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橙色大街上的女孩

石幸博

在我即将离开西安的时候我打算再次到西安的橙色大街看看,我还想见到那个美丽的橙色女孩……

已经很久以前的事了,我还在念书的时候就认识了那个女孩。就是在橙色大街上。

在西安其实并没有这样一条街,但是在我的梦里她却存在。

我曾经不止一次地梦见自己在那条铺满橙色阳光的大街上流连忘返。

有的时候街上熙熙攘攘,在人群之中我曾经十分清晰地看见过那个女孩的脸,她五官的搭配和她眼睫毛的长短我都铭记与心。有的时候大街上却空无一人。那个女孩就一个人在阳光下跳舞,轻盈地像是长着看不见的翅膀。

她曾经当着我的面脱口而出一首绝句。琅琅上口,平仄和韵。

梦醒时分我却只记住了其中的一句:

“绿野寻芳冢。”

我知道梦是很容易消逝的,于是我总是担心有一天我会把这条橙色大街和发生在这里的那些事情统统都忘记了。

梦里的橙色大街上,原始居民要么姓商要么姓贾或者就姓钱,因为他们的祖先都是西安有名的生意人。

橙色大街至今都保持着优质的生活环境:沿街的小店里你可以找到各种花卉草木,奇鱼珍鸟;各种笔墨纸砚,玉石古玩在这里琳琅满目;自古长安文人墨客咸聚于此,吟诗作画留下很多钦文雅事;如今的橙色大街依然以海纳百川的气魄吸纳着全世界的人们在这里驻足。有鹤发银须的老者在这里摆开残局等待高人,也有金发碧眼的洋女人举着相机捕捉眼前的新鲜画面。

我就是在那里碰到了那个女孩。

女孩有着典型的城市气质,她有着高挑的个子,几近完美的身材,我遇见她是在春风和煦的一个下午。她的热情和学识让我为之动心,她领着我高高兴兴地穿梭在这个有趣的长街上,她带我吃橙色大街上的食物,看街头的皮影戏。最后我问她在哪里上学以后怎么联系,她莞尔一笑,她说她家就住在橙色大街附近,如果我想看到她就来橙色大街。我说橙色大街这么大怎么才能碰见你呢。她说有缘自然就能碰见。

此后我无数次在梦里回到橙色大街,果真如她所说,总是在不经意间就碰到了这位女孩。

我甚至不知道他的名字。

我把橙色大街的梦告诉了我一个朋友,朋友很感兴趣。他坚持要和我一起寻找我梦中的那条橙色大街。

我们每天都各自骑了一辆破旧的自行车穿行在西安的每条大街上。我们在书院门看到了古玩字画笔墨纸砚,但是没有看到那个女孩;我们在文艺路看到了奇鱼珍鸟花卉草木,但是没有看到那个女孩;我们在雁塔广场看到了音乐喷泉,但是还是没有看到那个女孩;我们去了莲湖公园,革命公园,兴庆公园,那个女孩还是没有出现。她的模样在我的记忆中开始变得模糊起来,我开始失望了,心里想的是也许梦只是前世的影像。

也许只有做梦才能再次见到橙色大街,只有做梦才能见到梦中的橙色女孩。

我和我的朋友头碰头躺在西高新的绿色草坪上,迎着傍晚橙色的阳光我们轻轻睡着了。

我们就一起真得来到了橙色大街。熙熙攘攘的人群中,这个女孩果真就灿烂地迎着我们微笑,我的朋友对女孩一见倾心……

夜里三点我从梦里醒来,我打开电脑记录下梦里的所见所闻,我害怕一觉醒来我又把她忘了个干净。

梦里我又来到橙色大街,无意间就又碰到了这位漂亮热情大方又有学识女孩,我们在一起逛大街探讨很多有趣的话题。

这时候我朋友出现,我和女孩一起考验了我朋友对女孩子的真心。当女孩子决定做我朋友的女朋友时我有点伤心。我不知道我的朋友做了多少个关于橙色大街的梦,我也不知道在朋友的梦里他竟然和这个女孩子已经有了暧昧的感情。

女孩告诉我的朋友,她现在已经是他女朋友了,但是只有在这条街上才算是,想她的时候就来橙色大街。然后就钻进人群不见了。

我告诉我的朋友,如果你真的喜欢她,我们应该找到她的家。

于是我们开始寻找。橙色大街像是一个迷宫一样迂回曲折,我们找了很久但是却还是在原地打转。就在找不到丝毫线索的时候那女孩突然出现,她以我朋友女朋友的身份领我们参观这个看过不知多少遍但是依然充满新鲜的一条街。

就在这个女孩要再度神秘消失的时候我喊住了她:

我说我要离开西安了,我毕业了。

我将离开西安到很远地方去工作。以后再也不能来橙色大街了。女孩哭了,她说你不要去,我要你留在橙色大街。

我说我喜欢西安,喜欢橙色大街,这里是我的梦,但是这里却是你们的天堂,离开才是我真正的选择。

女孩说我喜欢你们两个中的任何一个,但是我不能同时作两个人的女朋友。当然,只是在橙色大街上。

我说我已经有了女朋友,她虽然没有你十分之一的漂亮,但是我选择了她,她在郑州等着我。

女孩说你回西安一定要来橙色大街,因为我们在这里等着你。

女孩就要再次消失在人群里。我喊道:总该让我知道你的名字吧?你是哪个学校的?留个电话也行。

女孩什么都没说,消失在人群里。

第二天我的朋友很高兴地告诉我他梦见了橙色大街。他告诉我,女孩小学六年级的时候父母离异了,现在她的父母都在国外,留给她的是巨额的家产,她没有上初中,高中,大学,她只是一个人在橙色大街溜达,一直就这样溜达,直到有一天她遇到了我和我的朋友。

我说我已经知道了,因为我做了和你一样的梦。

现在,我把我的梦交给你了,因为我要离开了。

一个经典爱情版本

省登宇

每天我在卫生间洗头那段时间都正好赶上李明那小子对着个镜子用一只可怜的梳子拼命梳他前面那几根“秀发”,直弄到头屑漫天飞的程度了再使劲往上面喷啫喱水。由于他这过程用时过长,我也就只好陪着把我的洗头时间无限拉长。每次都是直揉到满头泡沫都消失不见了才去用清水冲洗。一段时间下来发现效果竟出奇地好,头发显得根根柔顺亮泽,几乎可以去给人家洗发水做广告。而终于一次在这个过程中那家伙一边把那几根毛发一根一根往上边弄一边跟我说起了话,他说我要去追李欣了。

什么?我说。

他便又重复一遍说我要去追李欣了。

哦。

其实关于那个李欣为何会与一个叫王欢的女生共搭爱情之桥,是受过什么样的伤害或者单纯的变态抑或是其他什么原因估计已象那张国荣的真正死因,或者他跟那个所谓的唐唐之间的恩恩怨怨那样无从追究。不过她们两个女孩子之间终归是产生了感情而且相爱了并有发展下去的趋势,这倒是个事实。可我还是比较相信李明所说的的。他说其实李欣本身并没什么她当初只是把那个王欢当普通朋友看后来感情越来越深了却突然发现原来她是个十足的变态但却又已脱不了身。当时他说这话时一点反驳的空隙就都没给我留,因此我也没多考虑什么,比如说他这话里为李欣辩护的成分或者干脆掩盖了什么事实。我只是看他一本正经的样子,正如张楚所谓的,我看着他,就信了。

次日李明真的就与那个李欣套起近乎来。整个准备阶段只用了不到一天的时间,可谓是速战速决。然后李明看时机差不多成熟了就撕下一张便笺纸写上字传了过去。

那字条是这样写的:

其实我早就已经知道了一切,面对现实吧,在我与她之间做出选择。

短短数十个字,就把自己弄得跟先知或者救世主什么的似的。李欣在看过信的一秒钟之后趴到了桌子上,哭。然后花了一节的时间考虑这个问题,最后做出决定,选择去找那个王欢提出分开。

据说当时的情景是这样的。王欢正在教室里与临桌一女生呈打情骂俏之势,见自己心爱的人来找以为有什么好事就急忙跑了出来。看到李欣前面的头发有几丝凌乱正待爱抚着用手去撩却发现对方的表情不对。正符合周杰伦歌词中“有些事情你在瞒着我”的意境,而李欣终于还是开了口。她说我们就到这儿了以后就分开了你也别再来找我,这些话一下子从她口中出来,没留一点空隙的。然后还没等王欢反应过来她就转身,离开。空留王欢一个人措手不及只得愣在那里。

这天晚上王欢的一个朋友送来一封信。李欣小心翼翼地打开,发现竟是血书一封,干干净净的一张白纸上只有孤零零的三个暗红色的大字:我爱你。当时我就看到了李欣在那一瞬的表情,是那种很难以形容的样子。不过她还是立即反应了过来,她当然知道自己该怎么做。于是她就表现出很不屑的样子拿着那张纸做出很恶心的表情给李明看,然后再狠狠地把那东西撕掉。

晚自修放学后两人如约去了操场。其实关于操场,在这里有必要说一下。最起码那不是个什么好地方。每天晚自修一结束估计学校所有的所谓情侣除了能在外面找到房子的就都在这儿了,一对一对、一对一对一对的就都在那儿手拉手肩并肩爱来又爱去的。偶尔政教处工作人员没事干到那里随手拉回去两对,晚上的操场就可以冷清好几天。

