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小

小字标准大字

背景色

白天夜间护眼


星期天,我怎么也睡不醒,还得玛丽叫我,摇醒我。我们没有吃饭,就是想赶早去游泳。我感到脑子一片空白,头也有点儿疼,连抽支香烟都觉得味儿苦。玛丽还笑话我,说我是“一副吊丧的嘴脸”。她身穿一件白布连衣裙,头发披散开。我就对她说,她真漂亮,她欢喜得咯咯笑起来。

临下楼时,我们过去敲了敲雷蒙的房门。他应声说马上下去。我由于疲惫,也因为我们睡觉没有打开百叶窗,一到已经充满阳光的户外,强光袭来,如同打了我一记耳光。玛丽高兴得欢跳起来,不停地说天气真好。我感觉好受了些,这才发觉是肚子饿了的缘故。这话我跟玛丽说了,她就指给我看她的漆布提包,她在里面装了我俩的游泳衣和一条浴巾。我们就等雷蒙了。我们听见雷蒙关门的声响。他穿了一条蓝裤子、一件短袖白衬衫;不过,他戴的那顶扁平狭边草帽引得玛丽笑了起来。他的两条小臂肌肤很白,布满了浓黑的汗毛,我见了有点儿厌恶。他下楼时还吹着口哨,很高兴。他对我说“你好,老弟”,称呼玛丽为“小姐”。

昨天,我们去了警察局,我做证说那女人“冒犯”了雷蒙。雷蒙只受了一次警告就算完事了,警察没有进一步核实我的证词。在楼门口,我们跟雷蒙谈起了这件事,紧接着我们决定去乘公共汽车。海滩不算太远,但是乘车去更快些。雷蒙认为,我们早早到达,他那位朋友会很高兴。我们刚要走,雷蒙却突然打了个手势,让我们瞧马路对面。我看见一伙阿拉伯人背靠着烟铺的橱窗,站在那里默默注视我们,不过,是以他们特有的方式,即就当我们是石头或者枯树。雷蒙告诉我,从左数第二个人就是那家伙,他随即面露忧虑的神色,但又补充一句:这件麻烦事,按说现在已经了结了。玛丽听不大明白,就问我们是怎么回事儿。我告诉她,那伙阿拉伯人恨雷蒙。她就要我们赶紧离开。雷蒙挺了挺胸,笑着说是该快点儿走了。

离车站还挺远,我们走过去。雷蒙告诉我,那伙阿拉伯人没有跟上来。我回头望了望,他们果然原地未动,仍然若无其事地看着我们刚刚离开的地方。我们上了公共汽车。看来雷蒙完全放松了,他不断地跟玛丽开玩笑。我能感觉出来,他喜欢玛丽,而玛丽却不怎么搭理他,只是不时笑着瞧他一眼。

我们在阿尔及尔郊区下车,离海滩不远了,但是必须爬过一小块俯临大海、斜坡倾向海滩的高地。高地由已经蓝得晃眼的天空衬托,布满发黄的石头,开满雪白的阿福花。玛丽兴致勃勃,抡起漆布提包,扫得花瓣纷纷飘落。我们走在一排排小型别墅之间,两侧的栏杆漆成绿色或白色,有几幢连同阳台隐没在柽柳丛中,另一些则裸露在乱石中间。还未走到高地的边缘,就已经望见波平浪静的大海了,还能望见远处躺在清澈水中打瞌睡的一个巨大岬角。在静谧的空气中,一阵轻微的马达声一直传到我们耳畔。眺望波光粼粼的远海,只见一艘小小的拖网渔船,缓慢得难以觉察地在行驶。玛丽采撷了几朵鸢尾花。我们下坡走向海边,看到已经有几个人下海游泳了。

雷蒙的朋友所住的小木屋坐落在海滩的尽头,木屋背靠石崖,屋前打的支撑木桩已经浸在海水中了。雷蒙把我们介绍给他的朋友。那人名叫马松,长得身材魁伟、膀阔腰圆。他妻子个头儿却很矮,身子圆滚滚的,样子和蔼可亲,说话带巴黎口音。马松立刻说让我们随便些,说他早晨钓了一些鱼,已经过油炸好了。我对他说,我觉得他的房子漂亮极了。他告诉我,每逢星期六、星期天,以及所有节假日,他都来这里度过。他还补充了一句:“你们会同我妻子合得来的。”果不其然,他妻子已经同玛丽有说有笑了。这时,我还真萌生了要结婚的念头,这也许是我有生以来头一次。

