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基地:国务院批准建立中关村科技园区
于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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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中央书记处组织调查
1987年12月17日,中央书记处领导在中南海组织了由中共中央办公厅调研室、国家科委、国家教委、中国科学院、中国科协、北京市科委,以及海淀区政府等部门人员参加的20多人的中央联合调查组,对中关村电子一条街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
中央书记处候补书记兼中央办公厅主任温家宝出席并主持了会议。
参加会议的有国务院科技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兼国家科委副主任郭树言、中国科协书记处书记陈绳武、中国科学院副秘书长侯自强、北京市科委副主任高原、海淀区副区长邵干坤,中共中央办公厅调研室于维栋、余永龙、李莉3人参加。于维栋任调查组长。
12月28日,在海淀区召开中关村电子一条街调查动员会。于维栋在会上介绍了这次调查的意图、指导思想、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对到会人员提出了要求。
经过调查后,中央充分肯定了电子一条街的方向和经验,并建议把中关村电子一条街作为建立我国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试点。
在北京海淀区,从西直门外白石桥到中关村的大街两旁,各种名称的“电脑公司”、“新技术开发中心”、“高技术发展公司”一家挨着一家,这就是我国在改革中出现的高技术产业街中关村电子一条街。
“中关村”的真正得名与定名,与中科院的“入住”和随之而起的“科学城”有关。
中科院成立于1949年,是以前中央研究院和北平研究院原有机构为主要基础建立起来的。
中央研究院各研究所主要分布在上海和南京,北平研究院的多数研究机构集中,在北京的东皇城根和三贝子花园,即后来的动物园,院本部机关自1950年6月起设在北海西沿附近的文津街3号静生生物调查所旧址。
1950年5月,中国科学院确定研究所组建方案之后,有些南方的研究所需迁进北京,在京各研究所也都要扩充实验室和办公室,摆在当时院领导们面前最紧迫的一项任务,就是要在北京选择一个能有较大发展空间的科研基地,时称“永久院址”。
在建国之初,北京市计划委员会邀请专家讨论未来北京的建设规划时,已大致形成了将高等学校比较集中地安排在西北郊的共识。
科学院曾于1950年向政务院报告,申请圈用农科所以北至燕京大学以南为院址,但没有得到批准。
1951年1月20日下午,国务院文教委员会在中南海召开会议,竺可桢代表科学院汇报1951年度工作计划时,明确提出,优先考虑在北京修建近代物理所和地球物理所两座科研大楼,急需落实建楼地址。
中科院领导于2月1日开会,认为“若科学院不去要地,势将落空”,遂决定致函政务院,再次提出申请用地计划。
4月7日,竺可桢在日记中记述参加院长会议:
据丁瓒,即院党组副书记、院办公厅副主任,报告文委会与计划委员会均已同意科学院在西郊农业科学研究所左近圈地事,且即可进行。新建筑即可设立其上。
具体情况是,批准将大泥湾以北、成府以南的4500亩划为科学院用地。
北京大学,原在城内沙滩一带,教学和生活用地也极为紧张。在科学院得到拨地的同时,北京大学得到批准的新校址是在科学院用地的南面,即大泥湾以南至农科所以北的地段上。
1951年末,政府高层已经内定了院系调整计划,北大将迁至燕园。1951年12月初,由教育部副部长兼高教司司长、原北京大学副校长曾昭抡出面,要求将北大的用地与科学院用地对调。
但此议提出为时已晚,因为科学院的建设规划已经确定,作为优先安排的重点工程近代物理所大楼,已破土动工一个多月了。
在视察现场之后,由北京市副市长吴晗出面协调。科学院为此召开院长会议,经讨论,决定从原来拨给科学院的4500亩中划出北面1000亩左右给北京大学。
1952年2月,中关村科学城的大规模建设即全面展开。同年,北大、燕大、清华成立三校建筑委员会,确定用科学院的“割地”修建教职员工宿舍。先是第一公寓,后是连片平房,再后是第二、三公寓。这一片地,后来称作“中关园”。
“中关村”名称的由来,与“中官”居民点有关。在不同时代、不同场合,有过中官、钟关、中关、中关村、中官儿、中官村、中官屯等多种多样的说法。这可能与这一带及其周边地区在历史上有过的太监庙、太监坟有关。中官,虽然历史上有多种说法,但在明清时期是用以称谓太监的。
康熙年间有《日下旧闻》一书,书中录有北京各地的记载和资料,但没有关于中关村的记述。
在此书问世后的年代里,北京西北郊开始大兴土木,建造皇家园林,为北京增添了许多新景。乾隆指令一批文人学士对《日下旧闻》进行大篇幅地增补和考订,撰成《日下旧闻考》。与《日下旧闻》相较,该书在新增的“国朝园囿”部分,把畅春园、圆明园、清漪园、静明园、静宜园等,尽纳其中,对圆明园部分记述更详细。
另在“郊坰”部分,则大量增加了有关圆明园周边地区景物的记述。其中的海淀、皇庄、蓝旗营、保福寺、陈府村等,都在圆明园的南侧。
书中所列的皇庄即今海淀黄庄,原来可能是明代为宫廷产粮的皇庄,至清则废。
保福寺,是明代兴建的寺庙,曾有名僧主持,寺中有塔、钟、碑,可能有过香火颇盛的时期。
真正伴随圆明园而新起的,是蓝旗营和陈府村。蓝旗营,即保卫圆明园安全的“正蓝旗护军营房”。蓝旗,乃“八旗”之一支,是满族人在历史上形成的兵民一体的军事组织。
海淀镇,在金朝时是京城通向西北方的交通要道,至元代建大都皇城后,因北上要道东移而一度转衰,到清代则又因皇家诸园林的建设而兴起,发展成为一个聚集着相当数量非农业人口的商业集镇。
在周边地区人口激增的情况下,介于这些“发达地区”之荒郊野外的空隙地带,最有可能充当为死亡人口找出路的坟茔地。
中关村发源地就是坟茔地。最早与太监有关,但更大量地应是来自周边地区的居住者。随着时间的推移,坟茔可能改变为耕地,看坟人可能兼为农民或完全转变为农民。
土改前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当地口语流传称这里为“中官儿”。在民国时代,这个居民点的边界情况是,南至今四环路南侧,东至蓝旗营西门,北至成府路南缘,西至今中关村北路东侧。
