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忍挫折的能力
虽然我们始终爱把需要集团搞得等级分明,但其实各等级之间并不像我们所说的那么固定和刻板。的确,我们研究的大多数人的这些基本需要似乎都是按照已经说明过的等级排列的,但是也一直可以发现许多例外。
另有一些显然是具有创造性的人,他们的创造驱力似乎比其他任何一种反向决定因素都重要。他们的创造性的出现不是作为由于基本需要的满足释放出的自我实现,而是作为不顾基本需要满足的匮乏的自我实现。
有一些人的理想目标可能永远处于压低或者压抑状态,也就是说,在层次序列中占劣势的目标可能干脆被丢失,并且可能永远消失,结果,这个在一种很低的生活水平上度日(如长期失业)的人,可能在余生中仅仅满足于获取足够的食物。
永久丧失爱的另一例证是指所谓的变态人格。根据掌握的最好材料来看,这些人从生命的头几个月开始就缺乏爱的哺育,现在已经永远丧失了爱的需要和给予,以及接受感情的能力(如同动物因出生后并未立即锻炼而丧失了吸吮或者啄食的反应能力一样)。
一个可以长期得到满足的需要被抹杀了价值,这是导致等级颠倒的另一原因。从未体验过长期饥饿的人很容易低估它对人的折磨,将食物看成可有可无的东西。如果他们为高级需要所控制,这个高级需要的重要性似乎压倒一切,那么很有可能,甚至确有其事,他们可能为了这个高级需要而使自己陷入不能满足某种更基本的需要的困境。我们可以设想,在这种更基本的需要长期匮乏之后,会出现这两种需要的等级颠倒。这样,优势需要将会在可能曾经将它轻易放弃的人的意识中占据优势地位。例如,一个为保其自尊而宁愿失去工作的人,在经历了6个月左右的饥饿后,可能愿意找回工作,甚至不惜牺牲自己的尊严。
我们也有可能始终是从意识或欲望的角度而不是从实际行动的需要来谈层次,因而导致了表面上的层次颠倒。观看行为本身可能给我们带来错误的印象。我们的观点是,当一个人同时缺乏两种需要时,他会想要其中更基本的一个,这并不意味着他一定按照自己的欲望行事。让我们再次强调,除了需要和欲望,行为还有许多的决定因素。
比方说,有的人把自尊看得似乎比爱更重要。层次序列中的这种最普通的等级颠倒通常起因于这样一种概念的发展:最有可能获得爱的人是一个意志坚定或者有权威的人,他们令人尊敬或者敬畏,充满自信或者勇敢。因此,缺乏爱并且寻求爱的人可能竭力表现得具有进攻性和自信心。然而实质上,他们寻求高度的自尊以及自尊在行为上的表现方式与其说是为了自尊本身,不如说是将它作为达到一种目的的手段,他们的自我表现是为了爱,而不是自尊本身。
相比之下,或许涉及理想、高尚的社会准则、价值观等的例外是更为重要的。具有这类价值观的人会成为殉道者,他们为追求某个理想或价值可以放弃一切。至少在某种程度上我们可以根据一个基本概念(或者假设)来理解这些人。这个概念可以称为由于早期的满足而增强的“挫折容忍力”。
在生活中基本需要一直得到满足,特别是在早年得到满足的人似乎发展了一种经受这些需要在目前或将来遭到挫折的罕有力量,这完全是由于他们具有作为基本满足的结果的稳固健康的性格结构。他们是坚强的人,对于不同意见或者对立观点能够泰然处之,他们能够抗拒公众舆论的压力,个人能够为坚持真理而付出巨大代价。正是那些给予了爱并且获得了充分的爱,与多人有着深厚友谊的人能够在仇恨、孤立、迫害中岿然不动。
以上所述抽掉了这样一个事实:所有关于挫折容忍力的全面讨论中还包括一定程度上的习惯问题。例如,那些习惯于长期忍受某种程度的饥饿的人也许因而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更能忍受食物的匮乏。对于形成习惯的倾向,如以往的满足哺育了现在的忍受挫折能力的倾向,我们应该在二者之间做怎样的平衡呢?这仍旧有待于进一步的研究。同时,我们可以假设两种倾向都在起作用,二者并行不悖,因为它们并没有根本上的冲突。
说到增强挫折容忍力这种现象,最重要的满足似乎很有可能是在生命的早些时候形成的。这就是说,在生命的早年就被培养成坚强、有信心的人往往在后来的任何威胁面前仍旧保持这样的性格。
谈到这里,我们的理论性讨论可能造成一种印象,这五个层次需要似乎是按下面的关系排列的:如果一个需要得到满足,另一个需要相继产生。这个说法可能会造成这样一种认知:一个需要必须完全彻底地得到满足,下面的需要才会出现。
事实上,对于大多数正常人来说,其全部基本需要都部分地得到了满足,同时又都在某种程度上有所缺憾。要想更加真实地描述这个层次序列,就应该在这个优势层次序列中逐级减小满足的百分比。例如,为了说明情况,我可以任意假定一些数字,或许一般公民大概满足了85%的生理需要,70%的安全需要,50%的爱的需要,40%的自尊需要,10%的自我实现需要。
