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天顶市的大厦,高耸在晨雾上;钢筋水泥石灰石筑成的大厦,素素的,似悬崖峭壁般的冷峻,却又像细银棒般的纤脆。这些大厦,既不是碉堡,也非教堂,仅仅是漂亮而乏味的办公大楼罢了。
雾,在早期建筑物的细镂雕饰间弥漫徘徊:向上掀着双重斜坡屋顶的邮局,愚笨的老屋子的红砖尖塔,工厂沾满煤烟的窄窗,木造廉价公寓一律是污泥般的颜色。这个城市,原就充塞着如此奇形怪状、丑陋的东西,而鲜丽的大厦跟着插进来,硬是形成了商业区,再远一点,小山坡上,闪亮着新建的房子,一些住家——看起来似乎是——欢乐、宁谧的。
一辆轿车,静静地驶上混凝土桥,长型引擎盖闪烁着亮泽。车上的人,穿着晚礼服。刚从某个小剧场的预演宴中归来,这预演宴可是通宵达旦的了,他们拿香槟来庆祝所谓艺术上的冒险。桥下,缠曲着的铁道,一条绿草滋蔓的小径,暗红色的灯光。纽约特快车轰隆轰隆地驶过,二十条闪亮的钢轨,一下子,猛冲入光滑的河面。
某幢摩天大厦内,美联社的电报网正在收线:经过一整夜,与巴黎或北京间的通讯后,电报员乏缓地摘下保护眼睛的赛璐珞鸭舌帽檐。扫街妇人哈欠着,蠕动着走过大厦,破旧鞋子拖啪拖啪地响着。晨雾已散。偌多男人,携着午餐饭盒,踩着沉重的脚步,走向一望无际的新兴工厂区:光灿夺目的工作坊,镶嵌着彩色玻璃和空心瓷砖,五千个男人在同一张屋顶下卖力,源源制造出品质优良的产品,这些货品远卖到幼发拉底河一带,甚至越过南非草原。工厂的汽笛响了,在这四月的清晨里,彼此快活地合唱呼应着;这城市的劳工之歌——似乎总是——要为人们而唱的。
2
这时,有名的花岗住宅区内,一幢荷兰殖民风的华屋里,睡廊内,有一位要人还赖在床上,对他来说,这还是半醒未醒、宁谧的时刻。
这位要人,叫乔治·福·巴比特。这时是1920年4月,他是四十二岁。他也无什么特别的成就,既不能做面包做鞋,也不能作诗,然则有点小聪明,恰好用在他售屋的职业上。
淡红色大头脸,褐发稀疏干燥,睡眠中的脸挤起皱纹,鼻梁两侧有戴眼镜的凹痕,看来却带着婴孩似的稚气。他吃得极好,不过并不太胖;两颊鼓鼓的,像塞了什么东西,光滑的未做过粗活的手,软瘫在卡其色毛毯上,带些微浮肿。他看来像事业成功、结婚甚久而粗俗实际的男人;这粗俗,就显露在这睡廊的设计上,它俯视一棵大榆树,两块漂亮的草坪,一条水泥车道,一间波状铁皮屋顶的车房。巴比特还继续做着梦,这次他梦见一位小仙女,比起那种从银海中吊起猩红色珠宝宝塔的梦,这梦倒带着几分浪漫了。
几年来,这小仙女总在他梦中出现。乔其·巴比特老看见别人看不到的东西,她认定他是位殷勤可爱的年轻人。她站在远处神秘的灌木丛旁的黑暗里,等着他。终于,他逮着机会悄悄溜出他那拥挤的家,飞奔向她。他的太太,喧嚷着的朋友,试着追赶他,然则他逃开了。小仙女伴着他窜逃着,他俩躲在一处幽黯的山坡,彼此偎缩着身子。她是多么纤柔、苍白、焦虑啊!她哭喊着说,他多么勇敢而快活,她愿意等着他,他俩可以搭船航到——牛奶车的辘辘声,突地一声砰响。
