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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神秘异兽

青铜门以怪兽额头为中线,向两边缓慢移开,发出巨大而刺耳的声响。墙上的日光灯不停闪烁,随着青铜门打开,由于气压的差异,一阵风被吸引着向门里刮去,带着一些水泥粉尘。水哥甚至觉得自己都在被吸过去,扎了个马步才站稳,感觉真的像一只吞噬万物的巨兽。

Lolita和水哥站在一起,不由自主地抱紧了他的手臂,水哥拍拍她的手,让她安心。

青铜门移动得很慢,三分钟后,才露出一人宽的缝,里面黑漆漆的什么都看不见。

门后面会是什么呢?水哥总结了在地库里的所见所闻,兵马俑、古代音乐,按照这样的规律,里面会不会是一个巨大的兵马俑坑?古墓的甬道?秦始皇的地下宫殿?还是干脆就穿越到了秦朝的战场?

或者说,有一个巨大的怪兽,会从里面扑出来把他们都吃掉?

这么想着,水哥也紧张起来,紧紧握住了Lolita的手。恐惧拽着他几次都差点转身狂跑下楼梯,但是在Lolita面前,他不能够认㞞,他要当好精神支柱。

小王和小陈倒是比较镇定,拿着手电筒朝着门里面照去,随着两条光柱的移动,隐约看见里面有一些物体,水哥皱眉仔细看,好像是……桌椅?

青铜门移到两人宽的时候,速度越来越慢,然后就停住不动了。现在这个门缝,只有原来一扇消防门的宽度。

地面和天花板也不再震动了,水哥观察了一会儿,看青铜门确实没有再动的迹象,这才向小王打了个手势,两人向着门边走去,扒着门缝向里面张望。

水哥眼前看见的东西,推翻了之前所有的想象。门背后不是兵马俑坑、甬道、地下宫殿,更不是露天战场,而是一个小小的正方形房间,面积撑死不过十平方米。

房间的正中央,摆放着一套桌椅,不是古代的几案,而是切切实实的桌椅——胶合板的电脑桌,加一张靠背椅。

一套现代的办公家具,就像最普通的公司里,每天上班都会看见的那种。

看着里面就是个房间,不像有什么机关,更藏不下吃人的怪兽,危险系数不太高的样子,水哥一边往里面走,一边交代Lolita:“你在外面等着。”

小陈和小王也跟在水哥后面,走进了这个小房间。水哥从小王手里拿过手电筒,正往电脑桌那边照去,突然间,四周响起了光管镇流器的嗡嗡声,然后天花板上闪烁了几下,整个房间就亮了起来。

水哥朝身后看去,小王正站在房间的角落里,手还摸在光管的开关上,“嘿嘿,这不是有灯嘛!”

水哥一阵无语。这房间里四面都是水泥墙,水泥的天花板、地板。在房间的正中央,摆了个电脑桌,然后还有简易的照明光管。如果不是那缩到一半的两扇青铜门还硬邦邦地戳在那里,谁都会觉得这是一间普通的毛坯房,是户型不好的房子里没有门窗的一个房间。

这个房间本身,实在没什么好研究的,唯一值得看的就是眼前的电脑桌。

虽然是电脑桌,上面却没有显示器,底下也没放着机箱什么的。桌面上干干净净,什么摆设都没有,甚至灰尘都没几颗,唯一的物品,是一本摊开的笔记本,还有搁在旁边的一根黑色水笔。

笔记本就是那种办公用的软皮抄,白底蓝线,摊开到三分之一的位置,上面还写着字。

难道,上面是逃出这个地库的线索?

水哥走到电脑桌后,拿起那个笔记本,就在当前的那一页看起来。上面写的字歪歪扭扭的,非常拙劣,像是小学没毕业的人写的。

小王和小陈也站到水哥身后,一起看着笔记本的内容。

“酒豉油麻油少许,油二大两,东(冬)菇五个,姜五片,蒜五办(瓣),鸡半只……”

凭着水哥对美食的研究,他看出来了,这根本不是什么逃生秘籍,而是做客家三杯鸡的烹调秘方。

而且,和歪歪扭扭的字迹互为印证,这里面的错别字,也说明了写字的人文化水平不高。

“我去,这什么玩意儿!”

