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最大的忠诚是随时追随自己的心意。
一
七个月过后,程景从李姓富商的府上走掉了,他逃回到了大叶寺,决定再也不出去了。在这个寒冬时节,夜色浅薄,犹如一碗稀盐酸,夜晚的月亮和星儿都溶解在了里面。皇城里的流浪汉们,在城门之下冻成了坚实的一团,好似冰箱里的一只只冻饺,只有一群散发着蓝色光芒的鸟儿,不受束缚,冲破了云气,飞向更高更远的地方去了。
对于张仪的死,程景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预见到的,不过这个变故还是给了他当头一击,使他陷入了恐惧的震动之中。当这位朋友死的时候,彩云城里正是炎热的夏季,即使你将自己泡在流动的河水里,身体依然往外冒着汗,连空气都热得扭曲了,仿佛太阳把所有光芒都给了这座城似的。那天接近中午的时候,程景刚好把活儿干完,如同一朵蔫掉的喇叭花一般,正在回宿舍的路上走着,这时塔河忽然从跑过来告诉他——园艺师死啦,程景当即愣住了。过了好一会儿他才反应过来,忽然用力拍了一下大腿,几乎是狂叫着骂了一句脏话,起身立即跟着向外跑去的塔河跑了起来。结果是程景什么也没看到。
程景听说有人在郊外的空地上看见了一堆残骸,有人的骸骨,也有飞行器的残片,该区域的土地都被烧焦了,现场一片混乱。彩云城里也有一类人叫作新闻记者,他们很快就赶到了那里,绘了几幅图,还拿走了一些金属残片,但是彩云城的衙役们很快就把他们赶走了。后来程景独自来到郊外,什么都不剩了,只有一个被火烧过的大坑,半米多深,仿佛是通往地底的大门。程景垂头丧气,说不出一句话来。
他开始懊悔没有尽力劝服朋友,至少他应该直言不讳地告诉张仪:为了那种虚妄的自由,不必要搭上自己的性命!但是他怀疑这句话自己真的能说得出来!事发后的几个月后,程景就离开李府,回到了大叶寺,因为他既难过,又愤怒!李府里的那些伙计对于张仪的死幸灾乐祸,肆意曲解他的形象,就在不知不觉中激怒了程景!
程景回到了从前的生活,有时在试验室里呆上一整晚,有时跑到森林里去打猎,需要说明的是,程景在打猎时常常赤裸上身,他的那副身体匀称、修长,身手敏捷,天呐!他看起来是个多么英俊的野人!后来他又沉迷到书中去了,开始投入到乌古斯人对伊斯兰教形成作用的历史题目之中,企图恢复到他过去的生活,但是他的朋友张仪却跨越了时间和空间,不时出现在他的头脑当中。
二
第二年的春季来临,万物复苏,森林中结冰的河流开始解冻,满坡的山梨树抽出了新芽,那种新鲜的气息,仿佛印证了人间的荒凉只是暂时的。程景整理了寺里的菜园子,又从后山林里砍来木头钉上新的木桩;然后清理了因为流经竹林而堆满枯枝败叶的水渠,在地里撒上草木灰;他重新加固了大叶寺的围墙,在墙脚下种下一种常春藤似的攀缘植物,并在屋前的空地上种了海棠。做好了这一切之后,程景站在院子中央,心中忽然感到一阵狂喜。
接着就到了初夏时节,程景一如往年般在山后的森林里转悠——他穿着一件亚麻的薄外衣,扎起了头发,把绳子系在腰上,一清早便出发,在经过虞美人花地之后,他就沿着曲曲折折的小路进入到森林腹地里去。
他寻找某些具有药用价值的菌类,记录乔木树皮上的精美花纹,倾听不同鸟类的嗓音!森林里的混合着青草与阳光味道的空气多么令人心旷神怡啊,他甚至想要发明一种机器来盛装这种空气了!
