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简文帝咸安二年壬申(西纪三七二),先生生。
各书无纪先生生年者。《颜诔》亦不记卒时得年几何。《宋传》云:“元嘉四年卒,年六十三。”《昭明传》、《晋传》皆袭其文。准此追溯,则先生宜生于兴宁三年乙丑。余钩稽全集,知先生得年仅五十有六。《宋传》误也。集中自述年纪之语句,凡十二处。今悉举之如下:(依现行本集各篇先后为次)
(一)误落尘网中,一去三十年;《归田园居》
(二)开岁倏五十,吾生行归休;《辛酉正月五日游斜川》
(三)僶俛六九(54岁)年;《怨诗楚调》
(四)弱冠(20岁)逢世阻,始室丧其偏;(同上)
(五)僶俛四十年;《连雨独饮》
(六)闲居三十载,遂与尘事冥;《辛丑岁七月赴假还江陵夜行涂中》
(七)总发抱孤念,奄出四九(三十六)年;《戊申岁六月中遇火》
(八)行行向不惑(40岁),淹留自无成;《饮酒》
(九)是时向立年(30岁),志意多所耻;(同上)
(十)奈何五十年,忽已亲此事;《杂诗》
(十一)吾年过五十;《与子俨等疏》
(十二)我年二六(12岁)尔才九龄。《祭程氏姝文》
以上资料,虽未云备;然先生经历年所,已略可考见。足证先生寿必不及六十,而卒年确为五十六也。先生自十二岁至五十四岁之事迹,既屡见于诗文中。若寿过六十,不应无一字道及。(若谓先生晚年废笔札,则殊不然。挽歌及自祭文,皆属纩时所作也。说见下。)此其一;《与子俨等疏》,翫词意当是遗嘱,而仅云:“吾年过五十”,此其二;挽歌云:“早终非命促”。若寿六十三,不得言早终。(先生为其外祖孟嘉作传。传文云“年五十一”。赞云:“道悠运促,不终远业。惜哉!仁者必寿,岂斯言之谬乎?”是以仅过五十为短命也。其对于自己则达观,言虽早终而非命促尔。)此其三;《游斜川》一诗,序中明记“辛酉正月五日”;又云:“各疏年纪乡里以记其时日。”而其诗发端一句为“开岁倏五十”,则辛酉岁先生行年五十,当极可信凭。此其四;(此诗俗本有讹字,故生异论。辨详本条。)“闲居三十载”之诗,题中标明“辛丑岁七月”,与辛酉之五十正合。此其五;“奄出四九年”之诗,题中标明“戊申岁六月”,时先生年正三十七。此其六;先生作令彭泽旋复弃官,实义熙元年乙巳事。年月具见《归云来兮序》。时先生年三十四也。《饮酒诗》“是时向立年,志意多所耻。遂尽介然分,拂衣归田里。”即叙此事。若先生得年六十三,则彼时已逾四十,不应云“立年”此其七;《颜诔》云:“年在中身,疢唯痁疾”此用《无逸》“文王受命惟中身”成语,谓五十也。若六十以外,不得言中身,此其八。
吾据以上八事,推定先生得年五十六。先生既卒于元嘉四年丁卯,则追溯生年当在咸安二年壬申也。
孝武帝宁康元年癸酉。先生二岁。
是年,桓温卒。
二年甲戌。先生三岁。程氏妹生。
《祭程氏妹文》云:“我年二六,尔才九龄。”集中不及昆弟,似先生同怀只此一妹也。
三年乙亥。先生四岁。
太元元年丙子。先生五岁。
二年丁丑。先生六岁。
三年戊寅。先生七岁。
四年己卯。先生八岁。
五年庚辰。先生九岁。
六年辛巳。先生十岁。
七年壬午。先生十一岁。
八年癸未。先生十二岁。丧父。(存疑。)
先生以是年丁忧,明见于《祭程氏妹文》。其辞曰:“谁无兄弟,人亦同生。嗟我与尔,特百常情。慈妣早世,时尚孺婴。我年二六,尔才九龄。爰从靡识,抚髫相成。”据此文则是丧母也。然《颜诔》云:“母老子幼,就养勤匮。”颜延之与先生交旧,语当可信。此两文不能相容,必有一为传写之误:非《颜诔》父误母,则《祭文》考误妣矣。按《命子篇》称其父曰“仁考”,是长子俨生时,先生父已没。又《庚子岁从都还篇》云:“归子念前涂,凯风负我心。”是先生二十九岁时母其犹存。然则《祭文》妣字必误也。殆原作“慈考”,俗子传钞,以慈当属妣,故妄改耶?(汤注以慈妣为庶母,亦附会。文意固明是丁忧也。陶考于八岁条下,引祭从弟敬远文“相及髫龀并罹偏咎”语,谓“八岁为龀”,疑先生丁忧在彼年。不知彼文言已与敬远年齿相及,幼年皆罹偏咎耳。先生盖长敬远数岁。十二正属髫年,敬远正向龀耶?)
