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梦想成真,天堂终于近在咫尺。
一
第二年的初夏时节,程景站在李府的后院里,他抬起头,发现此时的天空是一种奇异的蓝绿色,就仿佛人站在湖底中心向上望去。他记得在大叶寺的时候,寺院里有古树参天,清晨树皮上覆盖着滴水的青苔,巨大的树冠笼罩在乳白色的晨雾之中,潮湿的地上覆盖着一层在昨晚被风吹落的栀子花,满园都是香气。在那个时候,他也抬起头来,就看见了光亮得像一面镜子似的天空,镜子里的另外一个程景也向下探出头向他张望着,都睁大了眼睛,想要看个究竟……
“这是怎么一回事呢,”西苑的名为黄雀的守门老头自言自语道:“几个月前我们还好好的呐,现在被一个失眠症搅得天翻地覆啦。”
在李府里,几乎没有人愿意跟黄雀老头说话,因为他是个老古董,身上总是发着一股发霉的榆木味,一年到头都裹得厚厚实实,好像对暑热不是很在意。冬天的时候他就多套上一件棉背心,那背心上满是油渍,黑得发亮,因为谁也没有见他换过棉背心,所以大家一致认为他只有一件背心。老头身躯高大,走路时摇摇晃晃,两只脚尖着地,一副急着赶路的样子。程景听说老头在李府里呆了很久,眼下失眠症正在流行,没有谁听说老头打算回家。白天的时候,老头就躺在几条凳子拼成的床上晒太阳。
“黄雀老头!”一个外号叫老鼠的家伙用随身携带的棍子(难道他随时准备打架么)梆梆地敲打着那些板凳,高声问道:“老头,怕不怕死?”
老头对年轻人的粗鲁无礼毫不在意,他笑眯眯地说:“谁不怕死?”随即露出满口疏疏落落的牙,说道:“但是看到你,还有你后面的那几个小崽子都要陪我一起下地狱,我就开心啦。”你瞧,这是多么恶劣的回答!老头的脸还是皱巴巴地微笑着,老鼠却瞪了老头一眼,用力敲了板凳几下,只好气呼呼地走掉了。
程景看着他们离开,向老头问道:“你干嘛要恐吓他们呢?”
在这个晌午时分,老头将身体靠在门板上,他闭起了眼睛,还没有来得及回答程景的问题,就进入了梦乡,但他在梦中回答道:“小崽子应该是被吓大的嘛。”
在程景刚进李府的时候,他经常找黄雀老头聊天,那时老头虽然也把自己裹得像个棉球,并且穿着那件油腻腻的棉背心,但是他头脑清楚,喜欢和别人谈话——如果有人找他谈的话。在夏季落雨后的清凉夜晚,程景结束了当天的繁重工作,就跑来和老头呆在一起,后者跟程景谈起他的个人经历,就仿佛在谈论一场遥远的梦。
黄雀说起淡水绿洲上的棕榈树林,那些乔木的树冠上长出一枚可可豆形状的蓝色果子,在半夜时分发出一种奇异的光芒,风吹起来后整个林子光影交错。当时他和同伴正在沙漠里找寻出路,看见这种景象吓得胆战心惊,因为他们曾听人说过该景象预示着死亡;但是他们活着到达了一座城市,那是一座完全由贝壳建造起来的城,白天的时候城市像火炉一样炙热,但晚上却变得像冰窟一样的寒冷,水银样的月光洒满了全城。该城市的星相学家认为,夜晚银色的月亮在吸收了地表的热量后,就会转化成红色的太阳,在白天里,太阳再把热量归还给大地,这就建立起了一个永久的平衡;从贝壳城市向北越过重重山脉,翻过一道高高的城墙,他们来到了一个异邦——在天与地的灰色背景下,地下矿场中悬挂的灯火整夜照明,奴隶们弯着腰或者匍匐在地,日夜挖掘着孔雀石。黄雀说该地有一条黄金矿脉,但是帝国的地质勘探队始终没有勘探到它,这就是上帝对不仁慈的君主的惩罚。他语气平静告诉程景,现今已知世界的范围正在扩大,能供人探索的地方就越来越少了。
“时间过去得愈久,这些记忆反而透过潜意识丛林里的金色迷雾,变得愈加清晰起来。仿佛风吹散羊皮纸卷上的尘埃,使得那些已经过时的画面重新展现出来。即使它们无法相互连接起来,各自独立成章,但是仍然鲜明的站在那儿,告诉你它未被理解的形式,好使你看清过去的本质。”老头不紧不慢地说。
“那么,”程景瞪大眼睛问道:“过去的本质是什么呢?”