优势需要满足后出现新的需要,是从无逐渐变为有的,而不是突然从天而降。如果优势需要A仅满足了10%。那么需要B可能杳无踪影。然而,当需要A得到25%的满足时,需要B可能显露5%,当需要A满足了75%时,需要B也许显露出50%等等。
需要的有意识和无意识都不是绝对的。然而从整体来看,在一般人身上,它们经常是无意识的,但我们没有必要查找一大堆证据来表明无意识动机的绝对重要性。单纯以优先为根据,可以推测无意识动机从总体看来比有意识动机重要得多。我们称之为基本需要的东西,通常大部分是无意识的,尽管富有经验的人可以利用适当的手段把它们变为有意识的。
表面差异的具体欲望在不同的文化中新表现出来的相对统一性,也是基本需要分类的一个重要方面。当然,任何具体文化中的某个人的有意识动机的内容通常会与另一个社会中某个人的有意识动机的内容截然相反。
然而,人类学家的共同经验是,人们之间,甚至不同社会的人们之间的相近程度远比我们首次与他们接触时产生的印象要大得多,并且随着我们对他们的了解的加深,我们似乎会发现越来越多的共同点。于是,我们认识到,最惊人的差异不过是表面的,不是根本的,例如,发型和衣服款式的差异,对食物喜爱的差异等等。
我们对基本需要的分类在某种程度上就是试图解释文化与文化之间的表面的多样性后面的这种统一性。但是我们无意强调这种统一性对于所有文化来说都是绝对的。我们的观点仅仅是,它比表面的意识欲望相对更加重要、更普遍、更根本,并且更加接近人类共同的特性。与表面的欲望或行为相比,基本需要更加为人类所共有。
让行为服从意志
某种行为的产生,绝不是由单纯的唯一的需要或者单一的因素来决定的。举例说,任何看来是由生理需要促动的行为可能有多种动机,如吃东西、性享乐等。心理学家通过长期临床研究发现,任何行为都可能是多种冲动发泄的渠道。
也可以这样说,大多数行为由多种动机促成。在动机决定因素的范围内,任何行为都往往由几个或者全部基本需要同时决定,而非只由其中的一个决定。由一种动机决定的情况极其罕见。吃东西可以部分地是为了填饱肚子,而另一方面是为了安抚其他需要,改善其他需要的状况;一个人进行性行为,可能不仅出于性欲发泄的目的,而且还要确立自己男性的自信,或者是为了通过征服获得强者的感觉,或者是为了赢得爱情依赖感。
作为说明,我想指出,如果不是在实践上,也至少是在理论上对某人的一个单一的行为尽可能进行分析,从中发现生理需要、安全需要、爱的需要、尊重需要和自我实现需要的表现根源。这一点与特质心理学中更幼稚的一派形成鲜明对比。后者用一种品质或者一个动机来解释一种行为,例如,一个进攻性行为的起因仅仅是一种进攻性的特质。除了动机以外,行为还有许多决定因素。
行为并非全部都由基本需要决定,甚至有的行动可以是没有动机的。例如,有一类重要的决定因素是所谓外界;至少在理论上,行为完全可以由外界决定,甚至由具体的、孤立的外界刺激决定,如联想或一些条件反射。如果外界给予“桌子”一词作为刺激,我立即感觉到记忆中桌子形象,或者想起一把椅子,当然这时我的基本需要并非是“桌子”和“椅子”。
另外,我们再次重申的概念是关于基本需要或者动机的接近程度。一些行为的动机非常明确,另一些行为的动机不甚明确,还有一些行为则根本没有动机(但是所有行为都有其决定因素)。
要特别注意表现性行为与应对性行为之间的根本区别。表现性行为并不试图做什么,它只是人格的反映。蠢人言行愚笨,并不是他想要或者有意去这样做,也不是他有这样的动机,而完全是由于他就是他。同样,我说话时用男低音而不用男高音或女高音也是一个道理。一个健康孩子的漫不经心的动作,一个愉快的人独自一人时面带微笑,健康者走路时脚步的轻快和他站立时挺直的姿态,这些都是属于表现性的,非机能性的行为。另外,一个人言谈举止的风格,无论有无动机,几乎总是表现性的。
那么,是否所有行为都表现或者反映了性格结构呢?答案是否定的。生搬硬套的、习惯的、机械的或者随俗的行为可能是,也可能不是。由刺激物引起的行为就属于这种情况。
最后有必要强调,行为的表现性和行为的目的性不是两个相互排斥的范畴,一般的行为通常二者兼而有之。
一个健康者在根本上受其发展和实现自己最充分的潜力和能力的需要促动。如果个人在任何活跃的、长期的具有任何其他意义的基本需要,那么他简直就是一个不健康的人……
满足真正需要的手段
根据日常生活中有意识动机的内容与基本目的的关系,其重要性各不相同。一种对冰淇淋的欲望可能实际上是一种对爱的欲望的间接的表达,在此种情况下,这种对冰淇淋的欲望就成了极为重要的动机。但如果冰淇淋只被当作爽口之物,或它仅仅引起偶然的食欲,这种欲望则相对弱得多了。
