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毁了我
(美)施瓦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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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纸日报触发我去反省自己的一生,这样的情况是极其罕见,少而又少的。可是,《纽约时报》最近一期有一篇文章引述了一位中国学者的话,说此人“对佛教的信仰……若马勒悬崖,一下子收住了他对书籍的痴好。”查先生说:“多读只似作茧自缚,不若信由身心开放。须得时时谨防他人思想扰乱一己通畅的神思。”我剪下他所说的话,搁在床头柜上,紧靠在一摞书旁,那都是我正在读,计划读,或自以为应该读的书。剪下来的小纸片不过寸宽,轻若鸿毛,而那一堆书却高几盈尺,重达数磅。可是,彼此而对,两相比较,尚可构成完美平衡。我则成了度量它们的尺码。
躺在书籍遮蔽的光影里,禁不住忧思平生嗜书癖好。一切何所为?我想寻找的又是什么?还有所有沉溺积习者都会问的这么一个问题:竞于我何益?查先生的身心详和与思绪的超然莫不令人嫉羡,我自己何曾又不想同样豁达于物外?可是,一时竟拿不定主意:没有阅读,我的身心究竟能否超脱,或说,称书籍对思维产生的影响为“扰乱”,到底当与不当?我的想法,思想与书籍的交互影响可能是复杂得多的事情。我看它包容了一份私密的历史与地理:人物的演化、个人品味潜移的图谱。再说还有语言文字本身的赏玩,还有叙事说古中四季不断、生生不息的吸引力呢?可也许,把这事放在如此庞大失题的词藻下,本身说明自己已身陷其中,庸迂难返。故先不论佛门教诲,总之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哪一方神圣可以阻遏这嗜书的癖好。
所幸并非所有书都会令我入迷,书有门类,正如爱存多种,并非所有的都能引人醉心其中。这里有纯粹和专一的好奇心:身在以色列国的一个阿拉伯人,生活在一个失和的国度里,他会怎样看待自己的成长呢?或说阿尔伯汀到底是谁?或许,若真是天赋极高、聪慧绝伦,身处爱河,恰巧又在23岁的年龄病得气息奄奄会怎样?我们读书虽然不一定直接就去翻结果,可是,在莎玛丝的《阿拉贝斯克》,亦或在济慈的信中,不妨还是会去翻看令我们好奇的答案,从而让自己的心绪得到莫大的慰藉。或者我们也可以举不那么专一具体的好奇心的例子。我以前常常问自己,到底什么是人类学?我是指这门学问本身所做的事情,而不是指那些奇形怪状的资料和数据,因为我们日常的都市生活已经提供了足够多千奇百怪的刺激。关于“人类”或者“文化”的学问,你会想出怎样的方法去研究呢?你的头到底如何侧动,有什么样的视角?我读过很多书方才弄明白,这些学科到底都是怎样在发挥作用的,它们又是如何通过积累和共生形成一些马赛克的。你收集足够多的小东西,把它们放在一处,退后几步再看。我读露丝·本尼迪克特充满智慧的研究成果《文化模式》一书时,对此图案看得最清楚不过。这本书至今还忠贞小贰地站在我的书架上,还是用35美分买来的那个企鹅简装本的老样子。页面是有些发黄了,但毕竟还没有到纸屑纷飞的程度,仍然那么生机勃勃,仍然那么可亲可信。哪怕是在每章标题下所列的老式提要里,我仍然能够感受到,在这里就可以找到自己的所需:“人乃习俗所成,绝非本能使然”;“各色行为,莫不为相对而言”;“有种族从未闻战争为何物”;“死亡,尔乃终极辱没”。这是些不可抵御的金玉良言。我就这么读下去,这里那里,最后,一个模式会在我眼前清晰呈露,我便就此打住。