“噢,”老头儿一边用背心把自己裹紧一边回答道:“是狗屁。”
程景遭受了一个打击——他完全不能赞成这个说法,因此在一段时间里不再去找老头儿了。后来他妥协了,继续跑去和老头儿聊天,但是他对自己说:“可别指望我有一天也会这么想。”
有一天夜里,黄雀老头发起了高烧,失眠症开始把他折磨得神志不清,老头儿躺在床上犹如一只等待被时光屠宰的羊儿。当然,任何人都是这样一只羊儿,只是突然挨上那么一刀子的时间不同罢了。老头儿的脖子下面枕着一只桃木枕,使得他的头颅高高向上扬起,显出一副斗志昂扬的模样——这完全是个误会,在漫漫历史长河中,能将种种欲望弃置于生命虚无之火焰,坦然面对死亡者,只有寥寥少数。
此时程景心里乱糟糟的,想不出办法,与此同时,躺在床上的黄雀老头的眼前却逐渐变成了一个烟雾缭绕的仙境,他闻到空气中忽然充满的一种香味——一股烤肉的味道,但是有点儿特别——人肉用高压喷火来烤就会有这样一种味道,带着一点蒿草的苦味……
老头儿就在那晚上死掉了,程景变得失魂落魄,连塔河都无法逗乐他了。他终日拖着两条腿子在西苑里不停地忙碌,一副灵魂出窍的模样。
二
失眠症出现的第三个月,政府军队展开了一次秘密行动,对失眠症时期出现的数个危险组织进行了围剿。在当天晚上,空旷的街道上不断传来令人心惊胆战的狗吠,雾气在凌晨一点之前就消散了,头顶的月亮明晃晃的,把一切都照得清晰明朗。潜伏在黑暗中的各支军队耐心等待,他们将行动的代号定为了今晚的第一声鸡叫。队伍里有一部分新来的士兵,他们感到非常紧张,因为这是他们第一次杀人,也有可能第一次被杀死,所以这种心情完全是可以理解的。老兵劝他们吃点儿东西,说能稍微缓解一下紧张的情绪,新兵们吃了一点军用饼干,感觉好些了,就继续凝神等待。
据我所知,大搪军队里统一配发的食品就是一种由豆面、淀粉和少量食用油制成的饼子,这种饼子看起来尚可,但放了两天之后连老鼠都不愿意啃,所以我很怀疑这些新兵在吃了饼子之后能感觉好些。总之,一只鸡忽然在夜里叫了起来,各部队立即展开行动,在黎明前的三个小时里,他们以惊人的速度清除了所有叛乱分子,把他们的尸体成摞装上马车,运到距离南淮河至少二十公里处的海边(防止饮用水污染嘛),由巨石拉着沉向了海底。老百姓对这些事一无所知,我们也不太关心,我们关心的是,失眠症到底什么时候才能消除。
在夏季的最后几天,城里的温度骤然升高,失眠者们的身上开始发生了一件怪事——都感到困意袭来,如同一阵巨浪般把他们扑倒在地——他们在进餐时哈欠连天,在公园里散步时几次无意识地停在原地,与人交谈时,说话声却慢慢变成了呼吸声。直到有一个晚上,整个城市的人都能够躺在床上,并且陷入了沉睡。时间忽然变得无限漫长。
一位来自西方的巫术师曾声称:如果一座城市的时间变慢,直至停止,该城的居民就会变成亡魂,城市也就随之失去了灵魂,然而,城市的形态却会被永远保存下来,因为它已经被遗忘在了时间之外——它的每条街道、广场上矗立的喷水雕像、民房的山墙、宫殿群的檐角上雕刻的狻猊和海马、水井的平台、磨坊风车的铁制叶片……它们既不会被风给风化,也不会被雨水所侵蚀,城市成了一个巨大的标本。对于那些活着的人来说,这座城市是不存在的,当他走过它曾存在过的地方,看到的只是一片虚无,是城市消失后的模样。
这种诡谲的言论既不能被证实,也不能被推翻,因为你不曾见过一座人间之外的城市,也无法相信眼前的虚无中存在着一座城市。现在你在此看到彩云城的名字,是否就能证明它真的存在过?
