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虽然也写点东西。但是,如果把读书与写作对比,我是重在读书,写作只是有感而发。说白了,写的就是一种主张。换句话说,就是支持什么?提倡什么?
我读书是从读马列主义、毛主席著作开始的。诸如《反杜林论》《唯物主义还是经验批判主义》《国家与革命》《哥达纲领批判》《共产党宣言》《毛泽东选集》等我都读。也读古典文学《三国演义》《红楼梦》《水浒》《西游记》《说唐》、明史和唐宋诗词之类;也读解放后战争题材的长篇小说《红岩》《苦菜花》《敌后武工队》《林海雪原》以及鲁迅的诸多著作等等。
这些书大都是我30岁以前读的,主要是想了解一下,长点革命知识。后来的工作之余也一直是怀着这种求知欲望在读书。退休后,除了带孙子,剩余时间基本上也都是用在读书上。中国名著,外国名著,以及本土作家的某些作品我都读,看看他们写的是些什么亮点,是否值得我仿效。
还有一点,我是极当反对把文字写得龌龊肮脏、羞见儿女、污染社会风气的。
我喜欢列夫·托尔斯泰把文学喻为人类进步的道德明灯;
喜欢小仲马把《茶花女》中的爱恋写得幽默诙谐;
喜欢高尔基的纯洁高尚和把知识视为人类进步的阶梯;
喜欢鲁迅的眼光、气势、笔力、语言和深沉的思考。
所以,我要写的是秋水文章。有句诗叫“秋水文章不染尘”。文章也应该讲究“不染尘”。而且,我的作品是有明确定位的。比如《山村命案》《老板家的被窃案》《失踪的女局长》写的就是警察的智慧与谋略,嫌疑人的阴谋与狡诈,以及刑事侦查工作的困惑与牺牲精神。推理的过程就是认知的过程。
《黄永胜:少年的将军》《山河呼啸》是对革命前辈的纪念。
其他几篇,都是揭示人性本真的东西。《隐身人》,在《辖区悬案》一书中的篇名叫《桂花河命案》。因版本有异,故收在此。本文提出了一个值得探讨的社会问题:各级党政领导,不要忽视和放松对企业家、特别是有重大或卓有贡献的企业家的法治教育。《黑道朋友》更是揭示了思想教育,道德品质教育的重要性这一深刻的主题,经济上去了,思想,道德,法治,同样要上去啊!
看书写作虽然费神,但对自己也是有充实与提高的,同时也有些收获。先后出版短篇小说集《桂花庄》《警察与少年》中篇小说集《辖区有案》散文集《警察笔记》《咸宁茶歌》。《啄木鸟》《今古传奇》《中国文学·香港》《人民公安报》《农民日报》《湖北日报》《湖北警察》《武汉警察》《天津警察》《半月谈》《求实》《政策》等栏目,均曾发过我的小说、散文、诗歌。短篇小说《青山绿水》被选入《中国小说学会小说征文选》《采药人》被选入《全国公安文学选集》《报案人》被选入《中国法治文学精选》中篇小说《桂花河命案》被选入《湖北公安文学专号》。曾获《今古传奇》第五届、第六届全国优秀中篇小说二等奖,41届世界粮食安全日征文一等奖,咸宁市政府《桂花文学基金奖》二三等奖。
抗战小说《枪刺前面的母亲》被选入《中国母亲颂》,《火烧茂林关》被选入《中国魂》《祖国颂》《祖国的骄傲》,《贫穷出良将》被中央文献、人民日报大地两社联合选入《跨世纪智慧人才宝库》,散文《太乙洞奇观》被选入《华夏散文精萃》,《文学的商业价值与文明价值》选入《中国当代学术宝库·文化卷》。
我的作品,大多数讲述的是人民警察破案的故事:
有世情小说的包容与温暖,
有侦探小说的洞察与推理,
有扫黑除恶小说的热血与风暴。不隐恶,不虚美,直面人生,具有强烈的现实性。
再顺便说点题外话吧。虽是题外话,却也透出笔者写作的某些思想。
我因为爱读小说,所以对于小说,我一直保留着自己的一些看法。有人说写小说首先要有一个好故事。这个说法,我虽然不反对,但我坚持不能一概而论。小说虽然也有故事性,也有戏剧情节、对立与冲突、曲直和转折等;但故事与故事性毕竟还是有区别的,两者有相同之处,也有不同之分。故事以跑情节为主,小说还要兼顾情节、细节、环境及人物灵魂深处的深度描写,揭示人性的本真,镜头始终要对准人物,要以人物为主,人物写活了,故事也也出来了。
我读小说,主要的不是读故事,而是读人物,读思想,读境界,读深度力度,以及语言、眼光、笔力、气势,和对社会的积极作用。这也可以说是我读小说的动因。倘若只是为了读故事,看看热闹的话,那我就会去买《今古传奇》来读。或者再去欣赏一回《隋唐演义》。《隋唐演义》这部书,虽然不如《三国》《水浒》的故事吸引人,但他人物活啊!
