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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制度2

北魏前期,因为北方六镇靠近首都平城,是边防上的一道重要屏障,因此备受中央政府的重视,无论是在镇将的选拔,还是在镇兵的招募上,统治者都是非常用心的,只有亲信与可靠的人才能获选。另外,由于六镇的将士经常要与南下的境外少数民族柔然从事战争,保卫边疆,所以,他们还享有特殊优待,赋税与徭役也都被免除。但是自从孝文帝迁都洛阳之后,北魏六镇的情况便不比从前了。这主要是因为内迁的拓跋鲜卑贵族有许多已当上了高官,他们联合汉族的高门地主,把持朝纲,那些留在六镇的拓跋鲜卑贵族便自然受到冷落,几乎不再有进一步升迁的机会。他们当中有许多人对自己的这种境遇深感不满。

与此同时,因为都城南迁,北方边防不再受到特别的重视。不仅镇兵的质量有所下降,就连朝廷派来的镇将也大不如前。这些镇将极其贪婪,对广大的镇兵与人民进行残酷的压榨与剥削。

景帝四年(503),宣武帝为了缓和北方六镇内部日趋激化的矛盾,派了一个叫贺怀的大臣前去考察官吏的施政情况,并同时赈济当地的贫苦人民。结果令贺怀大为吃惊的是,他在六镇之中,居然没有找到一位可以称得上是廉洁守法、秉公办事的官员,当时担任沃野镇将的于祚、怀朔镇将的元尼须等人,都是百姓痛恨的大贪官,每天向贺怀告状的老百姓络绎不绝。这件事说明,六镇内部已危机四伏。

孝明帝正光四年(523),怀荒镇的军民在遭受柔然的抢劫后,要求镇将于景发给他们一些救济粮,以便可以维持生活。没想到,他们的这一合理要求遭到于景的拒绝。镇内军民对此十分愤慨,于是联合起来,杀死了于景,从此揭开了北方六镇各族人民大起义的帷幕。

第二年三月,沃野镇的匈奴人破六韩拔陵率领众人起义,先杀死了高阙戍主,又杀死了镇将,占领了沃野镇。其他各镇的各族人民见此情形,争先响应。燃起了六镇人民大起义的熊熊烈火。

破六韩拔陵率领的起义军虽然大败北魏军队,一度攻占了武川与怀朔二镇,但最后还是被镇压下去了。随着六镇各族人民大起义的失败和军镇城池的残破与荒芜,北魏的镇戍制度最终也走到了它的尽头。

唐朝开国以后,又把郡改为州,恢复了隋朝初期的州县制(后来在唐玄宗天宝元年(742),又改州为郡,到肃宗乾元元年(758),再一次将郡改回了州),不过一个新的问题又摆在了统治者面前,那就是州的数目在唐朝兼并各割据势力,重新平定天下之后,又出现了大量的增长。这是因为在隋唐之际,群雄并起,那些率兵占据一方的地方豪杰,只要归降唐朝,唐朝就会在他所盘踞的地方设置州县,并给他一个州刺史的头衔,这样,在不长的时间里,州的数目便自然又膨胀起来。特别是在南方(今天的广西、湖南和四川一带)的少数民族地区,由于当地表示愿意听命唐朝的首领很多,出现了许多新的州刺史,因此,州的分布也就变得尤为密集。唐朝的第二任皇帝太宗李世民,为了改变这种设州过多的局面,在他即位伊始,便着手开始对一些州进行省并,但是调整的情况似乎并不理想,到了13年之后的贞观十三年(639),唐朝中央政府直接控制的州还是有358个之多,这个数目已经大约是汉郡数目的两三倍了。

其实,由于唐朝的疆域比汉朝要大,对地方的统治也比汉时要深入得多,汉唐虽然同样实行的是两级制,但这时唐朝州的数目已不能像汉朝时的郡一样,降回到100多个了。然而要让中央政府统管这300多个州,着实是一个不小的难题。曾经有这样一个故事,生动地说明了这一问题。唐太宗为了做到对每个州刺史心中有数,按他们的业绩好坏决定奖励或者是惩罚,便想出了一个办法,让手下人把当时300多个州刺史的大名一一写在他每日办公大厅内的屏风上,以便在他批阅奏章的空闲时间,对这些州刺史们有所熟悉。这虽然反映了唐太宗是一个勤勉的皇帝,但从中毕竟透露出对地方大员不便管理的不少无奈。当时就有大臣从设置官吏的角度提醒当权者,在汉代要想挑选中100多个好的郡太守已经是一件非常不容易办到的事情了,更何况我们现在面临的问题是要选择300多个州刺史。这种情况已使得中央政府不得不考虑在州县二级制的政区之上再设立一级监察区,对各地州刺史的所作所为进行监察,随时将地方官员贞观十道示意图的情况上报中央。设置监察区的办法,虽说不失为一项行之有效的措施,但是唐朝初年的皇帝已从前代的经验教训中十分清楚地知道,监察区一旦设立,就会存在变成一级正式行政区划的危险,到时再想撤掉,谈何容易。于是需要找到一种变通的方法。唐太宗贞观年间设立的巡察使,就是这方面的一个尝试。

贞观元年(627),唐太宗下达命令,将全国分成关内(大致相当于今陕西中、北部,甘肃陇东以及内蒙古河套等地)、河南(大致相当于今河南、山东二省黄河以南,江苏、安徽二省淮河以北的地区)、河东(大致相当于今山唐十五道示意图西全省与河北西北部内外长城之间的地区)、河北(大致相当于今河北长城以南,河南及山东二省的黄河以北的大部分地区)、山南(大致相当于今四川东部,陕西、甘肃南部,河南西南部,湖北西部的地区)、陇右(大致相当于今甘肃陇山、六盘山以西,青海省青海湖以东及新疆东部的地区)、淮南(大致相当于今安徽、江苏二省淮水以南、长江以北的地区)、江南(大致相当于今浙江、福建、江西、湖南四省,江苏、安徽的长江以南,湖北、四川江南的一部分及贵州东北部的地区)、剑南(大致相当于今四川中部和云南北端)、岭南(大致相当于今广东、广西二省和越南东北部的地区)等十道,派遣巡察使到各道去负责监察地方的官员。不过,当时巡察使的派出,还是一种临时性质,并不是常制,而十道的划分也更多地体现的是一种地理区划,还不是真正的监察区。