有时候,我们只为某些事实而读:一目十行,单挑关键字眼,当这些字眼出现,就像高速公路上的红灯突然闪亮的时候,眼睛就熟巧地停下来。就是这种读法,催我一路读完研究生。这种读法虽然有用,感觉终究不像真正的读书,倒像在超市购物,在货架问来往冲突,匆匆急过,为的不过是寻找正是所需的某种眼影。那样子,我会成为差劲而可笑的一个学者,就跟在电视广告片里哼小曲的女优,亦或像做糕点的火头军四处探寻长寿糕点制法一样。
让我入迷的是那些想象力的杰作,哪怕我成了佛徒,也断不会像突然戒毒一样排斥它们。决不会。我读了一辈子的书,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都耗在里面了。我决不会放弃它们。不过,当真是我一生最美好的时光吗?是我自己选择的,还是被人选择而已?是不是像羊羔一样给赶入圈中,就像那些极具天赋的孩子们一样,早年就透露出自己的天才,拉小提琴或者跳芭蕾舞,打垒球或者做体操,就给圈在弯弓跨栏,挥棒击球的游戏里?我们并不知道世上还有别的选择,因为根本就没有机会让我们这样去做。在所有这些活动当中,读书赚不回大把的钱,赢不来热烈的掌声,也没有欢乐和安慰可以传达给别人。它惟一可以赠予的就是对于思维的愉悦练习,而这位查先生,就是这位佛门的学者,却完全有可能认为这是放纵的怡情。跟舞者或运动员的身体一样,读者的心灵只有在和着词语的音调活跃激荡、伸展收缩、纵横腾挪之时才会得到真正的快乐和入神。
尽管这样的心灵之舞令人旷达心怡,或许也正因如此,我才记不住自己都读过哪些书。我一生健忘的习性令人十分的沮丧。我看着书架上的一本书,那是我曾带着十分的贪婪咀嚼过的--多箩茜·格拉格的《世上大敌》,讲1943年谋杀意大利无政府主义人士卡洛斯·特雷斯卡的故事--我尽力去回忆里面的细节,可记得起来的却只是当时的那一份激动。那样缜密错杂的故事情节或者社会历史,我已无从拿出一个完整连贯的述说来,可是,关于这个话题的质地和里面的活力,我却有某种尚未展开的感觉。
至少我记得,里面有人被杀掉,这是我并不总是能够断言的一个话题。我的小女儿对比利·巴德放出毁谤不断的恶语,我就急忙站起来为麦尔维尔辩护,对于普遍应用的法律条文与单个案件的准则之间的冲突起而雄辩,滔滔不绝。比利·巴德攻击上司,我这样提醒自己的女儿。根据法律条文,他必须接受绞刑。可是,可是,我们又无法一口吞下一切……我最后在一种矛盾的感情中嘎然而止。女儿嗫嚅地说,“他不是在攻击上司,他杀掉了自己的长官。”我已经完全忘记了,而这是令人心惊胆战的。可是,我安慰自己,我记住了那场冲突,还有克莱加特阴险的怨恨、比利前言不搭后语的辩辞,还有威尔船长可怕的果决,再有就是老丹斯克歪斜的厌世情绪--那就像是在太古时代的虚空中打着旋儿争相泄出的毒气一样,都想在一个特别的宇宙里,在一个事件的排列中聚合在一起。这不就足够了吗?远远没有。所发生的事情也很重要。这么耽于幻想多少年,我得到了什么呢?一个感觉,一种质地,一道光环:莎士比亚的芳香,托尔斯泰时代清新的微风,伟大的尤里庇底斯时代肉欲的腐臭。这些东西难道值得人投入一辈子?没有这些东西,我的头脑会不会更超脱一些呢?
