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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从百老汇到麦迪逊广场

他们两个人继续在百老汇大街上悠闲地走着,迪克把路边有名的旅馆和娱乐场所一一指出。弗兰克看到富丽堂皇的圣尼古拉斯旅馆和大都市饭店时,十分惊奇,前者是由白色大理石构筑的,而后者却是柔和的棕黄色调,但其在内部的装潢上一点儿不逊色于前者。当他听说这两座雄伟的建筑在装修花费上都接近百万时,他丝毫不觉得惊讶。

到了第八大道,迪克向右转,手指着克林顿大厦对弗兰克说,那儿就是商贸图书馆,收藏着超过十万册的图书。接着他们又向前走到一座大楼前。独自屹立在第三、第四大道入口处的这幢大楼,两条街各占一边。

“那座建筑是做什么的?”弗兰克问道。

“噢,那是库伯学院,”迪克回答说,“是库伯先生修建的。我们是非常要好的朋友。我曾经还和皮特·库伯一起上过学。”

“那里面都有些什么呢?”弗兰克问。

“一楼是举行公众集会和讲座的大厅,楼上有一间阅览室和一间画廊。”迪克说。

在库伯学院的正对面,有一幢很大的砖头构造的房子,占地大约一英亩多,吸引了弗兰克的注意。

“那里是旅馆吗?”他问道。

“不是的,”迪克说,“那里是‘圣经’出版社,人们在这里印制《圣经》。我曾经去过一次,看到里面堆着一大堆的《圣经》。”

“你看过《圣经》吗?”弗兰克问道,现在他对迪克的受教育水平已有了大致的了解。

“没有,”迪克回答说,“不过我听说那是一本很好的书,可惜我从来没读过。我不是很喜欢读书,看书让我很头疼。”

“我想你看书不是很快吧?”

“一些简单的词,我还是能看懂的,但是一遇到复杂的词,我就被卡住了。”

“如果我能在城里住下来的话,你就可以每天晚上都到我那儿去了,我可以教你。”

“你真的愿意花时间来教我吗?”迪克热切地问。

“当然啦,我想看到你积极上进。如果你不懂得读写的话,那是很难成功的。”

“你真是个善良的人,”迪克感激道,“我真希望你能在纽约住下来。我也有想学的东西。那你住在哪里呢?”

“在一个镇上,距离这里大约有五十英里,位于哈德森河的左岸。我很高兴你能有时间可以去看看我呢,我很想邀请你去我那里住上两三天。”

“这是‘荣幸之光’吗?”

“我不太明白你说的是什么?”

“你说的是真心话吗?”迪克有些难以置信地问道。

“当然是真的了,为什么不呢?”

“如果你的家人知道你竟然邀请一个擦鞋童到家里,他们会怎么说呢?”

“擦鞋不算什么丢人的活儿,迪克!”

“我不太习惯上流社会的生活方式,”迪克说,“我不清楚怎样做算是举止得体。”

“这些我都可以帮你啊!要知道,你不可以一辈子只擦皮鞋啊!”

“当然,”迪克说,“我九十岁的时候,我就辞职不干了。”

“我希望在那之前,你就不要做了。”弗兰克微笑着说。

“我也希望自己可以找点别的活来干。”迪克很认真地说道,“我很想在办公室里工作,学着做生意,能过上一种令人尊敬的生活。”

“那你为什么不尝试一下呢?看看能不能找到一个适合你的职位,迪克?”

“谁会雇用一个穿着破烂衣衫的迪克呢?”

“可是你现在的穿戴很整齐,不再破烂了啊,迪克。”

“是啊,”迪克说,“现在看上去,我要比之前穿着华盛顿外套和路易·拿破仑裤子时的样子好多了,但如果我找到一份办公室职员的工作的话,他们每周支付给我的薪水不会多于三美元的,靠那点钱我是不会过上体面的生活的。”

“是的,我想也是这样,”弗兰克若有所思地说道,“但是在年终的时候,你可以拿到多一点的钱。”

“没错,”迪克说,“不过那时候的我可能只剩下皮包骨头了。”

弗兰克笑了起来。“你让我想起一个爱尔兰的传说,”他接着说,“一个爱尔兰人为了节省开支,想让他的马学会吃刨木屑,所以他给他的马戴上了一副绿色的眼镜,好让那些木屑看上去可以吃。但很不幸的是,等那匹马刚一学会吃木屑的时候,就死掉了。”

“当那匹马学会吃木屑的时候,一定变异成另一个品种了。”

迪克说。

“我们现在是在哪里了?”弗兰克问道。此时他们已从第四大道走到了联合广场。“这里就是联合公园。”迪克指着一片漂亮的绿地说。在绿地的中央有一个池塘,池塘里的喷泉正在喷水。

“那是华盛顿总统的雕像吗?”弗兰克指了指一座花岗岩底座上的骑士铜像问道。

“是的,”迪克说,“他当上总统后似乎又长高了些。要是他在参加大革命时期就这样高的话,我想英国人早就被他踩死了。”

弗兰克抬头望着这座十四英尺半高的雕像,觉得迪克的话很有道理。

“那件大衣感觉怎么样,迪克?”他问道,“你觉得穿上合身吗?”