九年甲申。先生十三岁。
十年乙酉。先生十四岁。
是年,谢安卒。
十一年丙戌。先生十五岁。
十二年丁亥。先生十六岁。
十三年戊子。先生十七岁。
十四年己丑。先生十八岁。
《杂诗》云:“昔我少壮时,无乐自欣豫。猛志逸四海,骞翮思远翥。”可见先生少年气象。
十五年庚寅。先生十九岁。长子俨生。(存疑。)
先生有五子,其年岁差次,见《责子篇》。其诸子不同母。《与子俨等疏》云:“汝等虽不同生,当思四海皆兄弟之义。……他人尚尔,况同父之人哉?”是其证也。然先生又有妻无妾。《颜诔》中“居无仆妾”一语可证。先生早年丧偶有继室。(详次条)然则至少年亦应有一子为元配夫人出者。今假定本年为长子俨生年。
十六年辛卯。先生二十岁。丧妻。(存疑。)
《怨诗楚调示庞主簿邓治中》云:“弱冠逢世阻,始室丧其偏。”《汤注》云:“其年二十丧偶。继娶翟氏”。先生甫结婚即丧偶,当是事实。其年当在二十左右也。(《王谱》解丧偏为失妾,非也。《颜诔》明云“居无仆妾”。《吴谱》谓三十丧偶,亦杜撰。)
《昭明传》云:“渊明妻翟氏,亦能安勤苦,与其同志。”《南传》云:“妻翟氏,志趣亦同,能安苦节。夫耕于前,妻锄于后。”先生既曾丧偶,则翟氏自当是继室。《晋书·隐逸传》有翟汤,汤子庄,庄子矫,矫子法赐,世有隐行,亦浔阳人。翟夫人当出其族。
先生续娶年岁无考。然长子俨比次子俟仅蚤生两岁,则续娶或即在丧偶之年。
翟夫人似亦先先生卒。故《与子俨等疏》云“但恨室无莱妇”。
十七年壬辰。先生二十一岁。次子俟生。(存疑。)
《命子篇》所命者为长子俨,当作于是年。篇中云:“日居月诸,渐免于孩。”用《论语》三年免怀语意。言“渐免”,则未满三岁也。诗盖作于次子未生以前。故有“三千之罪,无后为急”语。
俨十六时,俟年十四,故假定俟生于是年。
自本年至元兴元年凡十一年间,皆会稽王道子及其世子元显柄国,晋政日乱。
十八年癸巳。先生二十二岁。三子份、四子佚生。(存疑。)
份佚同岁。先生既无姬妾,当是孪生耶?
《颜诔》云:“初辞州府三命。”《昭明传》云:“亲老家贫,起为州祭酒。不堪吏职,少日,自解归州。召主簿不就”。其年月无可考。《吴谱》于本年下云:“是岁为江州祭酒。”《汤注》于《赴假还江陵诗》下亦云:“癸巳为州祭酒。”彼等皆以癸巳年先生二十九岁,又以先生其年初出仕,故附会为此说耳。吾侪若采谨严态度,只能谓州府辟命为作镇军参军以前事,其年则当阙疑也。
十九年甲午。先生二十三岁。
二十年乙未。先生二十四岁。
二十一年丙申。先生二十五岁。
是年,孝武帝见弑。
《桃花源记》及诗,不知作于何年。但发端称“晋太原中”,或是隆安前后所作?
