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如此热爱冒险。冒险必不可少。
一
程景和宋言准备放弃材料试验时,正是在八月。大叶寺里草木葱茏,却阻挡不了炎热的暑气从地底下升腾起来,一切都死气沉沉的,但在夜间大叶寺周围的草丛里却往往因鼠蚁闹腾响成了一片。
在进行材料试验的期间,程景经常呆在试验室里,有时工作上一整晚——他在试验室的平台前弓着腰,双眼紧紧盯着试管里的溶液或者酒精灯芯上灼烧的金属丝,仿佛研究救命药一样;有时他又不安地快速在屋子里走来走去,神色焦虑,嘴里嘀嘀咕咕;也有几次,他不吃不喝连续把自己关在试验室里,直到三天之后的傍晚,他忽然从里面冲了出来,在院子里欣喜地大喊大叫,并且在晚饭的餐桌上,他就自顾自地用那深奥晦涩的知识,向根本听不懂的其他人解释起他的新发现来了。
在那个紧要关头,本来眼见试验就要成功的,那时宋言依旧每隔几天就来一次家里,带来试验所需的材料,有时候也带一些糕点茶叶来。他帮忙干些家里的活计,到了中午就留在这里吃午饭。四年多以来,他就像是这个家里真正的一员一样,他和程景呆在一起的时间最多,就不免渐渐沾染了程景的习性。
平时,宋言是一个温和有教养的人,注意自己的着装,生活习惯良好,但只要在试验过程中出现了问题,他就毫无怨言听程景吩咐,长时间的在实验室里忙碌,坐在客厅里讨论,或者呆在阁楼上沉思,有时候也去室外访察,他们的足迹遍布了周围森林里的每一个角落。
这对朋友的关系亲密无间,他们无话不谈。有时两人也到彩云城里那些繁华的街市上去,混在一群小商贩中间,走街串巷地去找某个人或某样东西。因为从小受到的严格教育,使得宋言必须要时时注意自己的仪表,街上许多商贩都认识他,因为除了他那显眼的外貌之外,他举止优雅,那些人也许把他当成了某个富翁的头号继承人之类的人物。与他相反,程景在最近几个月里带着一贯的科学家精神,不知疲倦地在试验室里消耗着体力,时而消极时而兴奋异常,现在的他变得又高又瘦,神态疲倦,和人交谈的时候却吐字快速、清晰,思维活跃,眼神有时如同鹰一般锐利,并且观察能力过人。有过好几次,当两个人走在大街上,程景紧紧凭借别人的外貌和动作,就能判断其职业和兴趣爱好。因此,宋言建议他在这方面深加研究,以便形成一类系统的学科。然而,程景拒绝了这个想法。他认为,拥有这种能力的人是可怕的,这样的人多了之后,就会带动人类在欺骗的本领上更进一步。程景不打算做这方面的研究,宋言始终为此感到惋惜。
宋言在首都一直呆到二十六岁,对于这座伟大的白色彩云城,他将之视为一个大熔炉,把世界的一切形态都装进里面,直到他后来去了别的城市,才发现事实并非如此。尽管如他所料,较之生活在其他地方,生活在彩云城里绝不会轻易感到寂寞:彩云城是一个丰富多彩的大都会,在这里,你总能找到与你志趣相投的伙伴,穷追不舍的对手、坚决的反对者、忠实的随从……只要你致力于与这些人打交道,那么你就会获得他们的重视。然而,舞会上的舞女,音乐会上的歌手、传经布道的僧人,售卖东西的商人,码头上的搬运工,看似复杂,其实每一种职业都在重复另一个人的经历,他们的轨迹是有序而机械的,当身陷其中时,就永远无法跳出生活来认识生活了。
后来宋言离开了彩云城,走之前不仅遣散了仆人,还卖掉在城里的房子。他认为如果程景还是单身汉的话,他大可以毫不犹豫地邀请他结伴到其他城市和国家去游历一番。程景感谢他的提议,但他同时表示出了对自己婚姻的忠诚,他好心建议宋言应该找一个女人,好好享受家庭的乐趣:“婚姻,而非爱情的美妙,虽像春风一样平淡,但是也最像风一样自然而然。”宋言沉思了一会,挑起眉毛道:“大多数人过的生活,是不值得一过的。”程景没有反驳,他认为朋友与其收获自己的经验之谈,不如亲自经历。
两年前有一次,程景和宋言两个人为了采集泥土,在上午的时候去了森林里,中午时分忽然下起了大雨——在那个气候诡谲的夏季,是经常会出其不意就落雨的,回来时两个人都淋得湿透了。宋言在走廊里脱掉自己的上衣,钻进了程景的卧室。他站在窗边拉开窗帘向外看了看,然后叹了一口气,接着解开腰带,脱掉了裤子,恰好这时程葵走了进来——她是来给他送干净的衣物,刚进门就看见了宋言——他的身体宽阔结实,肌理分明,充满着年轻男人的活力。
他对程葵抱歉的一笑,伸手接过了衣服。程葵低下了头走了出去,忽然感受到了许久都没有出现过的一个女人的羞涩。
自从她离开了家乡游丁——被战争摧毁的芭蕉镇后,就跟着一群人向北方流浪。他们一路上颠沛流离,走过荒地和沼泽,在没有食物的时候,他们不惜用鸟肉和蛇肉充饥,队伍里经常有人吃坏肚子,她甚至还亲眼目睹了两个因患肠道疾病的人的死亡。在走了两个月多后,他们在清晨时分终于到达了一个市镇。
