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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公审大汉奸

1946年4月5日是清明节。

这一天,汪伪政府的一号人物陈公博出庭受审。陈的受审,标志着国民党政府审判汉奸工作步入正轨。

4月5日是陈公博出庭日,时间定于下午3点。当到了下午2点时,苏州上空忽然黑云密布,狂风四起,天空阴森森地一派昏暗。苏州高等法院庭院里有棵千年古柏,也被狂风吹得摇曳不定。这场狂风来得突然,消失得迅速,当陈公博出庭时间快到时,苏州上空又恢复了平静。

下午2点半,法警警长苏子民、宪兵班长叶桂分率警员和宪兵各四名,来到看守所押解陈公博。

陈公博那天身穿淡青色夹布袍、西装裤,头戴墨呢船帽,跟随宪警上了马车。

沿途,宪兵十五团大部出动担任警戒。

由于是抗战胜利后首次公审大汉奸,引起各界的关注,全国有400多位记者赴苏州采访报道。许多平民百姓为见一见陈公博的汉奸面目,早早地就到了法院门口。

陈公博所经各处,沿途人山人海,许多人跑到临街的楼上朝下观望囚车。当囚车到达省法院门口,陈公博走下车子,站立在大门两旁的群众立刻涌上前来,有人喊起口号,有人吐唾沫。宪警们见局势混乱,竭力推开一条通道,让陈公博进了法院大门。

尚未到开庭时间,记者们已纷纷进入庭内占据座位,先来的记者把座位全部占满,后来的记者叫苦不迭,无奈只有站在过道里了。

旁听席更显得混乱,法庭发出的旁听证仅300张,涌进来的人超出许多倍,法庭只得将窗户全部取下,让后来的人立在窗户外旁听。

下午2点半,一个法警高呼一声:

“开庭--”

法院院长孙鸿霖、主任推事石美瑜在众人的注目中升座。

宣告开庭后两分钟,两名法警一左一右押着陈公博入庭。这时旁听席一阵骚动,立在后排的人想就近目睹陈公博,纷纷朝前挤。法警一见不妙,连推带挡才将人群稳住。

而记者们则是不停地拍照,陈公博每一个动作都被摄入镜头中。电影胶片在吱吱地转动。

陈公博走到被告席前站住,他将那顶美式船帽和手写的自白书放到了案上,神态显得有点局促。

法院院长孙鸿霖亲任审判长,他向众人宣布“公开审理陈公博汉奸一案,现在开庭!”,然后问陈公博年龄籍贯。

陈公博回答:“现年55岁,广东南海人。”

首席检察官韩焘随即站起,宣读起诉书。

起诉书洋洋万言,提出了陈公博十大罪状:

一、缔结密约、辱国丧权;

二、搜索物资供给敌人;

三、发行伪币扰乱金融;

四、认贼作父,宣言参战;

五、抽集壮丁为敌服役;

六、公卖鸦片毒化人民;

七、改编教材实施奴化教育;

八、托辞清乡,残害志士;

九、官吏贪污,政以贿成;

十、收编伪军祸国殃民。

直到下午3点半,韩焘才将起诉书念完。

他的结论是:陈公博与汪精卫合组伪政府,唯敌是听,死有余辜。犯惩治汉奸条例第二条,第一、三、四款,故请法庭从严处理。

陈公博站在被告席上,先是侧耳听,后来把头略略扬起,咳嗽了几声,要求当庭宣读他的自白书。说:“我有一个‘自白书’,有六万多字,让我读了,然后再答复。”

法庭允许后,陈公博展开自白书逐页宣读。他越读越投入,时间竟用了两个小时,旁听席上的人听得都有些疲乏。法庭宣布休息10分钟。

休息过后,法庭进入辩论。陈公博没有请律师,法庭为他指定了一名律师叫高溶,是个老态龙钟的老头子。

陈公博先是自己答辩,说道:“汪先生死了,许多责任由我来负,至于定我的十大罪状,为了拼成四字句,难免牵强附会。譬如,说我公卖鸦片,纯系子虚乌有。至于个人生死,非所计及,蒋先生对我一直有成见,他不会原谅我的,所以我希望当局早日判决!”

