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前科犯,但我是艺术家。我那宗可恨的破廉耻罪暴露了,快要送到监狱去时,平常崇拜我的艺术的社会上的那般东西是怎样的吃惊啊?至少犯罪的性质若与女人有关系多少总还有法子同情,不合是纯粹金钱上的问题,罪名是诈欺取财,也难怪人们都不理我了就是那直到最后的最后还对我有好感的两三个朋友从那时候起也都弃绝我了。不,就是连我自己也弃绝了我自己。
“怎么这样浑蛋呢?为着一点点钱干出多么浅薄愚劣的事情出来。我这也能算是艺术家吗?人家也那样恭维,自己也那样自命是什么新进美术家,什么稀世的天才的,却演出这样难堪的丑态来不觉得可耻吗?”
我自己也这样骂过自己。我最不甘心的是为着这个事件损伤了我的优越。至于给社会上那般东西骂我诈欺,叫我是恶棍,是无耻之徒,倒没有什么那样难过。(我实在生来就有背德性,人家那样称呼我不觉得有什么不对。)诈欺也好,恶党也好,我却具有比世间的善人更优秀的天才和睿智,在这一点我相信我是比他们更优秀的人种(纵不相信却是那样辩护自己)。可是该属于优秀民族的人,却触犯了他们的法律,要送进黑暗的监牢里受他们的社会制裁。那么着,哪里还有我的优越?或是即算进了监牢,只要我自己心里留着优越的感情我也许还有主张“优越”的权利,但可悲的是我已经完全自己看自己不起了。自从一锁到牢里来我平常那种傲慢,不知道消失到哪里去了。而怯懦的、无气概的、软弱的感情,却在我的脑经里构起巢来。我觉得对于自己,对于受我诈欺的对手都没有脸见他觉得前此以为比他们优越的自己,其实是比他们低级得多的,既不聪明又无勇气的,可怜的呆子。第一,在那时候以前憎恨我、诅咒我的人自那时候以来忽然态度一变,反对于我的先天的缺陷发生怜悯之情。完全把我当作不具者看待,站在高一级的地方怜惜我的性癖把我的犯罪当作笑柄。遭他们敌视的我,不知不觉之间给他们滑稽视了。却自以为这被人怜惜,被人滑稽视是当然的事,于是越加看不起自己。实在到了这个境地,人格也早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