那天晚上他们一男一女就来到了这操场。听说当时李明还带着一朵从学校那座绝对禁止涉足的花坛里采来的月季花。整个过程顺利得有些异常,只是在李明想说什么你问我爱你有多深月亮代表我的心的时候,抬头看看发现那月亮都怕再给落个什么罪名来不愿做这个代表,不知跑哪里做缩头乌龟去了。

那天的第二天从早晨开始就一直下雨,淅淅沥沥的惹得人心情都好不起来。下午王欢那个朋友又来找李欣说王欢在那个花坛里都整整站了大半天了你还是去劝劝她吧要不会出事的。李欣思绪不定,往外面雨中看了几次,最后还是奈不住抓起一把雨伞跑了出去,然后大步走到王欢身边大声喊你回去快回去,见没反应就又把声音提高几分说我求求你你回去吧。那声音虽不算小在雨声的衬托下却也显得苍白无力。那边王欢墓碑似的站在那里没有反应,可脸上现出的却是痛哭的表情。那泪水跟雨水混为一体,顺着她的脸颊不住地往下流。

之后不到几天就是李明的生日,时间比较紧,中间两个人的关系发展迅猛。衬得我们这些“老夫老妻”的都不好意思起来。李欣熬了几夜愣是给折腾出来一千只纸鹤,使得女生公寓在好几天的时间里彻夜灯火通明。然后一切弄结束包起来赶在李明生日当晚送了过来。李明却不以为然,不把那当回事。倒是把我给感动得不行,心想什么时候我的女朋友这样对我,我肯定会不知所措的。

生日Party只有我们四个人参加,李明、李欣、我还有我的女朋友。因为大家都不喜欢那种张扬的样子,所以整个聚会也没什么大的波折,甚至都没什么高潮。只是在切蛋糕时李欣说要吃葡萄,没想到的是李明还真的就跑了出去。不一会就弄了一大窜水灵灵的掂了回来,把李欣感动得要死。

事后我问李明这么晚了那葡萄哪弄的,那家伙压低声音说傻逼就这东西随便找个超市进去还不要多少有多少?

原来如此。

然后我们自由组合,各奔东西。就是在那天晚上我强拉硬拽地第一次拉了女朋友的手。其实我一直很后悔我怎么没赶上老狼那场演唱会,要不在老狼说请在座的男孩子们拉起你身边的女孩子的手吧时我就能名正言顺地拉起她的手。而那天晚上她虽和我在一起,关注的最多的一个问题却是李明他们去了哪里现在在干什么。

第二天又开始下雨。实在没心情出去,我就躺在宿舍里看一本书,记得没错的话当时看的应该是马尔克斯的那本《百年孤独》。然后就看到李明慢悠悠地回来,还没等我去打招呼他就已经打开了他那柜子,从里面拿出那包纸鹤,打开窗,“哗”的一声就将那整整一千只纸鹤给倒了出去。那情景整个是“天男散花”。同室的刘威惋惜不已,说你不要的话说一声给我呀,还好让我在女朋友面前献个殷勤让她也感动一下。

那纸鹤随着雨点落下,在窗台底下散落一地,是那种花瓣落地时的很颓败的样子。

我看他表情不怎么对劲就没说什么,等他基本安静下来后我问他怎么回事。他说你说如果你的女朋友连吻一下都不让你还要她干什么?我鬼使神差地点了点头,表示同意。只是我没告诉他其实我跟我女朋友在一起那么久了她都还没让我吻一下。

但不管怎么说,李明是决定要分了。下午我们一起去听课就在教室门口看到了浑身早已湿透了的李欣,当李明从她身边走过我听到她低声说难道就这样了吗为什么会这样?李明一声不吭地走进教室。

临放学时我说李明你还是去劝劝她吧你看她都在那儿淋大半天了要不会出事的。而李明似乎连我都懒得理了。

雨中李欣就还在那儿淋着,直到泪水跟雨水混为一体,顺着她的脸颊不住地往下流。

而几天后李明也终于又操起了以前的行当。每天在我在卫生间洗头那段时间对着个镜子用一只可怜的梳子拼命梳前面那几根“秀发”,直到弄到头屑漫天飞的程度了再使劲往上面喷啫喱水。

亲爱的,我哭的时候你在哪里

春阿花

2004·小寒·雁北向

2004年1月,烟城大雪,苏小妍宿醉于城南酒吧,于一票旧时朋友,东拉西扯,把酒高歌,席间偷溜到走廊致电林白,不等接通便大吼一通,走廊声控灯光被她吼的颤颤危危,可惜如故,电话那边优美女声,这是林白家,你是哪位……

我是哪位,在我之前还没有你呢!苏小妍用力把手机砸地上,走出几步,复又折回,在那已经变形的机壳上,又狠狠添了几脚,此时铃声骤起,接起,林白声音,苏小妍心瞬间升温,却听林白说苏小妍,你别再纠缠了……

分手的经过简单到不可理喻,不过是这天清晨,苏小妍亲手做了馄饨,送去给林白。爬上76个台阶之后,苏小妍看到林白,熏然酒气,倚在门槛熟睡。

苏小妍扶他,抱他,死命拉起他,听到林白嘴里咕咕嘟嘟说小慈,只有你对我最好……身形踉跄,侧身踢翻了苏小妍放在门口的一锅馄饨。

苏小妍心口一紧,泪水溢满眼眶,踩着一个个晶莹如莲花瓣似的馄饨打开门,然后扔林白在卧室里,静静地下厨房煮粥。

苏小妍从来没听林白说起过小慈这个人,可她相信在一个男人醉酒时叫出的名字,才是心窝里让他最刻骨铭心的字。

她洗米,注水,下锅,点火,终于眼泪不可抑止汹涌开来,然后听到林白站在门口,语气严肃,小妍,我们分手吧。

林白双眼通红,脸色蜡黄,说话间嘴唇紧张抽搐,显然还有些醉意。然后踉跄着走向沙发瘫倒在上面。

苏小妍咬着嘴唇从客厅拿了大衣,说好的林白,那我将在后天回北京。

轻轻拉上门,脚下好似踩针毡,只是76级台阶,为何今日,如此冗长。

林白的粥还没有好,火还没有关,可是此时,这些与她还有什么关系呢。

街上行人稀少,雪花飘零,苏小妍想起林白的一句话:如果我说分手,那必定是我不能再忍受你的时候,那么请放了我。

那么,我将放了你。林白。

2004·立春·蛰虫始振

苏小妍以为自己在遇上林的那的一刻,便自然化身为公主,生活在有林白的城堡中,侍奉爱情。

童话往往有精彩的结局,然后林白赋予她太多太精彩的经过,从而使得在结局的时候,他帮不了她,水晶鞋丢了坏了穿不进去了,南瓜马车也找不到从前的路了……

2月微凉天气,苏小妍坐宽大的办公间里,又想起了自己那行将就木的爱情。回到北京公司总部已经一月有余,上司对她很是器重,然而在一月前她还差一点为了林白留在分社。

苏小妍淡然一笑,瞧瞧吧,爱情,你就只会让人不思进取,只懂贪图那片刻温存。

与林白分手第二天,沈星来看她。看她大包小包的收拾行装,一脸的惊诧,说小妍,你真决定离开,那林白怎么办?

林白。为什么没有人去问林白,我要怎么办。苏小妍停了手里的东西,抬眼看沈星,或者你知道小慈是谁?

小慈?没有听说过?林白新欢?沈星瞪大眼睛,只当玩笑。

看来男的直觉有时会比女人更准些,我到如今仍说不出林白有新欢这几字……

那么小妍,下午我送你。顺道去看那没良心的,十几年的感情怎么给扔酒瓶似的,酒瓶掉地还咣掉一声呢……

十几年的感情,苏小妍看看满桌子林白给她写的情书,是啊,就算是数这上面的字数,也要数个几天吧。

2001·白露·鸿雁来

2001年苏小妍与林白考进了同一所大学,而在此之前,他们同念了一个小学一个初中一个高中,一路下来,无人不说这叫神话。

苏小妍笑得没心没肺,她整个人吊在林白身上说你看你看,我们这缘份不叫天意也叫注定。

苏小妍六岁起认识林白,她站在门槛上哭着喊妈妈,然后林白便来了,林白骑着一把扫帚,说不要哭,外婆说眼泪是金珠子,一哭就没有了……

小小的苏小妍看着林白的眼睛,眼泪就再没出来过。

林白理所当然成了她儿时最好的伴,苏小妍心目中最初的英雄和王子的形象,便全然付与林白。直到十六岁,林白手持一把向日葵站得端端正正地对她说,苏小妍,给我当女朋友,好不好?苏小妍摸摸自己通红的脸蛋,最终乐呵呵地连同童年回忆与少时懵懂的心,一并交到了林白手上。

苏小妍最爱的莫过于林白歌声,他的歌是他为她布下的咒,她只要听到他低沉又磁性的嗓音,她便着了魔般的疯狂沉溺。

林白的歌在大学里出了名,常常有晚会要他参加,每一次林白都乐呵呵地拿来前排票给小妍,他说小妍,只有你来,我才能唱……

一回苏小妍耽搁了演出,林白就一直一直推后节目,站在后台死死地等着她来。直到最后一个节目,所有同学都在场下喊林白的名字,他们挥舞着手中的彩棒,不肯散去。小妍终于赶来,林白看着她,拉着她的手一同上台,在舞台中间站定,他抱起吉它,唱一首《那年的情书》,说这首歌,给小妍,我最最亲爱的小妍……

全场安静下来,只听林白清澈的声音流淌过会场每个角落:

你的世界但愿都好

当我想起你的微笑

无意重读那年的情书

时光悠悠青春渐老……

那夜她在舞台流下了泪,台下有好多同学也跟着落泪,他们一起轻声地叫林白的名字,和她。

他们叫她:林白的苏小妍。

2002·立冬·水始冰

2002年,林白牵着苏小妍的手,默默默默。

十月份的时候,林白随老师一起去西藏考查,走了近两个月,回来后,嗓子便发不出音了,医生也只是说受高原气候影响,做些治疗,过些日子就会好。

彼时,林白刚创建起一支乐队,正值当红,可是医院劝林白暂时不要唱歌,怕破了声带。

11月7日,林白的乐队在市里礼堂会个唱,举办方很是看好,广告遍布全市每个角落。苏小妍在那天晚上堵在林白门口,说如果你唱完这一次就打算一辈子再不唱歌给我听,那么,我放你走。

林白咯咯的笑,他说苏小妍你知不知道,医生都是骗人的,故意说那么严重……

林白,是不是一定要去?