日常的有意识的欲望应该被看作是征兆,是更基本的需要的表面指示物,假如我们只承认这些表面的欲望的表面价值,我们就会发现自己处于一种完全的混乱状态。这种状态永远不可能被解除,因为我们忙于认真处理的是征兆而不是潜伏在征兆后面的更本质的东西。
心理疾病是由挫伤重要的需要导致的,而不会由挫伤不重要的需要引起的。因此,任何一种心理病理论都必须以合理的动机理论为基础。冲突或者挫折不一定会致病,只有当它们威胁、挫伤基本需要或与基本需要紧密相关的不完整需要时,才会致病。
已经满足的需要的作用已经多次指出,我们的需要通常是在占优势的需要得到满足后才会出现。满足因而在动机理论中具有重要作用。不仅如此,需要一旦满足,就不再起积极的决定或者组织作用。例如,一个基本需要得到满足的人不再有尊重、爱、安全等需要,他只可能在一种几乎是玄学的意义上被认为有这类需要:一个吃饱的人有食欲、或者一个装满的瓶子有空隙。
如果我们的兴趣仅在于什么东西实际上正在促动我们,而不在于什么东西已经、将要或者可能促动我们,那么,一个满足了的需要就不是促动因素。对于所有已经完全不存在、完全消失了的实际目的,我们都必须考虑这一点。这一点应该特别注意,因为在我所了解的每一种动机理论中,它不是被忽视就是被否定。极为健康、正常、幸运的人没有性、饥饿、安全、爱、名誉或自尊的需要,只有在具有短暂威胁的偶然时刻,它们才会出现。如果要作补充,我们也必须断言,病理反应能力是每个人都具备的,例如巴宾斯基的研究,因为人的神经系统一旦遭到破坏,这些反应就会出现。
这样考虑导致一个惊人的结论:人只要任何一个基本需要受到挫折,就可以把他想象为病人。这相当于我们把缺乏维生素或者无机物的人称为病人。谁会否认爱的匮乏不如维生素的匮乏重要呢?既然我们了解爱的匮乏的致病作用,谁能说我们倾向于价值问题的方式比医生诊断和治疗皮肤病或者坏血病时更不科学、更不合逻辑呢?
一个健康者根本上受其发展和实现自己最充分的潜力和能力的需要促动。如果个人在任何活跃的、长期的具有任何其他意义的基本需要,那么他简直就是一个不健康的人,就像他突然显现出一种强烈的缺盐症或者缺钙症一样,他肯定有病。如果我们在这种意义上使用“病态”一词,我们还必须公正地正视人与他的社会之间的关系。我们定义一个明确含义:既然一个基本需要受挫折的人应该被看作病人,而且这种基本需要的挫折完全由这个人之外的力量造成,那么这个人的疾病完全源于这个社会的某种疾病。因此,我们就该这样给良好或者健康的社会下定义:它通过满足人的所有基本需要来允许人的最高意图出现。
如果这一论点显得不突出或模糊,你可以认为它只是在我们不断变换方式考察人类更深层的动机时要出现的许多模棱两可的论点之一。当我们探索人究竟想从生活中得到什么时,我们就接触到了人的本质。
阿尔波特已经详细描述并概括了这一原理:达到目的的手段可能最终成为满足本身,那时,它们与最初的起源只有记忆中的联系;人们可能最终会需要它们本身。这一关于在有目标的生活中、学习与变化的巨大重要性的论点,将以往每一件事都变得具有复杂性。
这两套心理学理论原理之间并不存在矛盾,它们是相互补充的。我们是否可以根据一直使用的标准,把通过这种途径所获得的需要认定为基本需要,还有待进一步研究。无论如何,高级基本需要经过长期的满足后,可能变得既独立于它们的更强有力的先决条件,又独立于它自身的满足,即一个在其生命早期爱的需要得到满足的成年人,在安全、归属以及爱的满足方面比一般人更加独立。
我倾向于将性格结构看成是心理学中功能自主的重要例证。那些坚强、健康、自主的人最能经受住爱和声望的挫折。然而,在现实社会中,这种坚强和健康通常是由于安全、爱、归属和自尊的需要在早年长期得到满足的结果。此人的这些方面在功能上已经具有自主性,即独立于曾产生这些方面的满足本身。
虽然我们要在低级需要得到满足后才转而对高级需要感兴趣,但人们在满足了高级需要,并获得了价值和体验之后,高级需要会变得具有自治能力,不再依赖低级需要的满足。人们甚至会蔑视与摒弃使他们得以过上“高级生活”的低级需要的满足,这就像第三代的富裕为第一代的富裕感到羞耻一样。
我们探讨了人类动机,我们还要考察这一探讨的部分理论后果,并且以此作为对片面强调挫折和病理状态的一个积极的或健康的平衡。
众所周知,将基本需要按优势的强弱或力量的强弱排成等级是人类动机生活组织的主要原理。健康人的优势需要一经满足,相对弱势的需要便会出现,定时付予这个组织生命的主要动力原则。生理需要在尚未得到满足时会主宰机体,同时迫使所有能力为其服务并组织它们,以使服务达到最高效率。相对的满足平息了这些需要,使下一个层次的需要得以出现。后者继而主宰、组织这个人,结果,他刚从饥饿的困境中逃脱出来,现在又为安全需要所困扰。