睿宗景云二年(711),又把巡察使改为按察使,并由原来的临时派遣改为常设官员。开元二十一年(733),唐玄宗认为贞观十道在划分上还存在着许多不够合理的地方,因此,他又作了一些调整,把地域广阔,经济文化都比较发达的江南道分为江南东道(今浙江、福建二省及江苏长江以南地区)、江南西道(今江西、湖南二省,安徽南部,湖北东部长江以南地区)、黔中道(今贵州全部及其与四川、湖南、广西接壤之地,湖北西南端)。又将山南道分成山南东道与山南西道,以四川与陕西两省东境作为分界线。另外,分关内道长安附近诸州增设京畿道,河南道洛阳附近诸州增置都畿道。这样,原来的十道就变成了十五道。每道设置采访处置使(简称采访使),让他们像西汉的州刺史一样,负责检查道内州刺史的非法行为,不仅如此,还让这些采访使们兼任各道中重要之州的刺史。于是,道便成为了正式的监察区了。

监察区的设立,一方面显示了唐玄宗在开元盛世的繁荣下对形势的高度乐观与充满自信,以至于他无需再像太宗那样,谨小慎微地去考虑监察区可能会导致的对中央集权统治不利的变化前景。另一方面,也是出于对当时监察工作的需要。没有监察区,不仅会给监察工作带来很多不便,而且还使得那些监察官员们疲于在京城与监察地之间往来奔走,不能发挥最佳的监察效果。但是,监察区一经确立,监察官员变为常职,也就很难避免变为行政区与行政官员了。天宝九年(750)唐玄宗所颁布的敕令中强调采访使只需要负责察访善恶,对于郡内的事务,则请郡守处理而不要干预的情况来看,其时监察官员的干政,成为地方上的行政官员的苗头已经不小了。

唐朝除了在全国范围内划分为道之外,还确立了府制。这是地方行政区划的一种新创举,对后世府制的发展产生了重要的影响。按照府的形式与地位,可以分为三种类型。

第一种,京、都所在设置的府。从唐玄宗开元元年(713)起,凡是京、都所在的地方,为了提高它们的地位,与普通的州相区别,而称为府。最早只有京师长安所在的雍州叫京兆府、东都洛阳所在的洛州称河南府。后来,又把北都太原所在的并州称为太原府,西都凤翔所在的岐州称为凤翔府,南京江陵所在的荆州为江陵府。还将皇帝到过的地方也升为府,如蒲州升为河中府,华州升为兴德府,陕州升为兴唐府,益州升为成都府,梁州升为兴元府。这样,到了唐代末期,一共出现了10个府。

府的长官称为“牧”,由唐朝的亲王挂名遥领。实际上,主持府政的是“尹”。府尹之下的官员有少尹、司录参军事及六曹参军事,这些官员职掌的事务与唐朝的诸州相同,只是规格略微高一些罢了。

第二种,都督府。唐朝时主要设置在国内重要的地区。我们在前面提到过,都督一职起源于东汉,到曹魏时已成为常设之职,并具有了都督区的雏形,东晋以后,都督兼任州刺史,兼管军民,都督区也趋于稳定。到了北周时,都督又改称为总管,唐代初年沿袭了这一旧制。

唐高祖武德七年(624),又改总管为都督,下辖数州,负责管理军民两政。都督办理公务所在的州,称为都督府,而将属下的其他的州称为支郡。在武德中期还规定,凡是辖有10州以上的都督府,则称为大都督府。到了太宗贞观二年(628),又将大字去掉,只留下朔方一州仍称大总管府。据史书记载,贞观十三年(639),除了靠近京城附近的九州,全国的所有州县,分属41个都督府。

到了景云二年(711),武则天又省并诸都督府,把全国境内的所有州县,置于24个都督府的统辖范围之内。都督除兼任一州的刺史外,还是所督各州的军事长官,而且还把本应属于按察使职权范围内的监察刺史以下官员的工作交给了都督。但是当时有很多人对这一做法持反对意见,认为这样一来会使得地方分权过重,不利于中央集权的统治。因此,没过多久,24个都督府之制就被废止了。

开元十七年(729),唐玄宗又把都督按权力的大小分为上、中、下三等,此时共有都督府40个。后来随着节度使的出现,都督的权力便被节度使替代,都督的名称也就逐渐消失了。

第三种,都护府。唐时设置于沿边要地,目的是为了加强那里的少数民族的统治。唐朝前期,国力强大,先后灭掉了东突厥、薛延陀、西突厥和高丽,使边疆少数民族纷纷内附。为了有效地管理这些少数民族的地区,唐朝统治者效仿汉朝设置西域都护府的先例,从太宗贞观十四年平定高昌设置了安西都护府之后,到武则天当政时期,先后设立了安东、东夷、安北、单于、安西、昆陵、池、北庭、安南等都护府。后来,随着情况的变化,一些都护府被撤销了,到玄宗开元、天宝年间,只剩下安东、安北、单于、安西、北庭、安南等六个都护府了。下面,我们就来对这六个都护府的具体情况作一下介绍。

安东都护府:这是唐朝在东北边境设置的都护府。朝鲜半岛在公元4世纪,也就是我国东晋时期,已形成了高丽、百济、新罗三国鼎立的局面,其中高丽位于半岛的北部,新罗占据了东南,而百济则位于西南一隅。到了唐朝初年,情况依然是这样。当时,高丽、百济经常联合起来,进攻新罗,新罗便转向唐朝求救。贞观十八年(644),太宗派兵前去攻打高丽。到了第二年,唐军虽然连下高丽好几座城池,但是在安市(今辽宁海城南营城子)遇到了高丽军队的顽强抵抗,加上唐军又碰上了天寒粮少的难题,于是,只得班师返回。

高宗时,继续对朝鲜用兵。他采取了迂回的战略方针,先令苏定方等人率兵,从成山(今山东半岛东端)渡海,攻灭百济。唐朝在其地设置了五个都督府,让百济自己人来担任都督、刺史、县令等官职。等到在百济站稳了脚跟,唐朝便对高丽形成了南北两面夹击的态势。