马松要下水了,但是他妻子和雷蒙还不想跟来。我们三人走下海滩,玛丽立刻扑进水里。马松和我,我们又略等了一会儿。他讲话慢吞吞的,我发现他有句口头禅,无论说什么,总要补上一句:“我甚至还要说……”即使他补充,其实也并没有什么新意。例如关于玛丽,他对我说:“她可真出众,我甚至还要说,非常迷人。”过了一阵儿,我就不再注意他这句口头禅了,只顾感受晒着阳光有多么舒服。沙子开始烫脚了,我又忍耐了一会儿下水的渴望,终于对马松说:“下水好吗?”我一个猛子扎进水中,他一点点往水里走,直到站立不稳才扑进去。他游蛙泳,技术相当差,我只好丢下他去同玛丽会合。海水清凉,我游得很开心。我和玛丽越游越远,我们动作协调一致,共享畅游的乐趣。

游到宽阔的海面,我们便仰浮在水上,我面向天空,而阳光拨开在我嘴边流动的最后几片水帘。我们望见马松回到海滩,躺着晒太阳了。远远望去,他真是个庞然大物。玛丽想和我连体游泳。我就到她身后,抱住她的腰,她甩动手臂奋力往前游,而我则用双脚协助击水。轻轻的击水声伴随了我们一上午,直到我觉得累了。于是,我放开玛丽,往回游去,恢复正常姿势,呼吸也就顺畅了。上了海滩,我俯卧在马松的身边,脸埋在沙中。我对他说:“真舒服。”他也有同感。不大工夫,玛丽也来了。我侧过身去,注视她走过来。她浑身还黏附着海水,长发抛在身后。她靠着我躺下,而我,笼罩在她的身体和太阳的这两种热气中,幽幽睡了一会儿。

玛丽摇醒我,说马松回屋了,是该吃午饭的时候了。我立刻站起身,只因我确实饿了;可是,玛丽却对我说,从早上起到现在,我还没有抱吻她呢。的确如此,其实我一直想吻她。“来吧,下水。”她对我说道。我们跑过去,扑进刚涌来的细浪中,蛙泳游了几下,她就贴到我身上。我感到她的两条腿缠住了我的腿,当即对她产生了欲望。

我们赶回来的时候,马松已经喊我们了。我说我饿极了,他就立刻向他妻子表明,他喜欢我这样。面包很好吃,我狼吞虎咽,吃掉了我那份炸鱼。接下来还有肉和炸土豆条,吃饭时大家谁也没有说话。马松频频喝葡萄酒,还不断地给我斟。到了喝咖啡的时候,我的头有点儿昏沉,就一连抽了好几支烟。马松、雷蒙和我,我们打算共同出钱,八月份就在海滩一起度过。玛丽突然对我们说道:“你们知道现在几点钟了吗?十一点半。”我们所有人都深感诧异,不过马松却说,饭吃得很早,这也很自然,肚子饿了,就是吃饭的时间。不知道为什么,这话引得玛丽笑起来。现在想来,她那是有点儿喝多了。马松问我,是否愿意陪他去海滩散步:“午饭后,我妻子总要睡一觉。我呢,不喜欢睡午觉。我得出去走走。我总跟她说,饭后活动活动有益于健康。不过,这毕竟是她的权利。”玛丽明确表示要留下,帮助马松太太收拾餐具。矮个儿巴黎女人便说,照这样,就必须把男人赶出去。于是,我们三个男人就都出来了。

烈日当空,几乎直射沙滩,海面上强烈的反光十分晃眼。海滩上空无一人了。从布列在俯临大海的高地周边的一间间木屋里,传出一阵阵杯盘刀叉的声响。从地面熏蒸而起的石头的热气逼得人呼吸困难。开头,雷蒙和马松聊些人和事,都是我不了解的,我从而明白,他们俩相识已久,甚至在一起生活了一段时间。我们朝海走去,沿着水边散步。有时,一道细浪冲得远些,打湿了我们的布鞋。我什么也不想,只因我光着脑袋,让太阳晒得昏昏欲睡。

这时,雷蒙对马松说了句什么,我没有听清楚。不过,与此同时,我看见在海滩的另一头,离我们很远,有两个身穿蓝色司炉工装服的阿拉伯人朝我们的方向走来。我瞧了瞧雷蒙,他就对我说:“正是他。”我们继续散步。马松问,他们怎么一直跟踪到这儿来了。我想他们一定是看见我们拎着海滩用品提包上了车,但是我什么也没有说。