这个原理同样适用于等级集团中其他层次的需要,即爱、自尊和自我实现。还可能有这样的情况:高级需要也许不是偶尔在低级基本需要的满足后出现,而是在强迫、有意剥夺、放弃或压抑低级基本需要及其满足后出现,如禁欲主义、理想化、排斥、约束、迫害、孤立等的强化作用。据说这些情况是很常见的,但我们对其性质以及发生的频率了解甚少。但是,不管怎样,这类现象与我们的论点并不矛盾,因为我们并未强调说满足是力量或者其他心理急需物的唯一源泉。
限于满足理论的特殊性、不完整性,它不再具有独立的合理性,因此不可能单独存在。至少,只有与挫折理论、学习理论、神经病理论、心理健康理论、价值理论、约束理论等结合,它才可能合理。行为的心理因素与主观生活、性格结构组成一个复杂的网,在这当中,我们不是把全景都描绘出来,而是任意假定除了基本需要的满足之外还有其他决定因素,假定满足与匮乏各自都有理想与不理想的后果,假定在重要方面的基本需要的满足与神经病需要的满足不同。
一个需要被平息,更高级的需要随之出现,这是任何需要满足所产生的根本后果。其他后果是这一基本事实的附带现象。这些从属的后果有:对于旧的满足物和目的物的独立,对于旧的满足物和目的物的一定程度的轻视,同时,又隶属于一直被忽视、不被需要或只是偶然被需要的新的满足物和目的物。
这种新旧交替的现象包含许多第三级的后果。这样,在兴趣方面就有了变化:一些新的现象首次变得有趣,而旧有的现象则变得乏味,甚至令人厌恶。这等于说人的价值观发生了变化。大体来说,往往有这些情况:在更高估价尚未满足的需要中,力量最强的需要的满足物;轻视其中力量较弱的需要的满足物(并且轻视这些需要的力量);轻视甚至贬低已经得到满足的需要的满足物(同时贬低这些需要的力量)。
这种价值观的改变伴随一个从属的现象:在一个可以粗略断定的范围内重新建立关于未来、尤赛琴、天堂和地狱、美好生活以及个人无意识愿望的满足状态的人生观。
在此前提下,认识能力发生变化。由于机体有了新的兴趣和价值观、注意力、感觉、学习、记忆、遗忘、思维,这一切同样在一个可粗略断定的范围内被改变。
这些新的兴趣、新的满足物和新的需要不仅新,而且在某些意义上更高级。当安全需要满足后,机体被解放出来去寻求爱、独立、尊重、自尊,等等。将机体从较低级和自私的需要的束缚中解放出来的最容易的办法,就是满足这些需要。
任何需要的满足,只要是真正的满足,也就是对基本需要而不是对神经病需要或虚假需要的满足,有助于决定性格的形成。不仅如此,任何真正的需要的满足都有助于个人的改进、巩固和健康发展。这就是说,任何基本需要的满足(只要我们能够孤立地谈论这个满足),都是背离神经病的方向而向健康的方向迈进了一步。毫无疑问,哥尔德斯坦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从长远考虑,将任何特定需要的满足都看作是向自我实现前进了一步。
除了这些一般后果外,特定需要的满足和过分满足还有一些特殊的后果。例如,如果其他因素相同,安全需要的满足会特别产生一种主观上的安全感、更安稳的睡眠、危险感消失、更大胆、勇敢等。
内在学习以性格结构为中心
探讨需要满足的意义的一个首要结果,是对于研究者过分夸大联合学习作用的持续增长。总的说来,满足后的现象,如在饱餐后任何食欲的消失,在满足安全需要后防御的类型和数量的改变等,都说明了增长的练习(或重复、使用、实践)的消失,增长的报偿(或满足、赞扬、强化)的消失。
此外,不仅诸如那些满足现象,显示了不顾它们在适应中获得改变而轻视联想的规律,而且检验也证实了,除了第二位的方式外,任意联想是不包括在内的。所以,如果学习的定义只强调刺激和反应之间的变化是不够的。
需要满足的任务几乎完全限制在内在地欣赏满足物之内。在漫长的选择过程中,除了对于非基本需要外,可能没有偶然的和任意的选择。对于爱的渴求,可能只有一种真正的长久的满足物,即诚实以及令人满意的感情。对于性饥饿、食物饥饿或极度干渴的人,只有性、食物或水才将最终适用。这是一种由韦特海默、科勒以及阿施、阿恩海姆、卡特那等格式塔心理学家作为心理学的中心概念强调的内在的适当。在这里,没有什么偶然的搭配或意外的、任意的设置,也没有什么信号、前兆或与满足物有关的东西。我们必须用墨菲的疏通作用,而不是纯粹的联想来表达这种情况。
将机体的目的看作完全合理的事,是对于联合学习、行为主义学习理论批评的实质。它彻底解释了不明确的目的手段的熟练问题。作为对照,此外提出了基本需要理论关于机体最终目的和价值的看法。这些目的存在于机体内部,对于机体具有内在价值。因此,为了达到这些目的,机体将会做任何必要的事,甚至学习一些任意的、不相干的、琐碎和微小的步骤。这些步骤也许是实验者可能提出的达到目的的唯一途径。当这些方法不再获得内在满足物(或内在强化物)之时,它们自然就被束之高阁,弃之脑后。