当程景遇见伐木者们,他就走近了跟他们打招呼,询问哪里出现过他所要寻找的植株。他和伐木者一起吃午饭,那些人把提前准备的饼、炒熟的豆子分给他,同时不厌其烦地问他关于彩云城里的事。不久之后,程景就跟他们中的一个叫朴虚的青年结下了友谊。
程景注意到朴虚,不仅因为他跟其他的伐木者不同——留了一头长发,还因为他性格真诚,说话时带着一种天真的语气,尽管比程景还要年长几岁,朴虚却有着孩童般纯粹的一面。
朴虚从小和当地人一起进出森林,熟知林中的每条人行的小径,当他和程景一起在森林里游荡时,他会兴高采烈地告诉程景某种植物、昆虫或者菌类的名称和特性。甚至有一次,在朴虚的带领下,两个人一路寻踪觅迹,在一棵大榆树下面找到了一只草豹子的巢穴。程景听当地人说起森林里的一个神秘湖泊——据一个曾看过的人说——堪比天上的瑶池!程景问道:“天上瑶池,是个什么样?”那人愣了一下,呆呆地答道:“就是那个样儿呗!”但是这个瑶池的神奇之处却不在于此——据说它是存在的,却没有人能够找得到它,因为它就像人一样会四处跑动哩!
朴虚却告诉程景,传言把湖泊的神秘夸大了,他自己不仅见过那个湖,还知道它一直就在那里,其他人很难找到,是因为他们缺乏勇气,不肯花力气寻找,即使知道路径直接走去那片湖泊,也得要两三天呐!程景却和朴虚计划好了一道去探访那片神秘的湖泊。
两天后的一大清早,两个人就出发了,在中午时刻进入了森林的腹地,在走过了最初熟悉的地方之后,两个人继续穿过密林,朴虚不时抬头看看太阳,程景则被森林里成丛生长的巨型蘑菇迷住了。后来他们走过了由木头并排形成的小桥,走过湿漉漉的林中洼地,到了这天午夜时分,忽然下起了一场大雨,两人的衣服都湿透了,衣服答答地贴在身上,但是这不妨碍他们发现丛林里的大雨下得格外生动。此时朴虚则显示了他一贯友好与率真的性情——主动伸出手,拉住程景继续往前目的地前进。
他们在森林里度过了三天三夜,最后一晚的夜半时分,他们终于爬上了一座山头。鸟儿的鸣叫声突然消失了,空气骤然变得潮湿起来,在一片抽空般的寂静中,程景顿时被眼前的情景惊呆了!
在两座抬高的山脊之间,托着一汪深黑色的湖水,镜子的湖面上完整地倒映出一轮泛着清辉的月亮。湖泊边缘尽是些圆黑的石头,草丛里森森然,仿佛这湖泊是通往另一个世界的入口,同时又让人联想到一条美人鱼即将自湖心穿出,在月光下沐浴,她的肌肤闪闪发光……
朴虚看着那片湖泊,笑吟吟地对程景说,就算是为了这样的景色,他也愿意在森林里呆一辈子。
程景几乎被他的纯真给打动了。
在整个酷热难当的夏季和温和多风的秋季,两个人一起在森林里穿梭,共同探寻了许多奇妙不凡的事物。在这年的冬季,程景对乌古斯人的历史研究也有了结果,令他欣喜若狂,这也许能给他在城里某到一个学者的职位。当时在大搪里做学术的人也叫“学者”,每年上交几篇论文,在每月末前去开例会,每月就能获得三两饷银,跟一个普通的泥瓦匠的工资差不多,但是程景还是很高兴了,这说明了他的性格里有卑劣的成分,为了生活就愿意出卖自己的智慧。第二年的春季,程景打穿了寺墙,并且砌筑了一道供人进出的大门——仿佛是一个标志,意味着他又接受了外面的世界。
三
此时彩云城里的姑娘们都挺会装扮,至少能化一手好妆,尽管城里还没有整容医院——若是让一个敢于操刀的杀猪匠来干这事,他在你脸上逡巡了半天,最后只能痛下杀手,把你的鼻子割掉,然而城里的美容院却有许多,有些能提供独特的化妆服务,不仅包括一般的工作妆、晚宴妆和各种异域风情的个性妆,还可以把男人化装成女人,把老太太化装成年轻小姐,等等,然而如你所知,这些美容院只是彩云城的一小部分。