旧保甲制时期,“中官”的北部为保福寺乡五甲,南部为六甲。在今中关村北一街的通道上,当年东缘的一家小卖部和西缘的一所住宅的山墙上,都有过“中官屯”三字标记,或许那是由“中官坟”的谐音而来。
1953年10月,《中华地理志》要尽快印制一批信封和信笺。结果,在印好的一大批信封上,错用成“中关村”了。“中关村”一名,也就如此得来。
在中关村后来的变迁中,以“中官”为基点,除了北面划出中关园而与中关村告别之外,后来在东、南两面不断展开。在国家划给科学院的用地上,分几个不同历史阶段发展了北区、南区、保福寺区、黄庄区和东南区。
中国进入改革开放以后,1980年10月,中国科学院研究员陈春先等7名科技人员,在中关村率先创办了我国第一个民营高科技企业“先进技术发展服务部”。
之后,比较有名的公司有四通、信通、科海、京海“二通二海”,以及联想等一批自发创办的科技企业相继诞生。这些企业相继在中关村成立,是因为公司的这些科研人员,大都工作和生活在中关村一带。
这些人放弃了科学院所较高的福利待遇,自己创业,到1986年底,中关村各类研发性公司近100家,逐渐形成了闻名中外,以开发经营电子产品为主的民营科技群体,这就是“中关村电子一条街”。
1987年底,新华社记者夏俊生写了4篇关于中关村电子一条街的调查报告,对中关村电子一条街进行了详细的报道。
中关村电子一条街上的新企业,大部分都从事计算机软件、硬件的开发、经营和技术推广,是中国最大的计算机专业市场,业务覆盖面遍及全国。
一些经济学家认为,这种以技术为核心、以科技人员为主体、向社会提供技术产品和技术服务的企业,可以称为技术产业或科技型企业。
夏俊生在调查报道中说,这条街上的高技术产业的主要形式有三种:
第一类由离职、辞职人员自由组合,或者是由高等院校的教师自己组织起来,与北京市海淀区的单位合办的集体科技企业,国家在税收、信贷等方面给予支持。因此被称为“民办官助型”。这一类以京海、四通、海华为代表。
第二类由国家科研机构与海淀区的单位共同投资入股或借资联办,由科技人员管理经营的集体科技企业。被人称为“官有民办型”。以科海、信通为代表。
第三类由各部委和北京市的国家科研机构兴办的全民科技企业。
调查发现,在中关村一条街上,最有活力的是由辞职、停薪留职或离退休科技人中创办的四通、京海等民办科技企业,这样的民办科技企业全市已经发展到519家。
调查报道中指出:
它们的创立,使我国的技术产业出现了个体、集体、国营一齐上的新局面。
民办科技企业作为国营科技机构的补充和竞争对手,正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
但同时,民办科技企业在发展中也遇到了很多困难和问题。
在夏俊生调查过程中,一些民办科技企业家和北京民办科技实业家协会的人,就国家如何改善民办科技企业的管理和促进民办科技企业的发展,提出了一些希望和建议。
当时,工商管理部门对新办科技企业的审批,和审批一般公司一样,必须有上级主管部门担保,否则不准开业。
为此,一些人指出,北京市已经制定了民办科技机构管理办法。对于新开办的个体、集体科技企业,由各级科委按照规定的开办条件进行审批,工商局核发营业执照。个体、集体科技企业开业以后,统一由所在地区的科委管理和协调。
也有人建议,考虑到由科委管理需要增加管理人员,可以建立在科委或科协下的民办科学院或授权给民办科技实业家协会,统一管理民办科技企业,为民办科技企业提供服务,疏通各种渠道。
对于解决人才流动问题,有关人员指出,国家科研机构人才流动的闸门不打开,民办科技企业就难以发展。
据北京市科委等单位的调查,北京市40家国营科技机构当时共有科技人员1.2万人,投入课题研究的人员只占36%,这说明国营科研机构的富余人员还是很多的,适当放出去一些,并不会影响国家的科研工作。而如果国家科技机构再放出一些科技人员,就会大大推动民办科技企业的发展。
一些民办科技企业家建议,国家可以制定有关人才流动的法规,设立人才流动的仲裁机关,对于因人才流动引起的纠纷,由仲裁机关依法解决。
另外,民办科技企业要求与国家科技机构和国营企业在平等条件下参与竞争。当时,民办科技企业感到最大的问题是,得不到进口许可证和国家科技项目。有的民办科技企业负责人反映,电子工业部只给系统内的企业发放计算机进口许可证,而不发给民办科技企业。
因此他们建议,国家可以像发行重点建设债券一样民办电子振兴债券,购买一定数量债券的企业发给一台进口计算机的许可证。国家也可以利用发行债券集中的资金,来实现计算机国产化。
一些民办科技企业家建议,对于国家的科技攻关项目,不要只下达给国家科研机构,而应当在社会上公开招标,由民办科技企业和国家科研机构、大专院校等科技机构进行竞争,谁中标谁进行承包,把竞争机制引进科技领域。
一些民办科技企业家还建议,由于经营场地困难,希望北京市统一规划和开发,把中关村地区建成类似外国科技园区的中国高技术产业区。
民办科技企业家们希望,国家进一步明确和稳定对民办科技企业的政策。否则,既容易助长民办科技企业“分光吃净”等短期行为,不利于民办科技企业的发展。
1987年12月7日,夏俊生的这些报道引起中央领导的重视,中央总书记在这些调查报道的首页上作出了批示。先后有3位中央领导对这篇报道作出批示,要求组织力量,对中关村电子一条街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
在中央建议把中关村电子一条街作为建立我国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试点后,1988年1月3日,温家宝等到中关村电子一条街参观了京海、四通、海华等公司。
1月15日下午,温家宝由周光召陪同参观了中国科学院所属的科技公司。
1988年2月,调查工作进入第三阶段,采取集中讨论和执笔人分散拟稿结合的方法,总报告、分报告、案例材料交叉进行。
2月1日,温家宝将于维栋叫到他的办公室,向于维栋交待了起草报告的思路,主要指出:这次调查要着眼于推动,着眼于把调查的成果转化为决策。
2月5日,于维栋完成了调查报告的初稿并付印,第二天向7个调查组成员和8个有关部委发出初稿,征求修改意见。
随后,又进行了第二稿、第三稿的修改。
2月24日,中央书记处会议,联合调查组7个单位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调查组全体工作成员都出席了会议。会议展开了热烈的讨论。讨论的焦点集中在:是创建中关村科技工业园区,还是支持民办科技企业?