镇上的人们打量他们,询问他们的来处,程葵跟在大人的后面,同样打量着围过来的人。最后,这个镇的镇长——一个高个的男人,同意他们在此定居下来,但是要由他来分配用于住房和耕作的土地,遵守和镇上居民一样的规则。昔日游丁镇的居民都表示同意,他们因此变成了该镇的普通居民。
程葵刚来到镇子上的时候,差不多还是一个十岁的小女孩儿,住在一个表亲家里,花了很长时间才适应了新的生活。她显然继承了她父母的美貌,在十五岁之前,尽管还没有到谈婚论嫁的年龄,但她动人的容貌在镇子上早已是人尽皆知了,甚至有一些男人专门从其他邻近的镇上过来,想要看看她长什么样。但是那时的她骄傲自负,对人冷淡,还不懂得爱人。
后来在她十六岁的时候,她忽然决定要嫁给镇上的一个男人,并且两家立即开始着手准备喜宴,邀请了镇上几乎所有的人。在那之后,两个人就同居了。她的那位丈夫,是这个镇上一个染坊的管事,是一个真正宽厚、果敢的男人。在他们相互认识之前,这个叫希什林的年轻人就知道镇上有一个漂亮的小姑娘,但他还未见过她,直到后来有一天邻居忽然敲了敲他家的门,带她来找他——自从到了这个镇上,程葵没有停止过四处托人打听自己家人的下落,但是始终一无所获。别人告诉她,镇上原来有一个一直和芭蕉镇打交道的商人,不过他现在已经去见了上帝,但他还有一个儿子,所以她就跟着这个人来到了年轻小伙子的家里。尽管希什林提供的信息并不能帮助她找到她的家人,但是两个人逐渐交往的过程中,就自然而然靠近了,因为这个年轻人是那样一个温柔、和善的人,以致于她忽然决定要嫁给他了。
但这对表面上让人无比羡慕的夫妻,在婚后的性生活却是不尽人意的,说来也奇怪——希什林在年龄上远远大于她,程葵因此对他有依赖,但她却始终觉得自己还没有爱上他!在她和这个男人结婚的前几年里,她无法对他产生任何类似于对丈夫的那种感情,两个人相互尊重,更像是一种朋友关系——爱情远远不是她当初决定嫁给他时所预想的那样,只要等等就能来的!
一开始,程葵拒绝和他同床共枕,尽管她也知道自己爱他,但那不是出于情爱。她甚至在心里承认,自己当初在那么多爱慕者中选择嫁给他,完全是一个没有经过考虑的不成熟的决定——他应该成为自己的一个朋友,而不是丈夫啊!但是男人的耐心和宽厚却是令人感动的,他按照妻子的意愿,假装在外人面前装出一副夫妻和睦的样子,静静等待着程葵改变心意。
果然,程葵由于倦怠终于渐渐卸下了自己的防备,开始觉得自己爱上了希什林。两个人一起度过了数个美妙无比的夜晚,犹如春风习习,吹动湖面荡起千层涟漪。但是在不久之后,希什林却在一次意外事故中死掉了。
当丈夫的死讯传来时,程葵正坐在走廊旁榆树的树荫下绣花下,她张着嘴,说不出一句话来。准备丧事的第二天,她那张漂亮的脸上看起来仿佛没有一丝悲痛,当亲戚们都过来帮忙的时候,她有条不紊地指挥着他们拾掇房间,移动家具,挂上白布,把几天前刚充满温馨气息的家里装扮得满是阴暗和悲伤的氛围。
当丈夫出殡时,她一直跟随在敲锣打鼓的人和亲友们中间,走在棺材的旁边,似乎没有听见锣鼓声和人们的哭喊。而其他人也从没有见她的脸上流下一滴眼泪。直到下葬的时候,当帮忙的人给死人浇上第一抔土时,她才忽然产生了一种冲动,伸手摸了一下他的棺材——这种感觉是那么的奇怪,感觉像是摸了一只大象粗糙的皮肤,如同男人的死在她心里产生的感觉,是一种完全陌生的,不真实的感受。她忽然想起来她和希什林的头一夜——他站在门边盯住她的眼睛,忽然走过来用一种难以抗拒的力量一把将她抱起,他那温热的身体又宽又厚实,简直像一头草原上的狮子。
人们逐个用怜悯的目光看了坟前的程葵一眼后,叹了口气,走开了,只剩下三个工人在那儿用碎木屑来填实坟墓的角落。她一动不动地站在那儿,在丈夫的墓前,她脑子里还在大逆不道地不断回想着那天晚上的细节。
当程葵成为了镇上最年轻貌美的寡妇之后,她却开始几乎足不出户,把自己锁在家里,不与任何人交往了。谁也不知道,这时的她才真正开始爱上了自己的丈夫,开始难以自拔地想起他来。她回想着他的宽厚体贴,想起他的忠诚,想起他曾经的每一个举动,终于让自己陷入了异常悲伤的境地。在这些日子里,在不知不觉中,她的性格就越来越像她的丈夫——变得温柔宽厚了。这种状况直到今天都还未变过。
而自从上次在卧室里看到宋言之后,程葵就开始有点儿精神恍惚——她在和其他人说话时总显得心不在焉,落落寡欢,一个人有时发起呆来,有一个晚上还忘了给家人加热洗澡水。当她坐在走廊上绣花的时候,她想到,自己是由于思念丈夫所致,还是心根本就没有完全死掉呢?而更加令她感到不安的却是,自己会在不经意间想起宋言,想起他在洒满夏日阳光的院子里,手里拿着地图和程景交谈的情景,想起他从门外走进来面带微笑的样子,想起他谈论起旅行过程中的细节时那种优雅的说话方式——那些曾经在不经意间被记住的时刻,到现在都有了一种全新的神奇魔力,让她既觉得那么美妙,又感到不安。