安帝隆安元年丁酉。先生二十六岁。
二年戊戌。先生二十七岁。为镇军参军。(存疑。)五子佟生。(存疑。)
本集卷三第一首为《始作镇军参军经曲阿》,第二首为《庚子岁从都还》。先生作镇军参军在庚子前,略可推定。惟究属何年,所参之军,其主将为何人,皆吾侪所人欲亟知也。考渊明时代曾任镇军将军者,前有太元六年之郤愔,后有元兴三年之刘裕。太元六年先生仅十岁,不成问题。《文选》本诗下李善注云:“臧荣绪《晋书》曰:‘宋武帝行镇军将军’。辟公参其军事。”是以先生所参即刘裕幕也。
然元兴三年,先生实参刘敬宣之建威将军幕。(见下)而庚子、辛丑间先生在镇军幕时,刘裕亦仅官参军。则此镇军非裕甚明。(《文献通考》云:“刘裕起兵讨桓玄为镇军将军,渊明参其军事。”此沿文选李注之误也。)然则究为谁耶?诗题言“经曲阿”,《吴谱》云:“曲阿今丹阳县也。”始就幕职而经丹阳,则军府宜在京口。(即镇江)当时所谓“北府”也。考其时镇京口者,自太元十五年庚寅至隆安二年戊戌九月为王恭;自戊戌九月至元兴元年壬寅三月为刘牢之。先生庚子、辛丑两年皆在镇军幕,则主将必牢之无疑。其后甲辰、乙巳间复参刘敬宣建威幕。敬宣即牢之子,于先生为世交也。时刘裕亦为牢之参军,盖与先生同僚。然则何以解于镇军之名?考是时牢之军号,为镇北将军,镇军或镇北之讹耳。以本集各本讹误之多,盖不足异也。(书成后乃见陶澍《年谱考异》,正谓先生所参为刘牢之军,与吾说合,为之狂喜。《陶考》对于镇军之解释,谓:“考《晋书·百官志》有左右前后军将军,左右前后四军为镇卫军。刘牢之为前将军正镇卫军。即省文曰镇军,亦奚不可?”云云。亦足备一说也。)
牢之以本年九月开府京口。先生入幕,非在本年即在明年。《饮酒篇》云:“……投耒去学仕……是时向立年”。时方二十七八岁,故曰向立年也。若从旧谱,则时已三十三四矣。诸家亦知其不可通,故强指州祭酒为投耒学仕,谓事在癸巳年而先生方二十九。殊不知《颜诔》明言“州府三命不就”,先生盖未尝就州职也。本诗言“始作”,正谓始仕耳。诗云“时来苟宜(集作冥,此从文选)会,宛辔憇通衢。投策命晨旅,暂与园田疏。”当时先生盖有用世之志也。
三年己亥。先生二十八岁。在军幕。
《饮酒篇》云:“在昔曾远游,直至东海隅。道路悠且长,风波阻中途。此行谁使然,似为饥所驱。”案:本年十一月,海贼孙恩陷会稽,刘牢之率众东讨,时刘裕为牢之参军立功最多。先生之驰驱海隅,冲冒风波,盖在牢之军中也。牢之拥兵北府,炙手可热,然其人反覆,先生或逆料其将败而亟思自拔,故后二年遂乞假归。诗所谓“恐此非名计,息驾归闲居”也。
四年庚子。先生二十九岁。在军幕。
集中纪年诗有《庚子岁五月中从都还阻风于规林》二首。诗中言“一欣侍温颜,再喜见友于”;言“归子念前涂”;言“久游恋所生”;皆游子久客思亲之作。言“凯风负我心”,则用“母氏劬劳”意,知所侍温颜必为母也。“友于”云云当指其妹或其从弟。
集中诗题标甲子者凡九首。此其第一首也。《南传》云:“所著文章,皆题其年月。义熙以前,明书晋氏年号。自永初以来,惟云甲子而已”。按集中诗题,无一题年号者。其题甲子之九首,在义熙前者八首。《南传》云云,向壁附会,空疏可笑。前人多已辩正今不广引。
五年辛丑。先生三十岁。是年七月,从军幕乞假归家。其冬丧母。
集中纪年诗有《辛丑岁七月赴假还江陵》一首,发端云:“闲居三十载,遂与尘事冥。”盖是年正三十岁也。辛酉年先生五十岁,既有诗题及诗句为证,实为无上权威之资料。而逆溯至辛丑,正三十岁,则此句亦一极有力资料矣!后世注释家泥视“闲居”二字必谓此诗为辞官后三十年所作。若辛丑年先生已辞官三十载,然则先生之生当在永和前矣有是理耶?