水哥的希望落空,也不管两个山寨版在,有点怒了,把笔记本朝前面翻去。

在这页食谱前面,却被撕掉了一页,只剩下边缘的一点粘连在笔记本上。水哥刚要继续往前翻,突然间倒吸了一口冷气,肾上腺素像踩了地板油一样狂飙,整个人汗毛都要倒竖起来。

这页被撕剩的纸的边缘,和他印象中的另一张纸,刚好是吻合的。

那就是在桑塔纳的车尾厢里找到的那张。上面写着两行拼音,意思是不要相信保安,也不要相信我,落款是Shirley。那个原版已经消失不见,山寨版被他分配去守大本营的Shirley。

那张纸条,刚才拿给Lolita看后,就没再收回来,应该被她仔细收好了。不过,就算现在纸条在自己手上,有两个山寨版在后面盯着,水哥也不敢拿出来比对。

但是,他脑海里的印象,告诉他这没有错。同样的边缘,同样的白底蓝线,同样的黑色水笔字迹。

水哥断定,Shirley留下的那张纸条,就是从这个笔记本上撕下来的!

小陈似乎看出了什么,在后面问道:“水队长,怎么了?”

水哥不想暴露自己,勉强镇定下来,掩饰道:“哈哈,没事,你说是谁写的字那么丑?”

他一边说着,一边继续往前翻。如果说之前的食谱,让水哥看不懂,那么接下来的内容,就更让他看不懂了。

是真的完全看不懂,一个字都看不懂。

因为,这一页密密麻麻的,写了有两三百个字,都是复杂的繁体字,不,都不是繁体字,而是类似甲骨文的古代文字。

水哥凭着脑海里残存的历史常识,觉得这个应该是……小篆。

慢着,为什么这些字都像是躺着的?水哥把手里的笔记本九十度翻转,这才看出来,原来这些小篆是按照古文的标准,竖排,从右到左写成的。

这些字排列整齐,虽然认不出来是什么字,但写得又工整又漂亮,还隐约有一股肃杀之气。

水哥差点把眉头都皱穿了,是什么人会拿着一支黑色水笔,在几元钱一本的软皮抄上,写下这一整页的小篆?

小王也发出了同样的疑问:“写的啥子嘛!”

另一个声音却从身后传了过来:“二年,始皇遣徐……”

是小陈的声音,说了这半句话,就戛然而止了。

水哥吓了一跳,回头去看,小陈脸上没有什么表情,就好像刚才那几个字不是他说的一样。

一个保安,连拼音都不懂,却认得出小篆!

水哥心里往下一沉,就像他之前推测的那样,山寨版都是从古代——确切地说,应该是秦朝来的人,至少带着秦朝的一些记忆。与此同时,山寨版也“复制”了原版在现代生活中的记忆,但是在“覆盖”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数据上的冲突。

比如说,小陈突如其来的口音,之前水哥认为是“港台腔”,但现在想来,应该是秦朝的官话听起来就像闽南话,所以他的口音里带着一点秦朝官话的味道,听着像台湾人说的汉语。

看来,就像小王和Shirley说的那样,在小陈多出来的秦朝的记忆里,他是一个校尉,中高级的军官。

相差最大的是Shirley的山寨版和原版,性格整个都变了,从一个高冷的白富美,变成了可以跟打工厨师在地库里胡来的浪蹄子。

至于小王,他的语调、性格都和原版没有差别,但是包括站姿在内的整个精神面貌,却好像换了个人,隐约有一种杀气在里面。水哥猜测,在他的秦朝记忆里,一定是校尉小陈的下属,杀人如麻的下级军官。

而Lolita和自己,按照这个该死的地库的运行规律,都要变成山寨版。自己和Lolita,在秦朝又会是什么样的身份和角色呢?