彩云城是一架大机器,有许多的零件——人,有零件们运转的法则——各种各样的制度,有使用期——这不好说,大家都把彩云城视为一座永恒之城,然而在该城里有一种不得不说的制度,叫作名片法。也就是说,在大搪里每个人都拥有一张名片,它是由一种人造皮革制成的,上面标明持卡人的姓名、官邸、家财数目、其老子(叔父、小舅子等等)现任××机构的××……并且由专门的权威人士评上等级。十颗星为最高级,皇帝本人身处深宫,跟大臣和妃子们见面不太需要这种名片,因此十颗星代表的就是丞相、骠骑将军、千万富商等人;九颗星就表示吏部尚书、侍郎,等等;依此类推。
在这种制度之下,如果两个人在巷子里狭路相逢,都想要第一个驱车过去,于是两人互赠名片。相看之下,对方是五星级的,而自己只有三星,于是立马向后撤退,请人先过;若是在大街上某甲不小心把某乙撞倒了,那么互赠名片,由等级低者向等级高者道歉;要是有人在大街上驾着三匹马车玩漂移,把旁边的路人给撞飞了,于是城市管理者上前向飙车者索要名片,如果等级大于七级者则不需追究其法律责任,即可当场放掉。这样一来,许多事情处理起来就非常方便,于是广大人民乐开颜。
以此同时,程景也乐开了颜——终于有了第一个邻居,是一个从军队退役的老头。在一个凉爽的秋季下午,老兵从刚砌好的大门外走了进来,随身带着他的所有家当——一个包袱而已。程景十分愿意帮老头儿清理出一间卧室,但是老头毫不犹豫地拒绝了。在两天之内老头就在寺里的空地上搭起了一座竹屋,开始和程景比邻而居。
老头长了一只鹰钩鼻子,一双眼睛经过了岁月的磨炼变得十分锐利,仿佛能够洞察一切,他身材魁梧,言谈举止都具有军人的风度。尽管程景对的军旅生活很感兴趣,但是老头本人对此缄口不谈,即使程景开口问起,他也发挥年龄的优势,啊啊了两声假装没听懂。
每天一大早,老头就起床来,照例拒绝了程景做的早餐,开始绕着大叶寺跑圈,边跑边口唱革命战歌。白天的时候,老头就在大叶寺里转悠,开始对那片小竹林情有独钟起来,但是对程景在寺里种下的其他树木就很坏。
这是因为,在大叶寺里总有一些奇怪的景象,比如,你在清早起床时看见院子里有一株女贞,雪白的一丛,好似附着在天边的云霞,到了傍晚时分,它就开始凋谢了,等到晚饭后你再跑去看它,它的树叶就已全部掉光。老头儿看见这种景象很是不安,因为这显然有悖自然规律,就计划着把这些树木全部砍倒。程景这次却没有像以前在森林里阻止伐木者们一样阻止老兵,因为这些树的木质层就像金刚石一样硬,非得要十几个壮汉合力才能劈得开,所以就由他去好砍啦。
九月的一个清晨,老头推开屋门,一眼就看见院子里的一个红色东西,他瞪眼一瞧,原来是一只火红的狐狸,正在吃地上被季风吹落的果实——到了秋季,寺里就落满了坚果和山梨,这种梨子的形状长得像葫芦,还有一种野柚子,圆滚滚,黄澄澄,但是它们既酸又涩,人不能吃,所以只好堆在那儿,等到烂掉之后就弄进园子里去当肥料。
老头儿耳清目明,一看见火狐狸就立刻叫程景来捉,但是当程景拖着两条腿子从试验室里跑出来的时候,狐狸已经跑掉了。接着程景邀请老兵来查看他的试验室,老兵在里面转了一圈后,感到十分惊讶,尽管他对程景的化学试验一窍不通,但是他相信这是很实用的技术,根据军用“飞火”和信号烟火的做法,老兵利用程景的试验室里的硫磺、石膏、硝酸盐等材料制作了一种节日用的烟花。后来当程景为了修墙而采集石材时,老兵又做了一种威力极大的炸药,除此之外,程景看得出老兵对于挖井和筑房十分在行。
这年冬天的时候,老兵指导程景将大叶寺重新修整了一遍。程景很能适应炎热的夏季,但是寒冷——尤其是今年的酷寒让他猝不及防,他白天忙着修理大叶寺,晚上就用一种据人说能强身健体的热草药水来洗澡,洗了两次之后就成功患上了风寒。老兵却经常一个人到山林里去溜达,有时也跑去城里逛逛。他说在自己年轻的时候,曾经路过樟宜县的一座庙,就在那里向当地的一位古怪的红衣僧学习了两年的心法,由此获得了一副寒热不侵的身体。
