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小

小字标准大字

背景色

白天夜间护眼


终章
真相

等到约定时间,我去敲了隔壁房间的门。清脆而略显落寞的敲门声在走廊内飘荡荡的,但始终不见有人来开门。我料想程汇海还不曾回来,只好再等等。大约过了吃午饭时间,我再去敲了敲门,这次门开了。程汇海披着一件米黄色哔叽睡袍,头发湿哒哒的,沾着水珠,一副刚冲完凉的模样。他的神色很憔悴,面色泛黄,嘴唇失了血色,唯独那双眼睛还闪着微样的光。

“抱歉抱歉,错过了约定时间。”程汇海亮出一个身位,让我先进去。

他的住所与我的房间几乎是一致的,但初次登门的客人八成会以为他的住所稍显大一些。说起来,只因我生性懒散,良好的个人生活习惯欠缺,房间内总是杂物堆砌,腾不出一个空位。而程汇海的房间却是布置得井井有条的。会客厅内摆放着一套西洋沙发,配着一张国产红木茶几,看起来颇有点不伦不类的感觉。墙上挂着一张杭州城的城区图,下方则是摆着一张藤椅。其余并无他物。

“静源兄,你先稍坐。要来杯咖啡或者茶吗?”

“茶就好。”身为探员,偶尔也会打着公家的幌子和洋人喝几杯咖啡,但这种饮品确实是难喝,我喝不惯。

“那你稍等。”

程汇海走进厨房去给我泡茶,我也得以抽空看看这屋子。

这屋子是有两间卧房。我那房间保留了屋子的原汁原味,两间卧房都未进行装修改动。偶尔有朋友过来,也可以有个休息过夜的地方留给他们。但程汇海的两间卧房都进行了些改动。特别是东面的卧房,他将其改成了一个书房。由于房门没关,我坐在沙发上也能瞧见里面的模样。

相比会客厅,那书房倒是与我的住所有点相近,说不上狼藉一片,但也乱得可以。书房内只有一个书架和一套桌椅。书架上塞满了书不说,书架上方也是叠着许多书籍,而地面上东一堆西一堆地放着不少书,中间留有一个空地,想来程汇海总是坐在那看书,看完一本便随手一放,即可拿起另一本来看。书房的墙面上挂着许多的白色小沙袋,每一个小沙袋上用毛笔写有什么。四面墙上有三面墙是挂着这样的东西。我虽然很想知道这是什么,但毕竟初次到访,不经过主人同意随便走进去太过不礼貌,便坐着没动。剩下的那一面墙上挂着好几幅地图,刚才那幅杭州城的城区图也在其中。

我还愣愣地瞧着书房,程汇海已经端着茶过来了。

“汇海兄,你要我今天过来。呐,现在我已经来了,你总该把凶手的身份告诉我了吧?”我的言语中透着责怪,但也有隐约的兴奋。

“让你等这么久,确实抱歉。”程汇海说道,“你先来看看我找到了什么好东西。”

程汇海拿出一个铜制的烟灰缸,模样中式,但雕花却是少见。烟灰缸的底部还有一串西洋文字。我对这些文字一个不识,具体什么意思自然是不清楚。烟灰缸的边沿有一处沾着黑污,仔细瞧来,也不是全黑。我心中大致有了个底,这黑污应该是凝固的血液不会错的。

“这是凶器?”我诧异道,“你从什么地方寻找来的?”

“还记得昨晚在百乐访,我问红雀姑娘的那个问题吗?”

“你问她与汪明华见面时是否有吸烟。”

“我在调查汪明华书房的窗户时,看到窗户外面的地面上有少许一两只烟屁股。那会我总感觉少了点什么,不过这种感觉一直梗在我心里,就像卡在喉咙里的鱼刺,难过。而汪明华牙齿略黄,牙龈处还稍有些黑渍。他的右手食指与中指也均有发黄,明显是个老烟枪。我突然想到,汪明华家中好像没有烟灰缸。”

“于是,你就联想到了凶器?”我拿过程汇海给我泡的茶,鼻尖靠近时有股淡淡的茗香。

“对,烟灰缸是钝器,符合法医的判断。并且大多铜制烟灰缸分量足,拿来做凶器不是没有可能。我想凶器长时间没有找到,凶手很可能不是随便将其丢弃那么简单。我抱着侥幸心理,在新安巷那一带转悠,发现汪家宅院的后面是一块废地,虽然打好了地基,但宅院迟迟未建,年长日久,那已经堆着一层厚厚的黄泥。我想,这个地方无疑是埋藏凶器的最佳选择。于是我在昨夜偷偷去了那边,搜寻着新翻过的泥土痕迹。”