她尽量小心翼翼,但她还是怀疑宋言看破了自己的心思——有一次,当大家都围坐在餐桌前吃午饭时,宋言就坐在她的对面,在他接过她手中的勺子的时候,忽然故意碰了她的手指一下,她就再也无法直视他的眼睛了。第二天下午,当程葵从自己的卧室里出来的时候,宋言就站在离她不远的走廊上。两个人彼此注视着对方的眼睛,过了好一会儿,宋言才首先打破了僵局。
他压低声音对她说道:“如果你让我过去的话,我就过去。”
出乎意料的是,程葵这次用不可动摇的决心回绝了他,然后默默走开了。而在今后的两年多里,她对待宋言的方式,如同对待一个朋友般正直、和善,假装那件事没有发生过。她虽然也在心里对自己的怯弱厌恶不已,但是她同时也知道,她也没有办法把自己从回忆的深渊中拉出来了。
在那天晚上的晚餐之后,她很早就关上了自己卧室的门。她坐到梳妆台旁边,望着镜子里自己的脸庞想到:就让我一个人在往事里腐烂好了。
后来,当材料试验失败之后,宋言就做了离开彩云城的决定。在一个春季下着小雨的日子里,他来到大叶寺和这家人作最后的告别,在某一时刻,程葵觉得自己心仿佛调慢了一拍,但她很快就掩饰住了自己的感情。全家人站在大叶寺门前,看着宋言离去。
二
在此之后的第二十个年头,整个国家的东北部地区都处于战时状态。大搪和高俪的军队正在莱河处开战,而西慈将军正带着他的一支分部队穿越北部的三角森林。即使是夏季,森林里的晚上还是非常寒冷,月亮的清辉如细小冰晶,洒在整座森林和远处连绵的山脉之上。士兵们一路上伏击野熊,忍受虫蚁的叮咬,适应多变的气候,直到第七天晚上,终于成功穿过森林绕到了敌后方。
在带领分队进入山林之前,西慈将军已经安排好了整个部队的作战计划。将军在战场上的战术灵活多变,只要能够迷惑和打败敌人,他什么都可以用,甚至他还用过假死后复生这类把戏来吓唬对手。将军的几个部下熟悉将军本人的作风,因此除了将军的好友――庄维以外,都学会了非正统的作战方式。
著名的西慈将军身材颀长,长着一头黑色的鬈发,那张削瘦的脸庞配上高高的鼻梁和那一副突出的颧骨,正好说明了他那自以为是和固执的性格,而他那一双眼睛深邃难测,时而闪烁着鹰眼一样锐利的光芒,别人无法摸透他的想法,甚至是他的好友庄维将军也曾说过,有时连自己也不懂将军在想什么。
当然,这些显著的外貌特点都遗传自他的父亲程景。因为卓越的军事才能,那时将军声名鹊起,功勋卓著,而凭借着这些外形特征,人们大可在队伍里一眼就认出他是何许人也。
在结束了那次突袭战之后,将军在邻城与庄维将军的部队汇合。他们一起参加了当地民众传统的午餐聚会。餐会上的人又多又杂,所以他们特意把餐桌移到了客厅里。那时年轻的将军还不是作战的全国总指挥,在座的除了几位和将军差不多头衔的将军以外,还有几个当地的富商和一个税务官,另有将军手下的几个军官,其他的士兵和民众则在室外大声喧哗着。在圆形餐桌上,大家一边等待着侍从上菜一边交谈。将军背靠着椅子,长长的指头不时轻击着桌面,一边和别人谈话,那副天生高傲的面容不时地转向窗外。他几乎没有吃东西,在宴会才开始几分钟的时候,就起身离席了。
将军在别人为他安排的住处的客厅里转悠,弯腰察看那些制作工艺精良的家具,直到听见庄维大步跨进庭院里的脚步声,他才抬起头来。庄维将军站在客厅门口,他一脸怒气,压低了声音看着将军说道:“您应该对酒席上的人保持起码的尊重,我的西慈将军。”
“好啦,庄维,”西慈将军微笑起来,一边朝他走过去一边说道:“现在你就一见我就奇怪地发脾气,我可没有存心惹怒你呀。你过来,我有事找你商量,局势变化得很快,我们得小心应付。”
庄维知道他最善于反驳别人,只好无可奈何地摇了摇头。庄维走到客厅里面去,脱掉了自己的外套,把它扔到椅子上,然后对西慈将军说道:“不,我们得到街巷上去走一走,顺便去了解些我们不知道的当地的情况。”
在那个下午,在没有通知任何警卫陪同的情况下,两位将军穿着便装走到街上去了。他们转来转去,最后踱步到一条人很少的街道上。仅限于两个人之间的闲谈一直是他们最大的爱好,不过自从上次的杜鹿战役之后,由于战争格局的变化,两位将军分驻两地,这样闲谈的机会就少之又少。他们先是反复确认了眼前的战争形势,并且谈到了国内的那些政客们的阴险打算——将军打心眼里认为还没有到要为那些家伙的愚蠢行径操心的地步。然后他们谈起了那位他们曾共同面对过的商将军。但西慈将军说,他倒宁愿自己从来都不认识这样一个身上满是矛盾的家伙——既渴望权力又害怕上帝的惩罚,既无知又喜欢玩弄阴谋!