老兵开始松口谈起他的过去时,是在第二年的九月份。在他看来,如果一直将记忆留在语言之外,终有一天,它们会被遗忘到看不见的角落里,再也找不到了,尽管他自己也十分清楚,当他用话语把回忆具象化时,实则它们的形象已经缺损,只留下单调而并不准确的形式。
据老头说,他年纪轻轻就被纳入了远征军,当过烧火兵、校尉、中郎将等等,起起落落,曾与四个国家的军队作过战,他的背部受过极重的刀伤,还差点儿因此丢了性命。那是在一次上面的指挥官判断失误的情况下,他的队伍陷入了敌人的包围,凭借着险峻的地势,最终他带领那支队伍艰难地成功突围,然后在这场战斗中留下了可怕的伤痕。他有过一个妻子,但是自他离家参军之后,就很少互通音信。他一生参与了很多战斗,为国家贡献了一切,在退伍之际,他却拒绝了上面授予他的头衔和奖赏,因为他现在唯一想做的,就是忘却战争——即使他热爱军旅生活,忠贞不渝地为国效力,但是他始终认为他们发动的每一场战争,其实质都只是一种杀戮,好比是喊着统一口号的明目张胆的暴行。
尽管老兵与妻子失去联系已久,但是她是他多年来的精神慰藉,然而当他在花甲之年回到故乡,看到的却是一片荒凉,物是人非,找不到一点关于过去的痕迹了。他当即把军队坚持授予他的奖章一一扯下来扔在地上,坐在地上嚎啕大哭起来。他认为生活欺骗了他,他在烽火硝烟中献出了自己最可贵的青春,但到头来却一无所有。
在历经了绝望过后,他重新打起精神来,卷着包裹独自游历了半个搪治,他说那些地方他似乎曾经去过,不过却记不清楚了,要么就是它们已经完全变了模样。最后,他来到首都彩云城,出于偶然,军靴跨进了大叶寺,结束了他十多年的漂泊生活。那个季节里,大叶寺里开满了黄白的洋槐花,空气中飘着沁甜的香味。
四
在老兵来到大叶寺的第三个年头,明显开始衰老了,前两年里他还保持着老年人恰如其分的活力,忙于杂事,乐此不疲,但是在随后的几个月,程景就发现支撑老兵的那股精神劲儿开始衰退了,仿佛时光正在他身上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
他花了更多时间与一把藤椅为伴,更加热爱闲聊,并且总是回忆过去,每说完一句,他就把嘴巴紧闭起来,好似这就是一个不可改变的结论和事实。程景有时听他唠叨,有时当老头把同一件事情重复三遍以上时,他就径直走开了。老兵回忆起了他的老婆,是一个有着柔软秀发、温柔可人的女子,但是程景连听也不要听——他起码已经听过二十遍了。程景坐在院子里由两棵山梨树的旁枝绾成的秋千上,一边听着老头的唠叨,一边却在脑海里构造出一架能精确测量太阳高度的仪器来。
程景的心变得越来越不平静了,又对外面的生活有了向往,不时往皇城里跑了。出于一次偶然的机会,程景结识了一位来自波斯的魔术师。此人名叫洛肯,长得又高又瘦,面容却像一个女人般秀丽,擅长用各种奇特道具给他的朋友们表演魔术。洛肯每天出入一家土耳其浴室,但是因为该店只接纳他们本国人,所以洛肯在每次去之前,都要先用一种源于大食的高明化装术给自己化装。后来他和那位老板结识了,就减少了化装的麻烦。
洛肯不时在自己的家里举行宴会,他的朋友中有些是在剧团里工作的,各有各的神奇本领,就轮流为其他宾客们表演上一圈,而洛肯不停地劝他们大吃大喝。有一次,一个当地人混在他的客人中不请自来,躲在角落里一味胡吃,结果把肚子吃得圆滚滚,差点儿魂归西天。洛肯让人给他喝了催吐剂后,就把他抬到院子的一边去了。洛肯也应邀参加别人的聚会,在一个饕餮大宴的比赛上——据程景所知,洛肯本身是一个对饮食相当有节制的人,但是他却常常出现在许多跟吃食有关的地方,这位魔术师先是品评了食物,然后向程景讲起他在大食的经历。