“原来你昨晚去找了这东西回来。”

“这是其中的一件事,还算幸运。凶器找到了,我们可以来稍稍整理一下思绪。”程汇海说道,“我与你说说我最初的想法。”

我多次想从程汇海口中得知其对案件的真实想法,权做参考也好,窥探真相也罢,但终究不可得。他越是闭口不言,越是让我认为他掌握着案件关键之处。此时,他打算与我开诚布公地谈,反倒让我感到忐忑不安起来,内心隐隐有股难以言说的兴奋。

程汇海掏出一包烟,递与我一支。我拿过香烟,擦着火。他自己却不抽,把烟往茶几上一放,继续说起来。

“每件案子都会有个作案的动机,这个动机往往便是案件的切入口。从你那听说了这件案件后,我就在思索:凶手是基于什么样的原因杀害了汪雨轩?换个方向说,汪雨轩死了,对谁最有利?”

这一点也令我十分费神。就案情发展来看,汪明华和傻子阿亮都是具有重大嫌疑的人,但他们两人都不存在如此切实的杀人动机。

“那么,你是怎么想的呢?”

“我和你一样也是陷在这案情的迷雾中,似乎这一点并不足以作为此案的切口。既然如此,我只能转变一下切入点。从物证入手。”

我注视着程汇海,掩饰不住的兴奋令他的眼神灼灼闪烁。他用微带疲倦而沙哑的声音说道:“来,瞧瞧我们从侦查之初到现在有哪些有价值的线索。我们已经知道汪家宅院每天都会有人清扫一遍。福生那日因家中有事,吃夜饭前就走了。那么清扫院子的任务就落到了老仆李叔身上,但李叔偷懒好吃,没有打扫。

“据法医检验,案发时间是在晚上十点至十二点。而从案发那天早上,福生打扫完宅院开始,一直到隔天都再没有人打扫。那么,为何前门后院均没有留下凶手的脚印呢?要知道,案发当天可是不间断地在下雨。”

“没有脚印……所以凶手应该是屋子内的人?”

程汇海点点头,说道:“综合这几点,得出凶手是屋内人这一点算得上合理推论。况且,钥匙只有福生和汪明华两人有,不论从他们谁手中偷来钥匙,想要不被发觉,很难。除非是熟人。这一点也可以作为我们推论的一个佐证。

“我们再来看凶器。凶器是烟灰缸,是汪明华家中之物。样式虽是中式,但底部刻有英文,如此独特的东西却被拿来当凶器,那我是不是可以推测,这并不是一场蓄谋已久的谋杀,而是因冲动而导致的命案呢?”

我对程汇海的推论赞同不已。“凶手若是处心积虑策划了这一场谋杀,用这么一件物品当做凶器,事后想要处理也是极为棘手的。”我的心莫名地一颤,像是用刀尖划过我的皮肤,那种恐惧逼近时的胆战心惊,让我后背不由得感到一阵燥热。

“这么重要一件物品丢了,汪明华竟没有发觉?”我问道。

程汇海笑道:“静源兄,你已经瞧出端倪了。这点我们先放放。容我往下说。死者的致命伤在后脑,但据法医检验,她的头部遭受了两次重击。奇怪的是,第一下就足以让她致命。这其中又产生了一个问题:为何明明第一下已经令被害者当场死亡,还要补上那一下?为了彻底断绝这女孩的生还机会?慌乱之中打死了人,一般人都会探一下鼻息,或者听听心跳。简单的方法不用,偏偏要再重击一次,难道凶手这样就能保证被害者已经死亡了?那么是为了泄恨?也不见得。根据以往的案例,若是泄恨,两下未免少了。许多被恨意冲昏头脑的凶手,直到自己精疲力竭才会停下行凶的手。”

“那是为何?”

“目的就是为了掩盖第一次行凶呐,只有这样才能解释这一行为。”程汇海说道,“如此一来,我不得不面对新的问题:是凶手行凶完后自己补上那一下还是有其他人在为凶手掩盖呢?又是在掩盖什么呢?我们先来讨论第一种可能。凶手杀害汪雨轩后自己补上第二下重击是为了什么呢?凶手这么做一般的目的只有两个,一个是为了隐藏其身份;另一个则是为了隐藏凶器。那会是隐藏身份?不可能,这个假设太说不过去了。凶手既然自己动手了,无论怎样都无法隐藏。为了掩盖凶器吗?法医可以根据死者伤口大致推断凶器形状,这一点倒是有可能。但是这个烟灰缸明明被埋在地基上的黄土堆里,他明明已经掩藏了凶器,又怎么需要再多此一举呢?这不就和凶手的行为矛盾了吗?根据这些事实,我大胆采取了第二种猜测,即有其他人在为凶手掩盖他的行凶行为。简单点来说,就是有帮凶。”