说起真的来,我也确曾努力尝试过迈向超脱。在刚刚过去的10年左右,我想办法不要一口气读完一些书。只要有什么东西让我厌烦起来,便一把将书甩下:狂喜、超验的感觉、一种神秘的牵连刺激感,这么做的时候,我的心头会掠起一阵几乎无法察觉的良心刺痛。虽然,不管怎么说,读者都是些寻找刺激的人,不过我自己却并不读令人毛骨悚然的小说,无论如何我也不去读贴上这种标签的书。它们并不令人刺激;我只读那些在语言上令人心动的书。
我也曾将书放在一边,很自然地,但心中总会有欠疚。我把它们悄悄地放回黑暗中的书架。可那就好像是最为粗鲁的行为。一个声音在努力向我倾诉,我却闭上自己的耳朵。那是一种精神上的粗俗。自打儿童时代起,我一直都认为阅读是一件高尚无比的事情,而像所有的圣事一样,读书也会唤起一层职责的坚挺的光晕。我的骑士中途丢弃一本书,有可能就来自于同样一种对圣事意义的消解,就好像人人可见的离婚率高涨一样。婚姻也是一种圣事,一旦进入,就成了一种责任。日复一日,欢乐和责任离得越来越远,就好像连体婴儿经历一次残酷但又有利健康的手术一样:它们从来都不是供人放在一张皮里面的,它们看上去有可能差不多,可是,它们的灵魂是不一样的。
因此,跟一个惯于结婚的人一样,我怀着绝好的心境拿起一本书,计划陪伴它,不管结果是好是坏,直到最后的一页令我们彼此分开,可是……那不再是好玩的事情了。其它更有趣的书已经散放出芬芳。世间毕竟有多不胜数的好书。为什么要拘泥于一本不再能够提供新思想,也无法带我到从来没有去过的地方的书呢?我感觉到膝上的书疏远了,正如情火熄灭的夫妻远离对方的躯体,自问为什么还要强处一处,为什么还要维护这种在一起的感觉呢?在婚姻里,人们希望那是一阵风来雨去的暂时感觉--也许还会出现原有的时刻,不过,这些日子以来,这样的情形似不多见--可是,在书的情形中,为什么不放弃,为什么不被人遗弃呢?
不过,这与我20岁时的理想主义是迥然不同的情形,那时,我渴望读一切书,就因为那些东西已经有人写了出来,就好像一个攀登埃佛勒斯峰的冒险者一样,就因为那座山摆在那里就要攀登它。其他一些追求感官享受的人。他们一定要遍尝所有能吃的东西,或者尝试每一种可能的性交姿势,不管吃下去的东西多么粘口,也不管这种姿势的摆法做起来有多么吃力。这样一来,他们就可以确信自己真正活过。没有哪一种经验是他们不愿意去尝试的,就好像竭尽全力本身就是生活的尺度一样。
后来,我慢慢失去或者抛弃了这种有山必登的兴趣。书架仍然是令人愉快和逗人喜欢的东西,可是,就像手握神杖的女人一样,我现在明白哪个地方一定有水了,我不必再去刨开表土挖洞找了,我只会到神杖会颤抖的地方去。
那些在书架上还没有读完,或者根本就没有读的书在温情地等待着,有些书我买回家来,仅仅是因为有朋友介绍说不错(可只有他们才必须读那样的书),或者是因为受到评论的盛赞(可是,我喜欢的是那些评论者,正如普里斯齐纳喜欢约翰·奥登,或者罗克塞因喜欢塞兰诺一样。我应该买的是那些评论家的书。)另外一些只是包装好得令人无法拒绝的书。如今的书籍包装俨然已成一门艺术,在书架上浏览一番,本身就是叫人留连忘返的一件美事,是眼睛的一次大享受。在某些情况下,书皮就是全书最好的一个部分,是全书的精华所在。我并不是一个愿意让美好的事物受到冷落的人,只要美好的事物出现,我都会百倍地珍惜。可是,天长日久,我开始慢慢不相信一些金玉其表的东西了,那些旨在用像布鲁明代尔的窗户一样诱人的东西来挑动欲望的书籍包装,我不太相信,就好像你可以把用来阅读的东西穿在身上一样。伟大的法国小说过去只用平淡而有光泽的黄色封皮,而土褐色的现代图书馆统一的封皮,却遮盖着极其丰富的抢劫物。
我不时拿起一些被搁置一旁的书来,翻动其中的几页,仅仅只是作为一种练习而已。书上浅浅地落上一层尘土,暗淡、凄凉的色泽,就好像从来没有人拥抱或者爱过的人一样,而它们的邻居却高傲地直立一旁,带着极高的自尊,因为毕竟有人了解过它,有人共享了它的私密。我很遗憾,可是,我的心却更加坚强起来。
放弃哪怕最为神圣,最有风格特色的书,我也可以面对自己,可是,总有这个世界必须面对,一个没有终结的世界。我想象过这么一幕:一群作家坐在一起,谈论着最有教化作用的著作,最伟大的主题,我们打个比方说,就是人类与自然的搏斗吧,就是与死亡的搏斗吧。也许,都是些女作家,她们在沉思男人以搏斗和把握的眼光来看待一切的冲动。其中一位转头跟我说,比如,呃,比如谈谈《白鲸记》如何?