从这个角度上来看,小说关键是要写活人物。
其实,故事性差,或不强烈的好小说,比比皆是。事情总是多面的,人的认识也总是多面的,不能单一存在,或一面而论。我经常买馍馍吃,有时从面上看一个馍,挺好的,翻过来一看不行啊,有的被汽水泡糊了,有的变黑了,再扒开一看,碱重了,事情就是这样。
《红楼梦》的故事远远不如《水浒传》的故事强烈和紧奏。但红楼梦却是中国近代思想性、艺术性、文学性结合得最好的古典小说,一直站在中国文学艺术的顶端。它的成就,按专家们说就是凤毛麟角,难以超越。《隋唐演义》这本书也没有《西游记》《水浒》《三国演义》等书的故事强烈,但秦叔宝,程咬金,单雄信等人物,与水浒传的林教头,武都头武松、花和尚鲁智深、青面兽杨志等;与三国演义中的诸葛亮,关云长,张飞,曹操等;与西游记中的孙悟空,老猪等人物,一样鲜活可爱,历代弥新。
尤其是隋唐演义中的五哥单雄信,他是个绿林中的瓢把子,也就是强盗头子吧,这等的人物,却被中国古往今来的社会接受了。看书人都喜欢他,连唐太宗也喜欢他,但唐太宗把他没法,他宁愿死,也不投唐。还骂唐太宗是小儿。喜欢看京戏的人也喜欢他。他在贾家楼结拜的兄弟中,被众兄弟呼为五哥。这是为什么?我不说,你也知道。除了他的“义”之外。最看重的就是这个人物的“活”和他独特的人格魅力。可谁又曾听说过强盗还有“义”可讲啊!
而且,只要一提到《隋唐演义》这本书。那一瞬间:马踏黄河两岸,锏打山东六州,骑瘦马、舞双锏的秦琼秦叔宝,立即就会跳动在我们心中;三斧定瓦岗,走马取金堤,多么波澜壮阔、豪迈气派;宁死不投唐的绿林总瓢把子单雄信,天下无敌的李元霸,多么强悍的个,不经意间,猛然就形成了我们心中的江湖,真实生动,广阔无边,如浩瀚的银河般展开,让人神往无限!
从这个角度上来看,小说关键是要写活人,写好人。把人物写得有血有肉,活灵活现,栩栩如生,别具一格。时下好多小说写手,都在急急忙忙、欢快淋漓的讲述一个离奇夸张的、惊险刺激的、虚假俗套的市井故事,以此取悦时代的审美之风。也不再是平庸与难度的角逐、灵魂的拯救和思想的启蒙。这样做,当然主要是为了迎合商业卖点,创造利润。不过,这对某些作家来说,或许是出于无奈或者谋生吧!
更有甚者,有段时间,在一些战争题材的影视剧中,把痞子、妓女、土匪当“挂帅”人物,刻意“去英雄”。有的编剧一方面为了达到某种效应,回避对正面英雄人物、英雄壮举的描绘,故意图解、摸黑英雄人物身上“耀眼的光环”;而另一方面又搞英雄另类化、异类化。这些另类化、异类化了的“英雄”,个个食尽人间烟火,行为怪异,举止乖张,言语粗俗,不仅满足了一些人的“丑味”,而且很有市场,甚至受到了追捧和欢迎。
英雄本是一个国家和民族的光辉历史的文化记录和象征,是伫立在国人心目中不朽的丰碑!可是,有人为了钱,就可以如此“另类”,如此“怪异”。这正好应了某些人说的:越是低俗,庸俗,媚俗的“三俗”文章,越能赚钱,此言并非信口胡诌。如今看来,事情就是这样了。
像先前作家的一些中短篇小说,比如:徐怀中《西线轶事》,郑义的《远村》,王润滋的《卖蟹》,马烽的《结婚现场会》,汪曾祺的《大淖记事》彭见明的《那山 那人 那狗》,韩少功的《西望茅草地》,何仕光的《乡场》《远行》,田中禾的《五月》,乔迈的《满票》,周大新的《汉家女》,刘心武的《公共汽车咏叹调》,蒋子龙的《秘书日记》,邵振国的《麦客》等等小说味极浓的小说,几乎太少了。
《小说选刊》上曾经登过一篇战争题材的小说。有个团长,被敌人抓去吊在火炉边,为了逃跑,团长把捆在两只脚上的绳子,拿到火炉上去烧,终于烧断了,跑了。这个细节的描写简直就是神话。
作家要想找个理由说话的话,也不应该是这样找吧?古典文学中的矛盾解不开了,是借助神的力量来解决的。现在作家不相信神,也不借助神的魔力解开死结,但也不能乱借理由吧!把脚拿到火炉上去烧,绳子是烧断了,可那脚还能不烧坏吗?还能跑吗?
一个作家要写出好的、有意义的作品,恐怕首先还是要有一个好的良心,不为功利所役,不为世俗所蔽,不断提高认知素质。俄国的普希金说过,作品需要的是思想,舍此,任你妙笔生花,也毫无用处。那么,道听途说,无病呻吟,恐怕就更不能成立了吧!
另外,现在小说的等级、门槛、批评标准,也几乎消失。文学的好坏优劣,只要有钱、有关系,均可在国家级名刊上畅通无阻,一展英姿。而且,溢美之辞处处皆是,很少有人愿意说三道四。就像儿童电视剧中的各种动物,猫鼠、人蛇、虎豹、豺狼、牛羊、鸡犬、虫鱼、鸦雀,等等,都在一起做游戏,欢颜满面,共生共荣,没有任何敌对情绪,谁也无须提高警惕!这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呢?只有等到你被虎吃了,被蛇咬了,你就知道了。
面对文学的这种现状,我想,作家们起码还有两点是要的:一是作家需要实践资源、生活资源的积累和激励,否则,那就真的不知道虎豹豺狼会咬人啊;二是作家要有仁、义、礼、智、信的修养、真善美与假丑恶的修养,以及我们民族好的传统文化的修养,否则,那抛出来的东西,真的是会误人子弟的啊!
其实,我写作并非只是个人的爱好与消遣。
我写作的真实意义在于:表达自己对人,对事物,或人生观,世界观以及立场、观点的一种主张与见解;或者说,写作也是对工作的一种记录,是有爱憎的。
文学属上层建筑领域组成部分。歌颂真善美,鞭挞假丑恶,历来是文学的重要责任。
湖广
2023年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