支持民办科技企业的人认为,中关村电子一条街出现的民办科技企业,有强大的生命力,应该加以肯定和支持。
而主张建立科技园区的人则认为,支持民办科技企业,需要一种有效的载体,而科技工业园正是最好的载体,这也符合国际潮流。
1988年2月底,调查组完成了《中关村电子一条街调查报告》并上报中央领导人。
3月12日,《人民日报》在一版头条位置以《希望的火花》为标题,全文刊登了《中关村电子一条街调查报告》。
第2章北京市报审试验区草案
1988年1月,海淀区常务副区长邵干坤向海淀区区委书记张福森传达了中央联合调查组1月6日、15日两次中南海座谈会的情况。尤其是在15日的座谈会上,领导主要听取的是中关村科技试验园区需要制定哪些优惠政策。
张福森马上意识到,建立“新技术开发区”的设想与努力已水到渠成,政策准备迫在眉睫,海淀区有责任根据中关村电子一条街科技企业发展的实践,主动提出综合政策的初步意见。
早在1981年,海淀区人大代表就建议,在海淀区范围内设“特区”。1984年年初,区委书记贾春旺提出建立“新型产业区”,中国社科院副院长宦乡在区人大会上提出建立“科学城”,张福森在海淀区第四次党代会的报告中,提出建立“新技术、新产业开发区”。
国家科委经过调研,于1987年8月形成调研成果,提出建立“高技术开发区”。
中央联合调查组初步设想叫“工业园区”或“新技术开发区”,归纳起来有五六种说法。
1988年2月的一天,陆宇澄、高原、邵干坤和张福森4个人认真地议论了一番。
大家首先运用“排除法”,排除了叫“特区”的提法,一致认为,“特区”是专指国务院20世纪80年代批准的经济特区。
那么,能不能叫“高技术开发区”呢?张福森认为也不可。因为高技术企业当时还没有一个确切的界定标准,电子一条街上的科技企业绝大多数处于起步阶段,标准高了它们就进不了开发区,这将违背建立开发区的初衷。
后来,4个人比较一致的意见叫“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陆宇澄建议加上“试验”两个字,他说,这是全国第一家,没有经验,运行中难免有闪失、走弯路,有“试验”两个字,容易获得中央批准。
关于试验区的面积问题,早在1984年6月就开始研究,当时国家计委副主任张寿邀请国家科委、国家教委、中国科学院、北京市及海淀区的有关负责人参加,讨论以中关村为核心,建立一个80平方公里的开发区。
1986年国家科委调研时,又征求海淀区意见。1987年又进行第三次研究。3次研究的一个共同点是“新技术开发区”一定要设在中关村地区,因为这里聚集着30多所高等院校,130多家科研机构。
1987年底,电子一条街的各类科技企业有148家,其中有83家集中分布在自白石桥起沿白颐路向北至成府路西口和中关村路至海淀路一带,东至学院路。
张福森和区委领导商量多次,共同的想法是,以中关村为中心,尽可能把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所在地圈进去。
邵干坤和规划部门研究具体方案,大体范围是:东至德清路、前屯东路,西至农大路、万泉河路、京密引水渠、玉泉路,北至西三旗路、东北旺路,南至新开渠以北地区。南部原定复兴路以北,后来由于沿复兴路两侧有军事院校和解放军总医院,后扩大到新开渠以北。
张福森与邵干坤商定,一边参加人民代表大会,一边抓紧进行准备,召集区委研究室、科委、经委、财政局、税务局、工商局的负责人开会,研究起草“新技术开发区”的综合性政策。
张福森在会上强调,要本着“支持、扶植、引导”的原则,总结中关村电子一条街好的做法,充分考虑新技术企业发展的需要,借鉴经济特区政策,由各部门分别提出新技术企业应享受的优惠政策。
邵干坤去过日本,他讲了一些日本高新技术开发区的情况,又讲了我国东南沿海经济特区的优惠政策和联合调查组的一些想法。
各部门的人热情都很高,经过认真讨论,均由主管业务的副局长亲自负责起草。科委把原认定科技企业的标准整理出了书面材料。各部门的意见集中之后,由财政局副局长罗青综合整理,初稿写了30多条。
海淀区把这份初稿上报市里。陆宇澄副市长以海淀区上报的初稿为基础,组织市有关部门负责人协调,征求大家意见,并组织修改,共归纳出46条政策。
初稿交北京市法制办公室后,办公室主任张耀宗认为条款太多,重点不突出,应压缩、合并。
按照中央的指示精神,市法制办又做了多次修改,于3月16日形成讨论稿,并向国家教委、科委、中国科学院征求意见。
3月21日汇总各方意见,形成《试验区条例》报审稿,共16条。
3月25日晚,在市委225会议室,由市委书记李锡铭主持召开第六届市委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有8位常委参加,市有关部委负责人列席。
会议首先由陆宇澄传达了中央财经领导小组3月7日会议精神,接着汇报《试验区条例》的起草工作情况,充分肯定了海淀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的前期准备工作。然后,由张耀宗宣读汇报《试验区条例》报审稿。
常委会逐条进行讨论,发言热烈。为了使条例更符合新技术企业的发展需要,大家提出了不少修改和完善的想法和意见。
会后又进一步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意见,形成3月29日上报国务院的《试验区条例》草案,条目由原来的16条增加到18条。
主要是把原第十六条中关于新技术企业所缴各项税款以1987年入库税款为基数,新增部分年内由市税务局退库返还给海淀区,用于试验区的开发建设的内容单列为第十五条。增加了“本条例由海淀区人民政府组织具体实施”和“本条例经国务院批准后实施”等条款。
4月5日和4月12日,国务院法制局就市政府上报的《试验区条例》草案邀请国家科委、教委、财政部、经贸部、税务总局、中国科学院、中国科协、海关总署、中国人民银行的领导,两次进行座谈讨论。张福森和张耀宗也被邀请参加。
在讨论中,会议上出现两种截然不同的意见,提出的主要问题是:第一,条例对于什么是新技术企业没有明确规定是一个重大缺陷;第二,有人提出,认为优惠政策既有超过三资企业的条款,可能引起歧视外商的质疑,又有超过“特区”的条款,怕影响“特区”稳定,还可能引起连锁反应,一哄而起。
而不同意这种意见的人则认为,建立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我国发展高新技术的需求,不能完全比照经济特区,也不要顾及外商的意见,要实行特殊的政策,扶持和鼓励我们自己的新技术产业的发展。
会议没有形成结论性意见,张福森和张耀宗都有些担心,怕短时间内不能批复。
会后,他们分别向市领导、海淀区领导作了汇报。
第3章国务院批建科技开发区
1988年3月7日,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决定上报国务院批准,在中关村建立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会议主持人在大家发言讨论后进行了总结性发言,他指出:
现在就全国来讲,技术最密集、知识最密集的地方是中关村,科技人员搞科技产业、科技企业最多、最集中的也是中关村,共有200多家。各种形式的都有,经验非常丰富,要成立一个委员会,由有关方面参加,主要任务是协调,然后是资金、人才、税收、外事、立法等问题,把规划、条例、政策都制定好,就有一个样板了。现在中关村条件已经成熟,如果再不制定相关政策就妨碍它发展了。要集中精力搞这个,原则上同意后,很多事情要靠海淀去办……
会议决定,由北京市主建中关村科技工业园区,财政、银行、税收由北京市解决,科委、教委、科学院、北京市的有关部门都要参与协作,各部门都要开绿灯,不要干涉。
3月9日下午,温家宝在中南海勤政殿小会议室召开会议,向北京市委传达了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关于建立中关村科技园区的决定。
参加会议的有北京市陆宇澄、高原,国家科委蒋民宽,国家教委朱育理,中国科学院侯自强,海淀区邵干坤等人。
与会人员听了传达意见后,提出两个问题:中央领导决定这件事就交给北京市办,还要不要报国务院批准?是否请中央办公厅调研室派人参加中关村园区的筹建工作?
于维栋在会上建议:
从程序上讲还是要报国务院批准,因为只有经国务院批准,各部委才能开绿灯,关系才能理顺;中央办公厅调研室不介入中关村园区的筹建工作。
大家都赞同于维栋这个意见。
1988年4月5日和12日,国务院法制局就北京政府上报的《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暂行条例》草案,邀请国家科委、教委、财政部、经贸部、税务总局、中国科学院、中国科协、海关总署、中国人民银行领导座谈讨论。
会后,北京市政府要求,一方面由市法制办协商市科委准备修改补充意见,主要研究解释什么叫新技术企业。另一方面,由海淀区把广大知识分子对即将成立“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的积极反映整理成文。
于是,一份名为《中央关于建立“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的决定在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和广大知识分子中引起强烈反响》的材料上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把海淀区提供的材料编成《昨日市情》特刊第四十三期。
4月14日,副市长陆宇澄把这期特刊作为急件呈送给国务委员宋健参阅,并在特刊上签批了一段话:
试验区的开发建设已经引起全社会的关注,许多科研院所纷涌海淀,望国务院能尽快将我们上报的《试验区条例》批下来,以便落实下一步工作。
1988年4月15日,宋健阅过之后,将此刊转给国务院副秘书长张文寿。宋健指出,北京市的报告是根据3月7日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会议决定的,李鹏、姚依林等都参加并表示同意了,他建议国务院办公室加速审复,以便北京市及早行动。
国务院法制局写出关于《试验区条例(草案)》审查情况报告,经张文寿签字报给宋健。报告的主要内容,是国家各有关部门的座谈情况以及法制局的意见。
国务院法制局建议北京市政府,尽快协商国家科委,尽快制定新技术企业标准及审批行政程序。
国务院法制局协商北京市政府、国家科委拟定增加第三条,即“本条例适用于研究、开发、生产、经营一种或多种新技术及其产品的技术密集、智力密集的经济实体”。另外,对其他条款也做了相应的修改。
4月30日,将《试验区条例》草案修改稿发给北京市征求意见,并要求当天反馈。提出补充修改意见后,由陆宇澄签发报国务院。
国务院在调查报告的基础上,批复了北京市政府制定的《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暂行条例》,宣布在中关村成立中国首家科技园区: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
批复中明确:
你市《关于制订〈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暂行条例〉的请示》收悉。国务院批准《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暂行条例》,由你市人民政府发布施行。
在海淀区、北京市乃至新中国科技改革史上,试验区的成立,是一件具有重要意义和重大影响的事件。
第4章成立开发区管理机构
1988年3月7日,中央决定在中关村地区建立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3月15日,海淀区委召开常委会议,由邵干坤传达中央会议精神和市领导指示。
邵干坤说,中央领导讲,开发区的很多事要海淀区来办,两三个月就要有变化。市里要求海淀区尽快拿出方案。
会议决定,由张福森负责组织《试验区条例》草案上报和试验区机构设置等问题。张福森思考了很久,也听取了不少人的意见。
对于机构设置,当时大体有三种想法:
一是不设单独机构,由区委、区政府直接管,理由是电子一条街就是这样管理的,管得很好,管好试验区也没有问题;
二是学习某些经济特区的做法,建立完全独立的管理机构;
三是开发区有个依《试验区条例》办事的问题,管理中必定有些特殊的管理职能,应建立一个人数不多、非常精干的机构,作为区政府的派出机构,集中一部分行政职能,如集中对新技术企业的认定、登记注册、核定减免税、返还资金管理和对新技术企业的日常管理等职能。
鉴于机构设置与人员安排的复杂性和敏感性,不能简单从事,张福森让区委研究室做些调研,因为研究室的胡桂芝、徐文华、李抗英列席了3月15日的常委扩大会议,他们了解中央和市里的精神,就由他们3位负责。
张福森同时强调:
试验区是建在中关村单位密集、人口较多的建成区,不同于某些经济特区在新开发的一片土地上建立,有独立的边界,需要一套独立的行政管理机构。
试验区中的新技术企业散落在以中关村地区为核心的100平方公里范围内,与各种建筑、各种不同类型的单位融为一体,独立管理的难度相当大,但没有相对独立的管理,要高效、创新就是一句空话。
一定要从实际出发设计试验区的管理机构。
关于人员安排也有不同看法,张福森倾向于向社会公开招聘,在更大的范围内优中选优,组建一支精干的、勇于创新的干部队伍,同时他也想尝试一下干部制度的改革。
胡桂芝、徐文华、李抗英进行了调查研究,还去天津开发区进行考察。4月初,由徐文华执笔形成了《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机构设置等问题的设想》。
“设想”提出:试验区的机构设置应与海淀区政府现行的管理体制保持相对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试验区的建设和管理,将涉及区政府10多个职能部门,但其中只有六七个部门与试验区内的企业经常发生关系。
如果把这些部门的职能集中在试验区办公室,重新组织内部机构,形成集中办公形式,将大大提高工作效率。试验区办公室是海淀区政府的派出机构,海淀区政府授予它对试验区的行政管理职能。