小妍,我想在这条路发展,机会难得。

苏小妍霍然转身,一脚踹上房间的门,说林白,你休想出门。

那是苏小妍记忆中,林白第一次对她发火,他脸色霎那间青白,他说小妍,你别胡闹,我不想跟你吵,然后一把推开苏小妍,径自出门。

苏小妍愣在当地,她亦懂得今天这场晚会于林白有多重要,可是她想不到林白会为了一场晚会这样对她。

她死命地跟在他身后,然后在会场的一个角落坐下来,听林白一首接一首的唱,甚至挑战他从来没有完成过的高音部分,全场气氛火爆,很多人都情不自禁地跟着音乐哼唱起来,然而就在这个时候,林白突然停下了手中的吉它,脖子上青筋暴出,一口血喷了出来,洒一地的腥红。

场面一下乱起来,乐手和工作人员七手八脚的扶住林白,而林白对着苏小妍那个方向凭空抓了一下,终于晕了过去。

苏小妍呆站地座位上,眼睛睁得大大,嘶声喊了句林白,就也昏倒在人群中。

醒来的时候,是在林白家,林白右手紧紧地握着她的手,左手在纸上歪斜着写:对不起,对不起小妍。

她急急的直起身子,林白,那你的嗓子呢?林白你说你会为我唱一辈子的歌,林白,你要记得!

傻瓜。只是西藏那一次伤了肺,没有完全好了。嗓子不会有问题,不过现在先不能唱歌给你了……

林白,我要一直听到你唱歌,直到不再爱我的那一天。歌声停止的时候,便是苏小妍离开的时候……

而林白拍拍她的头,说好,小妍,我会一直唱给你听,直到我无力再爱你的时候。

2004·小满·靡草死

苏小妍没想到会在北京遇到沈星。

五一刚过,北京就已经是二十几度的温度了,苏小妍从公司出来,急着在下班前送一批报表给合作单位,她打车到西二环,却不巧在下车的时候鞋跟与车里的地毯挂住了,偏偏又是个不能停车的地方,苏小妍和司机忙乎半天,可越拧越死,焦头烂额时,有人轻轻碰了碰她,说小妍,跟谁较真儿呢?

苏小妍头看了一眼那人,眼泪差点蹦出来,她说沈星,我鞋跟抽不出来。

沈星立马笑得抬不起身,回身跟司机说您要不心疼这块毯子,那就使剪刀吧。

司机一拍脑门,大难题迎刃而解。

晚上,沈星送苏小妍回家,说小妍,看你这样,好心疼。

苏小妍心里猛地抽搐,赶紧转话题,说沈星,你真调过来了?不再回去了?

嗯,是。我想到你也在这里,就义无返顾地来了。

苏小妍暗暗吸口气,沈星从来都是不会说软话的人,以前也从没见过他对她有半点温柔,可这,又是怎么回事?

苏小妍在楼下与沈星道别,很晚了,不用送上来了,我一个人走习惯了。

沈星微笑地脸突然变得严肃,这种严肃让苏小妍不可自抑地想起另一个人,她不知地向后退一下,然后听到沈星说,小妍,让我来照顾你吧……

沈星啊沈星,明月当空,凉风习人,你这是演哪出啊?得了得了,我上楼去了。苏小妍一步都不敢留,急忙转身。

沈星一把扯过苏小妍,你到底为林白守多久?你知不知道,林白希望你好,他要我来照顾你。你到底懂不懂?

那么好,苏小妍挣脱沈星怀抱,告诉林白,我从来就没想要他的同情!

小妍,林白不能再唱歌了,你难道真不知道?是你说歌声停止的时候,便是你离开的时候,林白他早在演唱会之前就知道那是最后一场,西藏那次风寒已经让他永远失去声音了!

林白,林白。苏小妍突然间觉得她的天地都在摇摇欲坠,那么小慈呢?

枉你聪明。林白那天根本没有醉酒,一切都是他自导出来,林白失去声音,不能再唱歌,就等于连同他的生命一同宣布结束,可你还要离开……

……沈星,我要回去找他。

那么小妍,在你找到林白之前,你可以先看看这个。沈星递给她一个盒子后走开。

2004·小雪·闭塞成冬

苏小妍最终哪里也没有去,2004的这三百多天,仿若一张千结万缕的蛛网,在她心里,落了厚厚的尘埃。

原来谁都不是谁的公主,因为公主不会伤害任何人,更不会离弃谁。

苏小妍不是,她手心布满深深曲线,一条一条皆写着命里终无。

一切恩爱姿态尽是虚无,任是林白他那样聪明都冲不破一句真话和一句戏言,哪一句可为贴心。

沈星拿来的报纸被苏小妍一把火烧成灰烬,一个不想被接受的事实,就不是事实。

林白已逝。报纸头条写着林白已逝于家中。

死亡原因是煮粥忘记关火导致煤气爆炸。

时间2004年小寒。

再见,丫丫

亚末

我突然很想得一种比较顽固相对骇人的病症。就是那种治也治不好,日子还挺舒坦的病。

比如是,心脏病。像苏丫丫。

我将这一想法转达给胡七七的时候,他很夸张地把满满一大口的百事喷得到处都是,并一把拎住正打算逃离洪区的我的纯白衣领,他说米拉拉你是不是脑子坏了。

我整整被他印上一个黑手印的领口,说胡七七,比起脑子我更希望是心脏坏掉,你到底明没明白。

他那黑爪又进一步伸向我的袖口说米拉拉你是不把韩剧女一号当固定偶像了,在悲惨一生终结前剧情趋于完美时适时完蛋……

我就只好又说胡七七,我想如苏丫丫一样,弱不禁风的见者爱怜,植树担土跑步跳高都要考虑最近心率是否整齐决定去留。

胡七七笑得又喷一次百事,在我估计这肯德基的清洁工诅咒他一百次的时候,他才说米拉拉你真笑活死人,全校人民都能看了出来她苏丫丫是装出来的心肌梗塞,怎么你还这么不顿悟啊……你真烧坏了。

我抽胡七七再一次向我额头伸过来的黑爪,说胡七七我再说一次,我希望烧坏的是心脏。

甩手出门以后,才发现不该在这时跑出来,又或者该滚蛋的本是他胡七七,凭什么每次都是我把门摔得咣咣响,继而老天不是扔雨点就是抛火球。

而且我发现我的步伐并非有适才叫嚣胡七七那样理直气壮,那就说明,我心里也有怀疑,那就说明我也不信苏丫丫。

也就是说,我仍然没有忘那一天。

是学院选拔学生会副主席的自荐台上。

我甚至还记得在自己演讲完后一定要把象征运气的镯子套到苏丫丫腕子上,然后在选票上工整写下她的名字。

可她,就晕倒了。

在我刚刚进入状态,在台上慷慨激昂的说我会在诚心对待身边每一个人,她就从椅子上轻柔地倒了下去。

台下顿时混乱,扔下紧握在手里的选手号码,我甚至没有一丝迟疑地奔到台下。

看到她微微睁眼,听到她说拉拉,药在宿舍……

我是苏丫丫最好的朋友,我发誓我永远都是,我拒绝稍后重新演讲的机会,义无反顾地回宿舍为苏丫丫取那救命的药。

一番折腾,带了满满一口袋救心丸冲回会场。

站在会场门口,我看苏丫丫站在台上,正讲到真诚有多重要。

神采奕奕。面色红润。她站在那里,穿着我送她的粉色长裙,带着我为她串的银色手链,念着我刚刚没有说完的演讲词。

我站在门口,呼吸还没平息,腿脚还未歇下,手里一个小瓶药,汗津津。

苏丫丫也有解释,说对不起拉拉,原来我身上是带药的。说真抱歉拉拉,用了你的演讲稿。说真不好意思拉拉害你失了机会。

我说我知道,都知道的呀。你的药从来在身上,你紧张就忘词,你很愿意我也有机会。没事的呀,苏丫丫。

可不知道为什么。与苏丫丫这一段对话后,我心里潮乎乎,如失手碰倒了一杯水。

水体倾泄,没了一整片心窝。

学院红榜张出。苏丫丫名字仅居路小一之后。

苏丫丫在人群里喊我名字,不用听也知道下一句话是拉拉你看,我当副主席了。再一句是终于做了路小一的副手,再下下句是拉拉,你高不高兴啊?