那些行为的和主观的改变,似乎清楚地说明了,满足不能仅由联合学习规律来解释。的确,它很可能只是扮演次要角色。假如一位母亲经常吻自己的孩子,那么内驱力本身就会消失,孩子不再渴望亲吻。
即使能从顿悟或渐悟得来的那些理论根据,也不能断言性格特征是单由学习造成的。这种对学习的态度在某种程度上由于它对精神分析家的发现所表现的冷静而显得较为中肯。但是,由于它理性地强调认识外部世界的本质结构而仍显得太狭隘。与联合学习或格式塔学习相比,我们需要同人体内的认知和意动的过程有更强有力的联系。
我不想进行任何详细的讨论,而只是试图提出一些可称为性格学习或内在学习的概念,它们是以性格结构而不是以行为为中心,其主要内容是:独特的(非重要性的)和意味深长的经历的教育作用;由重复的体验引起的感情的变化;由满足挫折的经历引起的意动的变化;某几类早期经验引起的显著的态度、希望、甚至人生观的转变;由机体的体验选择吸收作用的变化的结构所产生的决定因素。
之所以这样考虑是为了进一步考察学习和性格形成之间是否存在更密切的关系。正如杜威所指出的,最终将典型的、模范的学习解释为性格形成上的变化,即走向自我实现及其超越的运动,对于心理学家来说可能是至关重要的。
避免由环境塑造性格
在探讨学习与满足时,只是把需要满足与性格品质的发展之间的紧密关系搞清楚。这种理论不过是挫折与心理病理之间早已公认的关系在逻辑上必然的对立物。
如果要把挫折的对立物(即满足)视为敌意的对立物(即友善)的一个优先决定因素,同样也有一定道理。精神分析的发现同样强烈地包含这两种情况。而且,尽管我们还没有明确的理论体系,但心理治疗的实践却以它对于心甘情愿的保证、支持、允许、赞同、许可的强调,即对于患者的安全、爱、保护、自尊、价值等需要的绝对满足的强调承认了我们的假设。对于儿童的爱、独立、安全等的匮乏常常立即给予直接的替代治疗或满足治疗,即给予爱、独立或安全的满足,其效果尤为明显,不过这种治疗也有限度。
虽然实验资料的缺乏让人感到遗憾。不过已有的资料已经给人以深刻的印象,例如列维的实验,这种实验的一般方式是取一组刚出生的动物,例如幼犬,使它们的某种需要,例如吸吮需要得到满足,或遭受一定程度的挫折。
这类实验包括小鸡的啄食行为,婴儿的吸吮行为以及各类动物的活动。在所有的实验中发现,一个充分满足的需要遵循自己特殊的轨道,然后根据其性质,或者是全然消失,如吸吮行为;或者是在实验对象的以后生活中维持理想化的低水平,如活动性。在那些某种需要受到挫折的动物身上出现了各种半病理现象,其中与我们的讨论密切相关的是,第一,坚持已超过正常消亡时期的需要;第二,大大加强了这一需要的活动性。
应该强调的是,列维关于爱的需要的实验揭示了生命早期满足与成年性格形成之间完整的联系。健康成年人的许多典型品质是童年爱的需要满足的积极后果,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这些品质包括宽容被爱者的独立的能力,忍受爱的匮乏的能力,爱但又不放弃自主性的能力等等。
如果我尽可能明确地、直观地描述对立的理论,它可以归纳为:充分热爱孩子的母亲在孩子身上(以奖励、强化、重复等方式)培养了一种以后生活中对爱的需要的力量减弱的倾向,例如,亲吻的可能性减小,更少依恋母亲等等。教会孩子从各个方面寻求感情,并且对感情怀有永久的渴望的最好途径是,在一定程度上拒绝给他们爱。这是机能自主性原理的又一个例证,它曾使阿尔波特怀疑当代学习理论。
心理学的教师们在讲到对孩子进行自由选择实验时,往往将性格品质的形成归功于训练。“如果孩子从梦中醒来后,你就把他抱起来,那么,他不是就学会了在想要人抱他的时候就哭喊起来吗(因为你鼓励了这种哭喊)?假如孩子要吃什么你就给什么,难道他不会被宠坏吗?如果你注意孩子的滑稽举动,他不是就学会装憨弄傻来吸引你的注意了吗?如果你迁就孩子,他不就会一味地要求放任自流了吗?”要回答这些问题,仅仅靠学习理论是远远不够的,我们还必须求助于满足理论和机能自主理论。动力儿童心理学和精神病学的一般文献,可以为我们提供更多的资料。
另一类支持关于需要满足与性格形成之间关系的论点的资料,可以从能够直接观察到的满足的临床效果中获得。任何与人直接接触的人都能获得这类资料,并且可以确信,它们几乎在每次治疗接触中都会出现。
检查基本需要满足所产生的最直接的后果,是能够说服我们自己的最简易的方法,检查从力量最强的需要开始。就生理需要而言,在我们的文化中,我们不会将食物或水的满足视为性格品质,虽然在其他的文化中,我们的态度有可能不同。然而,即使在生理需要的层次上,我们也遇到了对于我们的论点来说是难以决定的两种可能。如果我们可以谈论休息和睡眠的需要,当然也就可以谈论它们的挫折以及挫折的效果(困乏、疲劳、精力不济、萎靡不振、甚至可能有懒惰、嗜睡等等)。这就是原始需要满足的直接后果。它们如果不是公认的性格品质,至少对于人格的研究者有明确的意义。虽然我们尚未习惯于这样考虑问题。但这个观点也适合于性的需要,如性压抑,以及对立面性满足的范畴。不过对此我们还没有确切的概念。