当晚,程景同众人一样睡着了。他历经了整晚的睡梦,即使在梦中,失落感也在不断袭击着他,让他无处躲藏。当他醒来之后,惊讶地发现一切竟然恢复如初!因为失眠症已经消失了,谁也不再为失眠所扰——除了一些自寻烦恼的人,而且城里没有一个人记得他们曾患过失眠症!当程景问他们关于失眠症的事,他们都左右摇晃着脑袋,表示自己对此一无所知,当程景多次追问的时候,他们就准备给他介绍精神科医生了。
夏末的异常高温驱散了不眠之症,也驱散了人们的记忆!原来紧跟在失眠症后面的是失忆症!程景感到十分不安,因为只有他一个人记得这件事!但他忽然想到:也许这里从来没有流行过什么失忆症,一切都只是我的臆想而已!他顿时瞪大了眼睛,就这样,程景成功把自己吓了一大跳。
三
在李府,每月印刷一期内部杂志。李府上下等级森严,杂志也要分为几个不同的版本。发给府上的总管、监工们看的一版,叫作《链式(或棍式、球式等)有效管理策略》,发给李姓富商——一位慈祥的老人的年轻小妾们看的一版,叫作《拉马丁的秋天》,发给程景这批佣工们看的,叫作《劳动人民真啊真光荣》。
三版杂志的封面模特都是从老头儿的妻妾当中挑选出来的,一旦确定了人选,老头儿就请城里的有名画师为之作画,该底本再交由印刷部去印刷——这位艳丽的封面女郎,在一个月里都会成为李府的话题焦点,成为一百个男人的梦中情人,所以这些妻妾之间总是剑拔弩张。任何一期的杂志,一开头统一讲述李家的光荣历史,如何发迹,与某将军、高官有何渊源等,杂志后一半的内容才会有所不同。妻妾的那版里印了一些缠缠绵绵的情诗,介绍流行时装和贵妇礼仪,教授床上技巧,等等;管理人员的杂志上就会写到:铆足干劲,保持信心,时刻把自己当成底层人民的领导。程景们领到的是一本纸张粗劣的小册子,好似当时的一种春宫小人书,上面写到:劳动人民除了吃饭和晚上睡觉之外,都要努力创造价值。也就是说,今年取消了春夏两季的短暂午睡,同时还要缩减他们吃三餐的时间。
对于这个新规定,西苑的工人们都气愤不已,但是谁也不敢把杂志随便乱扔,一旦被抓住可是要被罚钱的,因此都拿着杂志走进了厨房,趁厨师到外面取食材时,统统往灶口里面投掷,把烧着的火全部扑死。当厨师火急火燎地跑回来,不先看锅里,却一眼看到灶火已被扑死,就要高声发表一番激情澎湃的演讲,声讨那些扔书之人和李府的月刊编辑们。
程景没有扔过一本书,不仅如此,他还鼓动大家把杂志收集起来卖掉,用作公费来修一修宿舍墙上的破洞,或者买油漆刷一刷墙面。工人们都不响应他,他们宁可一扔了事,也不愿意放弃在夏季被蚊虫叮咬或在冬季染上风寒的机会。尽管程景为工友们着想,但是他总是鼓动别人去做一些他们不愿意做的事,有几个人随口就说:这家伙蛮可以去做政客的啦。上面的那些人听见这话,以为程景的政治思想出了偏差,不知从哪儿派下来了一批人监视着他。其他人一看,上面的人都来调查他了,说明程景果真有问题——他就是一个隐形政客!