我不高兴。一点都不高兴。可是我想真诚,我只能从人群后悄悄走开。

从包里掏出准备交给路小一的工作计划,撕成粉碎,纸片飞扬开来,路小一站在我面前。

他说为什么,为什么放弃重新演讲的机会。语气不是开玩笑,声音并像闹着玩。

一定是太阳太刺眼,不然为什么我抬不起头。

太阳七点下山,路小一六点离开。与我直面一个小时零九分钟。

问了一句话。没带走答案。

我知道他希望选上的人是我,也知道他本就做好迎接我加入的准备,更知道那工作计划是我们两个月的心血,如今白费。

要我怎么说,如何答,苏丫丫她想当副主席并非一日两日,她梦中喊路小一名字又哪是一天两天,更况且她真的心脏有疾。

要我如何与她去争。我是苏丫丫最好的朋友,只懂得成全不懂背叛的米拉拉。

晚上的时候,苏丫丫在电脑上写信。

她每天都会给她爸爸写信,说今天天气如何,她如何,别人如何,别人如何不及她,她如何高于别人。

关上电脑后,她回头说拉拉,爸爸答应买一条白色裙子给我,与你那条一模一样,拉拉,你会不会介意?

我走过去拍拍她的头说不介意,你若喜欢可以直接拿我的去穿。

手触到她脸时,忽然感觉有温热的泪水打湿我掌心。

苏丫丫的泪。大学四年,头一回见。

上床后,发消息给苏妈妈,我说丫丫今天也很好,我会让她越来越好。

没有回复。丫丫已入梦,浓重呼吸中,听到她轻声喊爸爸。

时至凌晨。丫丫晚安。

再见路小一,是一个月后,他来找我。

开场白由天气换做苏丫丫,他说拉拉,苏丫丫这人如何?

我说你干吗来问我,自己觉得呢?

他说还好。我便问还好是多好,他的闷头不作声,我就追他一句,有没有好到可以考虑做女友?

路小一猛地抬头,一脸惊愕,米拉拉,你说真的?苏丫丫她有说喜欢我,我是不是要与她交往?

那么,好好对她,路小一。

不准伤害苏丫丫。

从此独身,我亲手将丫丫送路小一,得孤独这一现世报。

校园里东晃西晃,实在无聊打电话给胡七七,说快来陪我,不然你将真的看到有人孤独死掉。

胡七七很快赶到,迎面就问拉拉你把白裙子送苏丫丫了?

我说嗯,丫丫她爸爸给她寄来一条,可惜寄丢了,怕她伤心,就给她了。

米拉拉你怎么能这样?她现在与路小一在一起,这合适吗?

这样最合适,问题全部明朗化。

米拉拉,我想有些事,我该告诉你。

日子一样的过,不同的是我不再要任何人陪伴,胡七七也离我而去,我甚至记得他上次离开时的眼神,他说米拉拉你这天字号傻瓜,以后我再帮你,我跟你姓。

七月的北京,如火中烧,一个学期又将过去,所有学生都开始忙终考,图书室座无虚席。

我拿着书在校园里晃了一圈,迎面遇路小一,正避开却被急急叫住,他大步走我面前,说拉拉,你最近不好。

我仰头深深再深深地呼吸,说是,不算太好。

米拉拉你干吗这么硬撑,不是所有人的脆弱都可以用你来做后盾,你自己有多委屈,你可知道?

我知我,起码胜于你,路小一,可有别的事?

哦,我……我想用一下你的行政学笔记……是我自己用的……路小一头一回跟我说话会脸红。

我心里死死的痛起来,掏出来递给他,说拿去吧。可以不还。然后丢下他,径直走开。

呵呵,米拉拉啊米拉拉,瞧瞧昔日你身边这些呵护你的人吧,一个个走开,胡七七,路小一,甚至还有当了副主席就再没有与我说过一句私心话的苏丫丫。

天知道,路小一他学电机,要行政学笔记何用。

行政学被排在最后一天考,前六门的成绩足以让我踏实迈入最后一个考场。九月份回来的时候,相信院长级奖学金及保送的研究生通知就已经到我桌上。

大学四年,也总算功德圆满。可惜苏丫丫她,上半年体育分数不高,保研若只一个名额,我也只能与她说再会了。

题目已发下来,呵呵,前几晚的辛苦不曾白费,我飞快地答着题。

苏丫丫与我隔两个座位,是个斜角,她的试卷也已是满当当,心里默默念,丫丫好好答,考完这一次,我们便是天涯人。四年,到头了。

就在这时,她突然回了头,很小声地的说米拉拉借橡皮给我。

我没有多做考虑,扔给了她。橡皮在空中划下一个完美的孤度,落在她手上的那刻,我听到苏丫丫啊呀一声……

老师应声走来,一脸的严肃表情,她说苏丫丫,手里是什么?

我不惊不诧,心想着这老师也真是大惊小怪,苏丫丫在老师的追问下,一脸通红地展开手掌。

天旋地转。我情愿自己眼睛瞎掉耳朵聋掉,我想辩解,想申诉,可是为什么,我的喉咙仿若密封般,再发不出半点声音。

苏丫丫粉红色的掌心里,是一张小小的字条,那上面四个行政学的概念,全部是今日所考。

最要命的,那是我行政学笔记上的一小页。

我的留校查看处分,远远比苏丫丫上次就任副主席来得震撼,我想我应该学会置若罔闻,我想我应该走得理直气壮,可是偏偏我是米拉拉,是这四年来唯一被记了这样大处分的一个学生,是保研名单中已然印下半个章,却又被生生划掉的最可耻的学生……

胡七七还是来了,他撞门进来,我在床上急急地抹眼泪,我想说七七,我没事,我也想说七七,别担心,可是眼泪更多更急的掉下来,在我没有一点防备的时候,已经被他死死地摁在怀里。

他说笨蛋!傻瓜!白痴!你看你都做了些什么……

我的额头上有液体缓缓滑过。胡七七的泪。相识十一年,第一次这样靠近胡七七,及他的泪水。

我说七七,对不起,我都知道,一早就知道,苏丫丫的所有,她从来没有过问题的心脏;她在学校的小黑板上狠狠写下米拉拉去死;她在我演讲的时候听到老师说我与她中选一个担任副主席,她装晕倒,支开我;她看到路小一在大三的时候送我白裙子,编了谎言最终拿了我的去穿;她让路小一借我笔记,剪下一小半说我作弊……七七,在你上次来找我的时候,我让你走,让你别再说苏丫丫,我就已经知道……

可是胡七七,你不知道,苏丫丫已经没有爸爸。为了供她上学,她爸爸去工地做苦工,从十九层高的楼板摔下来,我无意接了她妈妈的电话,知道这些,答应照顾她,到她大学毕业,七七,我推不掉,即便现在,我不恨丫丫,我的耳边是丫丫知道爸爸身亡后的哭喊声挥之不散;七七,丫丫成了学校历史上资历最高的保送生,七七,我不难过,真的不难过……

夏天过去的时候,七七帮我在他爸爸的公司找了份工作。他拉着我的手,说拉拉,你可以边工作边考研究生的。

我摇头,七七,你不懂,有些东西,人的一辈子,只能承受一次。比如伤痛。

那个开满栀子花的校园偶尔七七陪我回去,看到丫丫神情高傲地从我们面前走过去,七七总说他真想赏她一个耳光,我笑得没心没肺,我说七七,你就是个莽夫……

其实心里,不是没有疼痛的。

栀子树下,我埋一只铜黄色的镯子,嫩嫩的花瓣洒落在上面,最终盖住了那上面两个细细小小的字——丫丫。

这本来是我想送她最后的礼物。不过事过境迁,物是人非。没有谁再需要谁的庇佑。

再见,我曾最最纯洁的感情。

再见,丫丫。

记忆与遗忘

黄兴

某年某月的某个晚上。在学校图书馆顶楼的天台上,我独自面对漫无边际的茫然夜色陷进失恋的痛苦。空酒瓶和死寂的烟头静躺在地,陪同我一起被残忍的时间所遗忘。我像从幸福的旁边一下跌入黑暗的枯井,枯井中我做着最后的挣扎。我遍体鳞伤,四肢疲惫,盼望着有人能将我救出。我隐约听见了寒风的歌唱,最后的寒冷唤醒了我记忆的河流,岁月的源头出现了一个女孩纯真的笑容。

我清楚的记得是那样一个下午,一个被紫色渲染的黄昏。在那条只有放学后才会人潮拥挤的学院路上,我一个人开始漫无目地的行走。平坦的水泥路在我脚下有始无终的向前延伸,女孩方琰就在这时开始走进我的视线。

当时,我并没有想过会在这里遇到她,更不会想以后将发生的那些事。在这之前,我总以为恋人的初遇会像小说里描写的那样充满着浪漫,男女主人公们总会一见钟情。也许,发生在我们身上的这些,是上帝早已安排好的。那么在上帝即将所要写到的故事中,一切都已沿着已有的轨迹朝前奔跑,而我们所做的一切只不过是一场无益的徒劳。

在那个紫色的黄昏里,刘艳向我介绍说,方琰。女孩方琰朝着我微微一笑,然后热心的跟我问好。我忘记了那天这位漂亮女孩看着我时的窘迫神态,我努力去回想那天的情形,最后想起的只是女孩方琰灿烂的笑容。那如花朵般绽放的笑容,弥漫在空气中充斥了整条学院路的整个黄昏。

在那以后很长的一段时间。每个周末午后,我和女孩方琰总是不期而遇。

每到夏天。学院路两旁的大树上,总会传出蝉虫清脆的鸣唱。烈日穿过茂密的枝叶力不从心的在地上留下几点黄色的小斑纹。微风吹拂时,你会听见树叶们欢快的笑声。

女孩方琰总在我的对面坐下,讲叙那些为我们所喜欢的乐队。弗洛伊德,NIRVANA,王子……她告诉我曼越橘里那个叫Dolores的女主唱声音很好听,ToriAmos是一个声音跟容貌都很出众的女人。你会爱上她们的。当我用半信半疑的眼神看着她娇好的面容时,我看到了她湛蓝的双眸里折射着天空的寥阔和淡然。我忘记了是不是从那刻开始爱上她,但是从那以后我真的爱上了Dolores和ToriAmos,并一直爱着那些充满激情的音乐。