“挺不错的,就是有些太宽松了,”迪克说,“我脱了鞋子可没有十英尺高。”

“是啊,真是有点宽松呢,”弗兰克笑着说,“迪克,你真是个奇怪的人。”

“没错,我生来就很古怪。有些小孩出生的时候嘴里是含着银勺子 的”,维多利亚王族的孩子出生时更是含着金勺子的,那上面还镶有钻石,可到我出生的时候,金和银成了稀缺的东西,所以我的勺子是锡做的。”

“也许金和银都会慢慢有的,迪克,你听说过迪克·威灵顿吗?”

弗兰克问道。

“这个从没听说过,他也是一个穿着破旧衣服的迪克吗?”

“我相信曾经是这样的,不管怎么说,他小的时候的确很穷,但他并不维持现状。他在去世之前已经成为伦敦市长了。”

“真的吗?”迪克很感兴趣地问道,“他是怎么做到的呢?”

“啊,事情是这样的,一个有钱的商人看他可怜,就把他带到自己家,让他和他的用人们住在一起,平时给他跑跑腿。有一天商人留意到迪克蹲在地上捡别人丢掉的大头针和缝衣针,于是好奇地问他为什么要这样做,迪克就告诉他,如果能够捡到足够多的针,就可以卖掉它们。商人对他这种节约的性格十分赞赏,所以在不久之后,当他要派商船去外国港口时,他告诉迪克,说他可以把任何一样东西送上船去卖,得到的钱可以归迪克。可当时的迪克除了一只前不久别人刚送给他的小猫之外,身上一无所有。”

“那他要支付多少船钱呢?”迪克问道。

“应该不会很高,因为他只有一只小猫而已,于是他决定把它带上船去。商船在大海里航行了好几个月,那只小猫已经长成了一只健硕的大猫了,这时商船在一个没有人知道名字的小岛靠岸了。恰好这个小岛正在闹鼠灾,百姓的生活都受到了影响,甚至连国王的宫殿也受到了骚扰,总之就是情况很紧急。船长发现情况很糟糕,就把迪克的猫带上了小岛,岛上的老鼠马上便被驱散了。国王见到这只能对付老鼠的猫,十分高兴,决定要不惜一切代价把它买下来。于是他送了很多金子给船长,用来买下这只猫,船长当然也很高兴地做了这笔交易,并把那些金子如数交给了迪克。后来,这些金子成了迪克发迹的资本,随着他年龄的增长,他变得越来越富有,最后发展成为人人尊敬和爱戴的富商,辞世前还当选了伦敦市的市长。”

“这个故事真不错,”迪克说,“不过我倒是觉得,就算把纽约市所有的猫都送给我,我也当不了市长。”

“也许你说得对,但是可能你会以别的途径出人头地的。很多优秀的人在小时候都很穷,只要你肯努力,迪克,一切都还是有希望的。”

“从来没有人和我说过这样的话,”迪克说,“他们只会叫我‘罩着破衣服的迪克’,而且说即使我长大了也只不过是个无赖汉而已(受过良好教育的孩子们不用为迪克的错误而感到惊讶)。”

“他们虽然这么说,但并不意味着你将来就会那样,迪克。只要你想成为成功人士,想成为社会中被人尊敬的一员,那么你就一定会成功的。或许不一定要变得很有钱——要知道,并不是每个人都会变得很富有——但你可以找到一个好职位并且得到别人的尊敬。”

“我会加油的,”迪克诚恳地说,“如果我不花钱去看戏,不花钱请别人喝牡蛎汤,不花钱去赌牌什么的,那我想我也不用做一辈子穿破旧衣服的迪克了。”

“你过去就是这样花钱的吗?”

“差不多就是这样啊。有一次我存下五美元打算买一套新衣服,因为我最好的那套衣服全破了,可是瘸子吉姆却非要我和他赌一把。”

“瘸子吉姆?”弗兰克好奇地问。

“哦,他是个瘸子,所以我们大家都叫他瘸子吉姆。”

“我猜你肯定是都输了吧?”

“是的,输得干干净净。最后只好睡在外面,因为我连住宿费的钱都输掉了。那天晚上特别冷,我差点都冻僵了。”

“那个吉姆把你的钱都赢走了,难道一点住宿费都不给你留下吗?”

“他当然不肯了,我只向他要五美分,他都不愿意给。”

“难道你只要花五分钱就能找到地方住吗?”弗兰克惊讶地问道。

“当然,”迪克说,“但不是在第五大道的酒店里面,第五大道酒店就在那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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