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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学大概

守仁的学说有他的最先的大前提,此外诸说,都从这大前提演绎出来:这就是“心即理”的观念。这观念陆九渊阐发得极详尽,守仁即直承他的系统。所谓“理”是什么呢?就是原则,规律,也就是至善。他们承认宇宙所以存在,所以维系,全由于有这个“理”。天地万物本为一体,所以人心所具的也就是这个“理”。理是整个的,不可分析的,人心既具理,自然具有它的整个,不是一枝一节,所以完全肯定地说“心即理”。

伦理上的最高究竟不是求达所谓“至善”吗?而至善就是理,理又为人心所固具,那不是绝无问题,人人都是绝对的善人了吗?将怎样去解说世间那些有形迹可见以及无形迹可见的恶人?于是他们更承认有所谓“私欲”,这是遮蔽“天理”的(加个天字更显明人与天地万物一体)。恶人的恶,以及平常人的不能达至善,都是这“私欲”在那里作祟。这就来了做功夫的法门,守仁说:“只在此心去人欲存天理上用功便是。”他屡次把明镜来比喻此心具足天理,把染在明镜上的灰尘来比喻私欲。可见所谓“去人欲”,犹如拭去灰尘;拭到净尽,镜子完全明澈,还它本来面目,犹如人欲去尽,此心还复到“心即理”的本来面目。他主张至善只求诸心,是这样的意思。

他说“知行合一”,也是根据“心即理”的观念。惟其心即理,故凡有所应接,同时发生一种迎拒的力量,或迎或拒,都任自然,而绝没有不得当的。他说:“《大学》指个真知行与人看,说‘如好好色,如恶恶臭’。见好色属知,好好色属行;只见那好色时,已自好了,不是见了后又立个心去好。闻恶臭属知,恶恶臭属行;只闻那恶臭时已自恶了,不是闻了后别立个心去恶。”这里有可以注意的:这所谓“知”,与知识、知解等不同,它是无待修习的;它具有热而动的情意,所以知了便好,知了便恶——同时就是“行”;这“知”与“行”又一定是当的,因为都源于心,而心就是“理”。倘若有人以为守仁所谓“知”就是通常的“了解”,“行”就是通常的“履蹈”,那是完全不对的。照他的意思,知行简直是一件事,说知又说行,不过从一般人说罢了。他说:“知之真切笃行处即是行,行之明觉精察处即是知。”又说:“若会得时,只说一个知已自有行在,只说一个行已自有知在。”都是说明知行本来合一,无可分割的。

知行合一的境界当然是最好的,如何能达到它呢?守仁的意思以为论理是人人本能够达到的。因为人人有个心,“知是心之本体,心自然会知”;而知即是行。“然在常人不能无私意障碍,所以须用致知格物之功胜私复理。”私心的本体,回复个明澈的“知”。“知”一回复,笃实的行是不用说的,当然一存而并存。他说:“即心之良知更无障碍,得以充塞流行,便是致其知。知致则意诚。”这个“意诚”,正就是他所称“行”字的解释。这话不是明明表示一存并存的意思吗?

到这里,自然见得人生修养只有一条路,便是“致知”;换一句说,便是“胜私复理”。所以他在五十岁的一年,把许多含义相近似的术语都不用了,把这样或那样的说法给凝练了,归结到极简约、极扼要,揭出“致良知”之教。其实他先前已经感觉到这层,劳唇费墨,也无非是这个意思;不过还不相信这么一点点就算了。直到这时,才信这个以外再没有别的。所以说:“往年尚疑未尽,今自多事以来,只此良知无不具足。”

我们如要把守仁学说的大要简单地述说,就是这样:他相信心的本体是纯乎天理的,良知充塞流行的;有感斯应,无物不照,故又是知行合一的。障碍本体的东西是私欲。因有私欲,所以天理昧了,良知昏了;感不真,应不切,甚至没有知行可言了。如何可以去私欲呢?只有致良知。致得良知,就是复归本体,而本体原是没有私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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