我会将写好的文字拿给她看。在那些充满阳光的午后,她总是很认真的将它看完。我喜欢看她低下头读那些文字时平静的脸,从她脸上我看不出那些伤感的词语是否已经刺痛她的心,但我能猜出她是喜欢它们的。每次她从我手上接过稿子时,我们的手总会不小心的发生各种小小的触碰,那每一次的碰触在我的记忆中都有着那种来自冬天的温暖。她每次看完那些文字以,总会站起来抬起头望向远方。直到现在我依旧没有弄清楚她到底在看什么,看时间的悄然流失,还是站在她前面的我。良久以后,她告诉我说,兴,过完这个六月一切会好起来的。

以后的日子。每当困难找上我的时候,我不会绝望,因为女孩方琰有告诉过我,过完这个六月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我总是一个人听着音乐喝着茶,然后开始数落那些早已远逝的岁月。往事的波浪在我脑海中不断的翻滚,那些充满着阳光的午后一浪接一浪的在重复着我的记忆。在那些翻滚的波浪中,有一天午后如同一叶扁舟清晰的浮在波浪上,贯穿我的整个记忆。我让自己的记忆朝着那天午后的方向走近,南方的天空开始下起了雨。

阴沉的天空,天使流下了眼泪。依旧是那条被我们走过千百次的学院路,你看到的是忘记带雨具的行人在匆忙的奔跑,零乱的脚步不停的溅起一朵朵水花。那些撑着伞走的不紧不慢地是正在热恋中的情侣。我抱着家里寄过来的被子,女孩方琰为我撑着伞。雨水不停的在我们伞上舞蹈着奏出动人的曲子。每一阵微风吹过我都能闻到那来自女孩方琰发间的清香。在通往学校的这一路上,女孩方琰告诉我很多东西。那些感人的电影,好的唱片,还有发生在她身边愉快事情。我羡慕她的自由,她像一条鱼在广阔的海洋里快乐的游走。你知道吗?雨是天使的眼泪,下雨是天使在流泪,女孩方琰朝我望了一眼说。我朝她做出一个笑脸,我那笑容所表达的其实是女孩方琰的快乐。此时,我所希望的是脚下这条路能够无限的延伸下去,那样我们就可以不停地走下去。然而我的妄想很快就被流逝的时间所破灭,目的地在流失的时光中抵达。

晚饭过后。苍白的天空渐渐隐退,黑夜迅速地爬进城市。五彩的灯一盏盏亮起来,照亮城市。

在十八路车的站台上,所停留的两个黑色人影是我送女孩方琰回家留下的。昏黄的灯光远远的朝我们走来,我已远远的辨认出那就是十八路。汽车开过来的时候我将手中的伞递给她说,下车后下雨能用的上,以后出门别忘记带伞。昏暗中我再次看见了她那明亮的双眸,甜美的笑容随即浮现在夜色中。她走上车的时候朝我挥了挥手说,下次来的时候我会把伞还你。我看着汽车缓缓地开走,昏黄的灯光渐渐离我远去。黑暗中最后只剩下我和时间在广阔的空间内孤寂的奔跑。

那年的冬天来的似乎有点迟,圣诞节那天总算下起了这个城市几年以来的第一场雪。自从那次雨后,我就也没有见到过方琰,刘艳告诉我女孩方琰现在在另一个城市补习音乐,以备明年的考试。在这个冬天我主动放弃了自己所喜欢的那些小说,开始做堆积如山的模拟试卷。偶尔在自习的时候我也会掏出一本王小波来读,就像干燥的天空偶尔也会挤出几点眼泪一样。我不知道,在下雨的时候方琰还会不会忘记带伞,不知道她会不会想起那天的雨。

关于我们最后的一次相遇,在我的记忆中显得犹为重要。那是高考的最后一天——在此以后。对于这天的回忆,很多人也许觉得是那天改变了他们一生的命运,也有人觉得那是一个跟往常一样平淡无奇的日子,而对于我来说它似乎已经在暗示着什么。

女孩方琰所说的那个六月,在不久以后来到了我们身边。我被安排在第7中学的第49考室。对于这所学校,我丝毫也不感到陌生,因为我所认识的女孩方琰就是该校颇为得意的音乐班学生,在这里她将同我一起迎接这场庄严的仪式。在高考的这两天里,女孩方琰甜美的笑容一直鼓舞着我。所以在考完最后一门,我像只放飞的鸟,飞一般的冲到了楼下女孩方琰边上。当时的女孩方琰脸上露出的是和我一样喜悦的笑容。我真想朝着天空大声呼喊来发泄,不过最后我还是没有那样做。解脱后的快感已经让我忘记了一切,只有当女孩方琰朝我挥手道别的时,我突然意识到,解脱同时也意味着要失去一些其它的东西——那些跟我们一起生活过的同学还有朋友,今天也许将是我们最后的别离。

我出现在这所大学里是几个月以后的事。高考以后,我没能考上那所一心向往的大学。此时的我已经陷入了上学与不上学的困惑。更让我头痛的,是那以外的任何一所大学对我都没有兴趣,可是不上学又能干什么?为此我被折磨了整整一个暑假,最后我带着父母的期望来到了这所湖南中部大学。在这个偌大的校园,我总是一个人孤单的行走。每次都会有不少情侣与我擦肩而过,那些猥琐男生和怎么看也不漂亮的女生搂在一起时的笑容,勾引起了我对女孩方琰的思念,她纯真的笑容总是一次又一次在我脑中浮现。我不知道此时此刻,在我离开的那座城市,女孩方琰是否正独自一人开始寂寞的行走。

女孩方琰已经放弃了上那所她并不喜欢的学校,一个人穿梭在那座留下我们记忆的城市。她说,兴,你知道我现在是多么难受吗?她的笑容在我脑中开始慢慢凝固,寂寞、忧伤正一步步爬上那张漂亮的脸蛋。网络这头的我很想给她点安慰,可是思索了半天依旧没想出一句适合的话。我忘记了,那天是怎么跟她表白。虽然我看不到她当时的表情,但是我打出那些字我实在是鼓起了最大的勇气。她没有拒绝,她说,我会等你。

每天我都会给方琰写一封电子邮件。我很少给她打电话,因为她怕让她家人知道我们的事。想起每次给她电话连我自己都觉得好笑。为了不让她家里人知道,所有能想到的我都用上了。每次要是她父母接到电话,我会胡乱编出个名字然后说不好意思我打错了。此外,我认识的几乎所有女生也都帮我打过电话。在电话里女孩方琰会问我,兴,你会不会带我走。我说,会的,你等着我。只要能让你快乐做什么我都愿意。当时我没有想到,在不久以后会有另一个爱着她的人将她带走。

有时候我真觉得自己是个儒弱的人。我不止一次的想过要离开这个令人乏味的学校,带着方琰一起逃亡。可是每次当我真准备要走的时候,总会有各种各样的原因让我放不下。我不知道该去面对为我日夜操劳父母,还有那些曾给过我帮助的人。更主要的是,不知道在出逃的路上我们会不会被活活饿死,什么都不会的我不忍心看着方琰陪我受苦。我想也许等我毕业了找到工作就可以带方琰离开了,所以我只能留下等待那天的到来。

当那天出现在我记忆中的时候,我忘记了当时的天空有没有下雨。当我听到她说,你不用再等我的时候,我感觉到了脸上那颗滚烫流动的液体在沿着我的脸颊滑下。我不知道,那到底是雨水还是天使的眼泪。

2004年的圣诞节,这个城市下了一场雪。坐在窗台前的我突然想起了依稀往事,我不知道那个叫方琰的女孩会不会记得那天午后,记得那天下雨。也许这些她都早已经遗忘了。我不知道,明天我是否会将它遗忘。

如果并不想忘记的话,那是不会被轻易遗忘的。

秘密的访问

马克·吐温

我最近在这里“定居”后,首次注意到我的是一位自称为assessor、在美国Intemal Reveue Department工作的先生。我说,我虽然以前没听过他所干的这一行,但仍然十分高兴会见他——他是不是可以请坐呢?他就了座,我不知道该和他谈什么是好。然而我意识到,既然自己已经成家立业,有了身价,那么在接待来宾时就必须显得和蔼可亲,就必须善于交谈。于是,由于一时没有其他的话可以扯,我就问他可是在我们附近开店的。

他回说是的。我不愿显得一无所知,但是我指望他会提到他出售什么货色。

我试探着问:“买卖怎么样呀?”他说:“马马虎虎。”

接着我说,我们会上他那儿去的;如果也同样地喜欢他那家店,我们会成为他的主顾的。

他说,他相信我们会十分喜欢那个地方,以后会专门去那儿——还说,只要谁跟他打过一次交道,他从来没见过那个人会抛弃了他,另去找一个干他那一行的。

这话听来颇近自诩,然而,除了显出我们每人都具有的那种自然流露的鄙俗而外,这人看上去还是很诚实的。

也不知道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反正我们俩似乎逐渐变得融洽,谈得投契,此后一切都那样很惬人意地、自然而然地发展下去。

我们谈呀,谈呀(至少在我这一方面是如此);我们笑呀,笑呀(至少在他那一方面是如此)。然而我始终保持着冷静——我那天生的警惕性,就像上程帅所说的那样被提到“最高度”。不管他怎样含浑其词地答话,我总下定决心要彻底打听清楚他所干的行业——我下定决心要引着他把自己的行业说出来,但同时又不要让他怀疑我的用意何在。我准备施展极其巧妙的诡计,务必要引他人毅。我要把自己所做的事全部告诉他,那样他就自然而然会被我推心置腹的谈话所诱惑,自然而然会对我亲热,甚至会情不自禁,在不曾猜疑到我的意图之前就把他自己的事全部告诉了我。我心里想,我的儿呀,你再没想到,你是在跟一个什么样的老狐狸打交道啊。我说:

“瞧,您再也猜不到,这一个冬天和上一个春天我单凭演讲就挣了多少。”

“猜不到……我真的猜不到。让我再想一想……让我再想一想。也许,大约是二千元吧?不会的;先生,那不会,我相信您不可能挣那么多。也许,大约是一千七百元吧?”