洛肯的许多魔术技巧都是在大食学到的,但是他却在波斯的一家造船厂里出生,被厂里的工人们一起养大,从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在他小的时候,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叫作“拉比拉斯”的剧团正在当地演出,一个船场工人因为家中临时有事,就将入场券送给了洛肯,他跑进舞台下的观众席里,此时正好上演着一个魔术表演,让他万分震惊。那时魔术很少被当众表演,那些手指间的技巧,还常常被人认为是骗术的一种,但是洛肯却立即迷上了它,并以之作为职业。在他20岁的时候,这个在别人看来仿佛拥有一种神秘力量的年轻人,在当地就已经十分有名。
他不时被邀请去做聚会上的魔术表演,在那些舞台上,洛肯更好的历练了他的言谈举止,尽管那张女人般的面孔遭到了一些男人的嘲笑,但是却俘获了那些看过他表演的姑娘的芳心。洛肯是一个思想相当开放的人,毫不顾忌地跟她们发生了性爱关系——在性这件事上,他认为水到渠成,反对性就是反对人的本性,反对人类与生俱来的美好的东西。就在他如鱼得水的时候,却忽然被卷进了一起莫名其妙的大型珠宝盗窃案中,洛肯没有证据为自己开脱,就不得已舍弃已有的一切,伪装成一个小贩跟着商队一路向东逃走。
当他到达搪治时,正好赶上大搪对其他国家的开放政策,于是他就留了下来。洛肯多次说道:“人不必取悦别人,只需专注于自身的需要,如果又肯降低需求的话,美妙就会如期而至。”但是程景认为做到这一点很难,因为它也反对了人类的本性。
这年的冬季过后,程景又去了城里一趟,却被洛肯的朋友告知,他已经在回波斯的路上了——他规划好了未来的宏伟蓝图,准备回国开创一番魔术事业。程景问她:“这不是跟他的信念背道而驰吗?”那个女人呆呆地望着程景,咬了咬下嘴唇说道:“可是人最大的忠实就是随时追随自己当下的心意啊。”
五
老兵再也不能讲话了。在一个夏季的雨夜,他从竹屋里走出来,神不知鬼不觉地跌到一口枯井里去了,连叫也没有叫一声。在此事发生的半个月前,老兵就忽然病倒了,他躺在自己的床上,一会儿清醒一会儿昏迷,在睡梦中也一刻不停地说着胡话,伸出鹰爪般枯瘦的大手,似乎要抓住时机最后的命脉。程景全天注意照看着老头,却没有料到他自己在后半夜稀里糊涂地跑了出去,了结了生命。这种出其不意的死亡程序让程景感到一阵恐慌,他意识到某些最为重要的东西是抓不住的,只能等待一双无形大手的指示。
不久之后,程景就在后院的竹林里看见了老头的鬼魂,使他大吃一惊——鬼魂的形象是十分奇特的,从那张脸上还能大概辨认出大概的五官,而且好似年轻了许多,但它的身子已经萎缩了,由一团浑气形成。
起初,程景把鬼魂的出现当成是自己的幻觉,当作悲痛作用下的结果,直到后来有一天,在半夜时分他从卧室里醒来,看见那只鬼魂就坐在他面前的凳子上——它正呆呆地望着窗外月光下的一株海棠花,在那空洞的神情里——如果展示出了一种情绪的话——是真切的悲伤。程景没有感到害怕,只是感到一种相似的悲伤。在那之后的一个月当中,程景时常看见鬼魂一动不动的坐在竹篷前的石阶上,有时又伫立在枯井边,不安地向井里张望。程景企图走过去和它交谈,但是鬼魂只是抬头望了他一眼,旋即沉下脑袋,盯着自己那双空荡荡的脚出了神。
一段时间过后,老头儿的鬼魂也消失了,残败的大叶寺又剩下程景一个人。一天早上,程景忽然大叫一声,疯了似的跑进试验室,企图发明一种联通阴阳两界的工具,或者一种使死人复活的特效药,但是都没有能够成功。接下来他拆掉了岌岌可危的竹屋,砌住了井口,这样一来,老头存在过的踪迹就彻底消失了。
他独自沉闷地在寺里待了两个月,终于有一天早上,他带着包裹穿过寺门,向外面走去,然后向他的目的地——环锦城出发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