就在他们谈话的间隙,一个男人忽然从一旁的巷子里窜了出来,他的脸色发红,把军装向后搭在肩膀上,走起路来摇摇晃晃,显然喝醉了酒,而且刚从一个女人那里离开。当他这个士兵看向了两位身着便服的将军时,却立马站直了身体,接着举手朝他们敬了一个军礼,就慌忙逃走了。
西慈将军回到了住处,他一边脱掉鞋子一边对他的一个军官说道:“今天遇到一个我以前没有见过的士兵,”他疑惑地说道:“他好像认识我。”
他那位衣着笔挺的军官平静地答道:“将军,军队里是没有一个人不认识您的。”这种说法尽管太过夸张,但是这也可以解释为将军他那易于辨识的独特容貌,当然,这也可以用来解释将军为什么是一个情场上的高手,因为他在外表的优势以及他的冷傲的性格是往往能令女人心碎的。
到此时为止,自从程西慈离开大叶寺加入了军队,已经近十年了,期间他从没有回过大叶寺。然而在他小的时候,却好像一只泥鳅般在大叶寺的里里外外钻来钻去,谁也管不住他。他喜欢光着脚,也蛮喜欢到大叶寺周围的森林里去探险——河底的石头上长着湿滑的青苔,枝藤缠绕着巨大的古树,湿润的土壤中包含无限生机,这些都对他有着巨大的吸引力。他常常一个人在森林里逗留,跟他父亲年轻时一个样儿,那时他的哥哥程明初已经离开了家,否则他应该教这个弟弟把一些心思花在读书上。
有一次,小孩儿西慈走进森林里,当他站在山坡上时,远远望见低洼处有一片被灌木遮蔽的圆形乱石堆,而在石堆中心有某种东西在阳光下闪闪发亮。他沿着坡往下走,跨过沟壑,从茂盛的野草里穿了过去,然后顺着地势往上爬,直到他一抬眼就看见一座坟墓。那座坟在雨打风吹之下露出了里面的棺材板,木头已经腐烂泛白了。他好奇地绕着它走了一圈,猛地一抬头,就见一座残破的拱形高大石门矗立在头顶之上,像是一个阴险的启示,不禁让人背后发凉。
程西慈站在神秘的石门之下,一股冷风在吹来之时,也吹进了他的心中,他却顿时勇气倍增,认为世界上的一切都是可征服的。也就是说,他的勇气仿佛是来自上天,是与生俱来——凭借着这种勇气,在二十多年后,他带领军队在战场上纵横驰骋,令敌人闻风丧胆,除了高俪国之外的其他几个国家也把他称为头号公敌。一开始,他把这一切看作是自己那巨大的勇气带来的结果,但其实是内心的那种对时代和命运的恐惧驱使着他,使他想要摆脱别人的束缚,转而把任何一切都抓在自己手里。
尽管他在孩童时期因为无拘无束而自由发展,但同时就意味着家里人没有花太多的时间和精力在他身上。当时他的母亲扬花为了恢复家产,把大部分心思都放到了加工刺绣品上,同时她日夜思念着明初,常常唉声叹气的。女人的叹气声虽然轻柔绵长,但在小孩儿西慈听来却是那么神秘,令他感到不安。这种感觉与其他的感觉不同,直到后来他成为了大搪的靖国公,并且作出了一个毁灭别人也毁灭自己的决定时,那种不安的感觉终于重新钻了出来,让他止不住战栗起来。他的姑姑程葵有时候也注意照看着他,但她似乎已经给家里的家务缠得脱不开身。而他的父亲程景,时常带着一副可笑的特制眼镜在试验室前进进出出,忙于自己的实验室工作几乎完全把他忘在了一边。
生活在这样的家庭环境里,他自然而然地就养成了自言自语的习惯——无论是当他一个人在森林里探险,在卧室里临睡前,还是在一家人的餐桌上,在任何一个他要说话的地方,他都要自言自语。他对其他人不管不顾,他是生而为个人自由的。
他如此高看自由的价值,就使得他的命运被无可避免地打上了悲哀的印记,即使后来他变成了著名的西慈将军,在他看来,他所拥有的财富和荣耀都变成了他失败的证明!因为自己用命运换取了那些一文不值的东西,显然是被世间的规则给陷害了!同时永远失去了青春和改造世界的精力。人间的规则啊,一个难以逃逸的囚笼啊。
三
当西慈进入了少年时期,忽然有一天,他剪短了自己的头发,开始穿起了街上的希腊人才穿的那种宽松的希玛修式的服装,很快就脱去了他一直以来表现出来的那种活泼、机灵的模样,因为他开始把自己关在屋子里,翻阅他哥哥曾经看过的书籍,渐渐变得若有所思、性格孤僻,不大爱说话了。