“哈哈!我就知道您猜不到嘛,上一个春天和这一个冬天,我演讲的收入是一万四千七百五十元。您以为这个数目还可以吗?”

“啊呀,这是个惊人的数目呀……绝对惊人的数目。我得把它记下了。您是说,甚至这还不是您全部的收入吗?”

“全部的收入!咳,我说您哪,此外还有四个月以来我从《每日呐喊》获得的收入……大约是……大约是……嗯,大约是八千元左右吧,我说,您觉得这个数目怎么样?”

“嗳呀!怎么样?老实说,真希望我也能过上这样阔气的生活。八千元!我要给它记下了。啊呀,我的先生!……除此以外,您意思是不是说,还有更多的收入?”

“哈!哈!哈!哎呀,您这真所谓是‘只沾了个边儿’。此外还有我的书呢,《老实人在国外》……每本售价三元五角起到五元,根据不同的装订而定。您再听我说下去呀。您不用害怕呀。单是过去的四个半月里,不包括以前的销数在内,单是那四个半月里,那部书就卖了九万五千本。九万五千本哪!您倒想想。平均每本就算它四元吧。总数几乎达到四十万元,我的朋友。我应当拿到它的半数。”

“受苦受难的摩西!让我把这一笔也给记下了。一万四千七百五十……八千……二十万。总数吗,我瞧……哎呀,真真想不到,总数大约是二十一万三四千元哪!那真的可能吗?”

“可能!如果是算错,那只会是少算了。二十一万四千元现钞,那就是我今年的收入,如果我知道怎样计算的话。”

这时候那位先生站起身来告辞。我心里很不痛快,因为想到我也许不坦白白地向一个陌生人公开了自己的收入,而且,由于听到他的惊叹时感到得意,还大大地提高了那些数字。可是,那位先生不立即就走,他在最后关头递给我一只大信封,说那里面有他的广告。说我可以在那里面找到一切有关他的业务的细节;说他很欢迎我去光顾——说他有了我这样收入优渥的人做主顾,实在感到骄傲;说他以前常常以为市里也有好几位大财主,可是,等到他们去跟他做交易时,他发现他们所有的那点儿钱只勉强够自己糊口;还说,他确实耐着沉闷等候了这么多年,才能面对面看见我这样一位大阔佬,而且能和我交谈,并用手接触了我,终于情不自禁,想要拥抱我——说真的,如果我肯让他拥抱的话,他认为那对他将是一件极大的光荣。

这一席话说得我心里乐滋滋的,所以我也就不再推拒,尽让这位心地纯洁的陌生人张开双臂抱住我,还在我后颈窝里洒了几滴起镇静作用的眼泪。然后,他去了。

他刚走,我就展开了他的广告。我仔细地研究了它四分钟。紧接着我就唤厨子来,说:

“扶好了我,我这就要晕过去了!让玛丽去翻那烤饼吧。”

停了一会儿,我清醒过来,就派人到路拐角的小酒店里去,雇来了一位行家,为期一个星期,要他整夜守护着我,同时咒骂那个陌生人;白天里,偶尔我咒骂得乏了,就由他接替。

哼,瞧他这个坏蛋!他的那份“广告”,只不过是一份该死的报税表格——上面是一连串没头没脑的问题,问的都是有关我的私事,很小的宇体足足占了四大张纸——那些问题,这里我不妨指出,实在提得非常巧妙,哪怕是那些世故最老练的人也没法理解它们究竟用意何在——再说,那些问题都经过了精心的构思,其目的是要使一个人报税时非但没法弄虚作假,反而会将自己的实际收入多报上三倍。我试图寻觅一个可钻的空子,然而看来竟然没有一个可以让我钻的。第一个问题绰绰有余及包罗了我的全部经济情况,有如一把伞笼罩了一个小小蚁蛭:

过去一年里,你在任何地方所从事的任何交易、业务或职业中共赚了多少钱?

这问题下面附了另十三道同样刁钻的小题,其中措词最委婉的一题是要我呈报:过去我可曾由于黑夜偷盗,或者拦路抢人,或者纵火打劫,或者从事其他不可告人的勾当,借此营私渔利,购置产业,但尚未逐条列于收入申报书中第一问题的对方。

这分明是那个陌生人故意要让我上当受骗。这是非常非常明显的事;于是我跑出去,聘请了另一位行家。原来由于陌生人挑动了我的虚荣心,所以我才会把自己的收入申报为二十一万四千元。按照法律规定,这笔收人中只有一千元可以免缴所得税的——这是惟一能够使我感到安慰的,但这一点钱有如大海中的涓滴而已。按规定百分抽五的办法,我必须上缴给政府的所得税竟高达一万零六百五十元!

(这里我不妨交代一句,到后来我并没有缴纳这笔税款。)

我认识一个非常阔气的朋友,他的住宅好像是一座皇宫,他坐在饭桌上好像是一位皇帝在进膳,他的用费十分浩繁,然而,他却是一个没有分文收入的人,因为我常常在他的报税表格上注意到了这一点;于是,在窘急无奈的情况下,我就去向他求教。他接过了我那些琳琅满目的、为数惊人的收入凭证,他戴上眼镜,他提起了笔,接着,一霎眼工夫!——我已经变成了一个穷光蛋!这件事他做得十分干净利落。他只是巧妙地伪造了一份“应予扣除数”的清单。他将我缴给“州政府、中央政府和市政府的税”登记为若干;将我“由于沉船、失火等受到的损失”登记为若干;此处是我在“变卖房地产时所受的损失”,我在“出售牲口”时所受的损失,“支付住宅及其周围土地的租费”,“支付修理费、装修费和到期的利息”,“以前在美国陆军、海军与税务机关任职时从薪津中扣除的税款”,以及其他等等。他对所有以上的情况,就每一个列举的项目,都登记了为数惊人的“应予扣除数”。他登记完毕,再把那张清单交给我,这时候我一展眼看到,就在这一年里,我作为纯利的收入已一变而为一千二百五十元四角。

“这一来,”他说,“按照法律规定,一千元是属于免税的。你只需要去宣一次誓,证明这份清单属实,然后给其余的二百五十元付了税就完啦。”

(他说这席话的时候,他的小儿子威利从他坎肩口袋里摸出一张二元美钞,拿着钱一溜烟跑了;这里我敢打赌,如果我那位陌生客人明天来访问这个小家伙,他准会谎报他应纳的所得税。)

“您是不是,”我说,“您本人是不是也这样填报‘应予扣除数’呀,先生?”

“这个,我应当说是的!要不亏了‘应予扣除数’项下那十一条救命的附加条款,那我每年就是当乞丐,讨了钱去供奉这个该死的、可恨的,这个敲诈勒索、独断独行的政府啦。”

在本市几位最有实力的人士当中,在那几位品德高尚、操行清白、商业信誉卓著的人土当中,就数这位先生的地位最高,于是我敬受奉行他所指示的范例。我去到税务局办事处,在上次来访的客人的谴责的眼光下站起身来,一再地撒谎,一再地蒙混,一再地要无赖,直到后来我的灵魂深深地陷入了伪证罪之中,我的自尊心从此消失得一干二净。

然而,这又算得了什么?这正是美国无数最富有的、最自豪的,而且最体面的、最受人尊重、最被人奉承的人每年都在玩弄的把戏。所以,对这些我满不在乎。我毫不羞愧。今后我只要少开口乱说,别轻易玩火,否则我免不了会养成某些可怕的习惯。

捉弄

契诃夫

一个晴朗的冬日的中午……天气严寒,冻得树木喀喀作响。娜坚卡挽着我的胳膊,两鬓的鬓发上,嘴上的茸毛上,已经蒙着薄薄的银霜。我们站在一座高山上。从我们脚下到平地伸展着一溜斜坡,在阳光的照耀下,它像镜子一样闪闪发光。在我们身边的地上,放着一副小小的轻便雪橇,蒙着猩红色的绒布。

“让我们一块儿滑下去,娜杰日达·彼得罗夫娜!”我央求道,“只滑一次!我向您保证:我们将完整无缺,不伤一根毫毛。”

可是娜坚卡害怕。从她那双小小的胶皮套鞋到冰山脚下的这段距离,在她看来就像一个深不可测的可怕地穴。当我刚邀她坐上雪橇时,她往下一看,不禁倒抽一口冷气,连呼吸都停止了。要是她当真冒险飞向深渊,那又会怎么样?她会吓死的,吓疯的。

“求求您!”我又说,“用不着害怕!您要明白,您这是缺少毅力,胆怯!”

