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中央、国务院发出号召以后,各级监察机关在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结合本地、本部门的实际,制定或参与制定了一些惩治腐败的措施,进行了对廉政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上海市监察局在配合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中央这一决定时,把着眼点放在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带头廉洁奉公,多做群众关心的实事上。市领导多次强调要加强行政监察和监督,要求市监察局“紧紧盯住506名局级干部”,并提出现在要把重点监督的范围扩大到包括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在内的2000名局级干部,下一步再扩大到2万名处级干部。
江西省监察厅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把坚决刹住党政机关用公款吃喝的歪风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事情来抓,采取有力措施,敢于动真的来硬的,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辽宁省监察厅会同省纪委向省委、省政府各部门发出通知,严禁动用公款为领导干部高标准装修住房。
黑龙江省监察厅开始对各级干部的住房、建房和用公款装修住房的情况进行清查;对县级以上政府机关的配车和用车情况进行清理整顿;对厅局级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的情况和厅局级领导干部在各类公司中担任职务的情况进行调查摸底。
金融系统监察局要求各专业银行针对以贷谋私等不正之风,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制度和对违反制度者的处罚办法并公之于众。
中国石化总公司监察室针对一些不法分子不择手段地骗购紧俏化工产品进行违法违纪活动的情况,向石化系统的计划、供销部门发出通告:今后凡遇到拿领导干部的批条向企业索要产品的,都要及时报告;对计划外产品的批销也要进行有效监督,以堵住管理上的漏洞。
各级监察机关普遍开展了各种形式的廉政建设工作。监察部去年参与京、津、沪三市开展了“两公开一监督”的试点工作,并总结推广了试点单位的经验。
在此期间,不少地方都开展了“两公开一监督”的工作。广东省深圳市、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和河北省肃宁县监察局建立了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制度,天津市、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和河北省张家口市监察局对所属主要监察对象建立了廉政档案,湖南省岳阳市监察局建立了监察对象廉政讲评会制度,海南省等地还建立了干部回避制度。
此外,黑龙江省、国家工商局等地方和部门有计划地开展廉政检查;河北省邢台地委、行署从群众意见最大、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入手,建章立制,狠刹三股风:一是吃喝风,二是干部私建住房风,三是公车私用风,受到群众的赞扬;安徽省六安地区制定制度,要求各单位每月公布一次吃喝招待账,吃请者和陪吃者都要公开“亮相”,接受群众的监督和有关部门的检查。
有些地方监察机关还聘请了监察信息员,请他们提供案件线索。如安徽省亳州市监察局聘请的140名信息员,几个月内为监察机关提供了有价值的违纪线索162条。
有的监察机关还派人到容易发生问题的行业或单位开展有针对性的调查研究,从中发现问题。也有一些地方围绕监察机关的中心任务,有重点、有目的地开展社会调查访问,发现案件线索。在实际工作中,他们提倡民“举”的要“究”,民没有“举”,只要发现了,也要主动去“究”,在维护政府廉洁、惩治腐败的斗争中打主动战。
各级举报、信访部门还对一些时间紧急的举报案件直接、迅速地进行了查处,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监察厅曾接到群众举报,反映乌鲁木齐市卫生局“‘文明医院’检查团”一路检查一路大吃大喝,当天中午要在一家医院吃请。
监察厅立即邀请电视台记者带上摄像机同举报中心工作人员一起赶到现场,把“检查团”大吃大喝的场面拍了下来,当晚在电视台播放。
这件事曝光以后,引起社会的强烈反响,市领导第二天就召集会议,对“检查团”提出严厉批评,并责成有关部门迅速查处。
广大群众对此拍手称快,他们高兴地说:“监察机关雷厉风行,现场办案。增强了我们抵制不正之风的信心。”
为了把廉政监察逐步纳入法制的轨道,监察部门十分注意法规和制度的建设工作。监察部主办或参与草拟经国务院审议核准公布的法规、规定有:《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贪污贿赂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国内公务活动中不得赠送和接受礼品的规定》。
