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5月3日,北京市供销社改革用工制度,对新招收的职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实行劳动合同制,使基层供销社在人事管理上有了主动权。
合同规定,合同工必须是具有高中文化程度,年龄在25岁以下的入股社员。招工坚持张榜公布、择优录用的原则。合同工在工种分配上,享有固定工同等待遇。对表现好的合同工可以长期使用,表现不好的可以随时辞退。
过去,供销社的职工由国家统一分配,有些人不安心农村商业工作,给供销工作造成一定困难。改革后,就地招收合同工,他们熟悉家乡生产和生活情况,同时,具有一定的文化水平,熟悉业务快,有利于供销社业务工作的开展。
随着用工制度的改革步伐加快,很多试点地区的单位开始人事制度改革,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河北省永年县焦窑煤矿大胆改革,从1980年实行定点轮换用工制度,推动和完善了承包责任制,促进了生产发展。1983年生产原煤30万吨,超设计能力47.6%,被评为全国地方煤矿先进企业之一。
焦窑煤矿是一个经过技术改造,设计能力为年产21万吨的小型煤矿,当时有职工1337人,其中固定工276人,占20%,其余都是从农村招进的合同工和副业工。1980年以前,由于这部分职工不能更新,老弱病残人员不断增多,下井的人越来越少,影响了生产的发展。从1980年起,该矿开始对合同工和副业工实行轮换制度。多数五年一轮换,离矿时按工龄发给补助费。做到来者高兴,走者满意。
在实行轮换工制度中,焦窑煤矿落实了三条措施。一是保证骨干力量相对稳定。对身强力壮、技术精的骨干和基层领导采取延期轮换。二是抓好进矿轮换工的思想教育和技术培训。全矿有70%的进矿轮换工一到班组就能顶岗,3个月就能全部达到熟练程度。三是轮换工在入党入团、参加工会以及各类政治学习上和固定工享有同等待遇。全矿120个职工代表中,有83名是轮换工。还有8名轮换工当了副科长。
焦窑煤矿实行定点轮换制度刚刚3年时间,就显示了其巨大的优越性。轮换制保证了采掘第一线常有900多名强壮劳力,1983年全员效率达1.167吨,保证了经济责任制的落实。轮换工原所在社队,一般都离矿区较近,不存在两地分居和家属住房等问题,减少了许多麻烦。轮换制有助于农民致富,轮换工月工资平均在100元以上,多的可挣200元。
河南安阳等市、县和四川省建筑总公司在建筑、煤炭等行业改革用工制度,用合同工代替固定工。实践证明,这种做法有不少优越性。
固定工制度的弊端,在有些行业十分明显。人员老化,第一线工人逐渐减少,劳动效率低,企业对职工的生老病死,以至职工家属住房、医疗、子女入学、就业等都得管起来,企业变成“小社会”,压在企业身上的包袱越来越重。
实行合同工制,按合同办事,几年一换,可以不断更新劳力结构,使企业保持活力,减轻了企业的负担,企业可以更好地集中力量搞生产。
推行合同工制度,符合我国国情。它对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基本建设造价和生产成本将起很大的作用。矿山、建筑、林业、搬运等以劳务为主的行业,今后可逐步减少固定工,录用合同工。矿山的轮换工,3年到5年换一次,逐年分批进行,以保留大部分熟练工人。建筑业则要大量起用民工,实行投标招标。
推行合同工制度,关系到如何充分运用农村几亿农民劳动力的问题,具有深远的意义。它是开辟农村多余劳动力参加建设的重要途径。
随着农村商品生产的发展,我国农民从事种植业的人数越来越少,更多的人要向生产的深度和广度进军。实行合同工制度,就为这些剩余劳动力找到了一条出路。农民可以利用这方面的有利条件,多一条致富的路子。
用工制度的改革是一件细致的工作。各行各业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不搞一个模式。各地在实践过程中不断总结经验,使我国的用工制度得以逐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