巴比特呓呻着,翻过身子,挣扎着回到他的梦里。现在,他只能看见她的脸,浮在雾蒙的水面。照管暖气炉子的工人砰地关上地下室的门。狗在隔邻庭院中吠叫。巴比特感到极大幸福地,渐渐沉入朦胧温暖的潮水里。送报的人吹响口哨走过,将《拥护者时报》砰地掷到前门。巴比特惊醒了,胃因受惊而抽紧。他慢慢松弛下来了,某人开始发动一辆破福特车的引擎。那熟悉而恼人的嘎嘎声,又戳刺过来:噼哒——阿——阿,噼哒——阿——阿,噼哒——阿——阿。他自己也是个汽车狂,因此他幻想自己帮那个看不见的驾驶者一齐发动车子,一齐苦恼地候着,引擎发动的怒吼声,为熄火而懊恼,然后——又一阵地狱般难忍的劈哒——阿——阿,单调枯涩的声音,让人冷颤的清晨的声音,这声音令人发狂却又无法逃避。挨到引擎吼声急骤蹿高,他意识到这福特车已发动了,搐紧的神经才松弛下来。他瞥一眼心爱的树,榆树的嫩枝抵着金黄带暗绿的天空,他模糊地巡索着睡意,似渴索着麻醉药一般。他一度是个十分迷恋生活的男孩,却已不再对每个新的日子中,可能又未必然发生的冒险,有任何兴趣。
他逃避现实。直到闹钟响了。
3
这是一座很棒的闹钟,作过全国性广告,限量出品,附有全部时髦的配件,包括大教堂的音乐钟声,间歇的铃响装置,以及发磷光的钟面。能被这般贵重精巧的东西唤醒,巴比特感到骄傲;正如,能买得起昂贵的绝缘橡皮车胎,在社交圈子内,就是一件荣耀的事了。
现在,他愠愠地想,再不能逃避了。他还是躺着不动。他深深憎恶房地产生意的苦差事,不喜欢他的家人,也因此,他不喜欢自己。昨晚,他在伯吉乐·杨齐家玩扑克牌,直到半夜才回来,在这样的假日后,隔天早餐前,他总显得敏感躁怒。这或许因为,他昨晚喝多了这禁酒区内大量私酿的啤酒,而啤酒又惹得他大抽起雪茄来;或许也因为,从那般舒服大胆的男人世界中,回到这般尽是太太啦,搞速记的女娃啦,处处受拘的地方来,可真令人愤慨,甚至还唠叨着,不让人抽那么多的烟。
从走廊旁的卧房,传来他太太快活的、多么讨厌的声音:“该起床了,乔其宝贝,”接着一阵硬刷子梳扒着头发的尖喳,听起来心里痒痒的。
他咕噜地怨着什么;从卡其色毯子下,缓缓拖撑起胖腿,他穿着褪色的浅蓝睡衣;他坐在帆布床边缘,拿手指搔着乱发,肥胖的脚趾痴呆地探着拖鞋。他懊恼地瞧着毯子——它永远令他联想起自由无羁的豪侠的生涯。为某次露营买下这毯子,但那次露营一直没有去成。正如,他也有充满男人味的法兰绒衬衫,是那种成天痛快地诅咒、痛快地闲荡的生活的象征。
他的脚嘎轧地晃擦着地上,眼球一阵阵疼痛使他哼着声。他等待这一阵阵来袭的灼热,一面模糊地望着外头庭园。像往日一般,他感到愉快了;这是一个天顶市成功的商人所能拥有的挺棒的庭园,十全十美,这让他自己几乎也是白璧无瑕的了。他盯着波状铁皮的车房。一年中有三百六十五次,他这么想,“这马口铁陋屋真不上眼。我得建一间木造车房罗。不过,天晓得,它可是这儿惟一不新潮的东西!”他继续盯着车房,想起他那按亩出售的金莺幽谷新社区,一间社区用的车房该是什么样子?他深吸一口气,闭住,身子轻晃起来,手叉上腰。躁郁的,刚醒过带浮肿的脸,嵌上了深峻苛厉的皱纹。这瞬间,他看起来是个能干的人,一个要员,一个策划、指挥、成就某些事的男人。
他热络地想着这些事,一面踱过坚固、干净、看起来似没有使用过的走廊,进入浴室。
房屋并不很大,却像所有花岗住宅区的屋子一般,有一间全部嵌磁砖的皇宫般的浴室,上釉的磁砖,闪着银色的金属光泽。毛巾架是嵌镍的透明玻璃杆子。浴缸奇大,够一个普鲁士士兵躺在里面。一组钵上,令人咋舌地陈列着牙刷、刮面刷、肥皂盒、海绵盒和药袋,多么光灿耀目,多么精巧,似一个电子仪表板。然则,巴比特并不满足,因为他崇拜一切“新潮器具”。浴室里散着一种粗质牙膏的浊味。“威珞娜又来过这儿了!我讲过多少次,要她用利利得牌子,她偏不用,人走了,把这儿弄得臭兮兮的,一闻不病也病啦!”