乾封元年(666),高丽国内为争夺王位,发生内乱,高宗便乘机派李等率军进攻高丽。总章元年(668),唐军攻下高丽都城平壤,高丽投降。唐朝将其地分为9个都督府,42个州,100个县,让高丽人担任都督、刺史和县令,与汉官共同进行管理。然后,又在平壤设立了安东都护府,对这些都督府、州、县进行总的统辖。当时,安东都护府的辖境非常广阔,大约相当于今辽宁辽河以东,吉林松花江和头道江西南,以及朝鲜北部与西部地区。但不到10年的时间,在高宗上元三年(676),由于当地民族的反抗,安东都护府便内迁到辽东故城(今辽宁辽阳市)。第二年,又移到新城(今辽宁抚顺北)。后来又迁到了平州(今河北卢龙)。

开元年间,唐朝又在族地区设置了渤海都督府与黑水都督府,在室韦族地区设立了室韦都督府,都归安东都护府统辖。又由于高丽故地的南部被新罗占据,于是安东都护府的辖境调整为北起今黑龙江流域和鄂霍次克海,南抵渤海与西朝鲜湾,东到大海和朝鲜北部,西部与契丹接壤。天宝元年(742),渤海、黑水、室韦三都督府改属平卢节度使,安东都护府的辖区又限于高丽故地,而且这时的都护一职,也改由平卢节度使兼任了。肃宗上元二年(761),营州(今辽宁朝阳市)被契丹攻陷,平卢节度使被迫南迁,安东都护府便随之废除了。

安北、单于都护府:这是唐朝在北部边境设置的都护府。唐初,东突厥连年入侵唐朝北部边境,并曾一度打到唐都长安附近,以至于唐高祖都想迁离长安。太宗即位后,积极准备反攻。其时,正好赶上突厥连年大雪成灾,诸部内乱,国力转衰。贞观三年(629),太宗令李靖等人统兵10万,分道进攻突厥。在唐朝的军事压力下,突厥突利可汗等率领所统的部落首先投降了唐朝。第二年,唐军又将突厥颉利可汗擒获,打垮了突厥。从此,从阴山到大漠,都被唐政府统一了。

东突厥失败以后,残部有的投奔了薛延陀,有的逃到了西域,还有十多万人归附了唐朝,唐朝于是在突利可汗所统故地分设了四个都督府,在颉利可汗故地设置了两个都督府进行统辖。

贞观中,突厥别部车鼻兴起。高宗永徽元年(650),高侃率领唐朝军队生擒突厥车鼻可汗。唐政府把归降的突厥众人安置在郁督军山(今蒙古杭爱山),设立狼山都督府来统管,然后,又设置了瀚海都护府,统领包括狼山在内的3个都督府和14个州,管理突厥部众。而在此之前的贞观二十一年(647),唐朝业已设立了燕然都护府,统辖因回纥等北部11个少数民族归附而设置的6个都督府和7个州,治所在西受降城(今内蒙古锦杭旗东北,乌加河北岸)东北40里的故单于台。到了永徽元年,燕然都护府统辖7个都督府和8个州。

高宗龙朔三年(663),唐政府把燕然都护府迁到了漠北回纥牙帐(今蒙古哈尔和林西北,鄂尔混河西岸),并改名为瀚海都护府,而将原来的瀚海都护府迁到云中古城(今内蒙古和林格尔西北土城子),改称为云中都护府。这两个都护府以大漠为界线,漠南属云中都护府,漠北则隶属瀚海都护府。这样,在今天内蒙古河套、阴山一带,是云中都护府的管辖区域,而从今天的贝加尔湖北部和叶尼塞河上游南抵戈壁大沙漠的俄罗斯南西伯利亚和蒙古国的广大地区,都成为了瀚海都护府的统辖范围。麟德元年(664),云中都护府改名为单于都护府。高宗总章二年(669),瀚海都护府又更名为安北都护府。

垂拱元年(685)以后,同罗、仆固等部族叛唐,突厥又占据了漠北,安北都护府便从漠北迁到了漠南,先是移到了居延海西的同城(今内蒙古额济纳旗东南绿园附近),不久,又迁到了西安城(今甘肃民乐县西北)。到了圣历元年(698),为了对付突厥的入侵,武则天下令将单于都护府并人安北都护府,治云中故城。中宗景龙二年(708),安北都护府又移到了西受降城。玄宗开元八年(720),唐政府又在云中故城复置单于大都护府,而后来安北都护府又有数次迁移,到天宝十四年(755),迁到了天安军(今内蒙古乌拉特前旗北,乌加河东岸),此后,又一度更名为镇北都护府。德宗兴元元年(784),安北都护府废。武宗会昌五年(845),单于都护府改称安北都护府,五代时废。

安西、北庭都护府:唐朝在西域地区设置的都护府。唐太宗在统一了大漠南北之后,便开始着手进行统一西域的事业。当时,阻碍唐朝控制西域的势力,主要是西突厥与汉族麴氏建立的高昌(今新疆吐鲁番东)国。

贞观十三年(639),太宗命令交河行军大总管、吏部尚书侯君集等人率军征讨高昌国。第二年,侯君集将高昌平定。太宗在高昌故地设立了西州(治高昌),并建安西都护府,留下一部分唐军来镇守,同年,西突厥叶护可汗屯兵浮图城,因惧怕唐军,也归降了唐朝,太宗又以其地设置了庭州(今新疆吉木萨尔北)。贞观二十二年,唐军平龟兹,于是将安西都护府移到龟兹的都城(今新疆库车),统领所设置的龟兹、疏勒、于阗、碎叶(今吉尔吉斯斯坦托克马克附近)四镇。后安西都护郭孝恪被杀,龟兹等四镇失守,安西都护府又迁回了西州。

高宗显庆二年(657),瑶池都督、西突厥阿史那贺鲁叛唐,据有西域,被唐将苏定方平定。于是分西突厥东部地设立了昆陵都护府(辖境相当于今巴尔喀什湖以东到新疆准噶尔盆地和伊犁河流域一带),分西突厥西部地设置了池都护府(辖境相当于今俄罗斯楚河以西抵咸海的广大区域),又在西突厥所控制的诸国和部落地设置都督府、州,全都隶属于安西都护府。显庆三年,安西都护府又迁到了龟兹城,并重新设置了四镇,但是将四镇中的碎叶换成了焉耆。高宗龙朔元年(661),唐朝又将于阗以西、波斯以东十六国招抚,设置都督、州、县等,也都隶属安西都护府。这样,安西都护府的辖境为东起今阿尔泰山,西抵西海(今咸海,一说里海),包括了葱岭东西和阿姆河两岸诸城国。