试验区办公室,相当于副区级,所属各职能部门为副处级。试验区办公室对试验区新技术产业的发展行使较全面的管理、协调和服务等职能。对办公室内部机构设想为“四部三所”,即“行政联络部、企业管理部、企业发展部、规划房产部、工商所、税务所、财政所”。
关于试验区工作人员的任用,提出“按照政治体制改革的要求,以公开招聘的形式,把竞争机制引入试验区的干部体系中,用招聘制替代委任制,择优录用,同时实行目标管理,适当提高试验区工作人员福利待遇”。
1988年4月9日,区委常委扩大会议原则通过了研究室的“机构设想”。海淀区政府依据4月9日区委常委会议精神向市政府提交《关于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机构设置问题的请示》。
6月27日,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复区政府:
试验区办公室为副区级,行政编制30人,不含三所人员,所需经费由海淀区财政包干解决。试验区办公室的主要职能,是对试验区的发展进行全面规划并组织实施,对新技术企业进行协调、服务、管理和引导。内设行政联络部、企业发展管理部、工商所、税务所和财政审计所。
试验区成立后,开始进行人员招聘,成立了一个领导小组,由张福森和区委主管干部工作的副书记沈仁道、区委组织部部长王子生、人事局局长陈共耀以及与试验区“两部三所”相对应的区政府部门领导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管单位是组织部。
方案确定之后,在《北京日报》上公布,并向社会招聘,同时向北京市各大单位,中央、市委、市政府各部门,各区县通报了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要求,应聘人员必须是北京户口、大专以上学历、现为国家干部,熟悉科技企业、思想先进、勇于创新的优先。招聘要经过报名申请、笔试、面试、政审4个步骤。招聘信息提出,应聘领导职务的,必须有同级或下一级领导职务的经历。
招聘信息公布后,报名十分踊跃,几天时间就有1500余人应聘。
1988年5月12日,由副市长陆宇澄主持,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杨心辉等几位领导进行面试。
应聘试验区主任的北京市医药总公司副总经理胡昭广对答如流,因为他刚刚去美国考察过硅谷,结合硅谷的做法,对试验区如何管理说得条条是道,如试验区办公室要有长远规划,制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战略,制定空间发展规划;要有近期安排,建立一支精干、高效的管理团队,围绕着机制创新、体制创新和技术创新来开展工作等等。他顺利通过面试,然后又通过政审,很快就定下来了。
随后又进行了副主任及以下干部的招聘。
1988年8月5日,试验区办公室在人民大会堂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对外办公。
为加强试验区领导和协调工作,北京市政府牵头组建了由国家科委、国家教委、国防科工委、中国科学院、海淀区政府等单位参加的试验区协调委员会,副市长陆宇澄任协调委员会主任,试验区办公室兼协调委员会办公室职能。
至此,试验区的领导体制、管理体制基本形成。
1999年,中关村科技开发试验区改名为中关村科技园区。
第5章提交中关村规划报告
1999年5月26日,北京市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发布《关于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加快建设中关村科技园区的请示》。
为贯彻科教兴国战略,根据中央领导的指示,北京市人民政府从1998年8月开始研究中关村地区的进一步建设问题,期间与中科院、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单位多次研究讨论,并同国务院有关部、委协商,已对加快中关村建设的若干重大问题形成共识。
国务院开会研究加快中关村建设问题。李岚清、温家宝对认真贯彻江泽民在北京市考察工作时重要讲话精神,创建有我们自己特色的科技园区问题作了重要指示。
根据会议精神,北京市政府、国家科学技术部对原方案做了进一步调整,起草了中关村科技园区发展规划。
中关村是全国智力资源和科技人员最密集的地区,其智力密集度在世界亦属罕见。中关村地区有以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为代表的各级、各类高等院校68所,在校学生30万人,有以中科院研究院所为代表的各级、各类科研机构213家,两院院士人数占全国院士总数的36%,每年产生辐射全国的高水平科研成果数千项。
自从我国第一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在中关村建立以来,中关村地区高新技术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已达4000多家。
在这一地区,科技、教育、文化与高新技术产业相互渗透,某些领域中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高新技术研究与开发相互衔接,国际范围的学术交流、商务往来以及经济合作日趋广泛,具备了发展知识经济的明显优势和巨大潜力。
但是,中关村地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面向市场经济的改革滞后,科技与产业结合不够紧密,有效发挥科技人员作用的激励机制尚未建立,导致对优秀人才缺乏吸引力,科技创新动力不足。
支撑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风险投资体系尚未成熟,各种市场力量发育滞缓,制约了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创新型企业的成长。
中关村地区交通拥挤、信息网路建设相对滞后,人居环境不尽如人意。
因此,北京市政府意识到,要发挥中关村地区巨大的人力资源优势和科技潜能,就必须下大决心进行深层次的科技、教育、经济体制的综合配套改革,制定有利于科技创新的政策,同时要对中关村地区的软硬环境进行彻底改造。
长期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中关村地区的建设和发展,投入了大量教育科研经费。
江泽民多次到这里视察,并作过许多重要指示。他在北京考察工作时又特别强调:
北京市具有人才、科技、知识优势,高科技产业的发展有一定的基础,要加快发展。中关村地区就有这样的条件。要注意借鉴国外创建科学城的有益经验,成功地创建有我们自己特色的科技园区,为全国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发挥示范作用。
朱镕基总理对北京市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一直非常关注,并给予了大力支持。