孙鸿霖反驳说:“不能把法院对你的起诉,说成是你与蒋主席之间的个人恩怨所致。”

陈公博说:“虽然不能说完全是个人恩怨所致,但也不能说没有这种因素存在!”

孙鸿霖见陈公博还要列举他与蒋介石之间的历史怨恨,就紧忙出示了《陈公博言论集》一书,这是陈历年来叛国投敌的言谈,做为罪证之一。

陈公博接过后一看,神情开始紧张,他架上眼镜,仔细翻阅起来。

孙鸿霖这时说:“由律师高溶先生为被告辩护。”

高溶缓缓起身,戴上老花眼镜,拿起辩护书念了下去。他是苏南人,一口地道的吴侬软语,满嘴是“吾”、“好哉”,“社会”念成“杀惠”,“看法”念成了“裤发”,不一而足。

高溶道:“人民对和平运动之责难,实系片面之词。社会上对此两种看法,其一认为恶劣,其二认为系缓冲组织,而减轻沦陷区人民的痛苦,若无和平政府,人民的处境将更加不堪设想。被告15岁从事革命,始终为国家效力,是爱国的。尤其是由于被告及其他人的努力,使沦陷区人民能够听到国歌,看到国旗,并能够读《三民主义》。凡此种种,均足以证明被告系爱国者。”

检察官韩焘对高溶的观点予以驳斥。韩焘是地道的苏北人,操一口地道的苏北话,“江北”念成“钢薄”,“那里”念成“拉块”,让人听来颇费气力。

更有趣的是韩焘与高溶之间的辩答,一个满口吴侬语,一个满口江北音,让人们真正感受到了南腔北调,有时候竟引人发笑,破坏了审判大厅严肃的气氛。

审判长孙鸿霖见检察官韩焘和指定辩护律师高溶之间搅不清楚,时间又已到晚间8点,便一拍惊堂木,宣布结束辩论,定本月13日开庭判决。

陈公博回到了监狱,狱卒给他送来了晚餐。他在狱中的待遇比一般人优越,每顿是一菜一汤,饭后抽“大炮台”香烟。

吃完饭后,陈公博对走廊里的狱卒说道:“我有事要见典狱长,烦你通报一下。”

大约过了10分钟,典狱长苏健生来了,他对陈公博尚算客气,问道:“陈先生有事吗?”

陈公博道:“是的,苏先生。”然后请苏健生在床边坐下。

苏健生不想坐牢房内的床铺,说:“我站着就行,有什么事请你尽管说。”

陈公博说:“我有一个要求,欲将我的《八年来之回忆》公诸于世。请您向上方报告一下。”

苏健生想了想,说:“我可以向高等法院转报!”

“谢谢苏先生了!”陈公博显得感动不已。

然而过了两天,苏健生来到陈公博的囚房,对他说:“陈先生,你要求将你的《八年来之回忆》公诸于世,高等法院不同意!”

陈公博听罢脸色暗淡,也没再问个究竟,只是连连摇头:“不民主,不民主!”

苏健生忽然说:“陈先生如果觉得《八年来之回忆》具有珍藏价值,不防托人保存,或者由我转交,既然陈先生觉得有必要将它公诸于世,它早晚还是会公诸于世的!”

陈公博吃惊地盯住面前的典狱长,想不到他居然敢说这种话。显然,苏健生看见陈公博每日在写自白书《八年来之回忆》,他知道这部自白的价值。

这份自白共有七个内容,分为:

前言、和平运动前后、南京政府的组织及陈公博的主张、和平运动失败及与日本的斗争情况、汪先生之死与日本投降、南京政府解散、结论。

陈公博在他的自白书里为自己和汪精卫开脱罪责,说他之所以与汪精卫组织南京政府,是当时想到蒋介石不抗日,南京是和平抗日。说他与汪精卫在南京与日本斗争了5个年头,从而使沦陷区人民安居乐业。