程葵把一切看在眼里。她最终认为,就像明初的出走一样,西慈的性格转变也是出于一个根本不成其为理由的理由——这一切都是他们命中注定了的。不管如何旁人怎么去干涉,他们最后还是要朝自己的那条道儿上走。
五月份初的一天早晨,程景从街上回来,手里拿着一封信。这是几年来第一次收到好友宋言的来信,他又惊又喜,立即把信拿给程葵和扬花看。信里提到,宋言已经在崇州定居了,两年前他和一个美丽的年轻姑娘结了婚,有一个儿子,宋言自己则因为掌握了建筑工艺而在当地赫赫有名。他说他现在承认了,每个人都过的生活才是值得一过的。
不久之后,大叶寺又发生了一件喜事,使得扬花终于得以从失去长子的忧虑中解脱出来——几年以来她一直郁郁寡欢,即使在怀着第三个孩子的期间也是如此,这种情况,使得家里连程景也认为,这个即将要出生的婴儿一定受到了母亲的感染,以后准会是一副忧愁的模样。
有一天晚上,扬花正在厨房里拾掇晚饭后的餐具,忽然之间,她感到腹部一阵绞痛,好似一只凶猛的蝴蝶在里面乱撞,因此她叫了一声。程葵听见她的声音,立马走进厨房里,问她:“怎么啦?”扬花松开了皱着的眉头,面带喜色地指了指自己的肚子。
当天半夜,小孩儿三生就出生了。母亲为她命的名。自从来到人间,她就在襁褓里大哭不止,而当父亲程景看见小小的婴儿时,也激动得几乎掉下热泪。当大家发现孩子在经过一整晚惊人的哭闹之后,从第二天开始表现出一种聪明好动的劲头时,每个人都松了一口气。
大叶寺破败的速度显然越来越快了,程景雇了城里的装修队来把家里重新装修了一遍——这还是他第一次没有亲自做这个工作,也是第一次觉得这个工作太过消耗精力。而那些工人也是第一次知道,原来彩云城里还有这样一座古寺,就在高地森林的掩映下,一家人不被人所知地居住在其中。
扬花最近变得容光焕发起来,仿佛恢复了往日的神采和精力,乐此不疲地周旋于大小家务之中,并且有几天还戴起了从前她在少女时代才常常佩戴的头饰。大家都不明白她到底是怎么一回事,直到后来有一天,她忽然喜气洋洋地在餐桌上向大家宣布了一个好消息:明初就要回来啦!结果这个说法不到半个月就被应证了。
那天中午的时候,太阳刚好升到天空中最高的位置。初夏的凉风穿过整个大叶寺,院子里的鸡鸭在吵吵闹闹,树上有虫鸟在鸣叫,一个身材高大的男人忽然从大门外走了进来。他风尘仆仆,满脸胡茬,双眼藏在乱糟糟的头发之下,高大的躯体上挂满了铜水壶、帆布口袋、成串的破旧鞋子以及其他金属制品,每走一步,全身就叮叮当当响一下。男人走进院子里,然后身体站住了。
与此同时,程景急急忙忙从客厅的门口出来走向试验室,因为他忽然想到了某个利用硝石的绝妙主意;程葵正坐在走廊里的长椅上,给婴儿编织毛衣和毛线帽子,怀中的小孩儿则伸出一只小手来抓母亲的胸前的一颗纽扣;在给婴儿编织毛衣和毛线帽子,怀中的小孩儿则伸出了一只小手来抓自己她胸前的一颗纽扣;扬花正在厨房里忙碌,她哼着歌,而锅碗也发出了叮叮当当的声音;程西慈正呆在阁楼书房里,但他一起身就正好望见了院子里的这位哥哥的模样。
当程明初看见这些陌生景象时,他的眼睛里没有闪过一丝的惊慌。
四
扬花止不住内心的喜悦,把明初拉进了客厅,她仿佛过节一般地愉悦,恨不得一直围着儿子打转。不过,她还是不得不先叫明初去洗一个澡,换掉沾满泥土的衣服,然后她高高兴兴地和程葵一起到厨房准备午餐去了。小孩儿三生趴在客厅的椅子上,从第一眼看见她的这位哥哥时,就一直睁大了眼睛好奇地看着他,而西慈跑下楼梯,这时身材高大的年轻男人跟在父亲的身后,一起向后院内走去了。
程景看见儿子回来非常惊喜,但是他压制住了自己的感情,无声地领着儿子穿过走廊进了浴室。后来他从自己的衣柜里找出了一套干净的衣服,递给儿子。明初沉声接了过去,一张脸依旧遮蔽在墙下的阴影中。然而当他在浴室里冲了个澡,刮过胡子,换上了整洁的衣服站在客厅里时,他现在的模样看起来又叫人吃惊。