娜坚卡最后让步了,不过看她的脸色我知道,她是冒着生命危险作出让步的。我扶她坐到小雪橇上,一手搂着这个脸色苍白、浑身打颤的姑娘,跟她一道跌进深渊。

雪橇飞去,像出膛的子弹。劈开的空气迎面袭来,在耳畔怒吼呼啸,凶狠地撕扯着我们的衣帽,刀割般刺痛我们的脸颊,简直想揪下你肩膀上的脑袋。在风的压力下,我们几乎难以呼吸。像有个魔鬼用铁爪把我们紧紧抓住,咆哮着要把我们拖进地狱里去。周围的景物汇成一条长长的忽闪而过的带子……眼看再过一秒钟,我们就要粉身碎骨了!

“我爱你,娜佳!”我小声说。

雪橇滑得越来越平缓,风的吼声和滑木的沙沙声已经不那么可怕,呼吸也不再困难,我们终于滑到了山脚下。娜坚卡已经半死不活。她脸色煞白,奄奄一息……我帮她站起身来。

“下一回说什么也不滑了,”她睁大一双布满恐惧的眼睛望着我说,“一辈子也不滑了!差点没把我吓死!”

过了一会儿,她回过神来,已经怀疑地探察我的眼神:那句话是我说的,或者仅仅是在旋风的呼啸声中她的幻听?我呢,站在她身旁,抽着烟,专心致志地检查我的手套。

她挽起我的胳膊,我们在山下又玩了好久。那个谜显然搅得她心绪不宁。那句话是说了吗?说了还是没说?说了还是没说?这可是一个有关她的自尊心、名誉、生命和幸福的问题,非常重要的问题,世界上头等重要的问题。娜坚卡不耐烦地、忧郁地、用那种有穿透力的目光打量我的脸,胡乱地回答我的问话,等着我会不会再说出那句话。啊,在这张可爱的脸上,表情是多么丰富呀,多么丰富!

审判教授

依·沃尔克尔

今日,布达佩斯法院将把前教授卡斯卡·孔·盖萨和其他16名同案犯的审判结果公布于众。这位全欧洲闻名的教授及其同伙(著名物理学家、语言学家、天文学家、历史学家和自动化工程师,以及大马士革夜总会肚皮舞舞女斯莱因兹·佐菲亚——艺名拉·帕格玛)被指控,他们所编的七卷本《匈牙利百科辞典》与时代精神相违背,此外,他们还捏造谎言,以达到欺世盗名、愚弄读者的目的。

鉴于被告历史清白,科学研究成果卓著,辩护律师恳请法庭从轻发落。律师力图说明,专业知识积累到一个极高的水平时,便会向相反方面转化。但是法庭认为,被告在对《百科辞典》的歪曲中并没有得到物质上的收益,这一点是惟一可以考虑减刑的因素。

对于辩护律师提出的几点,检察长认为:被告学识渊博,正是应该加重惩处的因素。他从该出版物中选择若干词条,并且当庭宣读。旁听席上的科学家、作家和社会活动家听后都很气愤。

下面是几个作为例子的词条。

布达佩斯,现有人口1,800,000。1776年,由纺织匠瓦莱罗·安道尔建立丝织厂,按照希尔德工程师的设计图建成了现在的丝织厂,位于现瓦莱罗街。关于城市的其他,不值得一提。

文学,系佩采尔镇附近一个医疗用矿泉的名称。它采自牧鹅草地上喷出泉水,对消化功能紊乱及更年期症状有明显疗效,至于能否治疗其他病,还有待进一步研究。兔唇者可用麦秆吮吸,健康人服用后得皮疹的机率较高。

匈牙利,固执病,现有一千万人患此病。根据最新研究成果,此症可治,但愈后姿容大减。

世界道德准则,群众体育运动,规则类似足球规则,22人参加。观众(可多至数万)不受比赛规则约束,但可为运动员加油鼓劲。

黑格尔,乔治·威廉·弗里德里希(1770~1831),德国人,毕业于文科大学,多子女(黑氏诸系)。患有平衡失调症,经常上下颠倒,首尾倒置已是必须。

剧院演出,国外晚间的一项活动,无相应的匈牙利词,系一种艺术享受,很受人们欢迎。在我国为无痛苦死亡法的一种。

拉吉德·米哈伊(1897~1964),电报投递员,后任办事员至退休。一生无任何功绩。关于他的一切专题著作均认为,他不爱好文学。国会大厦是他的墓地。

祖父的表

斯·巴斯托

我非常喜爱祖父的那块金表,它的正面雕着精致的罗马数字,表壳是用金子做的,沉甸甸的,做工精巧。平时,这块金表被挂在祖父床头,我总是盯着它看,心里充满着渴望。

祖父生病在床期间,总把我叫到他床前,仔仔细细询问我的学习情况。那天,当我告诉他我考得很不错时,他非常兴奋。“那么不久你就要到新的学校去了?”他这样问我。

“对,接着我努力考最好的大学。”我说,仿佛看到了我面前的路,“将来我要当医生。”

“孩子,你一定会实现你的理想,但你首先要学会忍耐,你必须付出很多很多的忍耐,还有大量的艰辛劳动,这样你才会成功,懂吗?”

“放心吧!爷爷。”

“好极了,坚持下去。”

我照他的吩咐,把表递给他,祖父深情地凝视了金表好一会儿,然后上紧了发条。当他把表递给我的时候,我感到了它的分量。

“五十年来它一直在我身边,是我事业成功的印证。”祖父自豪地说。

早年祖父以打铁为生,虽然现在看来很难相信那双虚弱的手曾经握过那把巨大的锤子。

盛夏的一个晚上,我和祖父谈完话,我正准备起身时,他抓住了我,“谢谢你,小家伙!”他用一种非常疲劳而虚弱的声音说,“你要牢记我的话。”

一刹那,我被深深地感动了。“放心吧,爷爷。”我发誓说,“我一辈子都忘不了您的教诲。”

第二天,妈妈告诉我,祖父已经离开了人世。

在遗嘱中,祖父把那块他最心爱的表留给了我,但在我不能确保它完好无损时,则由母亲代为保管。我母亲想把它藏起来,但在我的坚持下,她答应把表挂在起居室里,这样我就能经常看到它了。

在那个可恶的夏天之末,我成了一所新学校的新成员。这儿的一切对我来说都很陌生,有一段时间内,我很少与其他的男孩交往。在他们中间,有一位很富有的男孩,他经常在那些人面前炫耀他的东西。我承认,他的脚踏车是新的,他的靴子是高档的,他所有的东西都要比我们的好,除了那块他自认为是最棒的表以外。

正如他自己所说的,那表不但走时极为准确,而且还有精致的外壳,难道这不是最好的表?

“你的表远没有我的好。”我宣称。

“真的?”

“当然,是我祖父留给我的。”我坚持。

“那你拿出来让我们开开眼界。”他说。

“可我没有把他带在身边。”

“你肯定没有!”

“我下午就拿来,到时你们会感到惊讶的!”

回家的路上,我一直在想让母亲把表交给我的办法,但没有结果。突然,我记起来那天正好是清洁日,我母亲把表放进了抽屉,等她走出房间,我把表放进了口袋。

我急切地盼着回校。吃完中饭,我从车棚推出了自行车。

“你骑车子去上学?”妈妈问,“我想应该将它修一修了。”

“只是一点小毛病,不碍事的。”

我骑得飞快,想着将要发生的激动人心的场面,我仿佛看到了他们羡慕的目光。

谁知,倒霉的事发生了,车前突然蹿出一条狗,仓皇之间,我死命地捏了后闸,然而,在这同时,闸轴断了,这正是我所说的不碍事的小毛病。我赶紧又捏前闸,车子停了下来,可我也撞到了车把上。

我狼狈地从地上爬了起来,顾不得疼痛,忙用颤抖的手拿出那令我和我祖父都视为最重要的表,可在表壳上已留有一道凸痕,正面的玻璃已经粉碎了,罗马数字也已经被古怪地扭曲了。我把表放回口袋,慢慢骑车到了学校,痛苦而懊丧。

“表带来了没有?”男孩子们追问。

“我母亲不让我带来。”我撒了谎。

“是吗?看你这样是不是在蒙人啊?”那富有的男孩嘲笑道。

“多棒的故事啊!”其他的人也跟着哄了起来。

当我在课堂上坐下来的时候,心里却怎么也平静不下来,我不是在为受到同学们的讥笑而难受,也不是因为害怕母亲的发怒而不安,我所想到的是祖父躺在床上,他虚弱的声音在响:

“要忍耐,忍耐……”

我忍住了没有哭,因为我已答应了祖父要忍耐。

黑信

雅·哈谢克

作为瓦尔杰茨基公国的国王,弗里德里赫此刻非常兴奋,他乘坐马车缓缓前行在同样兴奋的人群中,忽然晴天霹雳似地有一封信飘落到他的膝上,不知是谁扔进来的。

弗里德里赫国王笑眯眯地读信:

“陛下,您是世界上最傻的傻瓜,傻瓜中的傻瓜!”

弗里德里赫国王脸上的笑容一下僵住了。

正如次日报载,国王当时因突感身体不适,于是庆祝盛典立即停止,弗里德里赫国王驾返回宫。国王一回到宫里,便躲进了书房,潜心琢磨那封大逆不道的信。他至少把“陛下,您是世界上最傻的傻瓜,傻瓜中的傻瓜!”字句念了五十多遍,早已经达到背诵的地步了,这才猛然发出一声惊呼:“这个坏蛋连名字也没留!”

他气得在书房里走来走去,边走边唠叨:“陛下,您是世界上最傻的傻瓜,傻瓜中的傻瓜!”

