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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午夜1时36分,胡大卫出警回来,就想着好好睡一觉。派出所乱七八糟的杂事多,这些天,他天天夜里忙到凌晨一二点钟之后才回家。但是,突发的警情,却又让他有些措手不及,仿佛是在故意捉弄他似的,他刚一躺下去,放在床头边上的手机,就不由分说的呼叫起来了,不但把他吓了一跳,还把他夫人小草也吓了一跳。

小草说:“你呀你呀,深更半夜的怎么还不关机呢?”

胡大卫说:“我当所长的人能关机吗?除非是你当局长呢!”

胡大卫叹口气又说:“前几天就是因为手机没电了我一时不知道,被局长k了个半死。局里临时召开各所队负责人会议,找不着我的人。

局里是有规定的,全局所有民警24小时都不准关机。否则,一旦出了突发事件,找不到人,是要处分人的,即使局长不处罚你,市领导也不会放过你。特别是耽误了救援救灾等重大特定任务的行动,说不准还要负刑事责任呢。”

此时,胡大卫接到的电话就是突发事件。

这电话是桂花岭大路村支部书记的报警电话。

村支书在电话里称:村民皮得保夜里睡在床上,被人用斧头砍死了,情况十分严重紧急,请求警方快速出警。

“睡不成了,出案子了。”胡大卫嘟囔一句,一个激灵爬了起来,拉开门就跑,毫不犹豫。

小草说:“慢点,别摔跤了。”

“知道。”

胡大卫心里明白,办这类重大刑事案件,多年的实践经验告诉他:出警越快越好,第一时间可能就是胜利的曙光。越快越有利于现场保护,这是全世界各国警察都懂得的道理。现场保护好了,就能提取更多的与现场有关的痕迹,获取更多第一手资料,以及取证工作的开展,确立可疑对象和侦查范围、侦查方向,有利案件的快速突破、抓捕。否则的话,一旦延误了最佳出警时间,现场受到人为的或意外因素的破坏,就有可能贻误战机,甚至给案件带来意想不到的麻烦。

那年,黑山凶案,就是因为现场遭受了不明原因的破坏,无法提取有价值的物证及其他痕迹,让作案凶手,轻易的就从警察眼皮底下溜走了,给案件侦破带来了许多阻力和弯路。

前车之鉴。因此,胡大卫把警车档位推上快挡位置,自己给自己提速,虽然山路崎岖难行,但对他来说小菜一碟。不是吹,他曾参加过省组织的越野比赛,颈上挂过银质奖章。他风驰电掣般的向桂花岭出案现场飞去。

桂花岭大路村,四周是山,门前有一大片垅田,谷物已经收割,田里空荡荡的,中间有条小河流过,显得空旷寂寞。进村的路边,种有高粱、红薯和蔬菜一类的农作物。路的拐角处,几棵高大的桂花树悄然肃立,俨然是几个守护着村子的民兵。山的另一边,野菊花遍地皆是,一片片金黄,盖满了田边地角。小村静美,井然有序,鸡鸭成群。很像清人黎简笔下的《小园》“水景动深树,山光窥短墙,秋村黄叶满,一半入斜阳。”一样优美。

然而此时,山村的夜,雾气茫茫,一遍灰白,丝毫没有了平日的那种感觉。

现场情况果然如村支书所云:十分血腥。

还记得吗,上个世纪六十年代,鸣泉洞里发生过一起命案,被害人头部被凶器击打十分严重,血喷的很远很远,目睹过的人,无不恨其凶手的残忍。现在这个案件现场呈现出来的情况,就跟那个案子几乎一模一样,使人触目惊心。

死者皮得保平躺在床铺外侧约二分之一的位置上。

躯体还未完全冷却,尚有余温;皮得保两脚伸直,两手贴身垂直;头往右侧歪斜,向外。左侧头部赫然地露出两道刀口,长度二寸有余,深至颅内,伴有塌陷。法医鉴定之后认为:导致这类创口的凶器,应该是具有一定重量的锐器物,比如斧头、砍刀之类,绝非一般刺刀、匕首等刀具能及,也不属钝器物体铁锤、木锤所为。

从被害人身上暴露出来的致命特征,办案人员一致认为,很像是仇家杀人、或报复杀人、或奸情杀人,不像一般图财害命的盗窃者作案。

凶手下手特别重,出手必致对方于死地,没有丝毫的犹豫或重复使用凶器的迹象。还有一种可能,那就是作案人担心自身安全:若是下手轻了,死者反抗,又敌不过对方,势必就会导致自己生命有虞,所以,丝毫没有给死者反抗的机会。

皮得保是死者的外号,实为调皮顽劣之意。他还未到不惑之年,体壮如牛,气力超人,脾气粗暴,十分好强,常有打骂老婆及与村人为鸡毛蒜皮小事之争。他的这些身体机能及个性弱点的外露,让人很容易联想到:皮得保的不幸遭遇,就会与冤仇、怨恨紧密的连结在一起。古人说,福缘善庆,祸因恶积。

再看看外围及其他地方,就更能发现一些与案件相关的微妙之处:

凶手是从皮得保夫妻睡觉的外屋窗户翻越进去的。

皮得保一家三口,住着两间半老式旧房屋,一个八岁的小男孩睡在里间正房内,两口子睡在外间。剩下的半间屋是厨房。厨房与两间正房是分开建立的。两间睡房就一个门进出,当天夜里,门是从里面栓着的,而且加上了插销,乡下人家睡前一般有这种习惯。但凶案发生之后,门仍然是闩着的,插销也完好无缺,没有打开或打开后伪装的痕迹,经过警察们的反复试验,在外面的人如果不借助其他硬性手段,门是打不开的。唯有窗户,破损严重,五根直立的木栏关,就有两根没有了,大人小孩轻易的就能翻进翻出;两扇窗门,也无插销,凶手只要用根指头轻轻一推,就开了。

然而,让警方十分纳闷与质疑的是:死者的老婆吴春燕称,她当晚就挨着丈夫睡在床铺内侧靠墙的一边,两颗头颅几乎挨在一起,即便有间隔,也大不过尺余。在这么近距离的两颗头颅中,凶手为什么就那么准确无误地选准了皮得保的脑袋呢?竟然丝毫都不担心弄错人把吴春燕给误杀了?

沿着这条思路再往深处推测一下,似乎可以得出一个假设推论:

凶手对皮得保家的日常生活习惯及规律,十分了解、熟悉。因此,作案行为直截了当,直奔主题,目标准确无误。

这是陌生的外人,无论如何也无法做到的。

作案人并没有拿走皮得保家中任何东西。没有上锁的抽屉里放的几百元现金,仍在抽屉里放着;也没有留下血指纹,整个家中,看不出有什么异样,始终未勘查出有任何翻动的痕迹和有价值的遗留物。因为案件重大,办案人还对现场做过鲁米诺荧光检测,仍是一无所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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