程景开始被五六个人监视着,那些家伙一律打扮成常人的模样,一边假装做自己的事,一边在不远处盯着他,还有人在他当街走路的时候,走过去假装跟他聊天,想要问出点什么东西。程景感到很不自在,但是这一切的开端就是他想把杂志收集起来卖掉,所以说麻烦事都是他自找的呀。
有一天,一批工人到李府里来检修屋顶,他们刚刚上去不久,就有一个家伙兴高采烈从屋檐下跑过,恰巧被掉下来的东西砸到脑袋上,倒地不起。当时程景正在院子里清洗一套波西米亚餐具(一套的这种餐具一次可供二十人用餐),在把它们端端正正放好之后,程景也忽然晕倒在地,与此同时,脸色苍白,四肢抽搐。老实说,程景身材挺拔,容貌俊美,就这样躺在地上也不难看。一个监工走过来试了试他的鼻息,胡乱摸了一下他的额头,就让其他人把他抬到柴房里去了。该监工想到:一个大男人,即使中了暑,也不能躺在地上摆“大”字哇!
然而这是不对的。虽然程景今年已满十七岁,但是他还没有与哪位姑娘有过肌肤之亲,所以不能算是男人。后来他从材房的材堆上一跃而起,哈哈大笑了两声,说明了他是假装的,然后就从柴房里溜走,敏捷地翻过围墙,摆脱了监视他的几个家伙,溜到李府外面去了。
如前所述,程景在十七岁时还没有成为一个真正的男人,这在当时很正常,又很不正常,全看评论的都是些谁。当时城里有一派前卫人士,乐意过一辈子单身生活,他们个个光着脑袋,身着素衣,遇人就双手合十。在程景十三岁以前,一直呆在残败的大叶寺里,对男女之事一无所知,不过在他与扬花结婚之前,却有过不少女人——程景愿意与她们一享欢愉,却没有把她们当作真正的爱人,他当初也很谨小慎微,没有让自己的一个孩子流落出去,否则扬花就要双手叉腰,用那双大眼睛瞪他啦。
程景从李府里溜出来以后,就独自在彩云城的大街上走着。彩云城由一条条环形的通衢大道组成,大道两边是一棵棵弯曲的龙爪柳,枝条都垂落到了地上,远看上去如同一丛丛暗绿色的烟雾。那些从郊外来的农民和外省的商队,常常把他们的牛马和骆驼系到树上,然后到附近去寻找水源和草料,再把这些牲畜都领走。城里有人养兔子当宠物,出门以后遇到中途有事,就暂时把一群兔子系到柳树上,养鸭子的就系鸭子,后来有一个男人牵着一只鸵鸟来逛大街,把鸵鸟系在一棵树上,等他回来的时候,只看见一棵龙爪柳,该鸟已经被人偷走了。
大搪人都懂得享受生活,知道鸵鸟肉的口感比牛肉都要好,多吃的同时配合举哑铃等运动,有助于增长肌肉,因此那只扁平嘴的宠物必定是下了别人的锅。这教会了我们要注意保管自己的财产,不能随随便便把它们系到树上。
此时天气尚还凉爽,但是街边已经用木板围起了一间间小棚子,供过路的旅人作淋浴之用,属于大搪内其中的一种公共设施。为了节省木板,每间棚子都设计成只能遮住沐浴者上半身的样式,也有官员建议只需遮住人脸即可,但是因为高度不好设置而被否决了。棚子下面常常可见两条大腿和一双脚,有时是一双粗壮的属于男人的大脚,有时是一双白皙的来自女人的大脚——这些脚的主人往往是些行脚僧、旅行家,所以脚一律又大又平。
这种棚子刚建起来的时候是全封闭式的,一些当地姑娘图方便就去棚子里洗澡,外面的人只要听一听里面的水声,就会知道里面是有人的,但是总有一群假装耳朵不好使的家伙往里面冲,顿时把人家姑娘吓得手舞足蹈,后来她们就再也不去了。