陈公博对他跟随汪精卫的过程作了回忆,说他见了汪精卫与日本签订的密约文件就动摇了,计划在香港过隐居生活,后来经不起汪先生的再三劝说,才从香港到南京出任立法院长的。

陈公博在结论中说:“南京之和平部队,完全是为了防共和保卫地方而设置。今日东南各省未如山东、山西等地那样沦于共党之手,致劳中央忧虑,和平军不能说没有微劳。须知和平军死于剿共者甚众,请勿轻视他们……总之,重庆赞成联合剿共我们也剿共,重庆不赞成我们也剿共,日本不与共产党妥协我们也剿共,就是日本与共产党妥协我们也剿共,我是不惜因为剿共问题与日本翻脸的。”

若说陈公博的自白书有一定参考价值的话,那就是可以从中了解一个大汉奸的心理及汪伪政权内的一些重大事件的决策过程。

因为自白书披露了一些事实,国民党政府自然不愿让其公开传播。

4月13日,陈公博在法警的押解下,再次去审判庭,听取判决。

开庭时间定在下午4时,从1时起即有人进入旁听席,到2时左右,已是观众如云。

4时整,陈公博被带入法庭候审室,他还是穿着开审那一天穿的淡青色夹布袍,帽子托在手中,步子显得缓慢。进入候审室后,他即开始抽烟。

法警高呼一声“开庭--”,整个大厅气氛紧张起来,随即从边门走进审判长孙鸿霖,首席检察官韩焘,首席推事石美瑜,陈家瑞,书记官秦道立。当这些审判官坐下后,法警又是一声高喊:

“带陈逆公博--”

陈公博入庭了,他走到被告席站住,然后很有礼貌地向法官台一鞠躬,又转身向旁听席一鞠躬,再回身面向法官。

书记官站起宣布:“陈公博汉奸一案,本日判决。”

随后,审判长孙鸿霖宣读判决书,这份判决书长达3200字,最后的判决是:

“陈逆公博通谋敌国,图谋反抗本国,处死刑。剥夺公民权利终身,其全部财产,除酌留家属必需生活费外,并予没收。”

读完判决书后,孙鸿霖对陈公博说道:“依照特种刑事案件实行条例,本案无论被告服从与否,均应送至最高法院复判,如有申辨,你仍可以提出,可在10天内送到。”

陈公博侧耳静听,仍显得很镇静,说道:“上次审判的时候,我已经说过决不申辩了。此刻我要说的,是再一次要求法院将我的《八年来之回忆》连同我的判决书一并公布。如果当局认为我的《八年来之回忆》是狡辩,是开脱罪责,那么,可以在上面加上你们的评语,让世人去鉴别吧!”

法庭里一时静寂下来,众人的目光看着陈公博,也看着孙鸿霖。孙鸿霖知道众人想问什么,他注视了陈公博片刻,高声说道:

“本法庭同意陈逆公博的要求!”

陈公博脸上露出微笑,说道:“承蒙庭上允许公开发表,本人心事已了。本人很谅解检察官的地位,上次检察官的话,也已经有过表示,本人在政治上是失败的,人格上是没有失败的。”

说完,他笑着向审判席鞠了一躬。

孙鸿霖宣布退庭,陈公博被宪警押走。

陈公博的老婆李丽庄还是提出上诉,国民党政府最高法院接到了李丽庄为丈夫辩护的《刑事声请复判状》。

状书并无新鲜内容,只是附有当年戴笠、顾祝同、宋子文三人发给陈公博的密信密电,极有份量!5月14日,李丽庄的《声请复判书》被驳回。最高法院的批复是:

“所谓理由纯系狡辩,所谓证据纯系捏造,故维持原判。”

陈公博被判处死刑后,囚禁在苏州狮子口监狱“礼”字监第一囚室。因为他算是国内的头号汉奸,监狱对其尚算照顾,牢房门虽关闭但并没有上锁。陈公博每日都在囚室里打太极拳、读佛经和写毛笔字。

