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5月4日,许士杰率领海南经济特区第一个代表团访问香港。
在香港期间,许士杰充分利用长期在广东工作所积累的关系,举办多种形式的招待会,积极宣传海南的政策和开发计划。
通过努力,海南代表团同一大批香港、澳门、日本、加拿大等国家和地区的金融家、实业家、政要和社会名流洽谈关于对海南的投资开发事宜,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成果。
1988年11月17日,海南经济特区代表团出访瑞士、意大利、法国、英国、联邦德国。
这一次,海南代表团在瑞士日内瓦举办“中国海南发展战略研讨会”,向西欧各国的大银行大财团大企业大公司宣传海南。
这次短暂的西欧5国之旅,海南经济特区与联邦德国的一些银行和大公司商定了29个引资项目。
同时,也为海南机场、通讯、电力等基础设施建设筹集到一批资金。
1988年12月21日,许士杰又率海南代表团出访泰国、新加坡。代表团同泰国和新加坡的一些银行和几家大公司达成协议。
为海南港口、公路建设和发展旅游、天然气、海洋养殖捕捞业引进了一批资金。
此外,海南特区政府还向日本等国派出代表团,邀请这些国家的有关人士访问海南,洽谈投资、合资、合作项目。
在此期间,海南省公布了45个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在国内外公开招商。绝大多数项目都得到落实。
许士杰在积极争取外资的同时,他们更是以百倍的热情投入到海南经济的开发和建设工作之中。
海南省委、省政府出台“三十条”后,许士杰专门召开了一次全省各、市、县领导干部和省直机关干部大会。
结合宣讲“三十条”,大讲各部门、机关干部都要转变思想观念、工作作风,努力提高办事效率和树立大特区良好形象问题。
许士杰反复强调:
中央给了海南这么好的政策,这么好的机遇,如果因为我们自己的水平低,作风差,阻碍了海南的发展,那么我们就是海南的罪人!
从现在起,全省干部都要转变思想观念,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标准,改进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提高办事效率和质量。各级党委和各级政府都要下大力气,将这件事情作为一件大事来抓。
为了加快海南经济发展步伐,许士杰还采取一系列的措施规范海南省有关部门的行为:
实行“一条龙”的审批办法,把有关厅、局集中到一起办公,方便客户办理各种登记、注册、审批手续。
实行“工作日”制度。把审批内容和程序写好印好,张贴在海南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规定时间完成。
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完成,要说明原因。没有正当理由,客户可以投诉,办事人员将受到处罚。
变公司审批制为登记制;变项目审批制为公开招标制;
放开汇率,允许在省外汇中心浮动汇率交易;放开市场,鼓励竞争。
……
这些大刀阔斧的改革措施,给投资者带来极大的便利,使海南的投资环境比深圳等经济特区还宽松。
到1988年底,在海南注册的公司已有2000多家。
在此期间,海南省委、省政府还积极引导投资者向两个方向投资:
一是向能源、交通、通讯、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
二是向海南基础产业项目投资。
许士杰在招商过程中,积极宣传海南的投资政策,展示海南的各种优势,让一些大银行、大企业、大公司对海南发展前景充满信心。
就这样,海南省政府通过借款、贷款、合资、合作等形式,筹集到大量资金,保证了这些方面的建设项目资金落实。
与此同时,海南省政府还利用海南岛的天然优势,积极发展旅游业,开发不同的旅游项目。
许士杰对旅游开发,提出这样几条要求:
注意保护环境,不要浪费和破坏海南旅游资源。
如果资金不足,不具备一定的条件,宁可先放在那里,保护好,也不要滥开发。等到将来有钱了,规划好了,再进行开发。
强调配套开发。不要零打碎敲,零零散散地开发,要把全岛旅游作为一个整体来规划开发。
发展文化旅游。把海南丰富独特的文化艺术资源与旅游资源结合起来开发,使旅游景点不仅仅是自然风光,而且具有文化内涵。
至于港口储运、转运、加工、运输业,这些更是许士杰看好的一项产业。
省委、省政府曾经对香港、台湾、韩国、新加坡的经济发展做过认真的研究和考察,他们认为这些国家和地区经济得到发展的关键是积极发展港口工业、港口城市建设和海上运输、对外贸易。
省委、省政府认为:
海南的情况与这些国家和地区非常相似。
如果把海南建成中国南部又一条通往海外的大通道,将海南岛建成以港口和港口城市为枢纽的经济贸易区,那么,海南的经济一定会得到飞速发展。
这个想法让许士杰十分兴奋,他决心好好学习香港、台湾、韩国、新加坡的发展模式,为海南的发展闯出一条道路。
在海南建立经济特区初期,许士杰在抓好本岛资源开发的同时,积极着手港口工业开发、港口城市建设。
为此,许士杰和省委、省政府班子主要成员全面规划海南建设的宏伟蓝图。
从加快发展角度出发,结合本省实际,吸收国内外经济建设的先进经验,瞄准国内外市场,不断制定和完善吸引资金、人才的宽松、优惠政策。
他们度过了无数个不眠之夜,多次在一起认真协商,还耐心地咨询过很多专家。
后来,他们以省委、省政府的名义向中央打报告,获得批准后在海口建立起“海口保税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