最初我还能与他对上几句话,但随着程汇海分析案件的逐步深入,我的嘴巴像是被用针线缝起来了似的,只顾听他用简洁、清晰的话语揭开这真相的面纱。

程汇海用他透彻的逻辑语言往下说:“推理的过程便是解决问题的过程,每一种猜测的提出都会伴随着新问题的出现。只有把一个个问题解答清楚,才能深入案件的核心。静源兄,我们现在已经处在问题的核心了。”

“凶手是汪明华吧?”我急于求证自己心中的想法,“否则这烟灰缸丢了,他为何闷不做声。”

“根据这一事实,我们已经可以肯定,汪明华绝对涉案其中。不过我们慢慢来。现在这案件中有凶手,也有帮凶手掩盖犯罪行为的帮凶。我们从了解到的事实出发,一件件来看。尸体被藏在地下室,帮凶必然知道地下室平常少有人去;福生发现尸体时,地下室的门锁着,帮凶必然能取到钥匙,同时还能神鬼不知地还回去;凶器是烟灰缸,帮凶将其埋在黄土堆里,汪明华不会过问……符合如此种种,这帮凶是谁,不言而喻。”

“是孙雯!”我脱口而出。

“准确来说是汪明华或者是汪明华和孙雯夫妇。”

“是是是,我都糊涂了。”我坦言,“既然汪明华绝对有涉案,那么他必然是帮凶中的一人。帮凶已知,那凶手到底是谁?”

程汇海说道:“屋子内除了汪明华一家三口还有就是福生、李叔、厨娘。厨娘多天前告假回家,此案与她无关。那就剩福生和李叔两人。汪明华想要包庇的会是对家中丑事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的福生?亦或是好吃懒做,喜欢投机取巧的李叔?还是说,凶手是孙雯,汪明华想要将这个天天凌驾于他头上的女人拯救出水生火热之地?案件的推论同样是要遵循人情常理的判断。汪家宅院内的主仆不说各怀鬼胎,但离心离德,汪明华夫妇虽同床共枕,但也是貌合神离。当你了解到这些时,你会发现符合案情推论的只剩下最后一人了。”

一种像是撕裂丝绸般的声音在我心中响起,我说话的声音不由得发颤起来。“难不成……凶手是汪雨晨?”

程汇海停顿了一下,叹道:“正是。凶手就是我们无论如何也不曾想到的汪雨晨呐。是他杀害了自己的姐姐。”

“怎么可能!他……他不过七岁而已!”

“我与你一样难以接受,但案件事实并不会因为你个人的情感而改变。我试图去推翻这个可笑的结论,但越往下查越清晰地感觉到,这便是真相。”

我内心极为抗拒这个结论。

程汇海摆摆手,让我先冷静下来。他说道:“汪雨晨杀害汪雨轩应该是一瞬间的事,等汪明华与孙雯得知后,已经是来不及了。汪雨晨是他们的亲生骨肉,汪雨轩却是抱养来的,两者一比较,汪明华夫妇马上做好了选择,就是极力掩护汪雨晨犯罪的真相。我虽不清楚是谁,但肯定是他们中的某个人,以同样的方式,对汪雨轩下了第二次手。按照他们的设想,警署探员得知死者被打得颅骨严重碎裂,必然会排除汪雨晨的嫌疑。如此重手,肯定不会是出自一个七岁小孩之手。”

我突然感到汗涔涔的,不光是因为我也被这个手法蒙骗了,更重要的是,他们夫妇抚养了汪雨轩整整九年,却可以如此残忍再在她后脑上补上那一下。

“但如此一来,这案件必然是凶杀案,凶杀案必然会有凶手。那去找谁来当凶手呢?这个凶手就是傻子阿亮,因为阿亮具备成为凶手的条件。第一,他是傻子,他不会否认,即使他否认了,也会被当成是疯话,不足信;第二,他和汪明华曾经是恋人,从他多次来找汪明华,就可以知道他还是记得汪明华的。利用这一点来让他言听计从,很简单;第三,之前汪明华对阿亮态度恶劣,阿亮划花过汪明华的私车,让这一点成为杀人动机,再好不过;第四,当处乱世,政局不稳。警署形同虚设。探长探员为求安逸,破案只求快速,不求真相。让一个傻子成为案件的凶手,最佳之策。”

听程汇海如此说,我仿佛感觉被他指名道姓地嘲讽,不免面如赤枣。

“难怪汪雨轩内裤上的血指纹是阿亮的。”