这笔记本上的小篆,应该记录了一些重要的信息,可惜自己看不懂,该怎么哄小陈把它全部读出来呢?

这么想着,突然之间,水哥觉得右手背刚才被针扎的那一圈,又开始剧痛起来。

有什么东西,正在往他手背的血管里钻。

水哥抬手一看,以为又是和刚才从怪兽嘴巴里抽出手来一样,只有痛感,视觉上却什么也看不出来。

但是,他又想错了。

在他右手手背的静脉血管里,有一条两厘米长的凸起,像小蠕虫或者太湖银鱼一样的东西,正在他血管里游动。

水哥心里大骇,手里的笔记本啪的一声掉到了电脑桌上。

他下意识地用左手食指、中指,去按住手背里那条怪虫,这时候它已经游到了桡骨的位置。手指按上去的时候,明显感受到了小虫在摆尾挣扎。水哥又用拇指按在小虫前面的一段血管,那怪虫就停在那里动弹不得了。

水哥松了一口气,要是让这怪虫继续往里面游,到了心脏里,估计自己也就挂了。

正这么想着,突然砰的一声,水哥觉得左边肋骨一阵剧痛,左手下意识地松开了。那怪虫如鱼得水,加之可能接下来的血管变宽了,这下游得飞快,哧溜一声就游到了接近肘关节的位置。

水哥夹住左肋,回头看去,肯定是小陈下的毒手,他现在却装出一副关切的样子,大喊一声:“水队长,你怎么了?”

门外的Lolita听小陈这么喊,也不顾水哥刚才让她在外面等着,一下跑了进来,可是这时候,怪虫已经游到了肩膀的位置,被衣服覆盖住了,什么也看不出来。

水哥用手在身上乱摸,没办法再确定怪虫的具体位置,但像它这样的速度,肯定很快就会到心脏里了。到时候自己会怎么样?心脏被咬个大洞?七窍流血而死?还是变成丧尸?

水哥心里又着急又后悔,差点都要哭出来了。按照之前的判断,他只想着山寨版是靠密闭空间里的黑雾害人,没想到怪兽嘴巴里竟然也会有黑雾,还有寄生虫这样的生化武器,一不留神就能让人中招。

正这么胡思乱想着,突然之间,心脏部位传来一阵被啃噬的剧痛。水哥两手抓着胸口,一下子喘不过气来,眼前一黑,整个人就要瘫软下去。

小陈和Lolita一人扶住水哥一边,让他到靠背椅上坐下。小王在一旁叽叽喳喳地乱转,很兴奋地嚷着:“干啥子嘛,干啥子嘛!”

看着水哥不省人事的样子,Lolita心急如焚,忘了小陈是山寨版这回事,焦急地问:“怎么办?要不要给他人工呼吸?”

可惜水哥没听到这句话,不然的话,就算装死也要装到Lolita亲上来为止。他失去意识的时间非常短暂,两三秒之后,心脏就恢复了跳动,痛楚也消失不见,慢慢睁开眼来。

水哥顾不上安慰Lolita,醒来第一件事就是在胸口乱摸,然后扩大到前胸和后背。但是,浑身上下都摸遍了,却再没找到那条怪虫的凸起。看来,它是真的在自己的心脏里安营扎寨了。

水哥又摸着自己的心脏,它像往常一样有力地跳动着,除了因为刚才的惊吓而稍微加快了点,其他并没有什么不同。

Lolita弯下腰来,摸着水哥的额头,关切地问:“Water哥,你怎么突然晕了,生病了吗?有没有发烧?”