明初的容貌出众,那副身材高大而结实,已经长成了一个英俊非凡的男人。但是最令其他人吃惊的不是他的外表,而是他那他不慌不忙的行事方式和沉稳的举止,仿佛他根本不是半个时辰前那个浑身脏兮兮的流浪汉,也不像是一个在沼泽的烂泥里滚过的探险者,反倒变成为了一位沉着的绅士,很难想象他在神秘岛上曾经做过什么工作,遇见过什么人。
扬花已经提前把儿子的房间收拾得整整齐齐,在他床边的桌子上放着插花,厨房的橱柜里放满了她预先留好的食物,她打点好一切,准备恢复与明初之间亲密的母子关系。但出乎她的意料的是,她翘首盼望的儿子已经完全变了样儿,几乎变成了一个陌生人,除了他那稳重内敛的性格以外,她似乎再也找不出他与从前的儿子有任何相同之处了。但她觉得这未必是坏事,因为儿子已经变成了一个成熟的男人,他很快就能过上他想要的生活了。而且对她自己来说,儿子能够平安的回到家里来,已经是一个天大的喜讯了。
程明初在大叶寺里住了一个多月,在这期间,每个早晨他都习惯早起,每个傍晚他都到森林里去散步。他并不和家人谈起他过去的事,这个男人有着自己的想法和打算。父亲要修理书房的地板,于是在白天的时候,他就和父亲一起到森林里砍伐木材。
大叶寺周围的森林越长越密,它们簇成了一束,朝天长去,一些长尾巴的鸟就在明初和程景的头顶上盘旋。父子俩用斧柄敲击树干,寻找合适的木料,一边说话,一边用斧头砍倒树木,削去枝桠。当他们把圆木运到大叶寺门口的时候,父子俩累得全身的衣服都湿透了。在这个过程中,程景发现儿子的力气大得惊人——他能毫不费劲地把挺沉的木头扛到肩上,伐木用的斧子在他手里完全是个小玩意儿。
这一年秋风的提前到来,是每个人都能感受到的。在一个凉爽的傍晚,为了洗上一个冷水澡,明初走到厨房去拿走家里每人一块的自制皂荚肥皂。但他路过厨房时,在门口停住了,看见程葵正站在里面准备着一家人的晚饭。
像小时候一样,他从背后默默地注视着这个女人,看她系着围裙一边望着煮沸的锅子,一边往茶壶里依次加入红茶、姜和枣子,然后她打开柜子,取出香料。在整个童年时期,他都像小猫一样围绕在她的周围:当这个充满活力的女人在井边给家人洗衣服,他就在她周围玩耍;当她在菜园里愉悦地忙碌时,他始终跟在她的身后,等着给她拿取东西;闲下来的季节,这个女人会取出每个人柜子里的衣服,在领口和袖口上绣上好看的花纹和各自的名字;他最享受初春时节里和她在花园里一起修剪玫瑰,清晨的雾很大,很快就消散了,她采摘玫瑰时会发出愉悦的笑声。程葵时时把他保管在身边,仿佛他是她的孩子一般。对明初来说,他爱眼前这个女人,甚至超过了爱自己的母亲。
但她现在已经因为日夜的操劳而衰老了,皮肤失去了从前那样的动人光泽,变得暗黄松弛,她那有着安抚心灵的柔和嗓音也变得低沉沙哑。他一声不响,把关于她的一切都装进了心里,直到程葵转过头来看见了他,并冲他微微一笑。他忍住了泪水,微笑着开口说道:“你没变嘛。”
程葵语气轻松地答道:“老啦。”
她的脸上洋溢着快乐的笑容,仿佛又回到了年轻的时候。她走过去递给程明初一杯蜂蜜茶水,望着他说道:“你回来你父亲也很高兴。”明初点了点头。
第二天傍晚,程明初要去森林里散步时,他站在院子里敲了敲试验室的窗子,叫上了正在埋头捣鼓金属的弟弟。他离开家的时候西慈才两岁,可他现已经十岁了,他甚至不能确定弟弟是不是还记得自己,但他觉得自己和他之间应该有一次打破隔阂的谈话。
那天早上下过了一场雨,路上满是褐色的稀泥,两个男人并排着一直往森林里面走。一开始,他们随口谈了一些无关紧要的小事,但就是这些小事,使他们如同一起长大的兄弟般敞开了心扉。明初发现弟弟显然像父亲一样聪明、古怪,但他的精神还没有被束缚,对周围的小事也有自己的想法。同时他也认为,尽管兄弟俩跟他们的父亲独处的时间都不多,但是却都深受其影响,程家的男人,都有一种自以为是而又孤独的倾向。