国务院其他领导也多次听取北京市政府和科技部关于加快中关村地区建设的汇报,作出了具体指示。
中央领导同志的指示与关心、为加快建设中关村科技园区指明了方向。
中央领导一致认为,当今世界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知识经济初见端倪,综合国力竞争日趋激烈。综合国力竞争的实质,是科技与人才的竞争,是抢占21世纪知识经济制高点的竞争。
国际政治、经济以及军事发展态势进一步反映了加快高科技发展的现实性、紧迫性。
作为国家跨世纪发展的重大战略措施,继20世纪80年代设立深圳等经济特区、20世纪90年代开发开放浦东之后,21世纪中国知识经济的发展必将从建设中关村科技园区开始。
加快建设中关村科技园区是超越科技、教育和高新技术产业自身发展的重大决策,中关村不单是北京的中关村,也是全国的中关村。
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制定科学、全面、长远的中关村科技园区发展规划,形成有利于科技创新的机制,有利于科技、教育发展的内外环境,不仅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迎接知识经济的挑战,推动产业结构升级,增强国际竞争力的一项重大决策,而且对实现我国在21世纪中叶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的宏伟目标,提高中华民族的创新能力和在世界科技领域中的地位,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在国务院各部门支持下,按照市场经济的原则,把中关村科技园区建设成为推动科教兴国战略、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的综合改革试验区。
在中关村建立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国家科技创新示范基地,立足首都、面向全国的科技成果孵化和辐射基地;高素质创新人才的培养基地,力争用10年左右的时间,把中关村科技园区建设成世界一流的科技园区。
通过科学规划、精心建设、改善服务环境、深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改革,使未来的中关村科技园区更具有对科技创新人才的凝聚力,对国内外投资的吸引力,对传统产业的辐射力,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成为基础设施完善、信息网络发达、企业富有活力、环境清新优美、文化氛围浓郁、具有现代气息的智能化科技园区。
北京市政府相继颁布的《关于鼓励民营科技企业发展的若干规定》、《关于鼓励外商投资高新技术产业的若干规定》、《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和《关于吸引国内外投资在京设立研究开发机构的暂行办法》,对上述发展战略作了进一步规划和部署。
北京市与清华大学联合成立了北京清华工业开发研究院,与北京大学联合成立了首都发展研究院,与军事医学科学院签定了生物医学技术方面全面合作协议,与北京农业大学签署了农业技术方面全面合作协议。
随后,北京市又与中国科学院开展了全方位的合作,共建中关村信息化示范小区工程已正式启动。
北京市拓宽了白颐路,打通了海淀中街,启动了中关村西区建设,与中科院研究制订调整中关村东区科学城的规划。
全市计划拆除违法建设260万平方米,其中海淀区的学院路、财经东路、清华南路、成府路等重点道路两侧,拆除违法建设60余万平方米,撤除40余处挤占道路的集贸市场,地区环境和交通状况有所改善。
同时,加快了中关村地区热力管线的铺设工作,白颐路两侧各100米范围内以及中关村西区、紫竹院等地将成为无燃煤区。
光缆接入网覆盖工程,完成了119个光缆环建设,有线电视网络铺设光缆430公里,入网用户达到12万户,已开始双向有线电视网络实验,提供宽带多媒体服务。
中国科技网、中国教育网、中国金桥网及国家互联网管理中心均设在中关村地区,仅高等院校联网计算机就达12万台,上网人数达到30万人。
其中,中关村地区35个,四环路内的光缆覆盖面,已经达到80%。
同时,北京市政府完成了从西直门经回龙观到东直门轻轨铁路工程的规划论证工作。
北京市与信息产业部和中科院初步商定,共同建立国家级软件园。还对国内外发展较快的科技园进行了考察。
1999年,贾庆林亲自带队到深圳、上海、沈阳等地考察园区的建设和管理情况,其他市领导也分别考察了国内外一些科技园区。
北京市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深刻认识21世纪政治、经济、科技发展的趋势,充分发挥中关村地区人才、知识、智力优势,积极借鉴国外成功经验,创建具有我国特色的世界一流科技园区,为全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提供可推广实施的有益经验。
他们统筹规划,以人为本,面向市场,坚持开放。统筹规划指协调企业、大学与研究机构及社会各界,促进经济、教育、科技配套改革,实现产学研结合及政策、法规与市政、交通、通讯等软硬环境同步改善。
北京市表示:
以人为本就是通过机制、体制创新,营造培养、吸引、凝聚高素质创新型人才和企业家的良好氛围与环境。面向市场就是发展高新技术产业要以市场为导向,以实现科技产业化为目标,努力创造有利于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政策环境。
坚持开放就是要成为全方位开放的典范,在世界高新技术产业激烈竞争中,力争一席之地。要不求所有,但求所在,广开门路,整合资源。
中关村科技园区的用地功能分为三个部分,即中心区、发展区、辐射区。
中心区大体范围是南起西外大街,北至规划公路一环,西起京密引水渠,东至八达岭高速公路,总占地面积约75平方公里,中心区包括一个核心区和两条主要轴线。核心区包括中国科学院、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和中关村西区,用地约10平方公里。
白颐路是中心区的主要轴线,连接北大、清华、中科院、中关村西区和农科院、人民大学等高校与科研机构,以及国家图书馆、首都体育馆、紫竹院公园等文体设施。
这条轴线有3个主要特点:北部科技商务中心、中部商业服务中心、南部文体中心。学院路为中心区的另一条轴线。
发展区大体范围是规划公路一环以北,海淀区山后地区、清河地区以及昌平县的西三旗地区、回龙观地区,地域范围约280平方公里。
发展区规划建设的主要特征是以上地信息产业基地为起点,沿八达岭高速公路向北呈组团式生长。以上地信息产业基地和北大生物城为第一组团,作为信息产业和生物工程的研究、开发、生产基地。
以西三旗新材料基地为第二组团,作为新材料的研究开发、生产基地。
以回龙观地区为第三组团,作为高校教师、科研人员的新居住区,适当安排高科技研究、开发用地。
以永丰科技园和航天城为第四组团,作为多种高科技产业的研究、开发、生产基地。
四个组团的规划建设用地总计约26.5平方公里。