高宗咸亨元年(670),吐蕃攻陷安西四镇,随后,安西都护府被迫又迁到了西州城,九年之后,又移到碎叶。武周长寿元年(692),王孝杰率领唐军大败吐蕃,再次将龟兹、疏勒、于阗、碎叶四镇恢复,安西都护府又移治龟兹。此后,一直到天宝末年,天山以南的龟兹、于阗、疏勒都在唐朝的控制之下,而碎叶则由于天山以北地区局势的变化,突骑施的强盛,后突厥的西征而数次易手。到了玄宗开元七年(719),碎叶最终成为了突骑施的牙帐驻地,安西四镇又变成了龟兹、疏勒、于阗、焉耆。

武周长安二年(702),分安西都护府而设置了北庭都护府,治所设在庭州,统领突厥十部,突骑施、葛逻禄等部,辖境包括东今阿尔泰山,西到咸海,北抵巴尔喀什湖和额尔齐斯河上游,南到天山。这样安西都护府的辖境仅有天山以南、波斯以东诸城国。

天宝中,葱岭以西被大食占有,安西都护府的辖境又退到葱岭以东、天山以南的四镇地区。肃宗至德元年(756),安西都护府又改称为镇西都护府。到了代宗大历二年(767),又改回安西都护府的旧称。后吐蕃占据河西、陇右,转而进攻安西、北庭都护府。德宗贞元六年(790),北庭都护府所在的庭州先被吐蕃攻破,不久,安西都护府也被吐蕃攻占。这样两个都护府便先后不存在了。

安南都护府:唐朝在南部边境设置的都护府。隋朝末年,萧铣率众起兵称王,把东起九江、西抵三峡、南到交趾,北到汉川的广阔范围都纳入了他的势力范围。唐高祖武德四年(621),李靖等人率兵攻破江陵,萧铣投降,交州刺史邱和也归附了唐朝。第二年,宁越、郁林、日南等郡也纷纷归降,这样,唐朝便将隋朝的交趾之地完全占据了。于是,唐高祖便在当地设置交州总管府,不久,又改为都督府。调露元年(679),高宗改交州都督府为安南都护府,由交州刺史充当都护一职,治所设在今天越南河内的宋平。辖境大约北面包括今天云南红河、文山两个自治州,东有广西那坡、靖西、龙州、争明、东兴等县边境,南到今越南河静、广平省界,西南在今老挝北汕一带。

肃宗至德二年(757),安南都护府改名为镇南都护府,代宗永泰二年(766),又改叫安南。宣宗大中后,安南都护府的北境逐渐被南诏占据,唐朝末年,大约以今云南与越南边界为界。懿宗咸通元年十二月(861),安南都护府的治所被南诏攻占,两年后虽然恢复,但在咸通四年,府治再次让南诏攻陷,安南都护府只好与交州寄治在海门镇(今越南海防西北)。三年之后,安南都护府旧治又得以恢复。唐政府设置了静海军节度使,用节度使兼领都护之职,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唐朝灭亡。

另外,需要说明的是,上面所提到的这六个都护府,名称虽然一样,都以都护府相称,但实际上性质存在着很大的不同。其中安北、单于、北庭和安南都护府的下面都统领州县,与内地正式统领的州县没有什么区别,而安东与安西都护府,则采取军事监护的形式,对所辖区域内的少数民族仍然用故有的习俗来治理。

节度使

唐代中期以后,为了边境防御周边少数民族的需要,又出现了节度使辖区(即方镇,也叫作藩镇)的设置。高宗永徽年间,规定凡边境诸州,都授予都督带使持节,用来增加他们的权力。景云二年(711),睿宗任命凉州刺史都督贺拔延嗣担任河西节度使,正式确定了节度使的制度。此后,凡是都督带使持节者都称为节度使,不带者则不称。到了玄宗开元年间,边地已设置了8个节度使辖区,天宝年间时则增加到了10个。这10个节度使分别是:

安西节度使:又称四镇节度使、安西四镇节度使,镇抚西域,治龟兹(今新疆库车),统辖龟兹、焉耆、于阗、疏勒四镇。天宝时高仙芝、王正见、封常清等人曾先后担任过这一节度使之职。

北庭节度使:防御突骑施、坚昆,治所设在北庭都护府(治庭州,今新疆吉木萨尔北破城子),统辖瀚海军、天山军、伊吾军。天宝时来曜、王正见、程千里、封常清等人为节度使。

河西节度使:断隔吐蕃、突厥,治所设在凉州(武威郡,今甘肃武威),统辖赤水军、大斗军、建康军、宁寇军、玉门军、墨离军、豆卢军、新泉军、张掖守捉、交城守捉、白亭守捉。天宝时王、皇甫惟明、王忠嗣、安思顺、哥舒翰等人先后担任这一节度使。

朔方节度使:抵御突厥,治所设在灵州(灵武郡,今宁夏灵武西南),统辖经略军、丰安军、定远军、东受降城、中受降城、西受降城、安北都护府、单于都护府。天宝时王忠嗣、张齐丘、安思顺等人先后为节度使。

河东节度使:与朔方节度使形成犄角之势,共同防御突厥,治所设在太原府(今山西太原西南晋源镇),统辖天兵军、大同军、横野军、岢岚军、云中守捉及忻州(定襄郡,今山西忻州)、代州(雁门郡,今山西代县)、岚州(楼烦郡,今山西岚县北)三州郡兵。天宝时田仁琬、王忠嗣、韩休琳、安禄山等人先后担任这一节度使。

范阳节度使:临制奚、契丹,治所设在幽州(天宝时称范阳郡),统辖经略军、静塞军、威武军、清夷军、横海军、高阳荤、唐兴军、恒阳军、北平军。裴宽、安禄山等人先后为天宝时的节度使。

平卢节度使:镇抚室韦、,治所设在营州(柳城郡,今辽宁朝阳),统辖平卢军、卢龙军、榆关守捉、安东都护府。天宝时的节度使是安禄山。

陇右节度使:备御吐蕃,治所设在鄯州(西平郡,治今青海乐都),统辖临洮军、河源军、白水军、安人军、振武军、威戎军、莫门军、宁塞军、积石军、镇西军、绥和守捉、合川守捉、平夷守捉。天宝十三载又在鄯、廓、洮、河四州西境增置宁边、威胜、天成、振威(吐蕃雕窠城)、神策、金天、武宁、曜武八军。天宝时皇甫惟明、王忠嗣、哥舒翰等人先后为节度使。