水哥感激地抓住她的手腕,把她的手掌放在自己手掌里,“别担心,我没病,是刚才有只怪虫子,跑到我身体里去了。”

Lolita皱着眉头,“虫子?什么虫子?我只听见小陈大喊一声,进来时你就晕倒了。”

水哥一时语塞,刚才那诡异的一幕发生时,Lolita在青铜门外面等着,应该是没有看见。而身后的这两个山寨版,是肯定不会跟Lolita验证这回事的。

如果能证明给她看就好了。

水哥别的愿望都没能实现,但这一个却马上就成真了。

Lolita突然把手从他手掌里抽出,后退两步,右手捂住嘴巴,左手指着水哥的脖子,脸上满是惊恐。

水哥用手摸去,在喉结左边的皮肤下面,有一条两厘米的凸起,正在快速地游走。

是刚才那条怪虫!

水哥想用手按住那怪虫,但脖子下的肉是软的,怪虫一下子就跑到里面,再也找不到痕迹了,但怪虫在身体里游动的感觉,却非常明显。

水哥站起身来,徒劳无功地捂着自己的脖子,感受到那怪虫从咽喉窜到了颈椎后面,然后钻到后脑勺,紧接着他就感觉到天旋地转。

水哥痛苦得五官变成一团抹布,感觉那怪虫已经钻到了脑子里,正在从后脑勺往眼睛方向游动。他甚至能感觉到,那怪虫长着一身细密的鳞片,它所游过的地方,一阵火辣辣的疼痛。

紧接着,是比刚才更可怕的痛楚!

那个怪虫,正张开它满是细齿、比例大得不像话的嘴巴,在啃噬着他脑子里的某个部分。一些旧的、内在的记忆消失了,随着怪虫合上嘴巴,用细齿紧紧咬着脑子的某个地方,一些新的、外来的记忆,正在源源不断地输入。

水哥张大了嘴巴却说不出话,感觉瞳孔都已经放大,额头上全是冷汗,腋下已经湿透,那种痛苦应该比传说中的女人分娩要更强。

他耳朵里嗡的一声,眼前一片黑暗,又重重地坐回到靠背椅上,然后再次陷入了昏迷。

仿佛做了一个很长、很长……很长的梦。

梦里有人在说话,在宫殿里,是一男一女,女的穿着白袍,男的是黑色的宽袍广袖。自己跪在地板上,耳边是丝竹之声。

有马,奔驰的快马。

草原,黄土,丘陵,最后是大海。

船!在海上遇到了风暴,自己掉到了海里,水不太冷,但很黑。他向上扑腾了好久,才把头露出海面。

水哥猛地吸了一口气,醒了过来。

眼前的Lolita还维持着刚才的姿势,右手捂着嘴巴,左手刚刚放下,食指还没来得及收回。

这说明,水哥以为很长的一个梦,却是在几秒之内发生的。

小陈从背后按着他的双肩,弯腰看着他的侧脸,关切地问:“怎么样了?”

水哥的注意力,却没有放到小陈那张满是“关心”的脸上。他的视线,聚焦在掉在桌面的那个笔记本上。

笔记本现在是摊开的,刚好以九十度展现在他眼前,工整的小篆一览无遗。

这时候,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了。

刚才还像天书一样,一个字都看不懂的小篆,这时候,每一个字都有了它的含义。

水哥能看懂了。原来怪虫出现的方法诡异,在身体里游动起来也很吓人,能想象出长相肯定也很可怕,但其实却是个许愿小精灵,不光实现了他“证明给Lolita看有虫”的愿望,更实现了水哥之前的愿望——“如果能看懂就好了”。

水哥没来得及去考虑原理,深吸了一口气,身体前倾,双手按在电脑桌上,开始读那几百字的小篆。

“二年,始皇遣徐福至南越……”

