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4月26日,中共广州市委决定成立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筹备小组,时任广州市委副书记朱森林兼任组长。
开发区选在黄埔区东缘、珠江和东江干流交汇处,确立了南围综合区、港前工业区、东基工业区、西基工业区、北围工业区和云埔东区等6个小区。
1984年6月8日,谷牧在中共广东省委第一书记任仲夷、朱森林陪同下,到黄埔区东缘实地勘察开发区选址。
谷牧听完汇报后,来到横滘河桥上,边看规划图纸边看地形地貌。
谷牧问:“你们怎么设岗?”
当时大家不知道怎么回答,因为初时曾有对开发区范围内搞全封闭的想法,但这里三面环水,大家都不知道怎么办。
这时许士杰回答说:“我们已有考虑,准备在桥上设岗。另外,这里三面环水,在水里也准备设防。”
谷牧听后说了这样一句话:“这是上帝给你们一块大好的地方。”
谷牧同时指出:
广州开发区不能再搞一般的引进加工业,而要搞技术密集型、知识密集型的工业。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地点,选得还可以,不过不要急于求成,全面铺开,要一小块一小块地搞。
6月11日至12日,区筹备小组开会研究确定将第一期引进的111个工业项目,报广州市引进外资引进技术审批小组审批。
6月19日,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简称区管委,进行开发区的具体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6月23日,区管委召开研究草拟《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暂行条例》等7个规章工作会议。
7月23日至24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召开会议专题审议《广州市技术改造规划》及《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同意上报国务院,并要求广州市继续为规划的实施做好各项前期工作。
同时,区管委制订出《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大纲》。开发区规划范围东到黄埔后便涌,南到珠江和东江河,西至乌涌,北至广深公路,加上大蚝洲岛,总面积约58平方公里。
9月18日,国务院批复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上报广州市总体规划的报告》,同意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要求把控制市区人口规模与城市布局的调整、发展与开辟开发区相结合,同时认真搞好开发区的规划和建设工作。
9月,开发区派出代表参加广州市经济贸易代表团在香港举行的广州市经济技术合作项目洽谈会。会上开发区代表直接与34家客商洽谈,签订了6项意向书和一项协议。
12月5日,国务院批复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广州市对外开放工作的报告》同意广州市在抓好老企业技术改造的同时,有计划、有步骤地兴办经济技术开发区,位置定在黄埔区东缘,总面积9.6平方公里,首期开发面积为2.6平方公里。
12月28日,区管委在港前工业区举行开发区奠基典礼,参加典礼的广东省、广州部队、广州市的领导、有关部门的负责人、港澳知名人士以及美国、日本、新加坡等地的中外来宾共3000多人。
时任电子工业部部长的江泽民参加了典礼活动。中共广东省委书记林若、广州市市长叶选平在典礼上讲话,朱森林介绍开发区的筹建情况。
开发区的筹备和建设初期,地域偏、环境苦,政策、资金来源、人才、技术都是必须要解决的问题。
朱森林后来回忆说:
曾经有这么一个文学的形象说法,就是说我拎着几个公章,带着几个人,就到开发区白手起家了。
开发区基本上是参照经济特区的模式,有较大的自主权。“正局级干部市里批,副局级干部开发区管委会批,政策相当于特区的政策”。
当时的广东省省长梁灵光也很重视,省政府专门拨款3000万元作为开发资金,不能作其他用途。这让开发区从无到有快速地成立起来。
后来,各省凡是搞开发区的人到广州开会,都很羡慕:“广东省政府真是支持开发区建设。”
政策、资金的保证吸引了大量企业的进驻,刚成立不久,开发区的经济就已经占到全市的五分之一。
广州开发区从实际出发、依托“母城”,发展非常顺利,办出了广州的特色。
1986年12月16日,谷牧又一次来到广州开发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开发区加快开发建设步伐,在形成小气候方面走在全国前列,在全国开发区建设中先走一步。
这一次,谷牧还为开发区题了词:
在改革开放中创造未来。
开发区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称得上是广州当时飞跃发展的一个缩影。
1980年,广州经济实力综合指数在全国十大城市中排第六,居中下水平。
1987年,担任市委书记的朱森林提了一个内部做工作、对外不宣传的口号:“超天津。”
这个目标最终得以实现。1990年,广州综合实力跃居第三位,仅次于北京、上海。
广州开发区较早进行了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变行政划拨土地为有偿有限期使用土地,进行了土地向外商转让和成片开发的探索。
开发区管委会于1988年1月成立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招(评)标委员会,有关土地招标出让的重大问题均经该委员会集体讨论。
同年2月5日,发出第一块土地公开招标通告。先后有12家企业报名参加投标。这块两年前划拨出去而一直被丢荒的土地,通过有偿出让回收资金400.4万元。
12月19日,开发区管委会与香港两家公司签订合同,出让两块标准厂房用地和一块商住用地,首次向外商出让土地使用权。
1990年,开发区首次办理外商包片开发土地,面积26.01万平方米,地价6762万元人民币。
1991年,广州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进一步扩大改革开放的决定》,对广州开发区的经济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为广州开发区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指明了方向。
1992年,通过学习邓小平南方视察重要谈话和“十四大”精神,广州开发区联系实际,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了辟建保税区、开工业区,深化改革,加强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等15条意见,使广州开发区改革开放事业迈开了更大的步伐。
在1991年至1995年,广州开发区以“三个有利于”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一中心,进一步解放思想,使广州开发区在更广阔的领域内参与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在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方面跃上一个新台阶。
一方面,集中人财物力,加快了区域开发建设步伐,成功地辟建了广州保税区,启动了东区、永和经济区等新区的开发建设;经过广东省政府批准,东区、永和经济区由广州开发区统一开发和管理;经过广州市政府批准广州市台商投资区设在永和经济区内。
通过区域空间的整合和拓展,为外资大规模投入和广州开发区下一步发展储备了大量的土地资源。
另一方面,广州开发区按照“精简、高效、统一”的原则,加快了党委、管委会机关的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在经济体制改革方面,结合党中共十四届五中全会提出的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的两个根本性转变的要求,广州开发区积极推进了国有企业改革。
与此同时,广州开发区法制建设得到稳步推进,完成了《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的修改,适应了经济发展要求,对各类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修改和完善。
在1991年至1995年,广州开发区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92.42亿元。
区域经济获得了大幅度的增长,其中,1995年广州开发区工业总产值突破100亿元,达到140亿元,比1994年增长了103.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