虽然他的妻子李丽庄在奔走呼号为他翻案,声请复判,但陈公博自己已数次表示不再上诉了,他对生不抱希望,既然做了死的准备,他的举止反而坦然了。

1946年6月3日,星期一。

零点时分,国民党政府司法行政部部长谢冠生突然接到蒋介石侍从室的命令:

“京特复第129号秘密迅速执行。”

“第129号”即是陈公博的案子代号,“执行”即是表示判决--枪决。

谢冠生当即拿起电话,将命令内容通知了江苏省高等法院院长兼审判长孙鸿霖。

6点30时,司法行政部的机要秘书坐火车从南京赶到苏州,踏进了江苏省高等法院的院长室。这时候,孙鸿霖已召集起省高院首席检察官韩焘、检察官李曙东、司法警长苏子民等人,商量“秘密迅速执行”中的具体做法。

在孙鸿霖的组织布置下,各方分头行动,迅速完成执行前的准备工作。

临时法庭设在监狱的会议室内,李曙东担任庭长,他在长条桌案后面的高靠背椅子上坐定后,其余的人各就各位。看守长叶瑞庭和主任看守姚企文、看守曹剑萍三人到一号囚室带陈公博。

陈公博这时刚刚洗漱完毕,叶瑞庭拿着一碗浓墨,一支大号对笔,两条大红金空白对联纸走进囚室,将这些东西放在陈公博床前的木桌上,说:“瑞庭恳请陈先生赏赐墨宝。”叶瑞庭知道“名人”死后其手迹是很值钱的,不管这名人是好人还是坏人,其字总是有收藏价值的。

陈公博并没想得太多,只是说:“献丑了,不知叶先生想要我写点什么?”

叶瑞庭说:“写副处世为人的吧!内容由陈先生定。”

陈公博略加思索,捋起袖子握起毛笔,伸进墨碗,然后一挥而就:

瑞庭先生嘱

大海有真能容之量

明月以不常满为心

写完这副对子后,陈公博却没有署名,说道:“恕我不署名了。”

叶瑞庭连声说:“你快署上,有先生的大名,这副对子才有价值。”

陈公博只好拿起了笔,在对联的左下方署上“陈公博”三个字。

叶瑞庭收拾好纸笔墨后,清了一下喉咙,用一种职业性的腔调和神态说道:“陈先生,今天恭喜你了。”

这种职业性的语言,陈公博一听就明白是怎么回事了,就反问:“是在今天?”叶瑞庭道:“对,现在!”

陈公博显得非常镇静,说:“请给我一点时间收拾一下东西,再请你批准我与陈璧君和褚民谊见一面!”

叶瑞庭点了一下头:“可以。”

陈公博走到床边,将纺绸短衫胸袋里的金挂表、一支派克自来水笔、半包三五牌烟、一只白金嵌绿宝石的长管象牙烟嘴掏出来放在床上,又退下手腕上的欧米茄金表,也放在床上。换上了半新不旧的士林布长衫,穿上了带进囚室的纹皮皮鞋。

待这一切都收拾利索,陈公博双手捧起一只自己用了五年的陶瓷小茶壶,离开了囚房。

他先去了关在隔壁的褚民谊囚室门前,连声喊道:“老褚!老褚!”

隔壁的褚民谊并不知道陈公博将被处决。

他正在室内画画,用极薄的纸印在绣像小说前面的人物像上,再描摹下来。他已经这样“画”了许多,有背插野鸡毛的元帅,有手持兵器的猛将,也有细眉长颈的美女。听见陈公博呼唤时,他忙站起身。

“老褚,我现在要执行了。”陈公博把手伸进铁窗。

褚民谊一脸惊惧之色,他看着站立在陈公博身旁的看守长,问:“我也一起吗?”

叶瑞庭答:“今天就陈先生一个人!”

褚民谊略一定神,立即伸手握住陈公博的手,大声喊着:“公博!公博……”一时语塞,竟说不下去了。

陈公博慢慢地抽回了手,说了声:“老褚,我先走了!”然后转身离去,再也没有回头。

陈公博随即来到位于“礼”字监后面的女监第1号囚室,这里关押着陈璧君。

陈璧君正戴着老花镜在阅读报纸,见陈公博突然来临,预感到要发生什么事,放下报纸,走到窗口,问:“公博,有什么事?”

