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汪伪南京政府成立前,在长江下游地区已经有一个伪政权存在,这就是以梁鸿志为头目的“维新政府”。
这个“政府”控制的地盘小得可怜,只在南京、上海及苏、浙部分地区。这个政府也是极短命的,成立不到两年,随后被汪精卫的南京政府吞并了。
梁鸿志只能寄人篱下,在汪伪政府里担任有名无实的“监察院长”。
1945年10月,梁鸿志被抓捕,因为当时东南地区抓捕的汉奸分子较多,他就一直关押在上海提篮桥监狱,可以说是该监狱里最大的汉奸“官”。1946年6月5日,上海高等法院开庭审讯梁鸿志,梁在法庭上竭力为自己辩护,但他在任伪职时劣迹严重,法庭掌握的证据确凿,使梁鸿志的狡辩显得无力,处于困境。
退庭后,梁鸿志自感凶多吉少,惶惶不安。这时候,比他小44岁、年方20岁的姨太太白似玉获准来看他。两人一见不由抱头痛哭起来。
梁鸿志边哭边说:“我可能见不到你了,让我好好看看你!”
白似玉哭泣的原因有二:一是替梁鸿志的遭遇感到可怜,二是她为了能见梁鸿志一面,昨夜不惜出卖色相与典狱长睡了一夜,自感屈辱。听梁鸿志说难以再见面了,她不由一惊,止住哭泣,问:“为什么?你的案子还没有最后判啊!”
梁鸿志仍在抽泣,说:“我是难保性命了,陈日平都被判了无期徒刑,我呢?我是这个监狱里最高地位的人。”
陈日平是伪政权《新闻报》社副社长,在汪政权里地位不算高,也被关在提篮桥监狱里,对照陈日平,梁鸿志无论在地位、罪状上都要超过许多,他自然感到悲哀绝望。
白似玉傻了眼,问:“难道就没有法子想了吗?”
梁鸿志突然止住呜咽,目光渐渐变得凶狠,咬着牙说:“我不服,我不会主动去死,我要想办法!”
白似玉急迫地问:“有什么好办法你快说,我和姐姐一块去办!”
白似玉说的“姐姐”,是指梁鸿志的结发妻王怡珍。
梁鸿志眯起眼睛,说道:“你再去给我请几名有本事的律师,我现在用的这两个人不行。你让怡珍赶快去找一找孔祥熙,请他再帮我说说话!”
梁鸿志的姨太太离开监狱后即去寻找能救梁一命的旁证,她到那些未入狱的汉奸家中请其为梁出示有关证明,利于梁在法庭上辩护之用。如原伪军军长、后任国民党先遣军司令的任援道,就写了一份日寇投降后维持社会秩序的证明。
这样七求八讨,收集了一些。白似玉又去请律师,花大钱找来了三位,让他们认真研读有关辩护材料。
梁鸿志和家人也知道,仅仅靠这些努力,作用还不太大,最具有影响力的还是国民党内大人物。以梁和国民党政府现任要员的关系看,还是与行政院长孔祥熙最熟,于是,梁的发妻王怡珍去了孔祥熙家。
王怡珍是否也像周佛海老婆杨淑慧见蒋介石那样,见到孔祥熙时也下跪痛哭,人们不得而知,但是,身为国民党政府行政院长的孔祥熙为伪维新政府行政院长梁鸿志出具证明,却是确有其事。
孔祥熙的证明内容主要讲两点:
一是说梁鸿志在任伪职时曾经通过地下人员向重庆提供过日军的情报。
二是说梁鸿志在组织维新政府时,未设置主席,乃权宜之计,表明梁仍奉中枢为尊。
6月14日,高等法院再度开庭审讯梁鸿志。这一次他显得胆气足了,在法庭上出示了所有能搞到的证明书,包括孔祥熙的亲笔信,一并呈给检察官,并站出来为自己辩护,说“历任伪南京政府监察、立法两院院长兼伪中政会委员,则一再声明尸位素餐之实况,往往缺席,即列席,亦不发一言”。
梁鸿志最后道:
“若以此而坐实汉奸之罪,则冤屈实梁。”
检察官们自己手中也掌握了一些新材料,用以驳斥梁的狡辩,但是,当梁鸿志使出其杀手锏--孔祥熙的证明信时,检察官一时无话可说了。
旁观席上顿时人声喧哗。
一个现任堂堂行政院长都出具证明了,法院还判个什么鸟罪?
