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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是日午前之奔越,于吾病躯殊未适。迨至下午,疲极矣。歇洛克既出,余就榻欲少睡二句钟,乃省省不能交睫。以脑筋过疲,奇思幻态,奔凑而来。稍一闭目,而尸身以目上仰作狞状者,已立见于前。觉愈思此案,而所云“毒死”之案乃愈生疑。

第见吾友以鼻即尸口闻之,是必得服毒之迹兆。顾非服毒者,胡死,且周身不得一创?而流血被地,又属何人?但观此尸,衣服周整,似初无用武之事。但觉兹事弗白,睫亦弗交。

而歇洛克容止自然,似已得其踪迹。是夜,归甚晚。以理卜之,是必散会以后,更至他处。

归时,晚餐已陈。歇洛克见余,即曰:“今日之乐,佳绝。尔亦忆达尔文曾考论音乐,言人类未能学语之先,已有音乐之思想?试观动物之微,闻乐尚动,矧在吾辈闻雅乐耶。”

余曰:“此言太衍。”

歇洛克曰:“惟性广,故必以至理胜之。”即问曰:“尔今日似困,讵晨来之事,汝仍戚戚于心耶?”

余曰:“诚告君,吾从军见伙伴焦头烂额,或不如今日尸面之足以悚余。”

友曰:“知之。汝在战场中见死士,习也,初不留之脑际作意象。须知天下之足以慑人者,咸属意象。且尔今夕见晚报乎?”

余曰:“未也。”

歇洛克曰:“晚报中已详其事。顾乃未言尸起,落一戒指于地,此亦佳事。”

余曰:“何也?”

歇洛克即指报中曰:“此间有告白,为吾付之数处报馆,令登之。”

中有一条《失物待领》,其上言曰:“吾今日侵晨,在白列斯敦街得纯金一定情之戒指。果有寻者,请至俾格尔街二百二十一号华生医士家领取。惟须在下午八九点前,余不候。”

即曰:“用君之名,幸勿见罪。设吾自署名,防误己事也。”

余曰:“何伤。惟苟友人索戒指余我,无有者,又将奈何?”

遂出一戒指,示余曰:“此戒指得毋类否?”

余曰:“彼人果来耶?”

歇洛克曰:“即非本人,必其同党。”

余曰:“即同党者,能不惮其冒险?”

歇洛克曰:“以我料之,其人宁轻性命,必不失此戒指。是必俯视尸身时,无心落此。当时失检,迨出,始觉。故复归。既来,见巡捕,故伪醉。然此人亦甚疏,忘吹灯而行,致有此失。盖不伪醉,无以自逃。吾思此人既见告白,必谓落之道中,必来取,又必极兴致,初不计人之设穽以取之也。汝试思一戒指之失,与死人胡设?吾思不在一点之外,来矣。”

余曰:“果来者,如何?”

歇洛克曰:“来时,我自当。且汝有防身之小枪乎?”

余曰:“尚有行军所需者在。”

歇洛克曰:“试取而擦之,且纳子于膛。此人失发,行且致死于我。彼虽未必见疑,然防之亦必至审。”

余于是入室装枪。及出,残席已撤。

歇洛克又斜坐,挑胡琴,言曰:“适美国回电已至,乃不出所料。汝当纳枪于衣囊,彼来,但与作常语。余事,我自当之。惟勿熟视其人,令彼生疑。”

余视表,已八点。

歇洛克曰:“此数分钟中,或能来也。汝少辟其扉,令作小缝,纳匙于门内之窍。”遂指一卷书曰:“昨日买自小摊,署曰‘人与人之法律’。此在一千六百四十二年,荷兰利去城,以腊丁文印之。时,却而司第一(Charles)头颅尚牢守其肩上。”

余曰:“孰印之?”