那两个阿拉伯人缓步往前走,离我们已经相当近了。我们没有改变步伐,但是雷蒙交代我们:“万一动起手来,你,马松,你去对付第二个家伙。我呢,就收拾我那个对头。你呢,默尔索,如果再来一个,就交给你了。”我说:“好吧。”马松两手插进裤兜里。我觉得沙子灼热得跟烧红了似的。我们步伐沉稳,走向阿拉伯人。我们之间的距离逐渐缩短。等双方只差几步远了,阿拉伯人停下脚步。马松和我的脚步也放慢了。雷蒙径直走向他的对头。我听不清楚他对那人说了什么,那人抬手照雷蒙的头就要给一拳,雷蒙却抢先下手,并且立即招呼马松。马松冲向指定给他的那个人,使足了劲儿,两个重拳打出去,那个阿拉伯人便倒在水中,脸朝下待了几秒钟,冒到水面的气泡在他的脑袋周围破灭。这工夫,雷蒙也大打出手,打得对手满脸出血。雷蒙回身对我说了一句:“瞧着他会拿出什么家伙。”我冲他喊道:“当心,他拿了把刀!”还未等雷蒙有所反应,他的胳膊就被划开了,嘴巴也给划破了。马松一个箭步冲上去,不料另一个阿拉伯人已经爬起来,躲到手持凶器的人身后。我们不敢动弹。他们慢慢后撤,眼睛始终盯住我们,用刀威慑。我们不敢轻举妄动。他们看拉开了相当大的距离,便转身飞快逃掉,而我们仍然定在太阳地上,雷蒙紧紧握住还在滴血的手臂。

马松立刻说道,正巧有一位大夫,每个星期天都在这里度过,就住在高地上。雷蒙想马上去见大夫,可是他一开口说话,伤口就流血,弄得满嘴血沫。我们搀扶着他,先尽快回到木屋。到了屋里,雷蒙说他的伤口很浅,能够去看大夫。马松陪他去了,我留下来向两位女士解释所发生的事情。马松太太流下眼泪,玛丽也脸色煞白。向她们解释这事,我也挺烦的,结果干脆沉默不语,望着大海抽烟。

约莫一点半钟,雷蒙同马松回来了,他手臂包扎了绷带,嘴角贴上了橡皮膏。大夫告诉他是轻伤,没什么,但是雷蒙脸色很难看。马松还试图逗他笑,可他就是一声不吭。过了一会儿,他说出去到海滩走走,我问他去哪儿,他回答说只想出去透透气。马松和我都表示要陪他出去。他一听就火了,不干不净地骂了我们。马松直言千万别违拗他,然而,我还是跟着他出去了。

我们在海滩上走了很久。现在烈日炎炎,照在沙滩和海面上,碎成无数闪亮的金块。我感觉雷蒙知道要去哪儿,不过,这恐怕是错误的印象。我们一直走到海滩尽头,绕过一大块岩石,终于来到岩石后面在沙地上流淌的一小股泉水边。我们就在那儿找见了那两个阿拉伯人。他们穿着油污斑斑的蓝色司炉工装服,躺在地上,那神态完全平静下来了,甚至带着几分喜色。我们的出现,丝毫没有改变那种局面。用刀伤了雷蒙的那个家伙一声不吭,眼睛盯住雷蒙。另一个家伙则用眼角余光瞟着我们,同时不停地吹着一个小芦苇哨子,反反复复只发三个音。

这段时间自始至终,只有阳光和这种寂静,以及泉水淙淙和芦苇哨子的三个音。继而,雷蒙伸手插进放手枪的兜里,但对方还是一动不动,他们一直四目对视。我注意到吹芦苇哨子的那小子脚趾劈得特别开。这时,雷蒙的目光没有离开对方,问了我一句:“我撂倒他吗?”我心里合计,我若是说不,他反而不听那一套,一发火准会开枪。我只是对他说:“他连话还没有对你说,这样就开枪,会显得有点儿卑劣。”在这寂静和炎热的中心,还能听见淙淙的水声和芦苇的哨音。“那好,我就辱骂他,等他一回嘴,我就把他撂倒。”我回答说:“就要这样。不过,他要是不拔出刀来,你也不能开枪。”雷蒙开始有点儿恼火了。另一个小子一直吹芦苇哨子,两个人都注意观察雷蒙的一举一动。“不行,”我对雷蒙说道,“你还是得跟他单挑,把你的手枪给我。如果另一个上手,或者这个拔出刀来,我就把他一枪撂倒。”

雷蒙把手枪给我的时候,阳光在枪上晃了一下。然而,双方仍然待在原地不动,就仿佛我们周围的一切封闭起来了似的。我们相互对视,谁也不肯垂下眼睛,这里一切全停顿下来,停在大海、沙滩和阳光之间,停在芦苇哨和泉水的双重寂静之间。此刻我想到,可以开枪,也可以不开枪。这时,两个阿拉伯人猛然往后退,一下子溜到大岩石后面去了。于是,雷蒙和我原路返回。他的情绪显得好些了,还提起回城的公共汽车。