后来,监察部又制定和发布了《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贪污贿赂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实施细则》。
1989年10月25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在北京隆重召开。在这次大会上,监察部部长尉健行作了《关于监察机关今年以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情况及下一步工作的汇报》。尉健行在报告中说:
监察部抓住时机,分别召开了国务院各部门派出监察机关和9个省市监察机关负责人会议,以及全国举报、信访工作座谈会和落实两个《通告》的电话会议,要求各级监察机关在抓好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的基础上,按照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部署,制定或参与制定切实可行的惩治腐败的规定和措施,清理、筛选已掌握的案件线索,选好突破口,力争在近期内查处一批大案要案。目前,全国已初步出现了一个从中央到地方层层狠抓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大好形势,时机和条件对各级监察机关开展工作极为有利,我们要加倍努力,不失时机地把工作做得更好一些……
在此期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托乎提·沙比尔因为滥用职权、贪污受贿而引起监察部门的注意。
有关部门很快查明了托乎提·沙比尔的不法行为。
托乎提·沙比尔在一次舞会上与退职经商的女人程某相识,程某主动和他套近乎,两人一拍即合搞到了一起。程某让沙比尔批条子为她做买卖打通关节,非法牟利。
程某为了博得沙比尔的欢心,牢牢控制住他为自己卖命,还主动将一待业女青年庄某引见给他。庄某的要求是:只要你能给我安排工作,你愿意对我干什么都行。沙比尔有时还轮流和程某、庄某发生性关系。
沙比尔在交代材料中说:“我以为程某和我是有感情的,她是爱我的。”
而程某则交代说:“我们没有感情,只有利用!”
托乎提·沙比尔在1987年12月至1988年8月期间,滥用职权多次批条子、打电话,为女商人程某解决货源、保温车皮及住房,使其得以从事非法经营活动,获暴利19万元。
程某为酬谢托乎提·沙比尔,曾5次向其行贿,先后送其电冰箱、纯毛地毯、金戒指及现金共价值6342元。
1988年5月,沙比尔还两次批条子给乌鲁木齐市铝厂,为北京实验话剧院女化妆师王某解决200吨铝锭,并要求价格上给予优惠。王某购得铝锭120吨后转手倒卖,非法牟利82万元后,以信息费名义给沙比尔1万元。
托乎提·沙比尔自知罪行严重,于是,他在两院《通告》期限内到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自首坦白,积极退脏,有悔罪表现,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讨论批准免予起诉。
但是,托乎提·沙比尔身为高级干部,却以权谋私,走上贪污受贿的犯罪道路,在当地造成了极坏的影响,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
1989年9月,中央纪委决定并经中共中央批准,给予托乎提·沙比尔开除党籍处分。
在此之前,国务院已经撤销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的职务。
1990年3月2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北京隆重开幕。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复之在大会上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刘复之在报告中汇报了关于惩治贪污、贿赂犯罪的情况。他宣布:
发布和贯彻《通告》是继1952年开展以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为内容的“三反”运动和1982年打击严重经济犯罪活动之后又一次大张旗鼓的反贪污、贿赂斗争,是发动群众和依靠群众反贪污、贿赂的成功实践。
它发挥了党的政策的感召力,显示了国家法律的威慑力,表明了党和国家的一贯决心,促使数以万计的犯罪分子自首坦白;挽救了一批正在犯罪的邪路上往下滑的人;揭露出很多重要的违法犯罪线索;提高了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增强了反贪污、贿赂的信心和积极性。
刘复之在报告中提倡发动群众和依靠群众同贪污、贿赂犯罪作斗争。他深有感触地说:
必须足够估计贪污、贿赂现象的严重性,坚决地把反贪污、贿赂斗争进行下去;必须持久、深入地开展群众举报,形成反贪污、贿赂斗争的群众声势;必须使检察机关的侦查工作,同群众斗争相结合,形成强大力量,充分揭露贪污、贿赂分子的丑恶嘴脸,把他们置于光天化日之下,变成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