浴室踏垫皱皱的,地板也湿了(他女儿威珞娜有个怪癖,高兴就一大早来冲澡)。他在垫上滑了一跤,碰到浴缸。“该死!”他骂。他懊恼地抓过刮胡膏,懊恼地涂上泡沫,用一把刷子胡乱拍打着脸,懊恼地拿起安全剃刀,耙着胖鼓鼓的脸颊。剃刀显得吃劲。刀口钝了。他咒,“该死——噢——噢——该死,干!”
他在药袋架上摸搜着新的刮胡刀片盒子(这时,他习惯这样想着,“买这种便宜货,可要叫你自己磨刀片罗”)。当他在苏打水圆瓶后面摸到剃刀盒,他一想到他太太又将这盒子放在那儿,心里又不舒服了,他强忍着不咒:“干。”随后,他用潮湿的、沾满了肥皂沫滑溜溜的手指,试着拿开小得可恶的盒盖子、及新刀片上黏得紧紧的易脆的油封纸,他忍不住诅咒了。
接着,怎么处理旧刀片呢?它可能伤到他的孩子呀;这老问题一再困扰他,却永不得解决的法子。跟往常一样,他把它掷到药袋顶上,心里暗想着:有一天,他得将那上头五六十个旧刀片清理掉,那些当然是暂时堆在那儿罗。有点头晕,又空着肚子,令他愈来愈不耐烦了,好不容易才刮好胡须。滑溜圆胖的脸,横着几纹小溪似的泡沫渣,肥皂水刺痛了眼睛,他伸手取毛巾。毛巾是湿的,湿而冷黏而可厌的龌龊,他一一瞎摸过去——他自己擦脸用的毛巾、他太太的、威珞娜的、泰德的、妲卡的,及惟一一条有巨大姓名字母签首与镶边的浴巾,他发现全都湿了。这时,乔治·福·巴比特做了一件丧气的事。他竟用客人用的毛巾擦脸!这是一条带脂粉气的绣花毛巾,总是挂在那儿,表示巴比特家属于最高级的花岗社交圈内。没有人用过这毛巾。从没有一个客人敢用它。客人总心照不宣地,就便取用最靠近自己的普通毛巾。
他气冲冲地骂:“天哪,他们用光了全部毛巾,每一个都是畜牲,用就用,为啥要把全部都弄得湿溜溜的,从来就不会留条干的给我——当然罗,我一向是呆瓜!——现在。我就要一条干的——我是这全是畜牲的家里头,惟一最不畜牲的人罗,会替别人着想,体贴别人,考虑到也许有人在我后头也要用这畜牲用的浴室,考虑——”
他把这些可憎的毛巾掷入浴缸,看这些可怜的东西在里面浮着,心中感到一种报复的快感;这时,他太太无声闪入来,沉静地看着这一切,“怎么啦,乔其亲亲,你在干吗?洗毛巾吗?怎么了?你不用洗毛巾啊。噢,乔其,你没用这条客人用的毛巾吧,是吗?”