当程景埋头走路的时候,一个裸体的真腊男人突然从棚子里冲出来,在他面前手舞足蹈起来,口中还哇哇叫嚷着,其身形好比一头疣猪。当程景从他面前走过时,此疣猪就突然伸手去抓他,但程景稍微一侧身便躲开了,继续闷声不响地向前走着。这要是在以前,任何一个小棚子里的淋浴头里流出了滚烫的热水,程景定要去修一修,还要帮被烫伤之人讨回公道,但是他现在一声不吭,假装自己什么也听不懂,任凭那个真腊男人在大街上跳裸体舞也不管,直接埋头走掉了。这说明了在此时程景的脑袋里正在想些别的东西,的确,他在想着他的那些书。
四
最近程景常常溜到李府外面去。在其他工人都还在睡觉的天没亮的时候,他就起床开始自己的干活,快到中午的时候就溜到外面的各个书店里,一呆就是几个小时,然后在晚饭前回去干完剩下的活计。要是遇到马脸领班问话,他就装傻充愣,什么手段都使得出来。但是到了第二天,他仍旧不顾周遭的种种状况,一心扎进了书堆之中,把书籍当作他的唯一挚友,好像要把心交给众位作者似的。
一位建筑师在书中谈到了空中楼阁的设计方法以及如何就地取材,以一颗榕树作主体建造一座树上宫殿的构想。这些想法程景在之前闻所未闻,因此感到心花怒放。不过,这位波斯作者——一位妥瑞氏症患者,却不屑于完全道明这些匪夷所思的设计细节,同时作为一位炼金术士,该作者也习惯使用一些隐喻的说辞,这样一来,书中的某些问题就很费猜。
程景看的书越多,遇到的问题就越多,自己反倒变得越来越无知。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他就开始扮演起了作者们的角色,开始回答自己提出的问题,经过反复辩证,直到找到最好的答案。程景沉迷在这种与作者的假想式交流之中,渐渐的,他们的形象在他的头脑中变得越来越具体,双方建立起了并不存在,因此牢不可破的友谊。
在程景的想象中,那位试图阐述陨石飞行器原理的家伙长了一张棱角分明的脸庞,说话声音有点儿沙哑,不经意间会说出一个冷笑话,他的右手小指在一次飞行事故中被金属片削掉了;建筑师朋友则长得又高又瘦,有一头乱蓬蓬的卷发,常常神态倦怠;那位精通园艺的可亲可敬的玫瑰小姐,总是穿着一件素色长裙,她不别胸针,却别上一小束风信子花,或者几朵引自澳洲某个海湾的紫罗兰,前者风干之后的颜色不变,后者则具有永久的香味。
程景沉浸在一种古怪的欢愉之中,使他不再注意身边的事,而在自己的内心世界里不停分析、探索着,他的脑子就分化成了无数个小脑子——不断在提出疑问,建立假设,做出解释:提出一个问题的同时可能解决了其他问题,或者在进一步的发问。他一刻也不能休息,因此改掉了睡午觉的习惯。
塔河第一个发现程景的反常,因为有一次他拍着程景的肩膀,笑嘻嘻地问他:苑里那位新来的姑娘如何?程景思考良久之后,却说了一句:“噢,是吗?”让塔河一愣。塔河问他怎么了,程景却继续愣愣地答道:“的确是这样的。”另外,在宿舍里当有工友向程景借榨汁机(这东西是程景自己用废玻璃熔制的,比市场上卖的还好用哩),以前他总是毫不犹豫地立即去拿给你,但是他现在慢慢向你转过身来,面带微笑地望着你,与此同时,瞳孔涣散,眼神的焦点落在你身后的无限远处。