庚子年诗有“欣侍温颜”语;乙巳赋《归去来辞》,仅言“稚子候门”;以后诗中亦不复见言侍养事。则先生丁艰,必当在此数年中。然则何年耶?《祭程氏妹文》云“昔在江陵,重罹天罚。兄弟索居,乖隔楚越。伊我与尔,百哀是切。黯黯高云,萧萧冬月。白云掩晨,长风悲节。感惟崩号,兴言泣血。”所谓“重罹天罚”者,对上文“慈妣早世”言,若妣为考之讹,则此文所述为丧母也。江陵,其地也;冬月,其时也。盖七月赴假还江陵,不数月遂遭大故也。知必为本年而非次年者,先生以元兴三年甲辰应辟为建威参军若次年壬寅冬月丁忧,则服未阕,不容出仕也。
诗题于江陵言还,丧母时亦在江陵。似先生当时侨居江陵也。说详下。
元兴元年壬寅。先生三十一岁。在江陵。(存疑。)
二年癸卯。先生三十二岁,自江陵还柴桑。(存疑。)
集中纪年诗有《癸卯岁始春怀古田舍》二首。《癸卯岁十二月中作与从弟敬远》一首。前者盖在江陵怀柴桑之作。故云“耕者有时息,行者无问津”。后者则归柴桑故居后,与敬远相聚。故云“寝迹衡门下,邈与世相绝”。
《还旧居》一首,《归园田居》六首,似皆本年作。《还旧居》篇云:“畴昔家上京,六载去还归。今日始复来,怆恻多所悲。阡陌不移旧,邑屋或时非。履历周故居,邻老罕复遗。……”似先生投耒学仕后,即未尝履此旧居,故不胜今昔之感。
先生戊戌始作参军,是年归,首尾六载也。然则庚子、辛丑两年不尝两次归家耶?欲解此问题,当释“上京”二字。《李笺》引《南康志》云:“近城五里,地名上京,亦有渊明故居。”《朱子语录》云:“庐山有渊明古迹处曰上京”。果尔,则此上京即旧居,与柴桑、栗里相去咫尺,亦即庚子年“侍温颜见友于”之地也。细绎全集,未见有六年不还家之痕迹。盖州祭酒主簿既不就;戊戌作参军,庚子即归省;后此乙巳一出,不终岁而归,何处得此六年耶?窃意庐山中有上京云云,皆后人因本诗而附会。合前后各诗读之,上京宜指江陵。故辛丑归省之作,题云“还江陵”,而《祭妹文》叙丁忧事,亦言“昔在江陵”也。至江陵何以名上京,则百思不得其解。
嗣读《陶注》于上京句下引毛氏绿君亭本云:“一作上荆”,乃知先生家于荆州即江陵者六年,即前诗所谓“如何舍此去遥遥至西荆”也。(集作南荆,此从文选。)荆名上者以其在上游,犹言西京云尔。殆先生当参镇军幕时,即侨居彼地。丧母后思归故乡,故癸卯春有《怀古田舍》之作,不久遂还旧居,与从弟敬远晤也。然则此诗作于本年无疑矣(于此复有一问题:作参军何故移家江陵耶?此不可解。然则所谓镇军将军者,或当求诸镇江陵之人矣。然又不类。吾亦不复费精力以搜剔资料矣。)
《归园田居》当亦同时作。故云“误落尘网中,一去三十年”。时先生正三十一二岁也。旧谱多以此数诗为乙巳年从彭泽弃官归后作,然彼年自出山至解组,前后不过一岁。篇中“久去山泽游”云云,皆久客新归语,情景不合也。是年桓玄篡位。
三年甲辰。先生三十三岁。起服为建威参军。
是年刘裕起兵诛桓玄。
刘敬宣以破桓歆功,迁建威将军、江州刺史镇浔阳。辟先生参其军事。
义熙元年乙巳。先生三十四岁。上半年在军幕,曾奉使入都。八月,补彭泽令。十一月,自免归,自此不复仕。是年,程氏妹卒。
先生既应刘敬宣之辟,春间凡一度奉使适金陵。集中诗有《乙巳岁三月为建威将军使都经钱溪》一首。发端云:“我不践斯境,岁月好已积。”盖自庚子年后,足迹不履长江下游者五年矣。又云:“一形似有制,素襟不可易。园田日梦想,安得久离析。”盖甫出已有归志也。
《归去来兮辞序》云:“余家贫,耕植不足以自给,幼稚盈室,瓶无储粟,生生所资,未见其术。亲故多劝余为长吏,(案:谓邑宰。)脱然有怀,求之靡途;会有四方之事。(案:指为参军使都事。)诸侯以惠爱为德。(案:彼时邑宰由州将版授。)家叔以余贫苦,遂见用为小邑。于时风波未静,心惮远役。彭泽去家百里,公田之利,可以为润,(一本作秫可以为酒。)故便求之。及少日,眷然有归欤之情。何则?质性自然,非矫励所得。饥冻虽切,违己交病。尝从人事,皆口腹自役。于是怅然慷慨,深愧平生之志。犹望一稔,当敛裳宵逝。寻程氏妹丧于武昌,情在骏奔,自免去职。仲秋至冬,在官八十余日。因事顺心,命篇曰《归去来兮》。乙巳岁十一月也。”此文自述得官去官之经过及动机,乃至年月日具详,最可宝之史料也。欲求则求,欲去则去,将心事率直写出,最足表现先生人格。“质性自然……深愧平生之志”云云,实彻底觉悟之自白也。其去官动机,《昭明传》云:“岁终,会郡遣督邮至县。吏请曰:应束带见之。渊明曰:我岂能为五斗米折腰向乡里小儿。即日解绶去职。”与此文因妹丧去官颇有出入。当以此文自述者为近真。