梁鸿志站在被告席上有些得意,有了孔院长的亲笔信,你们法院判我时不得不掂量掂量!
审判长一见这场面,只得宣布退庭。
孔祥熙为大汉奸梁鸿志出具证明,并派报界旧人薛可大到上海等法院为梁作证,很快在全国掀起波澜,自然是一片抨击声。
高等法院的检察官也知道,靠舆论也不能定罪,量刑标准还得靠证据。于是他们广泛调查,终于从浩繁的敌伪档案中,找到了南京维新政府编印《维新政府之现状》及维新政府出的特刊。
在这些资料中,查明梁鸿志在维新政府存在的两年里,与日寇签订了许多卖国协定。
这其中有:
《中日合营华中铁路和航运之协定》;
《中日合营华中电气、通讯和盐业之协定》;
《中日合营上海华兴银行之协定》;
《日华合营开发长江水利资源之协定》;
……
检察官们根据这些事实及梁鸿志的其他重要罪行,如:组织伪政府、禁唱中华民国国歌、禁挂孙中山像而挂日本天皇像等等事实,写出了新的起诉书,分别呈交有关方面,也专门送交给孔祥熙一份。
对于舆论界的抨击,孔祥熙已经感到惊慌,他没想到自己一纸证明会掀起那么大的波澜。现在又见到高等法院送来的梁鸿志的罪证材料,他心里更不是个滋味,他跟梁鸿志虽熟悉,但无更深的政治瓜葛,他不必为梁的命运而损害自己的“名声”。于是,他吩咐秘书:
“告诉法院,梁鸿志的事情随他们处理;把我那个证明信要回来!”
1946年6月21日,上海高等法院开庭判决梁鸿志。
因为梁鸿志的审讯几度波折,所以前来旁听宣判的记者和群众甚多,挤满了法庭。
下午2时30分,审判长、推事、检察官准时入庭升座,然后下令法警押解梁鸿志。只见梁鸿志身穿长袍,足蹬黑皮鞋走进来,站到被告席前。
审判长站了起来,他手执判决书,双目炯炯,却久久无声,全法庭内的人都注视着他,气氛显得很紧张。突然,审判长高声宣读起来:
“梁鸿志通谋敌国,图谋反抗本国,处死刑,剥夺公民权终身,全部财产除酌留家属必需生活费外,没收。”
宣读完判决书后,审判长对梁鸿志说:“因为你犯罪事实重大,无可宽恕,故判处死刑,以张国法,你如有不服,可于接到判决书后20日内,向最高法院申请复判。”
站立在被告席内的梁鸿志,当听到判处死刑时,立即脸色发白,他原是两手交叉背于身后,禁不住松开来,一会儿,用手去抹额上流出的冷汗。
等审判长说完话,梁鸿志问道:“能否现在与我家属说几句话?”
审判长回答:“在监狱里会见好了!”