陈公博道:“汪夫人,现在我要执行了。我有面目见汪先生于九泉啦。”说着,将茶壶递了进去,道:“牢中别无长物,一把常用的茶壶留给夫人作个纪念吧!”

陈公博不送陈璧君金银珠宝,为何独送陈璧君一把小茶壶呢?

原来这个小茶壶是当年汪精卫所赠的,茶壶已用得内壁黑如锅底,不放入茶叶,冲半壶开水进去,也能浸出幽香。

陈璧君当然知道这把小茶壶的来历。当她接过茶壶时,不禁失声痛哭起来。

陈公博强作出微笑,说:“您不要过于悲伤,您的日子还长着呢,一定要多保重!好,我先随汪先生去了!”

他朝陈璧君鞠了一躬,然后离去。

陈璧君望着陈公博的背影,泪水不停地落了下来,此情此景,往年往事,都在心中翻滚,陈公博能落到今日这种下场,与她陈璧君有很大责任!当初,汪精卫准备逃离重庆赴河内时,把陈公博从成都唤来,拉其同走,陈公博一时犹豫不决,是陈璧君数落了一顿,陈公博最后下了决心,跟随汪精卫卖命。汪去了昆明,后去河内。陈公博则离开成都去了香港。

陈公博到香港后,活动并不积极,当河内发生谋刺汪精卫的事情后,陈公博便以老母亲病重为由,闭门不出了,也不发表言论。

汪精卫要筹组伪政府,不能没有陈公博的帮助和支持。于是,汪精卫就派陈璧君到香港劝陈公博出山。

陈璧君虽然是去拉陈公博帮汪精卫,是有求于陈公博,但仍故意摆出主席夫人的架子,她到香港后,自己不去找陈,而是派人通知陈公博来见她。当陈公博一进门,陈璧君就讥讽地说道:

“公博,你好自在呀!是不是想在香港当寓公啊?”

陈公博一惊,随即无奈地一笑:“哪里呀?”

陈璧君道:“既然不想当寓公,干嘛总呆在香港不活动啊?”她见陈公博无话可答,这才说明来意:“我是代表汪先生请你出山的,现在汪先生处境困难,需要朋友的帮助,可是你却躲在香港悠闲自在,在这种时候,你真能坐得住啊!”

陈公博不与陈璧君争辩,默默地听着。

陈璧君越说越激动,又数落开陈公博:

“去年8月,我们到广州后,好不容易把你请到广州,讨论汪先生与日本达成的君子协定,想让你贡献点意见,你倒好,只住了三天就溜了。后来汪先生与日本达成了君子协议,讨论组织政府问题,你又拒不出席,还派了何炳贤来劝阻。去年11月,中日条约谈判时,汪先生几次催请,你才到上海,来了之后只与日本海军少将会谈了几次,你又回到香港……”

这一顿数落,搞得陈公博脸上红一阵白一阵,十分难堪。

陈璧君说过后,又拉了陈公博一把,似笑非笑地说:“公博啊,你想想,你和汪先生共事这么多年,汪先生是怎么待你的?今天汪先生最需要你时,你却不肯帮点忙了。汪先生说他和平运动完不成他就自杀,到那时候你能对得起他吗?”

陈公博显得内疚地问了一声:“现在是不是正在筹组政府?”

陈璧君说:“是的。你是赞成还是反对,我不管,我来是请你去上海和汪先生谈一谈,我现在只要你回答一句话:到底去不去上海?”

陈公博是个旧式文人,重义气,他和汪精卫是一条道上的人,总的目标是一致的,都是希望向日本妥协投降。只是汪精卫主张与重庆分裂、自己组织政府,单独投靠日本。而陈公博则主张不要另组政府,应该是拉着蒋介石一块投敌。在汪精卫遇到困难的时候,陈是不会忘记当年知遇之恩的,于是他向陈璧君表示:

“士为知己者死,在汪先生有困难的时候,我一定会跟汪先生走的!”