《昭明传》又云:“为彭泽令,不以家累自随。送一力(案:厮仆之称。)给其子,书曰:‘汝旦夕之费,自给为难。今遣此力助汝薪水之劳。此亦人子也,可善遇之’。公田悉令吏种秫,曰:‘吾常得醉于酒足矣。’妻子固请种秔,乃使二顷五十亩种秫,五十亩种粳。”案:与子书,文虽简短,蔼然仁者之言。可见先生博爱襟抱之一斑也。
旧谱依《宋传》“年六十三”一语,皆推定先生是年四十一岁。今案:《饮酒篇》第十九首云:“畴昔苦长饥,投耒去学仕。将养不得节,冻馁固缠已。是时向立年,志意多所恥。遂尽介然分,终死归田里。”此总叙少年出仕及弃官事,而云“向立年”,则明是三十岁前后也。(乙巳弃官时,虽已过三十,然自为参军以迄县令,皆投耒学仕时,故曰向立年。)若赋归去在四十后,则彼文不可通。
二年丙午。先生三十五岁。
《责子诗》云:“白发被两鬓,肌肤不复实。虽有五男儿,总不好纸笔。阿舒(俨)已二八,(一作十六。)懒惰固无匹。阿宣(俟)行志学,而不爱文术。雍(份)端(佚)年十三,不识六与七。通子(佟)垂九龄,但念梨与栗。天运苟如此,且进杯中物。”案此诗作于长子俨十六岁时,诸子小名及年岁具列,绝佳史料也。惜不得著作年月。但先生二十岁丧偶,而诸子不同母。(据《与子俨等疏》。)假定俨(阿舒)为元配出,其生应在先生二十岁以前。故可推定本诗为此一两年内作品也。《归去来兮辞序》言:“幼稚盈室”,知先生为彭泽令时已有多子矣。
先生发白盖甚早。《命子篇》已有“顾惭华发”语,计其时甫逾二十耳。《晋传》言先生“抱羸疾”,想然。集中言白发者甚多,不必皆晚年作也。
三年丁未。先生三十六岁。
《祭程氏妹文》云:“维晋义熙三年五月甲辰,程氏妹服制再周。渊明以少牢之奠俛而酹之。……”先生丧妹,在乙巳,于兹两年,故云“服制再周”。
四年戊申。先生三十七岁。
集中纪年诗有《戊申岁六月中遇火》一首。中有“总发抱孤念,奄出四十年”语。似是年已逾四十。然则与辛丑三十、辛酉五十诸文相矛盾矣!窃谓此“十”字乃“九”字之讹。集中称十二为“二六”,十五为“三五”,五十四为“六九”,所在多有。此文亦以“四九”代三十六耳。“奄出四九年”,谓刚过三十六岁也。讹作“十”者,或由刓损,或由传钞肊改耶?
五年己酉。先生三十八岁。
集中纪年诗有《己酉岁九月九日》一首。
《移居》二诗,不知何年作。《李笺》云:“靖节旧宅,居于柴桑县之柴桑里。至是属回禄之变,越后年徙居南里之南村”。又云:“南村即栗里”。此虽揣测之词,亦颇近理。《移居篇》云:“闻多素心人,乐与数晨夕”。指庞通之、殷景仁、颜延之等也。详见下。
六年庚戌。先生三十九岁。
集中纪年诗有《庚戌岁九月中于西田获早稻》一首。
《与殷晋安别》诗序云:“殷先作晋安南府长史掾,因居浔阳。后作太尉参军,移家东下。作此以赠。”案:此太尉即刘裕。也裕以去年九月进太尉。殷为参军,当是本年事诗中言“去岁家南里,薄作少时邻”。谓在南村与殷结邻也。《别殷》诗既推定为今年作则《移居》诗必为去年作无疑矣。
七年辛亥。先生四十岁。
《祭从弟敬远文》云:“岁在辛亥,月维仲秋,旬有九日,从弟敬远,卜辰云窆。……”文中有“相及龆龀”语,知先生与敬远年岁相去不远。有“年甫过立”语,知敬远卒时仅三十余。若如《宋传》年六十三之说,则先生是时当已四十七,相及髫龀之敬远,亦当在四十内外,与本文不相应矣。先生殆无同怀兄弟,其从弟名见集中者,一敬远,一仲德,皆先先生卒。未审为一为二。《与子俨等疏》云“但恨邻靡二仲,室无莱妇”。似是悼妻及二弟之早亡也。
《荣木》篇有“四十不足畏”,语,可假定为本年以后所作。
《连雨独饮》篇有“僶俛四十年”语,可假定为本年作。
《答庞参军诗序》云:“自尔邻曲,冬春再交,款然良对,忽成旧游。……”庞名通之,先生移居南村后相与结邻者也。《移居》既推定在己酉年,则冬春再交,当为本年。
又有《答庞参军》四言一首。似亦同时作。
八年壬子。先生四十一岁。
《饮酒》二十首,不知何年作,序云:“……既醉之后,辄题数句自娱。纸墨遂多,辞无诠次。聊命故人书之。……”是其诗非作于一时也。篇中有“行行向不惑”语,又叙弃官后事,言“亭亭复一纪”,然则是四十前后作也。
九年癸丑。先生四十二岁。
十年甲寅。先生四十三岁。