歇洛克曰:“此为斐力克雷尔所印者。其上墨色已黯,书曰‘威廉威替’,则藏书人也。是必为十七世纪中一律家。”语时,即曰:“铃动,人来矣。”

果有掣铃声。歇洛克移榻,对门坐。闻女佣启关。则微闻一老妪声,问曰:“华生大夫在是乎?”女佣答辞则不之闻。但闻扉合,即闻有人登楼,行步踽旅。

歇洛克闻足音,即似疑骇。

既而,微叩余扉。余曰:“入之。”忽见一龙钟之妪。既入,似触灯光而生眼缬者,则纳手囊中,似有所索。余视吾友,吾友亦似无主。

妪即出晚报,言曰:“吾即为此告白而来。大夫曾署白于是中,言有定婚之戒指在君许耶。此为吾女沙雷所有,彼嫁仅一年,彼夫在船中服役,果归而不见戒指,将加虐于吾女。彼平日暴厉,霑醉而尤难近。昨日与女友出观马戏。”

余出戒指曰:“此是乎?”

妪曰:“谢上帝!此非耶?则吾沙雷今晚当不哭矣。”

余出铅笔曰:“媪居何乡?”

妪曰:“灯杆街十三号。其道至远。”

歇洛克曰:“自灯杆街往观马戏,何由行白列斯敦?”

妪张其烂眼视歇洛克,言曰:“先生问我,我言我家耳。吾女则居梅斐而得街第三号。”

歇洛克曰:“媪何姓?”

妪曰:“吾姓梭叶尔。吾女姓德尼司。婿曰汤姆·德尼司。此子至船中,颇恂恂然。迨既登陆,近女人,益之以酒,则狂态百出。”

余视歇洛克颜色不动,则出其戒指予之,曰:“此戒指,或女公子所遗。物归其主,我则悦甚。”

妪拜谢万状,以楮重裹,称谢而去。

媪一出,歇洛克疾起,入其室,易大雨衣,张高领,言曰:“吾随之行。此媪必其同党。尾之,即知贼处。尔且坐候于此,勿寝。”语已,立下。

余即窗口观之,见此老妪徐行,吾友则徐蹑其后。余心自思歇洛克之计左矣,然归时自能辨之。实则彼言亦妄——即不令吾寝,吾能寝耶?

时,吾友出时可九句钟,去以几时归,余亦莫忆。但坐而吸烟,执亨利·莫格尔所著《蒲希来亚采风记》读之。

十点以外,闻女佣入寝。十一点,居停主人亦入户。至十二点,始闻门声。

歇洛克入。余望色,知其无效,面上似失意,又作自嘲之色,忽尔大笑,坐而言曰:“此事当勿令彼二人闻之,适滋笑柄。然吾之艺术,终当驾彼二人。”

余曰:“蹑之如何?”

歇洛克曰:“吾今仅能自供。此妪行未逾时,似足痛,少须,车至,即趁之行。吾即趋而近之,意欲得其住处。但曰:‘趋赴灯杆街十三号。’吾思是必确矣,即背坐其车后,附之而行。车行无停,至十三号,吾已下车。瞭望,见车停,门开,待车中人出。顾乃无人,吾近车侧。车人摸索不得,乃肆口而詈,然不知其以何时逸也。余试问此十三号果何人居者,则为业纸之人。余问以媪姓,则咸不闻知。”

余乃大异曰:“适来之媪,蹒跚不能步,而自车中飞越而下,汝与御者均无觉耶?”

歇洛克曰:“何名为媪?吾为彼所愚,始言媪也。此人为壮年之力人,伪男为女,殊人间第一人。汝观彼人之伪态何如者?彼知有人追蹑,故伪讬以车,即车中遁耳。以余观之,此凶手非复一人,必有死党为之冒险以尝试。虽然,汝疲矣,曷归寝乎。”

余果大困,遂入寐。余入时,吾友尚踞罏坐,迨至夜间尚闻其弹胡琴声。余知琴声未歇者,彼之智计亦未尝得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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