陈璧君见陈公博经她这一番劝说心动了,马上转为笑脸,说道:“我知道你是忠臣,你一定会出山的。我也知道你是出名的孝子,你要去上海,还得把家里事安排好!”

第二天,陈璧君居然亲自登门看望陈公博的母亲。她在老太太面前大谈汪精卫怎么倚重陈公博,陈公博如何能辅助汪精卫。陈公博的母亲是一个知书达理的人,知道了陈璧君此行的目的后,对陈公博说道:

“你就放心地跟着汪先生去吧!先生做什么,你便做什么,汪先生去哪里,你便去哪里,不必顾我。你父亲不是为满清所害吗?我可以提心吊胆地做党人妻,难道我就不能提心吊胆做党人母吗?”

在陈璧君的劝说下,在母亲的支持下,陈公博告别了老母,与陈璧君一道飞抵上海,死心塌地追随了汪精卫,成为汪伪政权里仅次于汪精卫的第二号大汉奸。

8点半,陈公博随叶瑞庭来到监狱会议室,李曙东等法官们早已坐候在那里。公案前放了一张桌子,一把椅子,上面放好了笔砚纸张。

李曙东虽然已与陈公博打了数次交道,此次仍按惯例一拍惊堂木,问道:“你叫什么名字?籍贯何处?今年多大岁数?……”

陈公博又一次重复这种答话:“陈公博,籍贯广东乳源,现年55岁……”

李曙东这才说:“已经接到司法行政部的执行命令,今天就对你执行判决,你还有什么遗言吗?”

陈公博道:“我要写两封信,一封是给家眷,一封留给蒋先生。”

李曙东说:“同意你的要求,不过时间不要超过1小时。”陈公博在给李丽庄的遗书中写道:

“随信附上一首五言诗,请抄送给你认为该给的亲友。万望教育子女认真阅读《苦笑录》前段自序,让他们好好作学问,千万别从政,政治太可怕了。”

他在给蒋介石的信中写道:

“我虽死,但决不对先生有什么怨词。先生置我于死地,自然有许多理由,或者因为我以前随汪先生反对过先生,或者因为我参加南京政府,或者因为国际关系,或者因为国内政治的关系,甚至或者因为恐怕我将来对于国内的统一是一个障碍。凡此理由,先生都可以让我去死。而以上几种理由,我都愿意接受。”

给蒋介石的信因为写得很长,1个小时过去了还没写完,守在一旁的李曙东已等得不耐烦,陈公博看李等得焦燥,搁下了笔,叹息道:“唉,当局自有成竹在胸,将死之人,说了也未必有用,不如不写了!”

说过之后,他高声地问:

“劳驾哪一位?”“我!”站在陈公博身后的省高等法院法警周宏范挺了挺胸脯,以习惯性的动作和口气回答。

陈公博转过身去,用手拍了拍周宏范的肩头说:“干脆点啊!干脆!”说完,握了下周宏范的手,又握了握在场的其他法官和法警的手,然后朝屋外走去。

检察官、典狱长及法警们急急地跟在了后面。

陈公博走在最前面,他旁边是身高体壮的法警周宏范。周的手里提着一支盒子枪。他们之后便是监狱的几名警备人员,最后是李曙东等人。

一直走到东边的小花园里,指定的位置到了。陈公博面东而立,他用双手整理一下士林布长衫上的钮扣,然后一个左转,朝北站立。说出一声:

“好!请吧!”

周宏范迅速举起盒子枪,对准陈公博的后脑就是一枪,子弹穿过头颅,血从右眼眶下流出,陈公博立刻倒下,抽搐了几分钟后气绝身亡。

陈公博死后,由法院通知其在苏州的一位亲戚认领尸体。到4日下午,那人才来监狱。六月的天气已经很热,因此尸体有些发臭,随即移送到娄门苏州殡仪馆,于下午6时45分匆匆入殓。

从此,荒草丛中抹去了这位显赫一时的伪“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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