他能说什么?不必提了。
这是几星期来,初次,他真的被太太惹恼了,怒眼瞪着她。
4
蜜拉·巴比特——乔治·福·巴比特太太——是个相当成熟的女人。她的嘴角两边直到下巴,有两条深深的皱纹,肥胖的脖子也松垮下来了。不过,这些皱纹也意味着,她不再在她丈夫面前懦缩乖默了,她也不再为失去这乖默而发愁。现在,她穿着衬裙,腰间鼓凸凸的,而她自己没意识到别人可看见了她这水桶般的腰。单调无味的婚姻生活,使她变得麻木冷淡了,她这个家庭主妇,恰似一个无精打采的尼姑。她是个好女人,一个好心的女人,勤勉的女人;然则,没有一个人,也许除了妲卡,她十岁大的女儿,对她感兴趣,亲昵她。或许清楚晓得她是活着的。
关于毛巾这问题,经过好一阵子十分认真的争论,家务上的观点如何,社会角度的观点又如何,巴比特又感到酗酒般的头痛了,她这才饶了他;随后,头痛好了,忍着气,到处找他的B.V.D.汗衫,他说,记得那鬼汗衫是夹在干净的睡衣内。
他愉快且和蔼地,谈起那套褐色衣裤来。
“你做啥,蜜拉?”他用脚触触堆在卧房椅上的衣服,她兀自转动身子理着衬裙,这看在他带猜嫌的眼内,就决不止是穿衣服的动作了。“你瞧这如何?我改天可穿这套褐色衣裤吗?”
“哦,你穿来还蛮好看。”
“我晓得,不过,我的天,它得烫一烫罗。”
“是吗。也许,烫一下吧。”
“它当然是耐烫的罗,没问题。”
“是吗。也许,烫一下不要紧吧。”
“噫,外衣就不用烫。不用烫就甭烫。呆瓜才会拿整套鬼衣服都烫啦。”
“是吗。”
“不过,裤子得烫一烫罗,不会错。瞧这裤子——瞧那些皱纹——这裤子得烫了。”
“是吗。喔,乔其,你何不穿这褐色衬衫配那件蓝裤,我们不是正愁怎样利用那蓝色裤吗?”
“天!难道你不晓得,我这一辈子从未穿过不同套的衣裤?你当我是啥?被降薪的倒霉的会计员吗?”
“好啦,你今天何不就穿那套铁灰色的?过裁缝店时,把那褐色裤子送去吧。”
“好,它也该——现在,那套该死的灰衣裤在哪?哦,是罗,在这儿。”
他这才能够稍稍果断和平静地,解决这穿衣服的难题。
他身上的整套装扮是这样的:头件,是薄棉B.V.D.内衣,他穿来恰像个硬板板的小男生,在城市化装游行中披着松呼呼的粗棉短战袍。每次穿着B.V.D.时,他总要感谢“进步的上帝”,他从不像他岳父兼合伙人亨利·汤普逊那样,穿紧身的、过长的、老式的内衣。第二件装扮,是后梳光泽的头发,露出非常宽大的前额,上拱,离最前的发线有二英寸的距离。不过,最惊人的玩意,是他的眼镜了。
眼镜确有特色——黄褐斑点龟甲镜框,看来温驯的夹鼻像教师戴的那般,镜片框扭成奇形怪状,像乡下糟老头戴的。巴比特这眼镜,是大圆形非常高级的玻璃透镜,耳朵处弯曲挂杆是金质薄杆。戴着这般眼镜,他俨然是个时髦高尚的商人了;一个向职员发号施令的人,驾着一辆轿车,偶尔打打高尔夫球,又有一种精于推销术的学者派头。突然,他的头脸看来不带稚气了,而是一张有影响力的脸,你可注意一下,他粗大而钝的鼻子,直线条的嘴,厚而上翘的唇,肥肉过多但不失硕壮的下巴;那么,你会以一种尊敬的目光,凝看着他穿上最后这作为一个“可靠的公民”的制服。
这套灰色衣裤,剪裁甚佳,完全分不出上下身来。这是件一流的标准式的衣裤。马甲背心V字上的白色滚边,增加了一种象征法律和学问的风味。他穿着黑色系带长筒靴,品质上好的真皮,也是一流标准的,看来却非常碍眼的靴子。惟一显得轻浮不相称的,是紫色编织领带。他常常在衣着这些事上批评巴比特太太(她老在背后短衫裙头间系个安全别针,像个走江湖卖艺的,却从不曾见他对这说过什么)。现在,紫色领带或一条绣帷让他挑选;这绣帷,绣着一片褐色的棕榈树,树间缀着一把褐色无弦竖琴;他选择了前者,在领带上插上一只蛇头猫眼别针。
