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发展的第二阶段是“互”的阶段,这个阶段以微博、微信等社交类产品为标志,也被称为社交阶段。
与第一阶段只是信息、商品这些外部物质出现在网上不同,在这个阶段,人也出现在网上。人,真正成为网络的主体。
由此,互联网不再仅仅是人们原有生活的补充和丰富,而是和人们原来的生活融为一体,成为生活的一部分。进一步的发展,很可能到达“互联网就是生活,生活就是互联网”的阶段。这一趋势,目前已经开始露出了端倪,这就是可穿戴设备以及移动互联网的出现。但是,它们也还是“互”,不过是将“互”推向了一个更全面的阶段,不否定和推翻“互”这一阶段的逻辑和规定性。
人成为网络的主体之后,于商业世界来说,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不再是原来的线性关系,也不仅仅是交互的关系,而成为网状关系。
不管是人还是企业,都是这个网络中的一个节点。这个节点,可以与无数的任何其他节点建立联系。这已经被六度互联理论所证明。而只要双方达成了意愿,它们之间还可以建立直接联系。具体就商业世界来说,就是企业可以和消费者建立直接联系,消费者之间也可以建立直接联系。
这种企业与消费者之间、消费者与消费者之间关系的变化,导致商业世界的逻辑发生了彻底的改变:
1.企业可以直接将产品销售给消费者;
2.企业可以直接将信息传播给消费者,消费者也可以直接反馈信息给企业;
3.消费者相互之间不再隔绝,信息在其中自由传播。
企业可以直接将产品销售给消费者,因而销售中介被取消。不管是地面渠道还是网络渠道,都失去了存在的必要性。自然,那种因为渠道而带来的竞争优势也将不复存在,不但不称其为优势,还是沉重的负担。雷军领导的小米科技公司就是这么做的。他们在销售手机的时候,通过企业自己的官网进行预售,这不但可以免除与渠道打交道的时间和精力,也可以不受渠道的控制,还能够准确地把握产品的生产数量,避免传统厂商常见的沉淀在渠道的货物销售不出去造成的产品浪费和成本增加。
从企业的组织结构来说,要求企业由有电商部门统筹生产、销售、发货等相关事宜。
企业可以直接将信息传播给消费者,消费者也可以直接反馈信息给企业,因而信息中介被取消。不管是网络媒体还是传统媒体,对企业传播信息而言,都失去了存在的必要性。与媒体良好的关系不如企业自己强大的信息传播能力来得有效和直接。
从企业的组织结构来说,要求企业有营销部门统筹企业信息的发布和传播。一般而言,其会与客服部门合二为一,两者共同负责企业形象的塑造和维护,打造好的品牌和口碑。
消费者相互之间不再隔绝,信息在其中自由传播,因而他们可以形成合力,在与企业的关系中占据优势地位。企业如何对待一个消费者,会被其他的消费者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影响他的购买选择。消费者关于产品使用体验的吐槽,企业需要小心应对,避免导致企业品牌减分,降低销售;而消费者关于产品使用体验的好说辞,企业也应该积极加以传播,为企业品牌加分,促进销售。最好的情况当然是只有好的评价没有吐槽。于是我们可以看到,成交不再是企业与消费者关系的结束,而是一个新的开始。
从企业的组织结构来说,要求企业有强大的客服部门来跟踪和应对消费者的体验反馈。可以看到,这些商业逻辑的改变,并不是对传统商业逻辑的补充,而是颠覆。因此,互联网思维不是有没有的问题,而是如何认识、如何应对、如何运用的问题。
尤其对于传统企业来说,这种颠覆性更为彻底,不但是利益的颠覆,而且是思想的颠覆。它们之前花费数年、十数年甚至数十年所积累的销售中介(渠道)能力和信息中介(公关)能力,对自己而言不再是优势资源,对其他新进入者而言也不再是竞争门槛。
新的进入者用新的玩法绕开以前的障碍,直达用户。相当于是对传统企业的釜底抽薪。这不但可以节约渠道和广告成本,还能够清晰地知道自己产品的用户是谁,从而建立起关系,更好地服务,提高品牌附着力。这是传统企业多少年梦想做而做不成的事情。同时,传统经营者的脑子还处于“互联网思维”之前的阶段,无法应对这一阶段的竞争。
但是,一旦理解了互联网思维,明白了在互联网思维指导下如何行动,在传统行业多年关于产品和用户的理解与积淀,将会有助于传统行业从业者获得竞争的胜利,迎来企业的再一次腾飞。
在“互”的阶段,互联网于企业而言,不再处于一种“互联网+”的位置。互联网就是渠道,是销售产品和传播信息的渠道;互联网就是工具,企业和消费者通过互联网进行信息的交流传播。互联网就是互联网,互联网是主体,未来,互联网将是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