Lolita无法理解发生了什么事,忙问:“Water哥,你这是怎么了?”但他们都没看到水哥身后两个山寨版的表情,小王和小陈相视一笑,脸上竟然都是欣喜。

水哥看着那小篆,脑子里刚才被怪虫咬得剧痛的地方突然一阵过电的感觉,酥酥麻麻的,他不由自主地就把看到的小篆翻译成口语,读了出来。

“秦朝二年,秦始皇派徐福到南越,出海寻找天禄仙岛,以求长生不死的方法。为避耳目,另派一人做徐福的替身,带领五百童男童女向东方蓬莱岛而行。当时南越还不是大秦领土,徐福和手下扮成商人,在海边重金买下商船一只,按上古地图标示,与手下四十人一同出海,寻找天禄仙岛。快登岛的时候,遇到了莫名其妙的暴风雨,商船沉没,最终上岸的仅有九人。”

“慢着,慢着。”

我拍了拍水哥的肩膀,打断了他的故事,顺便瞄一眼手腕上的萧邦表,此时已经是深夜两点多了。

从火锅店里回来后,我和水哥来到小希她们的房间,听水哥讲这个故事,又过去了三个多小时,不得不说,故事很赞,但是太假了。

就好像你看了一场构思精彩的电影,你会很佩服导演和编剧,想要跟他们做朋友,但如果你的朋友坐在身旁,把同样的剧情讲了一遍,并且告诉你这是他的亲身经历,恐怕你的感觉会和我一样。

两个字:扯淡。

水哥讲的这个地库的故事,就是如此,融合悬疑、科幻、动作、爱情等各种元素,现在好像又要往玄幻的路子上走了。如果他够勤快,把故事写出来的话,能秒杀书店里那些脑回路是条直线、逻辑混乱、胡编乱造的小作者写的所谓悬疑小说。

但是,买这样一本书最多花我三十元,不好看就直接扔了。为了听水哥这个故事,我可是付出了一瓶二十五年陈的麦卡伦,再加一个不知道值多少钱的烟斗的代价。我要听的,是水哥不让人坐在他右边的真实原因,而不是这样一个过于精巧,让人觉得根本不可能发生在现实里的故事。

小明抱着水哥的手,打了个哈欠,抗议道:“鬼叔你干吗,让水哥继续往下讲嘛。”

小希也拍了下我的肩膀,“别闹。”

我重新坐下来,却没有停止对水哥的挑战,“对不起,水哥,故事很好听,但是有些问题我不提出来,就没办法坐着再听你说下去。”

水哥从口袋里掏出花和尚烟斗,放在鼻尖前面慢慢欣赏,漫不经心地说:“你问。”

我整理了下思绪,从头说起:“刚才在火锅店里我就想说,桑塔纳车尾厢里有人呼救,打开了里面却没人,这个情节跟彭浩翔的电影《志明与春娇》相似度高达百分之八十以上。你的创意,就是从这里借鉴的吧?”

水哥眼神没有离开那个烟斗,慢条斯理地说:“这个电影,我没看过。”

我点了点头,“好吧,这一点就算了,艺术源于生活嘛,也许编剧也经历过还是听说过相同的故事。还有你说发誓要把Lolita照顾好,最后你是没把她带出地库,所以才胖了那么多对吧?这些都能说得过去啦,我真正纠结的,是你刚才讲的内容。我来猜一下接下来的剧情……”

小明皱着眉头:“讨厌,别剧透。”

这个时候我才懒得理她,继续道:“你接下来要说,其实你上辈子是徐福的手下,对吧,还有小陈、小王、Shirley、Lolita都是,你们被徐福带到什么天禄仙岛上,去求长生不死的灵药。然后不知道为什么,你上辈子死了或者是变鬼了,这辈子不知道为什么又回到了那岛上。可天禄仙岛是个岛,水哥你以前上班那公司,是在陆地上的啊。”

水哥抬起头来,看着我摇了摇头:“阿鬼啊,你也是老南方人了,你知道现在南山区有多少地方,都是填海填出来的吧?”

水哥说得那么有道理,我竟无法反驳,一时语塞。

小希不屑地说:“叔,你能消停会儿吗,好好听故事不行?”