半小时后,国王下令召开国务会议。

“爱卿们,”他颓丧地向他的四位枢密参赞道:“在寡人登基30周年纪念的今天,不知哪个混蛋将一封黑信投进了寡人所乘的马车。信上说:‘陛下,您是世界上最傻的傻瓜,傻瓜中的傻瓜!’”

四位枢密参赞听完,脸变得苍白起来。男爵卡尔低声说道:

“陛下,那封信不是写给您的吧?”

弗里德里赫国王龙颜大怒。

“爱卿,”他厉声道,“你应该清楚,‘陛下’这个称呼在全国范围内只属于孤家一人,除我之外谁还能、谁还敢号称陛下,这封信上明明写着:‘陛下,您是世界上最傻的傻瓜,傻瓜中的傻瓜!’这当然是写给寡人的啦,我想这一点你们会想明白的。为江山社稷着想,一定要查出那名胆敢冒犯寡人的混蛋,因为其罪如同叛国。现在寡人就把这件案子交给卿等。想必议会也要对寡人深表同情,在明天开会时对于这个竟然不惜冒犯国王的混蛋的无耻勾当加以议处……”

国务会议一直开到深夜。警察局长也参加了这个会议。

在第二天的议会大会上,主席神情庄重地宣读了弗里德里赫国王御笔写的向他的子民呼吁忠诚的一封诏书。议员们赶紧纷纷宣誓,以表明自己对国王的忠诚,尽管他们对发生了什么事还一无所知。

一种莫名的气氛笼罩着大家。警察局长丝毫不敢怠慢,他请求谒见,并且从国家档案库里拿出了那封该死的信。

“局长先生,您如何处理此事?”首相问他。

警察局长搓了搓手,踌躇满志地说:

“暂时还不能告诉您。鄙人的这次侦查定会一鸣惊人!”

那封信被他送进了国家印刷所。中午,京城里就到处贴满了警察局的告示:

“现赏金一千马克捉拿私将写有‘陛下,您是世界上最傻的傻瓜,傻瓜中的傻瓜!’之黑信投入国王马车之歹徒一名。”

结局是不到天黑,全瓦尔杰茨基公国的人便无人不知弗里德里赫国王是世界上最傻的傻瓜,傻瓜中的傻瓜了,而这个愚蠢的警察局长也因办事不力而被革职查办。

鬼魂、少女和黄金

艾·钱伯斯

在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模样俊俏、胆子奇大的女仆。她在农庄服侍一位农庄主。一天晚上,农庄主和朋友们正喝着酒,发现啤酒喝完了。

“这好办,”农庄主说道,“我那女仆会去酒馆买几瓶的。”

当晚是个漆黑之夜,无月无星,伸手不见五指。

“天这么黑,你那女仆怎么敢去?算了吧!”农庄主的朋友们说。

“什么话,”农庄主答道,“她什么也不怕,不管死的活的。”

女仆出了门去,不一会儿带着酒回来了。于是农庄主的朋友议论纷纷,都说这事可真少见,像她这么年轻的姑娘竟如此大胆。

“这对她来讲,实在没什么,”农庄主说,“告诉你们,不管白天黑夜,没有她不敢去的地方,她什么也不怕,不管死的活的。”

当下他就以一个金基尼为赌注,说他的朋友中没人能找出一件那女仆不敢去做的事来。

一位朋友应了这场赌,于是大家约定下星期同一天再见面,那时就要让这女仆去完成一项任务。

在这天还没到来之前,应赌的那位朋友到教区牧师那儿借了教堂的钥匙。接着他又用半个金基尼买通了年老的教堂执事,叫他躲在教堂的积骨堂中的棺材和白骨堆里,等到那女仆到来时,好去吓唬她。

这一天终于到了,农庄主和他的朋友们像往常那样聚在一起了。

“来吧,我们的赌约可以开始了,”那位和他打赌的朋友说,“她不敢半夜里独自走进教堂,从积骨堂里取回一块头盖骨来。”

农庄主唤来女仆,吩咐她去积骨堂取一块头盖骨回来。那女仆听完后,什么话也没有说,转身出去了,这使那些除了农庄主之外的人都大吃一惊。

少女进了教堂,朝积骨堂走去,心里波澜不惊。到了堂里,她从死尸和白骨堆中拣了一块头盖骨。

老教堂执事正躲在门后头等着呢,这时他沉着嗓子吼道:“放下,那是我娘的头盖骨。”女仆镇静自若放下那块头盖骨,又拾了另外一块。

“那块也不行,那是我爹的头盖骨。”执事呻吟着说。

姑娘又放下手中的头盖骨,拣起另一块来,边拣边说,因为她已经耐不住性子了:

“是你爹的也好,你娘的也好,姐姐的也好,兄弟的也好,反正我得拿块头盖骨走。”

说着她带着那块头盖骨走了出去,走到门口还随手把门关上。

回到家里,女仆把头盖骨往桌上一放说:

“主人,头盖骨我取回来了。”

“你取头盖骨时没听见别的特殊的声音吗?”打赌的那位朋友问。女仆答道:

“听到过。有个傻乎乎的鬼魂冲着我直嚷嚷,‘放下,那是我娘的头盖骨。’‘那也不行,那是我爹的头盖骨。’而我直截了当地告诉它,是你爹的也好,是你娘的也好,或者是兄弟姐妹的也好,我一定要拿一块头盖骨就是了,于是我拿了一块,就是这块。我走开的时候还把积骨堂的门关好。关门时我听见鬼魂在里面像杀猪般的嚎叫。”

听到这里,打赌的那位朋友一跃而起,疾风般地冲了出去,他知道叫喊的是谁。不出所料,他打开积骨堂的门,就看见那老执事已经连惊带吓倒在地上昏死过去了。

农庄主把赢来的那枚金基尼作为赏钱给了那年轻女仆,以奖赏她的勇气。

又过去了几年,南边的萨福克郡有位绅士的老母亲去世了,并且已经下葬。但老太太却不愿意离世这么早。她不断在老家进进出出,三餐用饭时到得更勤。有时她全身显现,有时只露出一部分来,有时人们只能看见刀叉从餐桌上升起,按照她双手所应在的范围在空中飞动。仆人们包括那个绅士被吓得魂飞魄散,仆人们纷纷辞了工,剩下那绅士形只影单,不知如何应付。

绅士听人说起,在相隔几个村子的诺福克郡有这么个天不怕地不怕的姑娘。他赶紧赶着马车到了那里,将他母亲以及鬼魂的事情原原本本述说了一番,问那女仆是否愿意为他做工。

女仆对绅士说,她从不害怕所谓的鬼魂一类的东西,她根本不把它们放在心上。不过在这种情况下,她觉得这一点应该在她的工钱上有所考虑,绅士对此只有高兴的份儿,忙不迭地答应,用优厚的工钱雇了她,于是姑娘便同他一道坐着马车去他家了。

女仆来到绅士家,第一件事就是为鬼魂留出一个用餐的位置,但她十分注意不把刀叉放在桌上,因为这是魂灵们所特别忌讳的。用餐时她总将蔬菜端给那鬼魂,还替鬼魂做各种事情,一句话,没有把鬼魂当做魂灵一类,而是当做绅士的活生生的会呼吸的母亲。

“给您胡椒粉,太太。”女仆边说边递上胡椒瓶。“这是盐,给您。”当她递盐碟子时又这样说。

女仆的这种作法赢得了鬼魂的欢喜。事情就这么进行着,没有什么变化。直到有一天,绅士有事去了伦敦,事情才有了变化。

绅士走后第二天,这个年轻的女仆正跪着擦洗客厅的壁炉架,这时她瞥见一个单薄的身影正从开着一条门缝的门里挤了进来,接着来到了房间,原来正是老太太的鬼魂。

“玛丽,你怕我吗?”鬼魂问道。

“当然不怕,”姑娘说,“你是死的,而我是活的,我为什么要怕你呢?”

这话使得鬼魂惶惶不安了一阵子。但它又说:

“玛丽,你跟我到地窖里去,不要带灯,我会发光,使你看得见路。”

女仆二话没说,起身跟着鬼魂就走,这个鬼魂浑身像灯笼似地闪闪发光。下到了地窖里,鬼魂指着地面上几块松动的砖说:

“把这几块砖挖起来,玛丽。”

女仆照吩咐做了,她发现砖下面有两袋金子,一袋大,一袋小。

“玛丽你听好,”鬼魂说,“大袋的金子是给你主人的,小袋的给你,你是个无所畏惧的姑娘,应该得到这赏赐。”

说完,鬼魂消失了,它所发出的光也随之熄灭。年轻的女仆只好在黑暗中摸索着回到地面。

三天后,绅士回来了。

“我不在这几天,我母亲的鬼魂来找过你吗,玛丽?”他问。

“来过,主人,”女仆答道,“我们还曾经谈过话,你要是不怕和我一同到地窖里去的话,我会带你去看样东西。”

绅士笑了,说如果她不怕,那么他也不怕。

于是他们点燃一支蜡烛,走了下去。女仆搬开了那些砖。“这儿有大小两袋金子,主人,大袋是给我的,小袋是给你的。”

“什么?”绅士叫道。他心想,母亲本该留给自己儿子那大袋的金子的。想归想,他还是拿了那袋小的。

从那以后,每逢摆设餐桌,女仆总是把刀叉交放着,这样便防止鬼魂把自己所干的事泄露出来。

但是,绅士还是猜透了事情的原委。过了不久,他便娶了这年轻的女仆。就这样,两袋金子终究还是都到了他手里。每当他喝醉了酒,便打那姑娘,而他又常常喝醉。可这又能怪得了谁呢?这也许是她骗鬼魂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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