剑南节度使:抵抗吐蕃、安抚蛮僚,治所设在益州(蜀郡,今四川成都),统辖团结营、天宝军、平戎军、昆明军、宁远军、澄川守捉、南江军及翼州、茂州、维州、柘州、松州、当州、雅州、黎州、姚州、悉州等州郡兵。天宝时担任节度使的是章仇兼琼、郭虚己、鲜于仲通、杨国忠等人。

岭南节度使(又称岭南五府经略史):绥靖夷僚,治所设在广州(南海郡,今广东广州),统辖经略军、清海军,直辖广管诸州,兼领桂、容、邕、安南四管诸州郡兵。天宝时裴敦复担任五府经略使。

当时以数州为一镇,节度使即兼统此数州。本来唐朝实行军民分治的管理方法,节度使最初只是负责辖区内的军事防御,不干预民政,但是,节度使逐渐兼任按察、营田、度支等使,并将各州的州刺史置于他的统领之下,将辖区内的军、政、财、监察大权集于一身,成为了权重位高的封疆大员。又由于边疆联防的需要,常使一人兼摄数镇。安禄山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当时唐玄宗对这位混血的胡人宠信有加,在天宝年间,虽然安禄山已是身兼范阳、平卢、河东三镇的节度使,但是唐玄宗尤嫌不够,又让他兼任了河北道的采访使,这就开创了使道与镇合二为一的先例,使安禄山完全具备了割据一方的实力。天宝末年,安禄山正是依靠着这一有利背景发动了对唐朝构成极大威胁的武装叛乱的。又如王忠嗣,他以河西、陇右节度使的身份,兼知朔方、河东节度事,一身兼杖四节,“控制万里,天下劲兵重镇,皆在掌握”。这些节度使权倾边陲,最终导致尾大不掉之势。

藩镇

唐玄宗天宝十四载(755),安禄山指挥15万大军,在范阳(治今北京)起兵,长驱南下,发动叛乱。安禄山死后,他的部下史思明继续与唐对抗,数年之后,才被平定,史称“安史之乱”。

“安史之乱”爆发后,给唐朝带来了立国后前所未有的浩劫,诗人白居易在他的名篇《长恨歌》中对此作了形象的描述:“渔阳鼙鼓动地来,惊破霓裳羽衣曲。”唐朝政府为了尽快收复失地,平息这场叛乱,不得不实行战时的紧急举措,对那些出征有功的将军和怀柔反正的降将,都授予了节度使的官职,这样,本来只设在边疆的方镇,在内地各处也普遍设置起来,其中都督之权重持节者都称为节度使,主兵事而不授节者称为防御使、经略使或是团练使。大的方镇统领十多个州,小的方镇辖有两三个州。

方镇最初设立之时,是在边境地区,且地位在道以下,形成的是道一镇一州的体制,与此相对应的职官层次则是采访使一节度使一刺史。但是,安禄山发动叛乱后,采访使已无法再统辖方镇,因此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为此,肃宗乾元元年(758),将开元以来的十五道罢黜,改采访使为各镇观察处置使。从此以后,有的以节度使兼任观察使,有的以观察使兼任防御使、平定三藩叛乱要图经略使。这样,本来在安史之乱之前采访使道与节度使方镇属于两种不同的区划,至此合二为一了。名为一道而又已经不仅仅是监察区域,称作一镇而又已经不仅仅是军政区域。于是道(方镇)成为了统辖州县以上的一级政区。隋初以来的州(郡)县二级制的行政区划,变成了道(方镇)一州(府)一县三级制。据史书记载,唐末所设立的方镇数量在四五十个之间波动,除去首都京兆府和附近几个州及陪都河南府之外,其余的府州全都被方镇占据。这些节度使们拥有重兵,他们当中的一些人相互勾结,抗命朝廷,形成割据一方的局面。他们的这些行为与古代的诸侯非常相似,因此,当时的人就把方镇又叫作藩镇。这就是历史上所说的“藩镇割据”。

路制

行武出身的宋太祖赵匡胤建立宋朝以后,深知部下握有重兵所潜在的危险,因此他在进行统一天下的同时,也在着重思考这样一个问题,即如何加强中央集权的专制统治,削弱地方权力,将一切权力收归中央政府,以使唐朝末年以来长期存在的藩镇割据局面不再重演,从而避免宋朝成为五代之后的又一个短命王朝。

建隆元年(960)末的一天,宋太祖向大臣赵普询问道:“从唐末以来,在短短的几年间,帝王换了八姓十二君,争战无休无止,老百姓深受其苦。我想要从此息灭天下的争战,制定一个建立国家长治久安的策略,你有什么好的办法吗?”赵普精通治道,对这些问题也早有所考虑,听了太祖的发问,他便说这个问题的症结,就在于方镇太重,君弱臣强,治理的办法没有奇巧可施,只要削夺其权,制其钱谷,收其精兵,天下自然就安定了。赵普的话还没说完,宋太祖就连声说:“你不用再说了,我已经全明白了。”于是一个重建中央集权专制制度的计划就这样酝酿出来,并逐步付诸实施了。

宋太祖先是上演了一出“杯酒释兵权”的闹剧,在建隆二年七月的一天,他利用召集石守信、高怀德等禁军高级将领喝酒之际,话中有话,让石守信等宿将意识到自己手中握有兵权可能招来杀身之祸,不得不被迫称病,从而不费吹灰之力便将这些人的兵权彻底解除。

其次,是对地方藩镇采取强干弱枝的方法。唐朝最终由于藩镇割据而灭亡,并祸延五代十国,造成长期分裂的局面。这活生生的事实,使宋太祖强烈地意识到道一州一县三级制的行政区划对于中央集权的政府来说是绝对不可取的,必须采取一种新的有效的方法来改变这种局面。

宋太祖赵匡胤为了削弱节度使的权力,首先是把节度使驻地以外兼领的州——当时借用西汉初年诸侯王国属郡的名称而叫做支郡(如山南东道节度使就统辖襄、均、房、复等四州,节度使驻在襄州,其余三州就称为“支郡”)收归京师,由中央政府直接统辖,同时由中央派遣文官出任地方官——知州,负责管理各州事务,但是仍然保留了原来各州的州刺史。知州的全名是权知军州事,意思就是暂时负责该州的军民事务,其实这一职务是一个固定的官职,只不过当时为了让那些节度使们易于接受而在名称上做了点花样,等到后来州刺史被废掉,这一名称中的“权”字也就省去了。知州每三年更换一次,直接对中央负责,向朝廷奏事,不再听命于地方上的节度使。至于县一级政区的官员的情况也与州类似,中央政府派遣中央官员担任知县而用来代替原来的县令。对于一些五代以来一直割据一方的节度使,宋太祖又重演故伎,施展“杯酒释兵权”的手段,将他们逐一罢免。后来,为了防止知州在地方上的权力过大,又设置通判作为知州的副手,让他们彼此相互牵制,以便起到分知州权力的目的。