我横着脖子,不服气地说:“好,水哥,就当你说的这个成立。但是,我去,说到那个怪虫……”我指着自己眼睛和耳朵中间,太阳穴稍微往下一点的位置,“你说怪虫咬的是这里对吧,这个位置我知道,是储存人类短期记忆的海马体。”

小明嘟起嘴巴,“什么海马体海狗体,阿鬼你最博学啦,别……”

我手掌向下做了个手势,示意小明别打岔,“水哥,我知道你的意思,你想说的是怪虫咬掉了你的海马体,至少是一部分,然后取而代之,对吧?就好像地中海的那种寄生虫,会咬掉鲷鱼的舌头,然后自己取而代之。水哥,你的灵感也是来自这里吧?”

水哥耸了耸肩膀,不置可否。

我继续道:“因为怪虫代替了你的海马体,所以,你就有了上辈子的记忆,也能看得懂小篆了,是这样吗?”

水哥终于欣赏完他的战利品了,把宝贝烟斗重新放回口袋,笑着对我说:“分析得很好,继续。”

我有点急了,“好,你说有怪虫,那怪虫现在呢?”

水哥敲了敲脑袋,“还在里面。”

小明哇了一声,松开了一直抱着的水哥的手臂,“不会吧?是真的吗?”

作为一个半专业的“神棍”,我当然明白水哥所谓的怪虫,跟什么看手相、脸相、摸骨算命一样,都是吸引妹子注意、破冰、展开交流的一种手段,其实大部分男人自己心里压根儿不信。

我一直有个不怀好意的猜测,最顶尖的风水大师,他自己肯定不相信风水。同样的道理,写鬼故事最厉害的人,肯定不相信虚无缥缈的鬼神,而是坚定的唯物主义论者。如果几十年的人生经历,连世界上没有鬼神这种简单的结论都没办法推理出来,那这个人的逻辑能力,肯定不足以支持他写一个好的鬼故事。

我继续对水哥发起进攻,“好,既然你这样说,明天我们就找个医院,给你做个脑部CT。”

水哥深呼吸了一下,脸上的表情似笑非笑,“CT什么的,用不着。”

我得意地笑道:“怎么样?牛皮被我戳破了吧?”

小希可能是有点生气了,使劲捏了下我的手臂,嗔道:“你烦不烦?管它真假,我觉得是真的就行,我觉得好听就行。”她手上加大了力度,“你到底还想不想听水哥把故事讲完?”

而我已经把全部的注意力都放在水哥故事的逻辑上,连小希“你还想不想把我推倒”的潜台词都没听出来,冷不丁被这么捏一下,痛得龇牙咧嘴,赶紧去挠小希肋骨下的痒痒肉,她吃不住痒往一边闪,自然也就松了手。

水哥看着我们打闹,突然嘿嘿一笑:“鬼,我是说用不着CT,你想见怪虫的话,我现在就能证明。”

我没料到水哥竟然这么说,一时倒怔住了,难道故事里两厘米长的怪虫真的存在,并且有办法重现在他的皮肤下?还是说他早知道听众会有疑问,所以备下了这一手魔术的伎俩,专门用来打挑刺的人的脸?

不管怎么样,现在我骑虎难下,认㞞就太丢脸了。

我默默地攥紧裤袋里的苹果5S,如果水哥让他的宝贝心肝小怪虫亮相,我就用手机拍个小视频,然后发朋友圈给大家鉴定。

晒方向盘、晒表、晒酒、晒跑步里程的看得多了,“逼格”已然不够,晒皮肤下面会动的寄生虫,这个够新鲜刺激了吧?

这样一来,也算不浪费我那麦卡伦和烟斗了。

水哥伸出左手食指,有节奏地敲击着左边的太阳穴,像是在打电报或者发摩斯密码,估计这是他唤醒那怪虫的仪式。

小明已经离水哥远远的,坐到我们这边床上来,抱着小希的手臂。

我掏出手机,心里带着小紧张和小激动,正准备开始录像。

水哥抬起屁股,向左边挪了一点,空出他右手边和床头之间的位置,“鬼,你坐到我右边。”

我一下没反应过来,“啊?”

