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钟有半,福返,面有得色,洋洋然与出门时沉闷深思之状绝异。
余注杯茗授之。福且饮且言,曰:“此事易耳,初无诡秘之可言。一经解释,便能大白。”
余曰:“何耶?岂君已得其真相耶?”
福曰:“但得其端绪耳。端绪既得,真相固无有不能得者。然此仅可谓为端绪,必加以系释,而后真相乃见。顷在旧《泰晤士报》中,检得讣告一节,言前孟买步防第三十四队休尔托少佐,于千八百八十二年四月二十八日,疾终上脑胡街住宅。云云。”
余曰:“余钝甚,乃不解讣告之与此案有何关系。”
福曰:“君犹谓无关系耶?奇哉,试为君解析其理。方毛斯顿大尉之自印度归也,伦敦既少交游,则所过从者必为休尔托少佐无疑。其后,大尉忽尔失踪,休尔托虽自言不知,亦岂遂能脱身事外?四年之后,休尔托死。不一星期,毛斯顿大尉之女,即自邮筒中得一珍物;后是六年中,岁必有此。今且以一不署名之信相告,明言渠乃受屈一女子,试问其父失踪而外,更有何事得谓之受屈耶?且休尔托死不数日,即以珍物见寄,苟非毛、休二人具有隐秘,休子深知其故,而欲有以弥缝先人之恶,其何以有此?君于此说,亦尚持异议耶?”
余曰:“此事怪诞极矣。但不作书于六年之前,而作书于今日,何耶?书中又言今当就白于公义。试问多年陈案,死者死,失者失,尚有何等公义之可言?谓女父尚存耶,于理滋不可深信;谓不存耶,公义亦无从就白。”
福且思且语曰:“此中尚有疑窦。或者今夕之行,得以尽烛其秘。”语时,忽外指曰:“窗外乃有一四轮车。毛斯顿姑娘且入内矣,君已预备乎?此时已过六点,当速即下楼,勿再事闲话。”
余曰:“可。”因取冠,且携以一最粗重之杖以为备。
福则自抽屉中取手枪纳衣袋中,若逆料今夜之事,其结果必以白刃相见者。
已而,见女,相与登车。时,女所御为黑色之衣,姿容虽佳,而面色乃惨白特甚。余意,果使女不为此事所困者,其活泼沉毅之状,当非普通女子所能及,以今虽见困于一奇秘之事,而其自治自制之力,仍未尝稍减也。
既入车,福有所问,女辄明白置答,且曰:“休尔托少佐与吾父交游颇密。吾父书牍之中,殆从未有不称道少佐者。盖以吾父与少佐,既同隶一联队之中,而又尝同在安达门岛监督罪犯。往来既久,遂不自觉其交成莫逆也。今余又在吾父书案中检出一纸,是盖无人能解释其义者。虽于此案未必有关,要为君等所乐睹,故携之来此。”因以纸授福。
福铺诸膝头,出透镜察之既遍,即曰:“此纸乃印度土产,角有细孔,乃前曾钉诸板上者。纸上所绘之图,为一大厦。庭事台榭,步廊甬道,多至不可胜数。其中一点,有一红墨水所画之小十字形,其上复用铅笔书‘自左三·三七’数字,色已退矣。纸之左角,为一奇形之图,乃四个十字形相联而成者。图外有四人所签之字,其名为:约那桑·史毛尔、摩哈美德·新、阿贝杜拉·汗、达司德·阿克白。字迹均粗劣万状,不类上等人手笔。嘻,余乃不解其故,但形迹奇秘至此,必为案中之要件无疑。且此纸正反二面洁白如一,此又可见平时必慎为折叠,而夹诸怀中之日记簿中者。试思,苟非重要之件,何事而常置怀中耶?”