在回来的路上时,西慈丝毫不隐藏好奇,向他哥哥问起了关于他在神秘岛的冒险故事。明初还没有习惯向人谈起这些事,于是简单作了回答。几天前,当父亲一边伐木一边向他问起同样的问题时,他避免了回答,然后向父亲说起了自己准备在都城里开赌场的打算。两箱金子就是他在冒险岛上的收获之一,为了掩人耳目,在抵达彩云城之前他已经交给了一个朋友保管,而过去那些可怕的经历,如同烙印一样印在他的心头,却难以用言语来表达。
五
八年前,程明初单独前往神秘岛,在漫长的行程中,他曾只身与野兽相搏,也曾由于恐惧而在密林里拔足狂奔,他心惊胆战横渡了潜伏着鳄鱼的水域,也在月色下探访过雾霭沉沉的亡灵之城,这些经历很快就使得那个少年变成了一个身材结实、经验丰富的男人。在经过了三年冒险之旅后,他终于走进了环绕着“金库”最后的沙漠地带。
这时,他终于遇到了第一批去神秘岛的人马。长久以来,这是他第一次见到同行者,但那些人却阴险狡诈,谋划着在半夜杀掉他,目的仅仅为抢走他的行囊。在天黑之后,明初装扮成了他们中的一员,趁他们离开去袭击自己的时候,弯腰钻进了他们的帐篷,取走了部分干粮和物品。在午夜的沙漠中,巨大的月亮仿佛照耀着整个世界,他开始朝着神秘岛的方向孤独前行。
当他终于抵达了那座神秘的“金库”时,是一个上午。他又累又困,一抬头便看见在远处灰蒙蒙的地平线上,突兀地出现了一座银灰色的城市。没有围墙,只能远远看见矗立的钟楼和又高又尖的塔顶,鸟儿在天空中盘旋。看着阳光照耀着这座与世隔绝的城镇,在飘着几缕白云的蔚蓝色的天空的映衬下,他觉得这情景很不真实。既然目标已经近在眼前,他就不着急了,开始慢慢赶路。但这段遥望的距离比他想象的要远,等他渐渐走近,已经是傍晚了,这才发现原来城镇是盘绕在一座山上。
入夜,城里灯火通明,他在山底沿着盘绕山腰的石梯拾级而上,越来越靠近真正的城市了。等走到石阶的尽头,他听见了狗吠,接着穿过一扇拱顶石门,就见脚下一条彩色石头铺成的街道。这时,全城忽然响起了钟声和呐喊声。
这座城,有人叫它“开卢”,又有的人称它为“金库”。叫它开卢的是半个城的圣徒,这些忠于神灵的人拥有着贞洁和虔诚的灵魂,世界上还没有任何东西能动摇他们的信仰。他们认为开卢是在上帝庇佑下的城市,因此不需要任何人为制定的法律。圣徒们每年都有许多斋戒日,大部分还是素食主义者,每天晚上在钟声敲响时,他们都会成群聚到街上一起进餐。
城里的另一半人,则都是恶徒和赌鬼。他们喜欢聚众闹事,喜欢流血事件。出于对金钱的崇敬,他们擅自把这座上帝之城改名为“金库”,以吸引更多同类来到这里。没有法律的束缚,他们嗜赌成性,城里最富裕的人便是该城最大的赌鬼,因为淘金者和冒险者的金钱都要在赌场里变成他们的合法财产。他们寻求刺激,不惜以暴力和滥交为代价。在圣徒敲响上帝的钟声之时,恶徒们就会成群聚集起来嘲笑他们。
明初这时才十七岁,一开始他只是由于好奇而和赌徒们混在一起,但是他很快就受到熏染,变得跟他们一样堕落了。起初他还把自己关在家里,给死去的姑姑言娜写信,以发泄忧郁的心情,但她的形象越来越模糊,他觉得生活缺少了刺激,就开始重新寻找乐趣了。
有一段时间,几乎每个晚上他都到街上去晃荡,街边的赌场里总是乌烟瘴气,光线昏暗,挤满了如狼似虎的赌徒们。他要么走进去玩上几把,赢一点儿小钱——他的手气很好,也可能归功于他的聪明;要么他就到酒馆里去,一边喝酒,一边等待着他的猎物——城里有一些靠做性交易维生的女人,她们驾轻就熟,和男人上床之前会直接开口要价,不过明初相貌英俊,身材高大,因此往往会有一些女人被他的外表所吸引,主动提出要求了,这时程明初就和她们去一个僻静的角落或者廉价的旅馆里找一点乐子。
在一开始,放纵生活让他觉得好极了——在情欲的震动之中,他拥有了她们美丽的肉体,他也能展现自己的魅力和能力,大家各取所需。但是后来又感觉糟糕透了,因为日日夜夜,没完没了。他觉得如果上帝正看着自己的所作所为的话,那他毫无疑问是要下地狱的了。但是他不愿放弃堕落的乐趣,缺乏勇气结束这样的生活,仿佛他历经千辛万苦来到这里,就是为了自我放纵,好把自己一步步毁掉似的。