从那套褐色的换到这套灰色的衣裤,口袋里装的那种迎合时尚的小配件也就不同了。他非常热衷于这些小玩意,好比棒球和共和党一般,这些东西也永远是必要的。一支自来水笔,一支银质铅笔(老是缺了新的铅笔芯),这是背心右上口袋里的。如果没有这些笔,他可就觉得自己是赤裸裸的了。表链上,挂着一把金质削铅笔小刀,一把银质雪茄烟裁刀,七根钥匙(其中二把,他已忘了用在哪儿),当然还有一只上好的表。表链另一头,悬着一只硕大微黄的麋鹿牙齿——上这是作为一个“保护麋鹿慈善会”会员的标记。其中最有意思的,是他的活页小笔记本子,时髦而经济的笔记本,记载一些他已忘掉是何人的地址,一些几个月前早就到期的邮政汇票的详细备忘,几张已褪了黏胶的邮票,得·奇姆·福林克的韵文诗的剪辑,报纸社论的剪报,从这些剪报巴比特获取了他的见解,认识一些三音节以上的字,还有一些备忘便条,提醒他去做某些他原不想做的事,另外,有一个古怪的题字:DSSDMYPDF。
可是,他没有雪茄烟盒。从无一个人凑巧请他抽一根,所以他也就没有抽雪茄的习惯;而那些身上带有雪茄烟盒的,在他看来,都是一些带娘娘腔的家伙。
最后,他在衣领戳上“拥护者俱乐部”的证章。这证章凸显着两个艺术体大字:“拥护者——加油!”这令巴比特觉得自己是个忠贞且值得骄傲的人物了。他也因此结识了一些有趣的人,一些令人愉悦又富同情心的,商业圈内的要人。这证章,也即是他的“维多利亚英勇勋章”,他的“拿破仑荣誉绶带”,他的“好学生会荣誉之钥”。
单是衣着就这般麻烦讲究,同时,又搀入了其他复杂的烦恼。“我觉得今早有点不对劲,”他说,“我想我昨晚吃得太多罗。你不该做那些难消化的油炸香蕉饼。”
“那可是你要我做的啊。”
“我晓得,不过——我告诉你,一个人过了四十岁,他就得小心自己的消化能力哩。有好多笨家伙,就不晓得好好小心自己。我告诉你,一个人到了四十岁,看他要当个呆子,还是当个医生——我是说,当他自己的医生。一般人老是不太小心饮食这类事。现在且听我说,我认为——当然罗,一个人在一天工作后,应该好好大吃一顿,不过,对我们大家来说,吃些易消化的东西,可是一件好事哩。”
“可是,乔其,在家里我做的都是些容易消化的食物啊。”
“你意思是暗示我是贪食的罗,在闹市里吃过罗?是,不错!如果你要吃那种垃圾,你可有很棒的机会,‘运动俱乐部’内新来的厨师不是向我们招着手吗?不过,今天早上,我真的觉得不舒服。可笑,这儿,左边,有点痛——噢不,那不会是盲肠炎吧,是吗?昨晚,我开车上伯吉乐·杨齐家时,也觉得胃里有点痛。就是这儿,像——那种被子弹射穿的剧痛。我——那鬼痛跑到哪去了?为啥你早餐不多放点干梅?当然罗,我每晚得吃一个苹果——一天一个苹果,医生离得远远——不过,话说回来,你该多放些干梅子,别老是这些中看不中吃的小玩意。”
“上次我放干梅,你就没吃。”
“哦,我并不很想吃吧,我猜。其实,我想我一定多少吃了几颗。不管怎么说——我告诉你,这可是极要紧的事——就在昨晚,我还向伯吉乐·杨齐说过,大多数人不够关心他们自己的消——”
“下星期,杨齐一家人要来我们的餐宴吗?”