不管怎样,我们可以有充足的资料来探讨安全需要。担心、恐惧、害怕、焦虑、紧张、不安和极度不安,都是安全需要受到挫折的后果。同类的临床观察清楚地显示了安全需要满足的相应效果,如焦虑以及紧张的消失,具有安宁感,对未来有信心,有把握,感到安全等等。无论使用什么词语,感觉安全的人与惶惶不可终日者之间有着性格上的区别。
其他基本的情感需要,如归属、爱、尊重和自尊的需要,也有这种情况。这些需要的满足引发了诸如深情、自尊、自信、可靠等特性。
需要满足的特性产生的后果与一般品质有很大关系:仁慈、慷慨、无私、宽容(与偏狭相对)、沉着平静、愉快满意以及其他诸如此类的品质。这些品质似乎是一般需要满足的间接后果,即不断改善的心理生活状况的间接后果。
需要满足的特性产生的后果与一般品质有很大关系。我们的资料不允许我们断言,它是否是更强有力的决定因素,这通常被当作徒劳无益的问题而忽视。然而,偏重强调两方中任何一方所产生的后果的对比是相当鲜明的,我们至少必须意识到这个问题。性格教育是否能在课堂里进行?书本、演讲、问答式教育以及劝戒是否是可以使用的最好工具?讲道、全日制学校是否能造就出好人?是否好的生活就能造就出好人?是否爱、温暖、友谊、尊重以及善待儿童,对于儿童后来的性格结构有更重大的影响?这些都是由于坚持两种不同的性格形成理论而提出的两种不同的问题和观点。
举例来说,甲在一个危险的丛林中已经生活了几个星期,他靠不时遇到的食物和水勉强维持生存。在同样的环境中,乙除了能维持生存外还有一支枪,一个入口可以关闭的秘密山洞。丙除了有乙的条件外,身边还有两个人。丁比起上述几个人来,身边还多一个最亲爱的朋友。戍身处同一个丛林,除拥有上述所有条件外,他还是那个小群体里很受尊重的领导者。于是我们可以依次称这些人为:勉强维持生存者,安全需要得到满足者,归属需要得到满足者,爱的需要得到满足者,尊重需要得到满足者。
这不仅是一系列不断增加的需要满足,也是一系列不断加强的心理健康程度。很明显,在其他因素相同的条件下,一个安全、归属、爱的需要得到满足的人,比只有安全和归属需要得到满足,但在爱的感情上遭受拒绝、挫折的人更健康(根据任何合理的定义)。假如在此基础上,他又获得了尊重和羡慕,并且进而发展了自尊心,那么他就更加健康了。
所以说,好象需要满足的程度关系着心理健康的程度。我们是否能够进一步证实这种联系的极限——证实完全的满足等于理想的健康呢?满足理论至少可以暗示这样一种可能。尽管这一问题的答案急待未来的研究,然而仅仅陈述这样的设想都会将我们的视线引向被忽视的事实,并且要求我们重新提出这个陈旧的、有待探索的问题。
例如,我们可以承认通往健康的途径可有多条。然而,现在我们就有必要提出这样一个问题,放弃基本需要的满足,通过苦行、约束、挫折、悲剧和经受不幸之火锻炼而获得健康的实例究竟有多少?也就是说,以满足或幸福为基础的健康,以及以苦行主义或者挫折、不幸为基础的健康,它们各占怎样的比例?
恰如韦特海默与他的学生们所做的,这种理论向我们提出了一个敏感的问题——利己。他们将所有需要都看成事实上是利己的,以自我为中心的。的确,哥尔德斯坦和我都是在高度个人主义的程度上解释自我实现这个最终需要的,但是,对于非常健康的人的研究经验表明,他们既是极有个性的,同时又与社会和睦相处。
当我们设立满足健康(或者幸福健康)这一概念时,我们无疑是与哥尔德斯坦、荣格、阿德勒、安吉亚尔、霍尼、弗洛姆等站在了一起。而且,那些假定有机体内有一种向更全面的方向发展的积极倾向的人,都会不断地加入我们的行列。因为,如果我们假定一个典型健康的机体的需要得到满足,从而摆脱了束缚而追求自我实现,那么我们就等于假设这个机体是根据内在的发展倾向从内部发展的,是柏格森意义上的发展,而不是行为主义环境决定论意义上的外部发展。患神经病的机体是一种缺乏某些满足的机体,那些满足只能来自环境。因此,它更多地依赖环境而更少具有自主性和自觉性。也就是说,它在更大的程度上是由环境的性质而不是由自身的内在本质塑造的。在健康人身上发现的对于环境的相对独立性当然不意味着与环境隔绝,它只意味着在这些接触中,人的目的是根本的决定因素,环境不过是达到自我实现目的的手段。这如果不是生理上的自由,就是心理上的自由。
宽恕,充满整个人生
古时候人们想杀一头熊,会在一碗蜂蜜的上方吊一根沉重的木头。熊想吃蜂蜜时,必须先推开木头,而木头会荡回来撞熊。熊生气地更用力推开木头,而木头也更猛烈地撞击它。就这样不断重复,直到木头撞死熊为止。当人们以怨报怨时,便是在做同样的事。人难道不能比熊聪明些?
