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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新之前

雅乐

明治维新之前,政法俨立阶级制度,至游戏娱乐皆莫不有所限制。皇室有“雅乐”,自古供于特殊之娱乐。是乐本传自三韩、中国,距今约一千年之前略见其大成,夙为朝廷之正乐,以助式典之举行。中有器乐,有声乐,有舞踏。其秘曲,虽以天子之威权,以受其传授为荣;至若众庶,则不能玩之。既而有歌舞行于士庶之间者渐兴,如曲舞、白拍子等。

猿乐

北条氏之中世(西历第十三世纪中叶)集合是等娱乐,而作成一种伎乐,名曰“猿乐”,盛行于武家之间。后年称“能”者,实起乎此。

“能”乐遂为武家之正乐,恒用于式典。于是庶民不能与之。

傀儡剧、歌舞伎剧

元和偃武之后万民安堵,仓廪充实,衣食丰给,如农工商在群会中流之下者,亦皆需求其娱乐之具,其间有二种戏乐新兴起焉。

一曰“净琉璃”,为复杂之谭品歌(物语歌),其演奏时巧令傀儡活动,谓之傀儡戏(操芝居),属于乐剧。

二曰“歌舞伎”(加布几),或曰歌舞伎狂言(后称“芝居”),属于准乐剧。惟京都之公卿至江户及诸州之武家,以玩是等戏乐为耻。

以剧之特质而论之,“能”乐虽高雅,而单纯且沉静;“净琉璃”及“歌舞伎”浅近鄙俗,而富有波澜情趣。要之,“能”乐无论其长短,皆类于古典戏曲,“净琉璃”及“歌舞伎”无别其美丑,略似野史戏曲。

“雅乐”非演剧,其有影响于“能”乐者亦极微少,兹不具论。惟“能”乐为武家之乐剧,今略说其由来及变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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