辐射区主要是“一环两线”。“一环”是指环市区的高科技工业园区,包括电子城、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丰台科技园区、昌平科技园区等。“两线”即沿八达岭高速公路向沙河、昌平、南口方向辐射和沿京密路向顺义、怀柔、密云方向辐射。
中心区已有圆明园、颐和园、紫竹院、动物园等著名公园,并紧邻香山、卧佛寺等风景名胜区,具有得天独厚的自然与人文环境。
在规划期内要完成万柳公园、双清绿地、小月河楔形绿带的建设,形成围绕中心区的绿色环带。
发展区西、南两面被小西山自然风景区环抱,北部有南沙河横贯东西,是发展休闲度假旅游的理想区域。
发展区各组团的建设,周围要保持一定宽度的绿化带。积极发展生态农业、观光农业。
交通规划的目标是要建立一个与中关村科技园区发展目标和发展速度相适应的便捷、高效、安全、舒适并有利于环境保护的多层次综合交通系统。
关于信息网络规划,北京市计划把中关村科技园区通信网建设成以数字化、综合化、宽带化、个性化为特征的满足未来信息社会发展需要的现代化信息网络,使其在全国居于领先地位,可为用户提供基本电话服务、综合业务数字网、中继、数字数据网、互联网、会议电视、多媒体视频点播、远程医疗等业务。
北京市决定,成立由北京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一位副市长专职负责的建设中关村科技园区领导小组。成员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海淀区政府和主要驻区单位、企业家代表组成。
同时,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为中关村科技园区的科学化管理提供决策参考。
北京市将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认真贯彻落实《北京市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尽快与国务院有关部门协商落实准备给予中关村科技园区的政策;抓紧筹建中关村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市场机制筹集中关村建设资金;加快大学科技园和留学生创业园的建设。
决定在当时现有的清华大学科技园、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科技园和北京医科大学科技园的基础上,再建北京理工大学、北京农业大学等大学科技园和规模更大的留学生创业园。
北京市政府拟在中关村科技园区实行的有关政策,包括有利于高素质创业人才脱颖而出的政策,在高新技术企业中建立新型的产权制度,解决智力劳动参与企业收益分配问题。设立以民间资本为主的高新技术投资基金和风险投资公司。设立为高新技术企业融资服务的担保公司。在信息产业部统一规划下,加快中关村科技园区宽带多媒体区域信息网建设,并按国际标准收取电信资费。对软件产业给予进一步税收扶持政策。
对中关村科技园区的高新技术企业上市给予更有力的政策支持,条件成熟时,建议国务院优先考虑中关村科技园区探索适合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二级交易市场。另外还有有利于提高高新技术企业国际竞争力的进出口政策。
北京市政府表示:
我们有信心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经过艰苦努力,一定能把中关村科技园区建设成为环境优美、设施完善、交通便捷、信息通畅的世界一流的科技园区。
国务院在批复意见中说:
原则同意《请示》中关于中关村科技园区的发展规划。中关村科技园区建设工作,由北京市人民政府负责……有关部门要予积极支持,重要问题,由北京市人民政府或会同科学技术部等有关部门报国务院……
第6章政府发布科技园区条例
2000年11月1日,北京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王嘉彦受市政府的委托,就提请政府会议审议的《中关村科技园区条例(草案)》作出说明。
王嘉彦指出,中关村科技园区的立法,具有必要性和紧迫性。他还说,北京市中关村地区是全国科技人员和智力资源最密集的地区,具有人才、科技和知识优势,高科技产业也有一定基础。
关于建设中关村科技园区,国务院的《关于建设中关村科技园区有关问题的批复》,是党和国家在跨入21世纪之际,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增强我国创新能力和综合国力做出的重大决策,为中关村科技园区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重大历史机遇。
中央领导十分关心中关村科技园区的建设和发展。2000年初,江泽民视察了中关村科技园区,并发表了重要讲话,对园区建设的目标、方向和意义作了明确指示。
随后,李岚清在视察中关村科技园区时,要求中关村科技园区建设要一年一变样,3年大变样。
市委和市政府以江泽民讲话为指针,全面贯彻国务院批复精神,把建设中关村科技园区作为全市跨世纪工作的重中之重,力争用10年左右的时间把中关村科技园区建设成世界一流的科技园区。
在中央领导的关心下,在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各界人士积极投入中关村科技园区的建设,中关村科技园区出现了显著变化。
园区出现新的创业热潮,新一代创业者不断涌现。金融界大力支持园区建设,园区内风险投资活跃,海外资本、民间资本表现出进入中关村投资高新技术产业的强烈愿望。
园区的企业充满活力,园区电子信息企业紧跟IT产业潮流,电子商务、互联网成为投资热点。
园区的建设和发展受到国内外人士密切关注,来访的国内外考察团日增,各类国际国内研讨会接连不断。园区高新技术产业保持高速增长。
虽然中关村科技园区的建设与发展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是与国内先进高新区相比,特别是与国际一流科技园区相比还存在巨大差距和不少问题。
这些问题严重制约着中关村科技园区的发展,亟需以立法形式通过制度创新加以解决。
随着中关村科技园区高新技术产业的持续发展和规模扩大,其经济活动也日趋复杂。
无论是园区发展规律的客观要求,还是为实现所设定的园区建设目标,中关村科技园区立法的必要性和紧迫性都要更加突显出来。
首先,建设一流科技园区需要通过立法创建良好的法治环境。
根据江泽民“要注意借鉴国外建设科学城的有益经验”的要求,分析当今世界各国和地区取得成功的科技园区,都具备一个非常重要的条件,就是有良好的法治环境。
新加坡、日本均是在设立科技园或技术城之前就订立了相关法规。我国台湾的新竹科技园区更是对涉及园区的组建和入驻企业的运营等方面的事项都制定了详尽的规定。在美国的硅谷,除了有支撑其市场经济体制运行的基本法律体系外,还通过大量判例法来规范当地市场主体所特有的经济行为。