我陪伴他一直走到木屋,在他上木阶梯时,我停在最下面的台阶上,脑袋让太阳晒得嗡嗡作响,看着眼前要吃力登上的木阶梯,想到上去还要吃力应付两位女士,就不免气馁了。可是酷热难耐,刺眼的阳光雨注一般从天而降,站在原地不动同样难受。待在原地还是走开,反正是一码事儿。迟疑片刻,我又掉头走向海滩。

海滩也是红彤彤的,阳光耀眼,大海气喘吁吁,呼吸急促,细浪爬上沙滩。我缓步走向岩石,顶着太阳,只觉得脑门儿发胀。全部暑热都扑向我,阻止我往前走。每次感到热风袭面而来,我就咬紧牙关,握紧捅在裤兜里的拳头,我全身绷紧,以便战胜太阳,战胜太阳倾注给我的这种参不透的醉意。从沙砾上,从变白的贝壳上,从碎玻璃上,每投出一把光剑来,我的牙关都不由得紧咬一下。我就这样走了许久。

我远远望见岩石下有一小片幽暗之地,周围被阳光和海上尘雾所形成的耀眼光晕笼罩。我想到岩石后面清凉的泉水,渴望再次聆听淙淙的泉水,渴望逃避太阳,逃避走路的疲倦以及女人的哭泣,渴望再次找到阴凉与休息。可是,我走近时却看到雷蒙的对头又回来了。

他独自一人,双手放在脖颈下面,躺在那里休息,额头置于岩石的阴影里,而身子晒着太阳。他那身蓝司炉工装服冒着热气。我颇感意外。对我而言,这件麻烦事已经了结,我连想也没有想就来到了这里。

他一看见我,就微微欠起身,手插进兜里。而我呢,放在外衣口袋里的手也自然而然地握紧雷蒙的手枪。这时,他又仰身倒下,但是手没有从兜里抽出来。我离他比较远,有十来米。我不时看见他半眯缝着的眼睛射出的目光。不过,他那副形象更多的时候则是在我眼前火焰般的空气中舞动。比起中午来,海浪的声音更加懒散、更加平稳了。在这依旧延伸的沙滩上,太阳依旧,光焰依旧。白昼已经有两个小时不再进展,两个小时抛了锚,固定在一片沸腾着的金属海洋中。远远驶过一艘小轮船,我是从我视觉余光的小黑点推测的,因为我的眼睛正一直紧盯着那个阿拉伯人。

我心中暗想,只要我掉过头去,就万事大吉了。然而,一整片在烈日下颤动的海滩从我身后涌来。我朝泉水走了几步。那个阿拉伯人没有动弹。不管怎么说,相距还挺远。也许是他脸上阴影的效果,他那样子似乎是在笑。我仍在等待。太阳烧灼我的面颊,我感到汗滴聚在我的眉毛上。还是我安葬妈妈那天的大太阳,还像那天一样,我的额头特别难受,肌肤下的脉管都一齐跳动。正是由于我再也忍耐不了的灼热,我又朝前动了动,我知道这种动作很愚蠢,挪动一步也躲避不了太阳。然而,我就是跨进一步,仅仅一步。这回,那个阿拉伯人虽未起身,却抽出了刀,在阳光中对我晃了晃。钢刀反射的阳光,犹如闪亮的长刃刺中我的脑门儿。与此同时,聚在眉头的汗水一下子流到眼皮上,形成一道厚而温暖的水帘,遮住了我的双眼。在这道汗水的帘幕后面,我的眼睛完全花了,只觉得太阳好似铙钹一般扣到我的头顶,那把刀射出的闪光利刃,影影绰绰,一直在我面前晃动。这把灼热的利剑损坏了我的睫毛,刺入我疼痛的双眼。恰巧这时,天地万物都摇晃起来。海洋呼出一股厚重而滚烫的气息,天穹也好像整个儿开裂,降落下天火来。我的周身绷紧了,手紧紧抓住那把枪。不觉扳机扣动了,我触碰到了枪柄上光滑的扳机圆洞,正是触碰那儿,在震耳欲聋的一声脆响中,一切都开始了。我一下子抖掉汗水和阳光。我明白自己打破了这一天的平衡,打破了海滩异乎寻常的寂静,打破了我曾觉得幸福的平衡和寂静。接着,我对着那不动的躯体又连开四枪,子弹打进去而没有穿出来。这正如我在厄运之门上急促地敲了四下。

上一章
离线
目录
下一章
点击中间区域
呼出菜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