塔河觉得程景这家伙最近明显是在犯傻,又也许是着了某种魔道,就推心置腹地建议程景去找城里一个外号叫“獐子罗”的巫师瞧一瞧,据说他只要盯着病人的眼睛看上几秒,当即就可以诊断出病症,然后把一套祖传的十二枚银环戴在病人的手上,他就可以治疗世上的任何疾患。
程景没有去找那位巫师,他也不觉得自己哪儿出了毛病,并且一直保持着这种苦思冥想的习惯,直到中年。那时他已在军队里做了兵组司,有一个直言不讳的年轻下属告诉这位长官,他说话前总要思索一番,即使随便问候一句是否用过早餐,他都要先考虑一会,这有点儿不合常理。也就是说,简直十分讨厌!这时程景才幡然醒悟过来——原来这样子挺讨厌!虽然他从来没有觉得这样子会招人喜欢,但是他觉得既然人家已经提出了建议,自己就应该加以改正,好像他有义务把自己变成别人希望的样子似的。
那时他装出了一副听从命运安排的样子,不再捣乱,成为了一个受领导信任的人,但是不再是一个maverick了。他考虑的是,自己既没有精力,更加糟糕的是,自己已经完全失去了信仰!就不再配做maverick了。
五
程景忽然对一位神秘的歌伎——唐芙产生了兴趣,但是这位姑娘已不是活人,她生活在晋朝的洛阳城里,程景在一本书中读到她的几篇手记,就入迷了。如你所知,程景格物致知,也热爱猎奇,这都为人所喜欢,但是他现在对死人产生了兴趣,这就有点儿变态了。不过既然他已经神游,那么我们就不妨和他一起探索这段历史,我们将会有新的人物、新的开始,唯一的缺憾可能是它已经发生在了过去。
唐芙姑娘是洛阳城的第一歌伎,据说,她自从十六岁之后就住在东曹撰张慧的府上,总共住了十年。写下第一篇手记时她还很年轻,技艺超群,风华正茂,因此受到许多洛阳名士的追捧,但是她感到不开心,年纪轻轻就患上了一种头痛病。一旦第一歌伎唐芙的脸上显露出忧愁之色,张府里的大夫就会立马为她开最好的药,轮流用几个丫头来照顾她,以防止她感到厌倦,不过这病到底好没好只有她自己知道了。
这是因为,洛阳城里不止唐芙一个歌伎,张府里也不止唐芙一个歌伎,但是她现在技压群芳,吃穿都是全府上下最好的,如果她还敢说不够好,自己吃了最名贵的药还是头疼,这必然会招致其他歌伎的仇恨。不管你是谁,位于何种地位,都不可能做到随心所欲。
张府的主人张慧,是晋国的名士,同时身任东曹撰,领郡国事,一个人的俸禄就足以养活几千口人,此人还乐善好施,所以在当时的洛阳城很有影响力。张慧把唐芙招到府上来,完全是出于一种惜才的心理,据说他还请了当时最好的作曲家来为唐芙谱曲,请最好的画师为她画像,等等,也就是说,这是一种文化风流。直到某一天,唐芙忽然说自己想去洛阳城外面看一看,张慧在无意间听见这话后就眼皮直跳——他可不能让他的文化跑了出去。
当时洛阳城里有传言说,张慧在唐芙进府之前就已经和她有了奸情,他把唐芙招到自己府上来,跟文化无关,只是一种风流。此时的洛阳城里也有其他歌伎,她们的梦想就是像唐芙一样能引得各个名士为她们争风吃醋,并且一辈子住在豪宅里,与此同时,她们个个都认为唐芙不如自己。如你所知,这些谣言就是她们制造出来的,不仅因为她们嫉妒唐芙,还因为她们呆在艺苑里或府上每天都感到很无聊,所以总得要找点事做吧。