中关村科技园区要实现世界一流园区的战略目标,必须借鉴这些成功经验,制定与之相适应的法规,明确市场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保护投资者、创业者、创新者的合法权益,建立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为创新、创业活动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其次,中关村科技园区发展中出现的新的经济行为需要通过立法加以引导、保护和规范。在当时我国经济转轨时期,市场经济体制框架尚未完全建立。
面对中关村科技园区已经出现的大量需要进行规范的高度市场化的经济行为和基于知识经济特点的新的经济行为,现有的法律、法规体系已远不适应。
其中有些属于立法空白,新的经济行为无法可依,如风险投资机构采取的有限合伙形式和注册资本的“承诺制”、激励科技创业者的股份选择权制度、禁止网络侵权、竞业限制等等。
有些则是现行规定制约着新的经济行为正常发展,如不允许中国公民以自然人身份与外商合资、合作,不允许非国务院规定的投资公司以全额资本进行股权投资,开办企业尚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核准登记制”,对技术作价入股比例的确定这样一种市场交易行为仍需有关部门审核认定等等。
上述所有问题都需要通过制定新的法律、法规或调整原有规定才能解决。
而且,面对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所带来的机遇与挑战,需要通过立法促进中关村科技园区提高对外开放的程度,参与国际竞争。
中关村科技园区作为全国改革开放的领先区域,其经济运行规则必须与国际接轨,采用市场机制。如防止垄断、保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对政府行政公开、公正和高效的要求;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的国民待遇等等。
这些相关规则的制定,都是中关村科技园区实现国际化发展所必需的。
另外,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条块分割的管理体制和政府行为模式,实现科教资源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就要在中关村科技园区促进科技、教育和高新技术产业的相互渗透,促进企业、高等学校与科研机构、政府四者之间的协同创新。
因此,需要通过立法建立起适应中关村科技园区发展的以人为本,以企业为中心,小政府、大社会的管理体制和政府行为模式。
其实,加快中关村科技园区立法也是人大代表的强烈呼声。
在2000年年初召开的市人大十一届三次会议上,海淀团全体代表与刘淇市长座谈,强烈要求加快中关村科技园区立法步伐。
会议期间,沈梦培、高扬、史定潮、吴守伦等79位代表提出了4项议案,强烈要求尽快制定中关村科技园区法规。
代表们在议案中特别指出:
政策和法规是保证高新技术企业不断创新和实现高新技术产业化的首要条件。在当前的形势下,由于大量新的经济现象的出现,需要有完善的法规。因为利用市场机制,实现科技与经济的有机结合,离开法规的保障则无法完成;要激活知识创造力,没有法规的保障更不行。
中关村科技园区立法工作于1999年11月下旬正式启动,经过立法调研、框架设计、方案论证、拟写条文、征求意见、协调修改,历时近一年,完成了《条例(草案)》的起草工作,经市政府专题会议讨论同意,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为了加强对立法工作的领导,成立了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陶西平担任组长,副市长林文漪担任副组长,市人大教科委、法工委、海淀区人大和市政府法制办、市科委、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等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立法领导小组。
立法领导小组先后召开过4次会议,就中关村科技园区立法各阶段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决策,并对下一阶段立法工作做出部署。
刘淇还主持召开专题会,对《条例(草案)》逐条进行研究修改,并对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体制的设立原则提出了意见。
2000年8月,建设中关村科技园区领导小组听取了《条例(草案)》的起草情况,并提出了修改意见。
由于中关村科技园区的立法工作时间紧、难度大,涉及面广、综合性强,条例起草工作改变了以往由主管部门负责起草的常规模式,而是由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牵头,从市科委、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市政府研究室、市体改委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起草工作小组,具体承担起草工作任务。
市人大常委会教科委和法工委派人员参加起草工作小组,参与了立法调研、框架设计、方案论证、草案拟写、征求意见、协调修改等起草工作全过程,保证了起草工作质量和进度。
起草工作小组从北京大学、人民大学、市委党校邀请了6位法律、经济、科技方面的专家全过程参与起草工作,同时,还聘请了20多位著名学者作为立法咨询顾问。
专家直接参与起草工作,对一些重点、难点和新的问题,从理论与国际、国内实践经验的结合上进行论证,为起草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智力支持。
在有关部门对中关村地区所作调研的基础上,起草工作小组从1999年12月初开始,通过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中关村当前所面临的主要问题又做了大量、有针对性的补充调研。
在条例的起草过程中,书面征求了55个政府部门的意见,同时还召开了41次不同类型的座谈会,听取了来自全国人大、科技部、市区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市人大法制建设顾问、市政府专家顾问、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中介机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经济、科技方面的专家等各方面的意见。
起草委员会在综合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经反复协调、修改,数易其稿,形成了《条例(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