联突然终止援助时,中国方面有些措手不及,许多引进建设项目纷纷下马。中国不得不重新探索自己的对外贸易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