宋太祖把各地节度使所统领的各州收归中央后,本想由中央政府直接来控制州与县,实行行政区划的二级制,但是他很快就发现,在疆域如此广阔的国家中,想要推行纯粹的二级制几乎已成为一种梦想,特别是在州这种统领县的一级政区数目很多的情况下,不在二级制之上设立监察区,中央政府想要进行有效的运作,是根本办不到的。然而一旦设置监察区,又很难避免不发展成为三级制政区,从而削弱中央集权的统治,导致分裂局面的再度发生。

后来,宋太祖从唐代转运使的设置中得到启发。唐朝的转运使在最初设立时,叫做水陆发运使,负责管理洛阳与长安之间的粮食运输,之后,又设立过江淮转运使,掌管江淮各道与全国各地的粮食、财赋的转运,唐代宗以后,又常与盐铁使并为一职,称作盐铁转运使。这是一种纯粹的临时性的理财差遣。在乾德年间(963~968),宋太祖把唐朝这一制度稍加改造,把这个临时性的差遣变成了固定的官职,让转运使负责征收和转运地方上的水陆两路财赋。由于要转输,就需要与交通路线发生联系,所以宋代统治者又按照全国的地理形势重新划分,让这些转运使分路进行管理,转运使的全称是“某路诸州水陆计度转运使”,但地方上的实权仍握在州的长官手里。路在当时与宋朝承继唐朝而实行的十三道并存。随着时间的推移,到了宋太宗太平兴国二年(977),下诏把18个节度使所领的诸州全部收归中央,彻底废除了支郡制度,使转运使的权力逐渐扩大,进而发展到了地方上的一切行政管理事务全都交到了他的手中,成为州之上的地方行政长官。道相应变得有职而无权,到了宋太宗淳化五年(994),道便被废掉了。这样,宋朝在州之上,便形成了新的一级行政区划——路。

因为转运使拥有地方军、民、财、刑大权,并辖有幅员广阔的区域——路,这无疑便构成了一种潜在的割据力量。宋朝统治者不愿意把一路的大权长期集中在转运使手中,为了分夺转运使的权力,景德四年(1007),真宗正式设立提点刑狱司,长官叫做“提点某路刑狱公事”,简称提点刑狱或者是提刑,负责掌管一路的司法、刑狱和监察,另外还有荐举官员的权力。

除去转运使司和提点刑狱司之外,在宋朝的一些路一级的行政区划中,还设有提举常平司和安抚使司,前者负责储备粮食平抑物价,后者掌管一路的兵民之事。除安抚使司(简称为帅司)之外,转运使司、提点刑狱司、提举常平司通称为诸监司,又分别简称为漕、宪、仓三司。这种将一路之中的军、民、财、刑权分散于上述四司,使路不能成为单一的一级政府机构的做法,是宋朝统治者的首创,在此之前的各个朝代,仅是在每一级的行政区划中,设立一个单一的地方政府与一名单一的行政长官。

在地域上,这些监司的管辖区域虽然都叫做路,但是各监司的路并不完全一致,而是互有交叉,在转运使司看来是一路的,在提点刑狱司却可以是两路,在安抚使司则又可以是四路,甚至是六路。我们看了下面的一个实例,就会对这种情况有较为清楚的了解。当时在西北地区,从转运使司来说设立了陕西一路,但是从提点刑狱司来说,则设置了永兴军路与秦凤路两路,再以安抚使司来看,则又分成为永兴军路、延路、环庆路、秦凤路、泾原路及河熙路等六路。另外,即使有两司路在所辖领域上完全吻合,其治所也会有意地被人为安排在两个不同的地方,从而让他们形成各自独立的权力管辖范围。

宋朝中央政府就是利用以上这些办法让各监司彼此之间相互牵制与制约的,加之让路之下的各州依然保持直接向中央奏事的权力,这样就使路不能成为严格意义上的州之上的一级政区,从而收到有效控制地方、加强中央集权的效果。

总体来说,虽然从权力分配的角度来看,宋代实行的是二级半或者是虚三级,但如果从行政区划的角度来说,宋代实行的是路—州—县三级制。

北宋地方行政制度所实施的这些与前代不同的变革,一方面可使地方路一级组织不能形成单一的权力机关,从而不会产生割据一方的地理基础。另一方面,宋代路、州、县各级行政区划的官员都由中央朝官担任,可以避免出现地方分权的人事基础。

由于这两方面的原因,使宋朝中央集权高度强化,地方分权则大为削弱。这种做法被称作强干弱枝,又叫内重外轻(朝廷是干、内,而地方为枝、外)。但是这样做的一个严重后果就是,地方上的对外防御与对内治安能力都不得不大打折扣。因此,宋朝虽然可以使自己的政权免于亡于农民起义和藩镇割据的危险,但是却无法逃脱亡于外敌入侵的噩运。后来北宋亡于金人,南宋又亡于蒙古就充分地说明了这一点。

行省制度

与前面的朝代相比,元代在地方上的最高一级行政区划有所不同,采用的是中书省、行中书省统辖制度。元代的这一制度是从金朝那里承袭而来的。如果我们探究行省的起源,可以一直追溯到魏晋南北朝时期。中国古代王宫禁地称“省”,即省中。魏晋时期,在中央设中书、尚书、门下三省,协助皇帝处理日常政务,省开始成为官署名称。如果遇到地方上有事情,中央政府便会派某些官员前去处理,组成行台省。我们在前文中已经提到过,在三国时期,司马昭讨伐诸葛诞,开始设立行台自随。但这时的行台只是临时的中央行动机构,事情办完之后便被撤销。也正是由于这种缘故,行台省在这时还没有一定的辖区。

到了北魏、北齐时期,因为当时州郡的设立过多,中央政府统治起来十分不便。为了改变这种情况,加强对地方的控制,便设置行台省,统辖一定数量的州,这样行台的辖区也就形成了,实际上成为了州、郡、县以上的一级行政区划。从隋朝到唐初,一直存在着行台制度,到了唐太宗贞观年间,行台才被相继裁撤。