是年释慧远合缁素百二十有三人结白莲社于庐山之东林;刘遗民为誓愿文,实佛教净土宗之初祖也。邀先生入社,先生谢焉。然固常与远往还。相传先生一日谒远公,甫及寺外,闻钟声不觉颦容,遽命还驾。宋人张商英诗所谓“虎溪回首去,陶令趣何深”也。又传远公送客,向不过虎溪,一日与先生及陆修静语道,不觉过溪数百步,虎辄骤鸣,因相与大笑云。此两公案为宗门所乐道,虽不必尽信,要之先生与莲社诸贤相缘契,则事实也集中有《与刘柴桑倡和诗》两首。注家言柴桑即遗民,未知何据。
十一年乙卯。先生四十四岁。
《颜诔》云:“自尔介居,及我多暇。伊好之洽,接檐邻舍。宵盘昼憩,非舟非驾。”此颜延之自述与先生结邻欢聚情况也。《宋传》云:“颜延之为刘柳后军功曹,在浔阳与潜情款。”《陶考》云“刘柳为江州刺史,《晋书》柳本不传不纪年月。考《宋书·孟怀玉传》:‘怀玉义熙十一年卒于江州之任。’《晋书·安帝纪》:‘义熙十二年新除尚书令刘柳卒。’《南史·刘湛传》:‘父柳卒于江州。’”是柳为江州实踵怀玉后,以义熙十一年到官,十二年除尚书令,未去江州而卒。延之来浔阳与先生情款,当在此两年也。
十二年丙辰。先生四十五岁。
集中纪年诗有《丙辰岁八月中于下潠田舍获》一首。
有《示周掾祖谢》一首。题目一作“示周续之,祖企,谢景夷三郎时三人共在城北讲礼校书”。案:续之为莲社中人物,时与先生及刘遗民号浔阳三隐。《昭明传》云:“刺史檀韶苦请续之出州与学士祖企、谢景夷三人共在城北讲礼。”盖即据本诗题文也。檀韶为江州刺史在义熙十二年。(见《宋书·韶传》)则此诗当作于本年矣。篇中“马队非讲肆”云云,似不以续之之溷居城市为然也。
是年慧远卒。
十三年丁巳。先生四十六岁。
是年太尉刘裕北伐,灭姚秦,修复关中晋宗庙陵寝。集中有《赠羊长史》一首。序云:“左军羊长史衔使秦川作此与之。羊名松龄。”《诗》云:“……贤圣留遗迹,事事在中都。岂忘游心目,关河不可逾。九城甫已一,逝将理舟舆。闻君当先迈,负疴不获俱。……”盖自怀愍以后,中原沦于戎羯,已逾百年。先生观关洛之光复,盖喜极而泣。其云欲往游因病不果,殆实情也。
十四年戊午。先生四十七岁。
《宋传》云:“义熙末,征著作佐郎,不就。”
《昭明传》云:“江州刺史王弘欲识之,不能致也。渊明尝往庐山,弘命渊明故人庞通之赍酒具于半道栗里之间邀之。渊明有脚疾,使一门生二儿舁篮舆。既至,欣然,便共饮酌。俄顷弘至。亦无迕也。……尝九月九日出宅边菊丛中坐,久之满手把菊。忽值弘送酒至,即便就酌,醉而归。”《宋晋传》文略同。是先生于州将中,惟王弘颇相周旋。按《宋书·弘传》:弘以义熙十四年迁抚军将军江州刺史。在州七年,宋文帝元嘉二年始迁去。《昭明传》所记,当是本年以后事。集中有《于王抚军座送客》一首,亦本年以后作。
是年,刘裕弑晋安帝。
恭帝元熙元年己未。先生四十八岁。
元熙二年即宋武帝永初元年庚申。先生四十九岁。
是年,宋武帝废晋恭帝为零陵王。寻弑之。
集中有《述酒》一篇。《李笺》引黄庭坚曰:“此篇似是读异书所作,其中多不可解。”《吴谱》引韩子苍曰:“余反覆观之,见‘山阳归下国’之句,盖用山阳公事。疑是义熙以后有所感而作也。故有‘流泪抱中叹’、‘平王去旧京’之语”。《汤注》云:“按晋元熙二年六月,刘裕废恭帝为零陵王。明年,以毒酒一罂授张伟使酖王,伟自饮而卒。继又令兵人踰垣进药,王不肯饮,遂掩殺之。此诗所为作,故以‘述酒’名篇也。诗辞尽隐语。……余反覆详考,而后知决为零陵哀诗也”。今案:篇中有“诸梁董师旅,芈胜丧其身”语,用叶公。诸梁,白公胜事。有“安乐不为君”语,用刘禅事。有“峡中纳遗薰”语,用越五子搜事。皆与兹案有关。结句有“天容自永固,彭殇非等伦”,意尤明显,韩、汤、吴说是也。
宋永初二年辛酉。先生五十岁。
集中纪年诗有《游斜川》一首。《序》云:“辛酉(俗本作丑。)正月五日……与二三邻曲同游斜川。……欣对不足,率尔赋诗。悲日月之遂往,叹吾年之不留。各疏年纪乡里以记其时日。”诗云:“开岁倏五十(俗本作日。)俗生行归休。……”案:此诗为考先生年岁最主要之资料。因序中明言“各疏年纪记时日”而序之发端明记“辛酉正月五日”,诗又发端云“开岁倏五十”,故辛酉年先生之齿五十,丝毫无疑议之余地也。后人所以多不察者,则以俗本“辛酉”皆作“辛丑”,而诗句之“倏五十”又或作“五日”。先生卒于丁卯;即以《宋传》年六十三之说推算,则辛丑亦仅三十七岁,与“开岁五十”语不相容。俗子强作解事,见序有“正月五日”语,因奋肊改“五十”为“五日”。殊不知“开岁倏五日,吾生行归休”,此二语如何能相连成意?慨叹于岁月掷人者,岂以日计耶?