但是据我所知,此张慧乃是一个正人君子,他的惜才之心和济世之心都是真的,绝不是在装模作样,不过他倒是有一个怪癖——从小就对人的美貌有一种非同寻常的爱慕之情。在他看来,人的美貌就是一种自然天成的艺术,他的其中一间书房里就收藏着各种各样的美人图,都是他在外出游玩时,偶然碰见一位稍有姿色的人当场作画留下的。这些画中既有普通的人物肖像,又有抽象的线条和奇异的色彩,当好友来访时,他就拿出这些画让他们看。当朋友们认出画上大概是水塘中央的一株野慈姑时,他却说这是一个女子的脸庞;当画上用木炭涂得一团糟时,他却说这是两个戏水的姑娘;而当画里充满扭曲的线条时,他说这是一个少年的眼睛,等等,这才使得后人都认为张慧的画属于抽象画派。张慧既热爱女人的美貌,又懂得欣赏男人的美貌,因此在他的熟人看来,他就有一点儿同性恋倾向,并且还有史料记载说,张慧和他的好友——晋国的丞相杨业就是那种关系。张慧当时知道这种谣言,但是对它不屑一顾,不过有一件事他不知道,而且不能对它不屑一顾——第一歌伎唐芙想要跑到洛阳城外面去,而他的表弟陆烨正是她产生这个想法的原因。
张慧的府上人员众多,每天都有自称是他素未谋面的亲戚的人来投靠他,所以当这位表弟来投靠他时,他也记不起这位表弟,随手一招,就让他当了张府里的一个画师。据说画师陆烨的画技精妙绝伦,他的画笔能画出夜晚星星所发出的声音,流水的姿态以及永恒的时间。他在张府里的时候就曾为唐芙作过一幅画,不过当时他还不知道那就是唐芙罢了。
那天,唐芙正坐自己房前的院子里晒太阳,还在和别的歌伎聊大天,听说有人要给她画画,她就跑去了,结果差点儿得了颈椎病——她在湖边的玫瑰椅上一动不动端坐了一个时辰。当时画师们在画人物的肖像时,都会要求年轻姑娘们取一种标准的坐姿——双腿并拢侧放,双手置于腰侧,挺胸颔首,这种姿势的好处是使我们看起来更优雅,坏处就是显而易见的,唐芙很快就感觉脖子已经不是自己的了。一个时辰之后,当旁边的人向她示意画已经完成,她就瞪了画师一眼,立即站起来跑掉了。画师陆烨开始收拾自己的作画工具,因此没有看见那一眼,画完后他只是模模糊糊记得有一个咬着嘴唇,一双大眼睛里充满了灵气的女孩子。他完成了任务,就把画交给别人,然后也走掉了。
张府里每个月都要开一次例会,这跟我们在学校或公司里差不多。张府里不止唐芙一个歌伎,也不止陆烨一个画师,各个部门聚集在一起,就要轮流汇报本月的工作情况。比如唐芙她们这个部门,就要汇报本月创作了多少曲目,其中哪些获得的反响良好,总结出了某某创作经验之类,而财务科的人就要汇报每月的开销明细,照例向大家倡导节约,等等。总之只要台上的人一开始开口讲话,坐在下面听的人立刻产生一种条件反射,变得昏昏欲睡起来。
唐芙坐在人群之中,也有点儿昏昏欲睡,这时她注意到了坐在绘画部的一个男人。他身材高大,坐得挺直,全神贯注的听着台上的人作报告,但是谁也不知道,他的思绪早已经飞到远处去了。后来他转了一下头,就看见唐芙正在看他,因此一怔,然而再也没有回头看她。