金朝时期,行台制度得到了广泛的运用。本来金朝占据了北宋的疆土之后,继承了宋朝分路的体制,只不过是将路的区域划得更小了一些。但是由于金朝初期都城设在会宁,距离中原地区过于遥远,对这一区域控制十分不便,于是在天会十五年(1237),金熙宗完颜废掉刘豫齐国政权后,便在齐国故地开封设立了行台尚书省。后来为了应付南宋与西夏的军事行动,也曾暂时设置过不少行台尚书省。到了金代后期,特别是蒙金战争爆发后,金朝军队接连失败,路的长官已无法应付一方的事务,为了处理地方的军政,金中央政府便派宰臣到各路“行尚书省事”,开府置府,统领一路或数路的区域,这些机构当时叫作“行尚书省”,简称“行省”。这些行省在当时仍然还是尚书省的派出机构,代表尚书省行使权力,带有临时性质,事情处理完毕后便被撤销掉。

蒙元在征服中原的过程中,沿用了金朝这一作为战时的一种临时措施。元世祖忽必烈以中书省总理全国政务,以行中书省(有时是行尚书省)作为管辖新征服地区的行政机构,久而久之,这个机构所管理的地域范围也便与行中书省的名称相称,简称行省或省。同时,作为中央政权机构的中书省本身也直辖包括首都在内的一大片地区。

元代的中书省又称都省,号为腹里。设有右、左丞相各一名(蒙古尚右),名义上的最高长官中书令空缺,而以丞相作为实际长官。另设有平章政事,是丞相的副手。左司、右司为中书省的办事机构,每司各设有郎中、员外郎、都事等官。

地方最高行政区划行中书省的全称是××等处行中书省,简称××行省,或只称××省。各行省设置的官员一般有平章政事二员,总揽一省军事、民政、财政等三方面的大权。另有右丞、左丞各一员,参知政事二员(甘肃、岭北二行省各减一员),个别地大事繁多的行省,有时还设丞相一职。左司、右司合并为一,也设有郎中、员外郎、都事等官职,但是品秩都比中书省相同名称的官员低一等。

另外,为了防止地方割据的情况发生,元朝还立了御史台,在各行省设置22个肃政廉访司,用来监督各省内的官民,检举他们的犯罪行为,掌管司法工作。

元朝创设的行省制度,是自秦汉以来中央集权制度的一个重大发展,也是我国历史上地方行政区划的一次重大改革。这一制度的确立,不仅加强了元朝的中央集权统治,巩固了多民族国家的统一,而且对明、清以及后来地方行政区划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元代以后,“行省”这个名称一直沿用下来。明代虽然改行省为布政司,但在当时的口语中仍如此称呼。另外,元代的行省划分,也初步奠定了今天我国的省区规模。

我们在前面已经说过,元朝在地方上最高行政区划是行省,在行省之下又有路、府州、县等级别的区划,但由于元朝的行省大多辖区较广,中央政府时常感到鞭长莫及,因此,为了加强管理,便在离行省中心较远的地区,又分道设立宣慰司,负责协调临近路、府的军民事务。元朝一共有山东东西道(治益都路)、荆湖北道(治中兴路)、湖南道(治天临路)、海北海南道(治雷州路)、河东山西道(治大同路)、四川南道(治重庆路)、广东道(治广州路)、福建道(治福州路)、淮东道(治扬州路)、浙东道(治庆元路)、广西两江道(治静江路)等11个宣慰使司道。宣慰使司道向上承接省的政令,向下传达到各县,然后又将各县的一些请求向上传递到省,承上启下,兼有行省派出机构和介乎省、路之间一级行政机构的职能,因此,宣慰使司道也被当作省之下的一级准政区。

在边疆地区的少数民族聚居区还设有宣慰司。如在云南行省,就设有罗罗斯(治建昌路)、乌撒乌蒙(治乌撒路)、曲靖(治曲靖路)、临安广西元江(治建水州)、银沙罗甸(治银沙罗甸)、大理金齿(治永昌府)及八百(治八百)7个宣慰司;在湖广行省,也设有八番顺元(治贵州)宣慰司。从这些宣慰司所统辖的路数与管辖范围的规模来说,都比不上上面我们所提到的那11个宣慰司道。再有,由于这些宣慰司主要用来协调军事方面的事宜,因此,又常被称为宣慰使司都元帅府。虽然名称有些变化,但是其长官仍叫宣慰使,并不授予元帅的头衔。

另外,在少数民族居住区,还设置有宣抚司、安抚司等,由宣慰司统领。比如湖广行省就设立了顺元、播州、思州宣抚司,庆远南丹、乾宁安抚司;云南行省也设立了丽江路、威楚开南、广南西路宣抚司;四川行省也有叙南宣抚司与永顺安抚司等。

由于上述这些设在少数民族地区的宣慰司及宣抚司与安抚司等官员的正职都设达鲁花赤,而副职则由当地土人担任,因此,又被称为“土司”。兴起于元朝的土司制度,是中央政府在少数民族居住区所实行的一种特殊政策,它不同于自秦汉以来在少数民族地区所实施的羁縻政策,即中央政府不在少数民族地区设立正式的行政区划,而是让当地的部族首领自行治理。元朝土司职位是世袭的,但在承袭时要得到元朝中央政府的批准,不然就要兴师问罪。史书上就记载了这样一件事。在至元十七年(1280),土官亦奚不薛生病后没向皇帝禀告便自行将他的官职转给了他的从子,元世祖得知后,非常生气,斥之为“无人臣礼”,发兵讨伐。亦奚不薛见此情况,只得亲自出面,向世祖赔罪,元军才撤回都城。这说明了元朝中央政府对土司的控制还是有一定威慑力的。总之,土司制度与羁縻政策相比较,治理的方式显然进了一步,已经将间接统治变成了直接统治,虽然这种管理与汉族地区设置的正式行政区划还有一定的差距。

九边

九边是明朝北部边塞的9个军事重镇。明朝建立后,逃亡北方边塞以外的北元仍不时骚扰,严重威胁着明朝的统治。明太祖朱元璋为巩固北部边防,屡次派将北征,同时,还分封他的儿子朱棣、朱权等人率重兵驻守北部边塞。明成祖朱棣在位时,也先后五次出兵漠北,又于沿边设镇,派兵驻守。