他经常呆在赌场的场馆里,在赌桌前与人玩到筋疲力竭之后,他走到角落里,把外套披在肩上,满脸带着倦容,同时感到呼吸困难。有一次几个赌徒试图过来找他麻烦,他仅仅用那可怕的眼神就把他们吓退了。接着,他走到酒架旁拿起一瓶酒,就着它吞下了几颗药丸,然后踱回到角落里——这要是他的邻居老头给他的,他曾是一个圣徒,还是一位医生,但最后变成了一个嗜酒如命的家伙。程明初开始感到头脑晕沉沉的,像要裂开一样疼,他没有在意在他面前走动的那些人,没有注意到一个用错了才智的家伙正在赌桌前向其他人介绍了六博的一种新式玩法,也没看到一个不知为何一边嬉笑一边向外逃走的男人,却回想起了他童年时的一个场景。
有一个冬夜里,大叶寺里异常寒冷,他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披着一张毯子,光着脚站在走廊里。四周那么空旷,那么寂静,他呵出一口气,立马就在空中结冰了。这时从黑暗中走出来一个男人,他又高又瘦,把身体裹在一张麻布毯子里,而他的脖子上方却长着一颗黑猫的脑袋。男人焦急地从程明初身边低头走了过去,并低声对他嘀咕道:你怎么在这儿?看着男人的背影快要消失在黑暗之中,程明初忽然跟在他的身后跑了起来。两人都披着毯子无声无息地转过了几个走廊,直到男人转过他那张长着一对宝石绿眼睛的猫脸,弯下腰疑惑地看着程明初的脸说道:“小孩儿,你长得可真奇怪啊!”接着男人就从程明初的眼前直接消失了。
他现在回想起这个场景,不知道它到底是真实的呢,还是他自己在脑中虚构出来的。回过神来的时候,他清楚地感觉到一个女人的目光正穿过人群,远远的看着他。她眼神毫无畏惧,充满了挑逗的笑意,因此显得迷人,后来当两个人经过一番前戏的激斗之后,她躺在床上时就是用这双眼睛盯着他的。
这个女人已经三十岁了,言行和体态都充满了成熟女人的风韵,对程明初来说,她像是一个长辈。那天晚上,他们发生了几场美妙而激烈的性爱,直到后来双方均耗尽了体力,精疲力竭地倒在了床上。
他们住的那间房间非常狭小,透过窗子能看见游乐场里隐约的火光。明初把头靠在女人的怀里,开始向她抱怨起自己的生活,他翻出陈年往事,倾诉他一直以来的苦恼,甚至把姑姑言娜的事告诉了她。女人柔声安慰着他,用手掌轻轻抚摸他的脊背。但明初越继续抱怨,越觉得生活无望,以至于最后像个孩子一样在这个女人怀里痛哭流涕了。
当第二天的晨曦洒在床上时,女人还没有醒过来,明初穿上了自己的外套,套上了筒靴,站在床边打算叫醒女人,和她告别。
“明天你还来吗?”她忽然睁开了眼睛问他。明初看了看窗外,经过了内心的挣扎之后,低声作了肯定的回答。这个女人就成了他的情人。在接下来的半年里,几乎在他们相处的每时每刻,她都像长辈一样照顾、引导他,他们之间有酣畅淋漓的夜晚,也有吵架的时刻,直到有一天夜里她忽然醒来,独自望着窗外的黑暗,一会儿之后,她转头叫醒了身边的明初,告诉这个迷迷糊糊的男孩,自己明早就要离开金库了。
就在那天早上,刚刚接受了打击的明初站在门口,垂头丧气地准备离开了。但女人忽然拉住她,她像母亲一样拥抱他并亲吻了他的额头,然后对他说:记住,你也不属于这里。
在两个月之后,他就决定跟随一群人去冒险了。为了逃离堕落的生活,他像一个染上毒瘾的堕落的瘾君子,用全部勇气和自己作着斗争。在那次惊险的探险旅程中,他多次巧妙利用经验化险为夷,同时在一路上观察着他的同伴们——他们中有人想要独自寻到宝藏,有人是为了寻求刺激,有人想要证明自己的无畏,有人变化无常,有人始终保持着机警,还有人独自过活不信任任何人,但是一旦遇到危险的时候,大多数人总想把别人推到前头。越是深入了解这些人性的缺点,明初就变得越沉着冷静。他认为,只有对这些人性的弱点司空见惯,才不会成为它们的受害者。然而这些糟糕的经历却永远地留在了他的心中,慢慢侵蚀了他的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