要仁慈对待别人的恶毒相向,这样就能破坏恶人做坏事获得的乐趣。
爱得真切而且强烈,就可以在邪恶滋长壮大之前加以扑灭。
对于世上一些不明事理、甚至是非不辨的人,我们只能替他们感到惋惜,不应该去取笑他们,或者责备他们。如果你真的有心想去帮助他们的话,你应该多去关怀他们,当然,如果可能的话,你可以通过与他们面对面的交谈,为他们引出一个正确的思考方法来。这样才是正确的做法,绝对不可以故意去取笑或责备对方。
人都是按照各自的想法去行动的,而且每个人也希望每一件事都能按照自己的意愿去实施。但是,如果认为每一件事都非得照着自己的想法去进行不可的话,这样的人就不仅是一个性情固执的人,而且也可以称之为傲慢的人了。
每一个人都会认为自己是最正确的,但是,到底谁才是最正确的,这个问题不能单由一己之观点来评判。所以,如果因为和自己想法不同,就认为对方是傻瓜;因为和自己的追求不同,就认为对方是一个不可救药之人,甚至加以迫害,这样的做法实在教人难以苟同。
每一个人都有权按照自己的思考去行动,每个人都应该怀着自己的追求,这是无可指责的,这也是一个正常社会的标准。
宗教家康庇斯曾经写过这么一段话:“很少人会以衡量自己的天平,来衡量别人。”我们自己的过失和别人的过失相比,似乎算不了什么。当我们做了一件令自己觉得羞愧的事,使自我心像缩小到一文不值时,我们总会找到一个代罪羔羊——我们责备自己的良心。我们会说:“我的良心在折磨我。”然后我们很快就宽恕了自己。
但是当别人犯了错误或表示愤恨时,我们是多么快地把他贬得一文不值。更可笑的是,我们抓住了别人的一次谎言,而忘了自己曾经说过无数次的谎。要想具备做人的资格,必须记住每一个人都会犯错,我们是善良与邪恶、成功与失败、信心与失望、友情与孤独、勇气与恐惧的混合体。人之所以相同,在于他们一生中有伟大的时候,也有渺小的时候,因时而异,惟有经由宽恕,我们才能发现,在我们一生当中,伟大的一面占了绝大部分的时光。
如果你能使“设身处地”成为你的生活习惯,进而成为你的第二天性,你一定会是快乐的人。光说无益,而要实际去做到这四个字,使你更臻于成熟并寻到自我。因为当你批评与你意见相左的人时,他也会像你支持自己一样,尽量维护他本身的权益,因此你必须三思而后行。
当你被疑虑与缺乏自信所征服,被侵略与恐惧所征服,你就受到了压力。你要抨击他人时,不妨先自问:“要是我在他的处境之下,我会怎么做?”如果必要的话,为你自己的权益而战,但是不要为仇恨、报复而战。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都迫切地需要友情,而友情发射的第一道光和热,是在你失去理性时,犹能自问:“要是我在他的处境,我会怎么做?”
最重要的是,你对自己也一定要退一步设身处地的想,不要因为一个错误而苛责自己,不要因此而成为一个流离失所者。在这种时刻,对着镜子扪心自问:“我会对自己最好的朋友这样做吗?”