明朝最初在北边边疆上设有四个镇:辽东(初治位于今辽宁北镇的广宁,后移治辽阳)、宣府(治宣府卫,今河北宣化)、大同(治山西大同)、延绥(初治位于今陕西绥德的绥德州,后移治位于今陕西榆林的榆林卫)四镇。之后,增设宁夏(治宁夏卫,今宁夏银川)、甘肃(治甘州卫,今甘肃张掖)、蓟州(治三屯营,今河北迁西西北)三镇,又设山西(又称太原镇,初治山西偏关,又移治宁武)、固原(治固原州,今宁夏固原)两镇,这样前后加起来,一共是9个镇,称为“九边”。从地理位置上来看,九边分布在东起鸭绿江、西到嘉峪关的长城沿线上。另外,在九边之中又有所谓的“三边”,即指延绥、甘肃、宁夏三镇,明朝还设置了“三边总制”,其衙门驻地则设在了固原。

在明朝的九边各镇中,各设有一名镇守总兵官,简称总兵,其下属有副总兵官、参将、游击将军、守备、千总、把总等官。其总镇一方者为镇守,独镇一路者为分守,分守一城一堡者为守备,与主将同守一城者为协守。此外,又有提督、提调、巡视、备御等官。各镇所统辖的卫所都驻有重兵。据史书记载,万历中期,各边光主兵就有60万左右,除此之外,还有为数甚多的客兵。如蓟州镇,隆庆时期主兵原额为3万人,到了万历初年,连客兵在内一共有165人左右。

各边为进行备战与士兵给养所需的军饷,起初多仰给于屯田,正统年间之后,逐渐由京师太仓供应。各边军饷供给的额数,弘治(1488~1505)、正德(1506~1521)年间时,每年大约43万两;嘉靖(1522~1566)年间的最高额,每年为270多万两;万历(1573~1620)时期,每年则多达380多万两,与明朝每年田赋收入的总数大体相当,成为明朝财政日益拮据的重要原因。

九边的设置,使明朝北部边塞形成一条东起鸭绿江,西抵嘉峪关,广袤万里、烽堠相望、卫所互联的北方防线,对加强北部边防起了一定的作用,但也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明朝为此加饷加税,尤其在明中叶以后,使人民负担沉重;而各级军官的残酷盘剥,又使饷银短缺,军士往往因无法生活而发动兵变。

改土归流

清朝初年,清军在平定西南地区的过程中,由于盘踞在各地的土司并没有对他们构成威胁,于是清政府经过仔细考虑后,决定保留明朝的状况,让这些土司暂时存在下去。不仅如此,对新归附的民族首领,也让他们担任新的土官,增设了不少土司。但是对这些土司所潜在的割据性,清政府并没有掉以轻心。特别是到了全国统一之后,土司统治地区所暴露出来的问题日益严重,有些大的土司辖地几百里,拥兵数千过万,骄横不法。如何使土司尽快走到改土归流的轨道上来,以符合统一国家的要求,便成了清政府需要解决的一个问题。到了康雍乾时期,清朝国力强盛,加上雍正皇帝又是一位锐意进取的君主,因此大规模改土归流的工作便率先从西南地区推行开来。

雍正四年(1726),云贵总督鄂尔泰几次上疏雍正皇帝,力陈废除土司制度、实行改土归流的必要性,要求下令立即推行。他的建议同时还包括了一些如何在改土归流中具体运用的方法。雍正皇帝采纳了鄂尔泰的建议,让他负责办理改土归流的事宜。

于是在同年的五月,鄂尔泰率领军队首先平定了贵州长寨土司的叛乱,设立长寨厅(今贵州长顺),拉开了雍正年间改土归流的序幕。不久,鄂尔泰又派哈元生领兵打垮了制造叛乱的四川乌蒙土知府禄万钟与镇雄土知府陇庆侯的势力,分别改设为乌蒙府(今云南昭通)与镇雄州,改属云南管辖,派流官(清朝官员)上任进行治理。云南与贵州两省改土归流的巨大声势很快波及到了广西,为了使云贵、广西的改土归流事务便于统一筹划,雍正皇帝又特意在雍正六年任命鄂尔泰为云、贵、广西三省总督,并在同年命令贵州按察使张广泗在贵州东南部地区推行改土归流政策。张广泗于是带领军队深入到苗、侗等族居住的一些村寨,设置了厅,由同知来负责处理当地的民事。广西是壮族聚居区,在当时的100多位土官中,泗城土知府岑映宸最为霸道,为所欲为,清政府于是用强制的手段让岑映宸交出了敕印,把他迁往浙江进行安置。思明州的土知府黄观珠,由于无力控制辖区内各寨的头人,便主动向清政府请求将洞郎等50寨改为流官管理。柳州、思恩、庆远等地的土官也迫于土民要求改土归流的压力,向清政府交出了武器。这样,广西境内的大部分土司也都完成了改土归流。在形势压力下,与云南、贵州、广西接壤的湖南、湖北、四川等省的土司,也纷纷请求交出世袭领地与土司印信,归政中央政府。到雍正九年,西南地区的土官大部分被改置为中央政府的流官,改土归流的任务基本完成。清朝政府在这些地区设置府县的同时,又增设了军事机构,并且清查户口,丈量土地,征收轼税。

然而,在改土归流之后,仍然有一部分原来的上层土司不甘心自己职权的丧失,梦想有朝一日仍能恢复土司制度。于是当他们看到一些清军在新设府县的地区军纪不严,对当地的百姓任意抢掠,而有的新赴任的流官在治理方面又缺乏经验,不善管理,甚至有的官员利用职权进行贪赃勒索时,便以为复辟的时机已到,开始制造叛乱。于是在雍正十三年的春天,居住在贵州古州、台拱地区的苗民上层人士煽动当地的老百姓发动叛乱。雍正皇帝虽然派军队前去镇压,但却没有能够平息。一直到乾隆元年(1736)乾隆皇帝即位后,任命张广泗为七省经略,才最终将这场叛乱平定。清政府从中吸取了教训,为了巩固已经改土归流地区的统治,下令取消新区的赋税,按照当地的习俗审理民事诉讼,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雍正年间的改土归流虽然只是在西南少数民族的部分地区实行,但毕竟加强了中央政府对边疆的统治,减轻了当地少数民族人民的负担与灾难,顺应了时代发展的要求,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有利于边境少数民族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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