况序中明言“各疏年纪”,若作“开岁五日”,所疏年纪何在耶?于是复有据“辛丑五十”之说,谓先生实得年七十六者。(《李笺》引张演语)然则乙巳辞彭泽令时,先生已五十四,与《饮酒篇》“是时向立年”句,又冲突矣!幸《汤注》本及昭文瞿氏所藏宋本为朱子同时人曾集所写者,(坊间的影印本)于序文“辛丑”下注“一作酉”三字。吾侪乃知作“酉”者实为原本;而“开岁五十”一语,更不容改字以为迁就。以辛酉五十推算他篇他岁,皆无不合。一切疑团,迎刃解矣!
《杂诗》十二首,不署年月,惟中有“奈何五十年,忽已亲此事”语,知是五十后作品也。《丁谱》解此句,谓“裕将篡晋,其势已成。叹其不幸而亲见此事。”似甚当。惟丁氏袭旧说,以此诗系诸义熙十年,谓先生逆料裕之必篡,则过矣。如吾所推定,则五十岁当永初二年,晋祚已移,故自悲“已亲此事”也。
三年壬戌,先生五十一岁。
《拟古》九首,不知何年作。但其中如“饥食首阳薇,渴饮易水流”。如“自从分别来,门庭日荒芜”。如“兰衰柳亦枯,遂令此言负”。如“枝条始欲茂,忽值山河改”。皆感慨沧桑之微言,其为易代后作品无疑。
少帝景平元年癸亥。先生五十二岁。
《昭明传》云:“颜延之……后为始安郡,经过浔阳,自造渊明饮焉,每往必酣饮致醉。弘(王弘)欲邀延之赴坐,弥日不得。延之临去,留二万钱与渊明。渊明悉送酒家,稍就取酒”。案:据《宋书·延之传》,以本年为始安太守。时王弘在州五年矣。
文帝元嘉元年甲子。先生五十三岁。
《昭明传》:“江州刺史檀道济往候之,偃卧瘠馁有日矣。道济谓曰:‘贤者处世,天下无道则隐,有道则至。今子生文明之世,奈何自苦如此?’对曰:‘潜也何敢望贤,志不及也。’道济馈以粱肉,麾而去之”。案:道济为江州刺史在本年,(见《宋书·道济传》)昭明以此事叙于先生少年,下文接“后为镇军建威参军”句,大误。《王谱》置之元嘉三年,亦误。(《通鉴》记道济为江州在元嘉三年,误也。《王谱》盖袭之。)先生不忤王弘,而独拒道济之馈,殆以其为宋室元勋,心鄙之耶?
《有会而作乞食》等篇,或当作于是时?
二年乙丑。先生五十四岁。
《怨诗楚调示庞主簿邓治中》:“结发念善事,僶俛六九年。”案:“六九年”谓五十四岁也。集中屡用此例。一本作“五十年”,盖不得其解而妄改耳。此诗叙历年之艰阻困顿,中有“离忧悽目前”语,盖自知不久人世矣!