水哥一边用左手敲着太阳穴,一边说:“快,坐过来。”

我吞了一口口水,迟疑道:“可是,你不是不让人坐你右边的吗?我坐过去的话会怎样?”

水哥嘿嘿一笑,那笑容看上去却很冷,“反正我的故事是假的,你坐我右边,什么都不会发生。”顿了一会儿,他又补充道:“还有,等会儿我要做的事情,只是证明怪虫的存在,而不是我不让人坐右边的原因。”

我感觉到了两个妹子灼人的目光,这时候再怎么也不能㞞了,我吞了口口水,咬咬牙站起身来,坐到水哥右边。

据我所知,起码有两年多的时间,从来没人坐过水哥右边的这个位置。我心脏一顿猛跳,虽然表面硬撑着,但屁股都不敢坐牢在床上,万一发生什么诡异的事情,我能赶紧直起身跑。

水哥点了点头,似乎在赞许我的勇气,然后他伸出右手,掌心向下平摊,“阿鬼,来,把你的左手放到我右手下面。”

我心里更紧张了,说话都有点结巴:“干……干吗?”

水哥语气里带着一点挑衅:“让你感觉下怪虫的游动,怎么了,不敢吗?”

我恼羞成怒,嚷了一句:“有什么不敢的。”然后伸出左手,按照水哥说的,把手背放在他的右手掌心下面。

突然,水哥右手猛地向下压,把我的手死死按在了床单上!

“干吗?”我顾不上两个妹子对我的看法,本能反应,试图把手抽出来。但水哥做好了准备要阴我,不但右手紧紧扣住我手指,本来敲着太阳穴的左手也伸过来捏住我的手腕。虽然他现在是个人畜无害的胖子,但当年健身的那些肌肉,估计都隐藏在脂肪下面,所以一时间我根本挣不开。

我扭过头去看水哥的脸,他眼睛直视前方,目光没有焦点,像是脑袋里有什么东西被抽离了。

然后,我感觉到手背一阵剧痛。

我和水哥都有文身的经历——当然我的图案比他的帅气多了。所以,这种痛确实像水哥说的,有点类似文身上彩色时,那一排细密的针以极高的频率反复在皮肤上扎的痛感。

不同的是,文身机的针是排成直线的,而现在这种痛明显呈一个五毛硬币那么大的圆形;文身时针是反复地、浅浅地扎,我感受到的痛,却是有一股狠劲往下,似乎要穿透真皮层,到达皮肤下面的肉。

不过,我感觉到了痛,却没感觉到水哥所说的,有黏腻的舌头在皮肤上舔。

我心里的恐惧,更甚于手背上的痛,难道水哥这个禽兽,想把他的寄生虫转移到我身上?

正在又急又气的时候,水哥却突然松了手。我霍地站起身来,把左手手背抬到眼前看。

我刚才的体感是对的,在酒店房间明亮的灯光下,赫然有一个细密的出血点围成的圆圈,大小和五毛硬币不相上下,仔细看还能辨认出,这些出血点呈一个锥形,就是说造成这些小伤口的东西,是动物牙齿那样根部粗、顶端细的物体。

正当我把手背靠近眼睛,想要端详的时候,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了。这些出血点,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非常快地弥合了,几秒之后,就什么也看不见了。

如果说刚才伤口的出现,还有可能是水哥在掌心里藏了什么小道具弄的,但现在的诡异愈合,就不是已知的科学可以解释的了。

最先发出尖声惊叫的,是小明。她整个人躲到了小希身后,用颤抖的声音:“水哥,你走!我不听故事了,不听!”

小希胆子比小明大多了,她伸开双手像母鸡一样护住小明,很不客气地对水哥说:“水哥,你怎么这样?虽然鬼叔是很讨人嫌,你也不能害他啊!”