这就是唐芙和陆烨的两次相遇,但我总觉得唐芙很吃亏,好在后来陆烨爱上了唐芙,并且打算放弃一切跟她一起逃出洛阳城。在陆烨看来,他完全是自由的,随时可以去任何地方,是任何人的表弟,唐芙则是受到他的鼓动,很想去外面的世界看一看。如前所述,唐芙作为一代名歌伎,按照规定,她除了洛阳城外,哪里也不能去,除了在张府里慢慢等到皮肤变皱,胸部下垂之外,什么也不能做,所以这里就产生了一个矛盾。
晋朝的国都洛阳城是一个好地方,既是全国的经济和文化的心脏,也是一个风光旖旎的城市,里面有一些人墨守成规,另一些人则异想天开。唐芙现在已经变成了后者之一,并且还在一个早上还付诸了行动——和画师陆烨从洛阳城里私奔了,跑去了另外的城市!他们在走后就招来了很多流言蜚语,不过他们自己什么也听不见了。
歌伎唐芙在各地漫游的时候,留下了一些动人的乐曲,这些曲子既有描绘爱情的,也有反映民间疾苦的,张慧偶有一次听到一段乐曲,就知道这首曲子是出自唐芙之手。画师陆烨也在洛阳城里成为了传奇,不过不是因为他高超的画技,而是因为他带着京城最漂亮的歌伎私奔了。自从这两个人离开洛阳城以后,就再也没有回去过。
六
程景读完了所有的手记,就将之归还给了图书馆,然后感到一阵怅然若失。冬季来临了,遥远的群山里陷入一片沉寂,夜色变得像梦一样深沉,谁听见了头顶的云里,隐隐传来一阵阵飘渺的歌声?皇城里已经下过好几场大雪,李府的庭院里满是厚厚的积雪,在雾气浓郁的清晨,水井旁站着几只黑色的鹭鸶,都缩着自己的脑袋,一动不动。
有一天夜里,程景梦见一艘载着奴隶的大船,它在月光下的一片海域里航行,桅杆上的信号灯闪闪烁烁,巨大的船身忽然反射出鱼鳞一样惨白的光,忽然之间,一个个戴着手镣的奴隶开始往黑色的大海里跳。程景忽然从梦里惊醒过来,就再也睡不着了。冷风从窗户的破洞里吹进来,一直吹进他的心里去。他已经在这里呆了五年,难道他准备在此度过一生吗?连他自己也不清楚。
第二年的四月份,程景终于重新见到了张仪——在那次向程景展示了“方舟”之后,张仪忽然消失了,只留下一个空的阁楼和满腹疑惑的程景。而在此刻,当张仪当街把程景拦下来时,程景几乎认不出眼前的这个人来——张仪形容憔悴,仿佛一下子老了二十岁,跟以前那个精力充沛的男人相去甚远,但是在张仪的那双眼睛里,却闪烁着一种愉快的光芒,而那种愉悦仿佛是从内心里迸发出来的。
张仪邀请程景到他的新住处去——原来张仪已经搬去了郊外,独自住在一间破旧的屋子里,周围是山毛榉树林。两人先是在屋子里闲聊,接着张仪忽然站了起来,兴高采烈的请程景到屋后的林子里参观“方舟”的成品。
当程景亲眼见到那神秘的伙计时,就不禁目瞪口呆了:“方舟”变成了一艘真正的会飞的大船,平坦的底部收起了起落架,机翼和尾翼都收缩嵌在了机身之上。据张仪描述,飞行器的外壳是一种特殊木材制成,在所有植物中它最具灵性,在梵语中的名字即是“天堂”。“方舟”以星球矿石作为永恒的能源,而以一个精密装置作为导航系统,它会自动找到到天堂的路。
程景向朋友表示祝贺,然后小心翼翼地对计划的可行性提出了质疑,但是张仪立即挥了挥手,打断了程景的话。他带着抑郁的笑容说道:“朋友,我的梦想成真,天堂终于近在咫尺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