三年丙寅。先生五十五岁。
四年丁卯。先生五十六岁。其年九月。先生卒。
《颜诔》:“春秋若干。(集中附录诔文皆作春秋六十有三。此从文选本。)元嘉四年某月某日,卒于浔阳县之柴桑里。……询诸友好,谥曰靖节征士。”
《宋传》:“元嘉四年卒。时年六十三。”
《昭明传》:“元嘉四年,将复征命。会卒。时年六十三。世号靖节先生。”
《晋传》:“以宋元嘉中卒,年六十三。”
案:今本《陶集》中所附《颜诔》有“春秋六十有三”一语,颜延之既夙与先生情款,当先生初没时为之作诔。其所记录,自应有最大之权威,后人莫敢置疑,宜也。然据文选本则但云“春秋若干”,并无六十三之说。然则集中所附《颜诔》云云,殆后人据《宋传》改增耳。细绎本文,可得反证。《诔词》云:“……孰云与仁,实疑明智。谓天盖高胡愆斯义。……年在中身,疢惟痁疾。……”“中身”用《无逸》“文王受命惟中身”语正五十典故。诔意谓年仅五十余;以其寿促而怨天道之无凭也。是故攀引颜延之为先生六十三之证人,颜不任受也。六十三之说,本诸沈约,昭明袭之,唐人撰《晋书》又袭之,几成铁案。然钩稽全集,其不合既若是。然则沈约何故有此误耶?以吾度之:殆约所据谱牒,本作年五十六;而“五”字或刓损或传钞讹舛,便成“三”字。约见三十六之太不伦也,辄颠倒臆定为六十三;自此遂以讹踵讹习非成是矣。此虽臆测,或亦近理耶?
《与子俨等疏》,当属末命。发端言:“天地赋命,生必有死。自古贤圣,谁独能免?”中言:“疾患以来,渐就衰损。亲旧不遗,每以药石见救,自恐大分将有限也。”末云:“汝其慎哉,吾复何言?”全篇皆遗嘱口气也。应判为本年临终时所作。中有“吾年过五十”语,最足为先生寿不满六十之铁证。
《挽歌》:“严霜九月中,送我出远郊。”
《自祭文》:“岁惟丁卯,律中无射。……陶子将辞逆旅之馆,永归于本宅。……”
案:此三诗一文,皆先生属纩时自挽自祭者。观其实叙年月,(“无射”九月也。与歌辞相合。)知非同寻常文人平居游戏,故作达语者比。《文选》采此诗,只题曰“陶渊明挽歌”,编集者加一“拟”字,题为“拟挽歌辞”,失之矣。《颜诔》云:“视化如归临凶若吉。药剂弗尝,祷词非恤。傃幽告终,怀和长毕。”皆叙其临命从容属辞自挽之事东坡评《自祭文》云:“出妙语于纩息之余,岂涉生死之流哉!”可谓知言。又案:《挽歌》云:“早终非命促”,可为先生仅得下寿之证。《自祭文》云:“识运知命,畴能罔眷。余今斯化,可以无恨”。“知命”用《论语》文,谓年过五十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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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子俨等疏》:“少学琴书,偶爱闲静。开卷有得,便欣然忘食。见树木交荫,时鸟变声,亦复欢然有喜。常言五六月中,北窗下卧,遇凉风暂至,自谓是羲皇上人。”
《颜诔》:“有晋征士浔阳陶渊明,南岳之幽居者也。弱不好弄,长实素心。学非称师,文取指达。在众不失其寡,处言每见其嘿。少而贫苦,(一作病)居无仆妾,井臼弗任,藜菽不给。母老子幼,就养勤匮。远惟田生致亲之议,追(一作近)悟毛子捧檄之怀初辞州府,三命后为彭泽令。道不偶物,弃官从好。遂乃解体世纷,结志区外,定迹深栖于是乎遂(一作远)灌畦鬻蔬,为供鱼菽之祭。织诟纬萧,以充粮粒之费。心好异书,性乐酒德。简弃烦促,就成省旷。殆所谓国爵屏贵家人忘贫者欤?”
《昭明传》:“渊明少有高趣,博学善属文。颖脱不群,任真自得。尝著《五柳先生传》以自况。曰‘先生不知何许人也,亦不详其姓字,宅边有五柳树,(一本无树字)因以为号焉。闲静少言,不慕荣利。好读书,不求甚解。每有会意,欣然忘食。性嗜酒,而家贫不能恒得。亲旧知其如此,或置酒招之。造饮辄尽,期在必醉。既醉而退,曾不恪情去留。环堵萧然,不蔽风日。短褐穿结,箪瓢屡空,晏如也。尝著文章自娱,颇示己志。忘怀得失,以此自终’。时人谓之实录。”“渊明不解音律,而蓄无弦琴(一作无弦素琴)一张,每酒适辄抚弄以寄其意。贵贱造之者,有酒辄设。渊明若先醉,便语客‘我醉欲眠卿可去’。其真率如此。郡将常候之。值其酿熟,取头上葛巾漉酒。漉毕,还复著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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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五子,俨、俟、份、佚、佟,皆不见史传。
《梁书·安成康王秀传》:“天监六年,出为江州都督。闻前刺史所征士陶潜曾孙为里司。
秀叹曰:‘陶潜之德,岂可不及后世?’即日辟为西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