说完,令法警将梁鸿志押下。
这时候,只听到梁鸿志的妻子王怡珍和姨太太白似玉在法庭门外失声哭叫起来,她俩跟随在梁鸿志身后,一直送他上了囚车。
提篮桥监狱内原无刑场,犯人执行枪决,都由警方提押出狱,解往上海荒野之处行刑。
1946年10月底,提篮桥监狱长徐崇文突然接到上级密令,速在监狱内布置刑场,有要犯在此处决。
犯人在监狱内枪决,这在提篮桥监狱史上尚属首次,监狱长徐崇文知道命令的紧迫,不敢怠慢,迅速在狱中选择行刑地。选来选去,最后选定了监狱东侧围墙下的一块空地。
当准备工作完成后,徐崇文向上峰作了报告。很快,密令下达,通知他将在此地处决大汉奸梁鸿志。
当时在南京、苏州等地,已陆续处决了一批大汉奸,但是在上海,除了由军统局直接枪毙的汉奸外,按法律程序由法院宣判执行死刑的,梁鸿志为第一人。
梁鸿志自从被判死刑后,狱中对他加强了警戒,在夜间还增设了看守力量。上海高等法院接到梁鸿志执行死刑的密令后,于11月9日中午11点钟,派主办检察官戴荣铎去提篮桥监狱负责行刑。
当法警进入“忠”字监,通知梁鸿志外出时,梁还误认为是亲属来探监。于是他把衣裤换得整整齐齐,外穿黑条哔叽夹袍,灰绸扎里长裤,脚穿浅色麻纱丝袜,外登黑色布底缎鞋。走过走廊时,梁鸿志脸带笑容不时地向左右囚室里的熟人点头示意。
一走出“忠”字监大门,梁鸿志凭着直觉感到情况异常,狱中突然出现了不少荷枪的法警,他想退已经没有退路了,在法警的引导下,他走进了临时法庭。
室内,检察官戴荣铎已经升座,左席为监狱长徐崇文,右席为书记官长王容海。戴荣铎按惯例问过姓名、年岁、籍贯等问题后,遂将最高法院的判决执行书交给梁鸿志。
梁鸿志身子哆嗦一下,沉默片刻,说:“我需回监室整理一下遗物。”戴荣铎回答:“不行。”
停顿一下,戴荣铎又说:“你可以当庭书写遗言。”
梁鸿志苦笑了一下,走到公案右侧前的书案旁,从身上摸出精美的“茂娜”挂表一只,置于桌上,戴上了老花眼镜,提笔凝思,他似乎一时想起许多往事,心中有许多话要说。
如果汪伪南京政府不出现,他梁鸿志的维新政府还会长久存在下去,或许他的名气还会更大一些。
和汪精卫同流合污是从1939年6月开始的。当时,汪精卫在上海的愚园路原国民党交通部长的私宅里与梁鸿志举行数次会谈。初次会谈,双方都在玩弄心术,汪、梁都避免提及华中问题,汪精卫强调华北及蒙疆的特殊性,暗示反对在华中成立特殊机构,欲吞并维新政府。而梁鸿志则竭力否认华北及蒙疆的特殊性,暗示他的维新政府应同华北同样地位。
后来,梁鸿志又邀请汪精卫去南京继续会谈。梁当时明确地对汪提出新的中央政府应以维新政府为基础,梁本人应任行政院长。
梁鸿志的这些要求自然不会得到汪精卫的认可。
到了1939年9月,汪精卫再次把梁鸿志及华北的大汉奸王克敏请到一起。进行“合作”谈判。对于汪精卫来说,把企图独占的中央权力,分给王克敏、梁鸿志这样一批人,是不愿意又不得不办的事情,但是为了使他的“南京国民政府”顺利成立,他还必须取得梁鸿志等老牌汉奸的支持。
怀着这种矛盾的心理,汪精卫到了南京,在日本宪兵队的护送下,住进傅厚岗一幢花园洋房里。
第二天,汪、梁、王三人坐在了一起,汪精卫直截了当地说出请梁、王二人参加“中央政府”、取消临时与维新两政府的打算。
对于汪精卫这一要求,梁鸿志和王克敏早有预料,他们知道这也是日本人的旨意。因此,梁鸿志和王克敏既不愿意痛痛快快地交出自己的权力,受制于汪精卫,从儿皇帝的地位降为儿皇帝的臣仆,但又不敢公开违抗日本人,于是就在表面上与汪精卫敷衍,暗地里实施讨价还价。
在会谈中,汪精卫拿出了《中央政治会议组织条例草案》等文件,梁鸿志和王克敏看过之后很不高兴。原来,汪精卫给梁、王两个伪政府留用的人员名额很少,尤其对王克敏的“华北政务委员会”,不再给予其行政权,政务委员均要由汪从中央派遣。
王克敏当场就跳了起来,说日本顾问喜多诚一到东京去了,喜多临行前叫他不得随意参加汪属集团,需由喜多回来再确定;梁鸿志也趁势借口没有从日本人那里接到具体通知,所以不能答复汪精卫。
这种争斗既反映了汪、梁、王三者之间大鱼吃小鱼的关系,又充分表明他们都是听命于日寇的傀儡。
过了几天,喜多诚一和影佐祯昭等日本顾问从东京赶来,参加了汪、王、梁的会谈。影佐当着三人的面宣布日本内阁支持由汪精卫来组建中央政府。汪精卫听了显得兴奋,认为有日本人这种明确表示,梁、王只能俯首称臣了。
谁知到了当晚9点钟,梁鸿志又去见汪精卫,对汪说:
“我对中央政治会议的人事、人数分配和国旗这些议题,都不同意。”
汪精卫一听顿时愣住了,日本内阁都支持的事,梁鸿志居然敢反对?你吃了豹子胆了?