“这事哪有一定;当然要来罗。”
“喂,瞧这儿,乔治:我要你那晚穿上你那件漂亮的无尾晚礼服。”
“胡扯!别人不会穿礼服的。”
“他们一定会穿礼服。你记得吗,有次你没穿礼服参加小野家的晚宴,别人全穿啦,瞧你那模样,多窘。”
“窘?他妈——呸!我才不窘。每个人都晓得,我穿得起任何别人穿得起的华贵无尾半正式晚礼服,有时我还愁没机会穿呢。再说,无论如何,这全是讨厌的东西。女人才会喜欢这鬼东西,那些成天待在屋里无事忙的女人;不过,一个男人整天像疯子一样地工作后,同一天,他可不想把他的头硬挤入燕尾服内,单单为了穿给那些他眼见只穿着便服的人家看。”
“你自个明白吗?你高兴人家瞧你穿晚礼服。别的晚上,我坚持你穿,你也承认过得快活自在。你说,穿了它觉得好多罗。喔,乔其,我真希望你不要说‘无尾半正式晚礼服’,是‘无尾晚礼服’。”
“鬼扯蛋,那又有啥不同?”
“哟,所有规矩高尚的人家都那么说啊。小心被露茜儿·马克贝听到你称它‘无尾半正式晚礼服’。”
“哈,那没啥不得了!露茜儿·马克贝可管不着我一根毛!她那一家人就像泥巴一样稀松平常,就算她丈夫和老爸是百万富翁!我想,你是在强调你高尚的社交身份罗!好,让我告诉你,那位你崇拜的老爸亨利·T,连叫它‘无尾半正式晚礼服’,也不屑!他唤它‘卷尾猴穿的短截夹克’,你不可能要他穿上那劳什子,除非你先用哥罗仿品麻痹了他!”
“乔治,别那么讨厌。”
“唷,我并不想惹人厌,不过,老天!你可像威珞娜一样越来越爱挑剔了。打从她放弃大学后,她一直太任性刚愎了——不明白她自己要的是什么——哈,我可晓得什么是她要的!——她想要的无非是,嫁一个百万富翁,定居欧洲,握握某个牧师的手;而同时,她却留在这儿,天顶市,鬼混!美其名是个社会主义运动者,或是领导慈善工作的人,诸如此类该死的东西!还有,天哪,泰德也是个怪物!他一下子想上大学,一下子又不干了。三个小鬼里,明白自己心思的,只有妲卡。只是,我搞不懂,我怎会有珞妮和泰德这一对优柔寡断的宝贝。我不是什么洛克菲洛或詹姆士·杰·莎士比亚,但我真的清楚我自己的心思,我把心拿正,天天在办公室里埋头苦干,而——你可知最近的情况吗?我就想不透,泰德又有一个新的馊主意,他想当电影演员,而——而我在这儿告诉过他一百遍了,只要他肯上大学,法律学校,好好用功,将来我可在商业界拉拨拉拨他,而——这威珞娜也真是个怪物,竟不晓得自己要的是啥。罢了,哎哟,赶快呀!你还没弄好?那小妞三分钟前按铃唤人罗。”
5
跟太太出去前,巴比特在房内最西边窗口站了一会。花岗,这适合居住的住宅区,是建在一个斜坡上,市中心在三哩外——天顶市现有三四十万人口——他可以眺望到第二国家高塔的塔顶,一座三十五层高用印第安那石灰岩建的大厦。
闪亮的墙壁,朝四月的天空,直矗上去,一个线条简洁的飞檐,似一道白色的光焰。这大厦本身蕴含着一种正直和决断力:它快活地辐射着它的力量,就像一个高大的战士。巴比特凝眸着,那种力量抚慰且感染在他的脸上,他带尊敬地举着松弛的下巴。所有他能说的话只是:“那真是漂亮的景象!”然则,他被这城市的脉搏感动了;他又溢满了对它的爱。他把这大厦视为商业神圣殿堂中的顶峰,一个忠贞热诚高贵卓越的人;踏着笨重的脚步去吃早餐时,他一面吹着口哨,是曲民谣,“噢,噫,哎,咭,噢”,而那原是一首庄严高贵带忧郁的赞美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