女曰:“良然,此纸确于吾父日记簿中得之。”
福曰:“望姑娘珍护此物,将来或有大用。吾初以此事显而易解,今则虽觉所见不谬,恐一案之中,复有他案,不得不进一步想矣。”于是瞑目凝想,静坐不复启肳。
余乃承间与女作琐谈,虽不知此行之结果如何,亦姑作妄揣,以资谈助。福则终始未尝一发肳,盖其心之入于案者,深矣。
此日盖为九月某日之下午,日将就晡,道路间行人渐稀。虽未及七钟,而浓雾迷漫,已笼此伦敦全城而作黯淡之色。地上淤泥既多,天末阴云复垂垂欲堕,若甚自惨伤者。
自施屈思大街而下,路灯黯淡,光色如豆,下烛街砌间闪闪作圜形,至觉可怖。两旁列肆,燃灯作黄色光,透玻璃窗而出,与空气相动荡。凡人之行经光中者,不问其容色喜乐欢戚,自余观之,多觉惨怖,类魈魅。其为状也,忽而自暗而明,旋又自明而暗,殆与人世升沉,同其程序。
余性本坚定,不易为外物所胜,但以躬历之境,既沉郁至此,而躬亲之事,又怪特如彼,则亦不觉毛发为戴。还视女,女亦然。福则强毅自主之气,曾不少杀,出一怀中电灯,以所携小册子置膝头时,振笔书之。
已而,抵莱蓨剧院,见两旁入口,人众喧挤,门前车马络绎如流水,各及门而停。男子白其前胸。(西俗,入戏院必着夜礼服。男子所着之夜礼服,当用白色衬衫,其前胸一方,乃暴于外面者。)女子披肩衣,加钻饰。均纷纷自车下,一若各车之急欲脱卸其所运货物者。
时,余等亦下车,杂众中行。甫及第三石柱,忽有一短小精悍之人,御御者之衣,逆而呼曰:“君等其与毛斯顿姑娘偕来者耶?”
女答曰:“然,余即毛斯顿。二君均为吾友。”
其人遽举其灼灼之怪目,向余等直视,且耸其两肩,作狞犬之状,问曰:“然则姑娘其恕我,我当一问二君中亦有警官其人否?”
女曰:“余践约来,讵有复偕警官者?”
其人不答,噏唇作吹叫声。即有一街头无赖子,闻声驱一四轮车至,启其门,延余等入车。彼短小精悍者,急一跃而登于御者之座。余等未及坐定,御者已举鞭策马。马疾驰,狂骤若不肯受羁束,车乃大颠震。
而此时,街头雾色益复浓密,如悬白幕。车行雾中,觉地位既奇,尤不能自知所往者何地、所治者何事。而人之招我辈以去,其意或徒为玩弄之举,或挟有善意,将以女父所受之屈,报诸女身,亦非至全案真伪毕现,未由预揣。
时,女坐车中,惊悸若有所失。余乃举往岁在阿富汗斯坦躬历之冒险故事告之,谓某日深夜,一虎入我帐幄,我急发一双管之枪毙之,且曲绘其状。顾女虽谛听,叹为异闻,而意殊恍惚,不甚属我。即我亦自觉心与口不相呼应,口虽津津盛道冒险故事,心则仍觉如辘轳之急转,不能自脱于所处之幻境。以故,所谈亦为之减色。
方余之登车也,车行方向,尚能自辨。俄而,雾色愈浓,而余于伦敦之经历又复极浅,不久即茫然不知所至。所知者,惟为时甚久,为路甚长而已。
但当马蹄得得,吾车出入于广衢狭道之时,福仍矫然危坐,注目窗外,时以街衢之名告吾等曰:“此鲁其司德街。此文新街。今我等出于伐克司赫尔桥路矣。又将趋休棃路矣。然吾所见乃不谬——今又在桥上矣,水光闪闪,君等亦见之耶。”
吾等自车窗中外望,果见泰晤士河平铺于下,水平且阔,缀以舟火,隐隐发黄光。但车行极速,眼甫着水,而身已达乎桥之彼岸。
福又随路数其街名,曰:“此温德华司路。柏里奥里路。拉克赫尔衖。史托克威尔区。洛勃脱街。夸尔德哈盘衖。嘻,此路渐入僻境,似非上等人所居。何事邀我辈至此耶?”
余举目外侦,见地既幽阒,而两旁灰色之旧屋整然成行。间于一二转角之处,酒楼茶肆之中,尚有灯火外射,顾光亦阴惨可怖。内念此等荒凉冷涩之处,平时伦敦人多视为禁土,不稍涉足;今吾辈见招而来,于心滋惑。
既而又入一街,两旁均为双层小楼,家家门前各有隙地,用以栽植花卉,小而颇有幽趣。更次,入一衖。衖甚长,房屋均新建,砖色崭然,至堪动目。盖至此而伦敦之都市已尽,入于郊外幽悄之区矣。
最后,车止于此新衖之第三家门前。余等下车,见此新衖之中,屋宇虽夥,而有人居住者仅此一家。而此家亦复幽晦,如无居人,仅于屋旁庖丁室中微露灯光而已。
余等举手叩门,即有一印度司阍应声启扉,衣白色,甚宽大,腰带头布均黄色。夫以一通常第三等之住宅,乃有一印人当户而立,为之司阍,亦殊不相称。
印人出,即曰:“主人迟君等久矣。”
言未已,已有人自内高呼曰:“客已至乎?趣肃之入,弗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