原来,梁鸿志是听了日本顾问原田的话才敢不买汪精卫的帐的。
梁的维新政府的太上皇是原田熊吉。日本侵略集团内部也是派系林立充满了矛盾。政府各部门之间,政府与军队之间,各军种之间,各驻屯军之间,军令不一各自为政。尤其在侵华日军里,各部队拥兵自重,形同割据。他们都想操纵其支持的傀儡政权,扩大自己的势力。王克敏的临时政府,就是日本华北派遣军的私产;而梁鸿志的维新政府也是日本华中派遣军的禁脔。
汪精卫要建立“中央政府”,取消梁、王的政府,梁、王本人不愿意,日本主子也不愿意。
汪精卫是明白人,他见梁鸿志和王克敏敢拒绝,知道背后有日本人支持,感到心惊,于是准备返回上海。
汪的干将周佛海知此变化,急忙去找影佐祯昭,把梁、王的变故告诉了影佐。影佐一听,马上打圆场,说那是原田和喜多喝醉酒的胡言乱语,说话不能算数。周佛海马上回头报告汪精卫。汪即转忧为喜,取消了回沪的决定。
在日本人自己内部关系调整后,汪、梁、王三人还是要坐在一起,按照日本主子的旨意进行分赃谈判。
汪精卫的高参陶希圣曾作过这样的比喻:
三个中国人汪、梁、王在一起打麻将,三个日本人影佐、原田、喜多在身后当参谋,打了两圈后,三个日本人伸出手来去摸牌、出牌,互相算计,而坐在台前的三个中国人变成看客了。
经过了这番争斗,三个汉奸巨头勉强达成了协议。
说到底,梁鸿志的失势是日本人最终不再看重他了。
……
往事如烟,死到临头了,梁鸿志油然生出无限感叹,他居然在刑场上大写特写“遗言”,洋洋洒洒写了十大张纸。并标出每页的页数。
梁鸿志足足花费了1小时15分钟,才把这些话罗嗦完,他收起笔,把遗书交给检察官戴荣铎过目,说道:
“执行时间未免太快了!”
戴荣铎冷淡地回了一句:“你用的时间够长的了!”
梁鸿志听说陈公博在临刑前在与场的法官一一握手告别,模样很从容,也想当陈公博,他向戴荣铎等人伸出手去。
不料上海的法官比之苏州的法官“架子大”,或是法官们不屑与梁这号人握手,没人去迎梁鸿志伸出的手。
梁鸿志尴尬了,自嘲地说声:“诸位泾渭分明,佩服,佩服!”
监狱里照例为临刑囚犯准备了酒菜,梁鸿志无心享用。他将挂表、眼镜、法币、小女儿的照片和一本袖珍弥陀经交给了看守长官。又从袋里取出一包饼干放在桌上,这才转身走向执行区。
刑场的草地上放了一把木椅,梁鸿志知道那是他最后的席位,就径直朝木椅走去,慢慢地坐了下来,面南坐北,仰天闭目。
警长李洪英、胡庭华走到梁鸿志的两边站立,法警王骏铧用驳壳枪对准梁鸿志的后脑开了一枪,子弹从口腔穿出,连带着将梁的两颗门牙带出来,他抽搐了几下,再也不动弹了。
两分钟后,法警将尸体翻转过来,由检察官检验气绝。尸体随后送到上海胶州路法院验尸所核准,最后还给了梁鸿志的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