我身为受害者,却反而比妹子们要清醒一点,首先,我并没感到那怪虫爬到我血管里。其次,我更不相信水哥会这样害我,或者说,他那么抠,我才不信他舍得把宝贝心肝小怪虫送给我。

这样想来,还有点可惜呢,不然的话我就能读懂小篆了,so easy,妈妈再也不用担心我的学习了。

这么一分析,我更加冷静下来,在灯光下反复地看着自己的左手手背,那上面的皮肤已经恢复如新,连疤痕都没有留下。想来,水哥把手伸进青铜怪兽的嘴巴里,遇见的也是同样的情况。

不知不觉间,我已经默认了水哥讲的这个地库的故事是真的了。

虽然心里还是有些疙瘩,但是刚才眼睛看到、皮肤感受到的事情,已经把我说服了。故事的情节,可能因为水哥描述的方法,我自己的理解方式,会产生一些误差,但起码里面核心的道具——怪虫,是真的存在于这个世界上。

当时我无法预料,就是这样一个存在,在后来的旅途中救了所有人的命。

水哥还是坐在床上,刚才涣散无神的双眼,现在已经恢复了神采。他又掏出那个花和尚烟斗,放在鼻尖前面把玩,慢吞吞地说:“故事呢,不听了是吧?”

小明还是躲在小希身后,情绪激动地说:“不听!水哥我不听,你快和鬼叔回房间吧,我要睡觉了!”

看来,这个妹子是真心吓到了,她无法接受故事讲完,小希就要跟我一起睡,而她要陪这个身体里有条会咬人的怪虫的男人一起睡这样的一个事实。

水哥点了点头,“小明,你果然聪明,这个故事的结局,比过程要可怕得多……”

他深深吸了一口气,“不讲完,对你好,对我也好。”

我和小希交换了一下眼神,看得出来,她也跟我一样,想要继续听下去。

听到一半的故事,跟滚到一半的床单一样,让人欲罢不能,停下来是种残忍的折磨。

虽然刚才那条怪虫差点把我吓尿,但同时也增加了这个故事的吸引力。现在我感觉自己不光是个听众,还是故事的亲历者。最起码,故事里的男主角,还有那条可怕的怪虫,我都算打过交道了。

我重新坐回水哥对面,双手放在膝盖上,像个认真的小“粉丝”,“水哥,请继续。”

小希也到我旁边坐下来,只有小明还不知所措地站着。

水哥收起宝贝烟斗,双手像洗脸一样在脸上揉,手放下的时候,眼睛直勾勾地盯着我,“鬼,你真的要听?这个结局……怕你承受不了。”

我用一种大义凛然的语气说:“咬都被咬了,难道故事结局比怪虫还可怕?”

水哥摇了摇头,继续吓唬我:“可怕一百倍。”

小希在旁边说:“再可怕也要听,水哥,你的故事天亮前能讲完吗,现在还剩多少?”

水哥眼珠子朝上看去,想了一会儿说:“还剩……三分之一,不,四分之一吧。”

我催促道:“那你赶紧讲,别耽误了我推倒小希。”

水哥叹了口气,“好吧,看来我不讲完的话,你是不会放过我了。不过,我有个条件……”他拍了拍右边的空位,“鬼,剩下的故事,你要坐在我的右边听完。”

刚才被他吓得差点出丑,现在我的英雄气概反而上来了,坐水哥右边听他讲完故事,我不信还能把小命搭上了。这么想着,我站起身来,一屁股坐到水哥右边的床上。

小明这时候终于也下定决心,爬到另一张床上,躲在小希背后,只露出半张脸,继续听水哥讲故事。

水哥扭过脸来看着我,意味深长地说:“阿鬼,你知道听故事最可怕的是什么吗?”

我皱皱眉头,“结局烂尾?遇上太监?”

水哥苦笑了一下,突然低下头,把脸埋在双手里,声线突然变得很沙哑,从他的手指缝里流了出来:“听故事最可怕的,是模糊了故事和现实的界限,你以为自己是听故事的……”他直起身来,双手猛地一拍,“其实,你就在故事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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