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货公司的创始人马克斯是波兰犹太人,出生于一个贫苦家庭,他的母亲因为难产而早逝,马克斯由姐姐抚养大。19岁时,他决定自立自强,于1884年毅然离开家乡,只身闯入英国碰运气。
当他到达英国达里兹城时,已经身无分文,而且语言不通。值得庆幸的是:这里聚集了许多犹太人。有个叫杜赫斯特的犹太富商,专做批发百货生意,他觉得马克斯为人忠厚,却因不懂英语,很难找到职业,便主动借给这个青年人5英镑,要他做点小买卖维持生活。
由于马克斯不懂英语,售货时不好讨价还价,所有货物清一色售价一便士,并打出招牌“不要问价钱,每件一便士”,以此招揽顾客。由于服务良好,不久就树立了品质优良、价格公道的形象。
两年后,马克斯便将“便士市集”开到约克郡和兰开夏。后来他又联合斯宾塞合股经营,打出“马克斯·斯宾塞”的招牌,在伦敦闹市设立了一家百货店。
不久,斯宾塞和马克斯先后去世。马克斯的后辈们成功地继承了“薄利多销,物美价廉”的传统。
公司并不像大多数零售商那样,从供应商手中购买成品,而是靠自己拥有的百名训练有素的技术员与制造商合作,对商品设计、原料选择,生产工序及质量检验等方面进行研究,按公司的要求进行生产,确保商品的优越性。
从事广告业务20多年的广告公司主席米勒认为,马克斯·斯宾塞公司的名声确实很响,从广告的角度看是反常现象,因为马克斯·斯宾塞公司从不对外广告宣传,但他们的声誉和名望却不告而知,在英国无人不晓。其实,有了优质的商品,有了响亮的牌子,他们当然不需要花冤枉钱去做广告了。
确实如此,倘若有数以百万计的人在你的商店川流不息,最有效的宣传就是口碑。只有当口碑不能快速传递商品的动态时,才真正需要广告。
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声誉和信用都是最重要的,只有树立了好的形象,才能在同领域中立于不败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