我们只有学会了宽恕,才能够成功地生活。下面四个要点,对你会有所帮助。
(1)原谅别人,去除怨天尤人的观念。要以赤子之心待人——宽恕是不能分期付款的;“我今天喜欢你,但是明天就难说了。”——这种态度不是宽恕之道。这是一种不易养成的习惯,却值得你去奋斗。
(2)原谅自己的错误。这又是一项困难的工作,但是你能做到。原谅昨天的错误,养成充实今天生活的习惯。犯错可能是人类的失败,但宽恕却是人类的成就。莎士比亚说:“宽恕是超凡的行为。”事实上,谁又要求你做一个超人呢?让你自己做一个充实的凡人就够了。
(3)策励自己,而非驱策别人。想要模仿别人,只能使自己居于次席。记住,不经压力,你无法成为伟人。你每天的自我心像,都应该有所进步;这一点你倒可以做到。
(4)发掘自己的长处,不要老是把自己的短处深记于心。如果你每天都以失败感来折磨自己,你就是自己的大敌;如果你每天都充满着信心,就可以尽量发挥你的长处。在这两种选择之间,你应该作明智的决定。记住,你必须忘掉昨天;只要你能朝着当前的目标奋力不懈,就可以做到。你对当前的目标下的功夫愈多,就愈没有时间回忆昨天的忧愁与痛楚了。
“一个伟大的人,”卡莱尔说,“以他待小人物的方式,来表达他的伟大。”
包布·胡佛是一位著名的试飞员,并且常常在航空展览中表演飞行。一天,他在圣地牙哥航空展览中表演完毕后飞回洛杉矾。正如《飞行》杂志所描写的,在空中300尺的高度,两具引擎突然熄火。由于他熟练的技术,他操纵了飞机着陆,但是飞机严重损坏,所幸的是没有人受伤。
在迫降之后,胡佛的第一个行动是检查飞机的燃料。正如他所预料的,他所驾驶的第二次世界大战时的螺旋桨飞机,居然装的是喷气机燃料而不是汽油。
回到机场以后,他要求见见为他保养飞机的机械师,那位年轻的机械师为所犯的错误而极为难过。当胡佛走向他的时候,他正泪流满面。他造成了一架非常昂贵的飞机的损失,差一点还使得3个人失去了生命。
你可以想象胡佛必然大为震怒,并且预料这位极有荣誉心、事事要求精确的飞行员必然会痛责机械师的疏忽。但是,胡佛并没有责骂那位机械师,甚至于没有批评他。相反的,他用手臂抱住那个机械师的肩膀,对他说:“为了显示我相信你不会再犯错误,我要你明天再为我保养飞机。”
可是,在现实生活中,有一种人脾气粗野狂暴,能把不管什么事都搞得像滔天大罪那样不可饶恕。他们这样做并不是出于一时的狂怒,而是源于他们自己的禀性。他们谴责每一个人,要么为这个人做过的某件事,要么为他将做的某件事。这暴露出一种比残忍还要可恶的性情,这种性情才真是糟糕透顶。他们是如此夸张地非难别人,以致于他们能把别人原本是芝麻大小的一个问题渲染得像西瓜那样大,并藉此将其全盘否定。他们是不通人情的工头,能把天堂糟践成牢房。盛怒之下,他们把一切都推到极端。性情好的人能够原谅一切过失。他们会坚持说别人的本意是好的或者只是一时不小心才犯下错误。
这个社会上确实有许多愚笨的、甚至一无是处的人,我并没有叫你对这些人也必须心怀敬意,因为如果你好坏不分,这也从另一方面暴露了你自己的缺点,表明你的知识和修养也和他们差不多。但是,即使是对这样的人,你也没有必要表露出你对他们的轻蔑。
在这个世上,凡事还是有些原则的,比如如果你仅仅是无意间对人做错了事,还是可以被原谅和允许的,但是,如果你是侮辱别人,则是一件绝对不被允许的事情。每一个人都有自尊心,所以不管你多久以前曾经侮辱过他,对方都会牢记在心。
有时候,我们只是想要尽力掩藏自己所犯的过错,或者掩饰自己的弱点或缺点,但如果对方毫不顾及这些,将之和盘托出,这对你来讲,一定是一件难以忍受的事。虽然我们知道背后肯定有人经常在说我们在这方面或那方面的不是,我们尽管心中不悦,但只要这种抱怨不被摆到桌面上来,我们还是能够忍受的。但是,如果有人当面毫不留情地斥责我们,即使是至亲好友,我们也仍然很难接受对方这种正面的指责,这一方面是因为,如果有朋友当面指责你的过失,你一定会认为是不是对方发现了你的弱点,另一方面,不管是你说别人,或者是被别人说,都会使自尊心受到很大的伤害。
不管任何人,只要有一点点受侮辱的感觉,都会感到非常愤怒,所以,除非你想一辈子与对方为敌,否则即使是对方的行为举止让你忍无可忍,你也不应该对对方表露出轻蔑的态度。
每个人都可能患上偏见的“疾病”,只不过程度轻重不一。偏见是根据自己所得到的一点点信息,凭主观的想象,甚至已有的经验和逻辑,编故事似地给对方编制了一个形象,甚至由此去推知他的过去和将来。
和一个人初次见面,对方穿着随便,谈吐粗俗,你很可能会认为对方是一个没文化、缺教养的人,当然你可以这么认为,但如果你进而认为他办事肯定不认真,而且自私,甚至可能有点邪恶,以至于以后不愿和他进行任何合作,那么就过分了,就变成了一种偏见。有这种思维方式的人很容易失去很多机会,因为每个人都有优点和缺点,我们和人交往、合作,关键要充分利用别人的优势,充分发挥对方的优势,从而给自己提供方便。
对人产生偏见,结果往往是对自己不利。因为对人有偏见,很容易被对方察觉,一旦别人感觉到你对他有偏见,很可能会产生抵触情绪。如果你们是同事,那么麻烦就来了,合作是肯定不可能的了。所以一次偏见就等于少了一个合作伙伴,甚至少了一个可能的朋友。
要想消除偏见,我们就得设法改变自己的一些思维定势。首先要使自己坚信每个人都是有优点和缺点的,我们和人交往要尽可能地多看优点,少看缺点,能以这样一种态度去交际,我们就会感到这世界很美好,肯定能宽容地对待每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