“没错。汪明华接受过新教育,对西洋的科学比较了解。他知道人的指纹是独一无二的,于是让阿亮留了血指纹,将罪名嫁祸给他。不光如此,他事先对阿亮模拟了警方的询问,教会他怎么回答。那块从阿亮身上掉落下来的西洋裙碎布片也是汪明华藏在他身上的。他能这般算计,不能不说他心计之深。而阿亮被他这般愚弄,成为案件的替罪羊,不能不说是他的悲哀。布置完后,汪明华与孙雯打算将汪雨轩带去外面。他们可以在隔天向警局报案,说是女儿失踪了,这样可以减轻他们的嫌疑。只是,那天下雨,行动被迫中断。”

我接口道:“于是他们才临时决定将汪雨轩的尸体搬到了地下室,因为那边平时没有人进出。”

“是的。”程汇海说道,“之后,仆人福生因为宅院的笤帚坏了,去地下室拿,发现了尸体。随后你们是顺藤摸瓜,顺利朝着汪明华给你们布置下的线索追查,中途还牵扯出了红雀姑娘。这件案子的复杂也正是复杂在这个地方啊。”

“那汪雨晨为何要杀害自己的姐姐?他不过七岁而已。”

“我想原因大概在于巧克力吧。”

我愕然,说道:“这巧克力该不会是高医生从汪雨轩胃部取出来的东西吧?听说是一种西洋糖果。”

“对的。原因很有可能是姐弟俩争夺巧克力,汪雨晨巧克力被夺,情急之下,拿烟灰缸砸了汪雨轩的后脑,结果致其死亡。汪明华对你们说,晚饭过后,他分糖果给两孩子吃。那应该是谎话,事实是两人有在争抢。也正是因为这玩耍般的打闹,导致了惨剧的发生。”

我拿过烟灰缸,惶惶然不知所措。对案件的真相,一时间也是感慨不已。隔了良久,我才站起身来,这件案子的脉络在程汇海的帮助下,也算是逐渐摸清了。

“既然凶器找到了,案件也大白了。汇海兄,你不如和我去一趟局里,将这件案子报告给我们探长,给阿亮还一个清白。”

程汇海见我这般,没有表现出任何的喜悦,反而愁容满面。“静源兄,有件事得需要你帮忙,请你务必答应。”

“哦,什么事?”

“这件案子,能不能就此作罢?”

我吃惊道:“为何?明明已经知道案件的真相,却要装聋作哑。而且,你不觉得阿亮明明已经一副傻呆模样,却还要成为这件案子的替罪羊,不是太可怜了吗?”

“正因为有了阿亮的前车之鉴,我才希望你能放弃公布真相。”程汇海说道,“人言可畏,言语的攻击有时候比尖刀还要锋利。让一个七岁的孩子以后一辈子都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中,对他来说无异于身陷囚牢。”

想象到阿亮从一个知识青年变成如今的模样,我不禁有些胆寒。汪雨晨若是也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中,他可能就是下一个阿亮。

“那阿亮怎么办?难道要让一个无辜的人去顶替罪名?”

程汇海见我同意了,眉头稍有舒展。“除了寻找凶器,我昨晚还跑了一趟警署,见到了王崇华探长。我与他说了这件案子,当然,我隐瞒了不少地方,仅仅证明了阿亮的清白。虽然我自认为说理逻辑非常清晰明白,但还是废了好大一番功夫,才让王探长答应放人。当时你要一同过去,我说你得避嫌,便是这个意思。”

“这么说,阿亮此时已经被释放了?”

“是。”

这件案子能够这般处理,算是两全。隔日,我携着这烟灰缸去了汪家。这是一次密谈,参与人只有我,孙雯还有苏醒不久的汪明华。我说明了来意,把案情叙述了一遍。他们起初还辩解一番,但还是承认了实情。我没有逮捕他们,案子最终不了了之了。

事件告一段落,我辞去了警署探员的职务,在报社谋得了一份工作。程汇海仍旧住在天海阁,我与他从邻居转变成了好友。闲暇时光,互相往来。阿亮搬离了旧宅,悄无声息的。整个杭州城没有因为他的离开有任何改变。差不多过了一年,我因工作关系回去了一趟富阳老家。那是一个深秋时节,天气很冷,但久违的阳光洒遍了富春江。我看到了阿亮,他坐在一栋民居的台阶上,身边有位女子。她卸去了装扮也褪去了铅华,但更显美丽。她拿着碗,在喂阿亮吃饭。我乘着渡轮,遥望着他们的身影,思绪飘得很远……

上一章
离线
目录
下一章
点击中间区域
呼出菜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