对于阅读,我一个字的假话也说不出来。残余的一点点神圣感依然故我,紧贴着我的内心。这就跟一位虔诚的天主教徒在感恩祷告时不可能说出虚伪的话一样。因此,我的脸会红,我会忏悔没有读完一本书,而且,虽然那几位女作家都彬彬有礼,但压抑下来的震怒以及不赞同还是会充斥于室(会不会是这样一个情形,就是说,那些女作家认为我目中无人,属于读书人中的艾玛·高尔德曼呢?)
多少年以来,我一直迷惑不解。我有一个朋友在出版公司工作,每天都有手稿梭标一样扔给她,让她在一个晚上作出裁决。她整天忙得不可开交。提到任何书,她都好像读过。在我无知的眼睛看来,她简直就博学得很可以,当然也只是匆匆一阅而已。直到有一天,我突然醒悟了,就像一个孩子突然间明白了圣诞老人一样:不可能的。她在撒谎。我可并没有一肚子气,甚至都没有把她列入不可信任者之列。理由很简单:啊,原来如此,就好像无害的谎言一样,那是社会交往中有用的钞票,赚起来也相当轻松的。你读一读书评,还有书封上的文字,然后听听别人说什么。如果你顺应时势、善纳良言,明白吧,你甚至有可能提出比别人差不到哪里去的批评意见,你还甚至有可能提出比看过书之后还要有效的意见。毕竟,能够损失什么东西呢?只是实际的经验,只是与书在漫长岁月中的相处,只是感觉到词语的外形、它们的轰鸣和在耳中的尖叫没有了,仅此而已。
尽管如此,在阅读上面撒一些谎还是有风险的,这风险就跟你说自己见过上帝,或说自己喝过天堂的蜜,而你实际却并没有喝一样。这就是说,若真有天堂之蜜突然呈奉在你面前,这谎言会使这天堂之蜜平淡如水,若农闲之粥。
要我将一本书扔掉也决非易事。我放弃掉的东西太多了,我还将很多东西一撕两半,可是,就跟交战敌国一样,毁灭意味着尊重:敌方是必须看重的一股强大力量。将一本书扔掉,显示的是对精气神的轻蔑。这可并不是说我就没有试过。我的女儿们扔掉一些书,又被我捡了回来,为它们找一个临时的栖息之地,直到有新家为止。可是,其中有一本书,的确也是太差劲了,根本没有生存的权利。我将它送回到了垃圾箱,连一句道别的话都不想说。一整天下来,想到它与鸡骨和橄榄核为伍,心中竞不是滋味,如若百虫穿心。有五六次我把它翻找出来,重新找个地方放起来,就好像一个举着屠刀却对极刑当否另有看法的刽子手一样。最后,我将那本书放在书架高高的一个地方,就是放在我看不到,眼不见心不烦的一个地方。也就是终生监禁。有朝一日,我的孩子们清理我的财产时,也许会说:“她为什么会把这本垃圾珍藏起来?她原本并不喜欢此书的。”“哎呀呀,你们还不明白她是怎样的人?这毕竟还是一本书的嘛。”
说良心话,远在读到关于查先生的一番话之前,我就曾思考过读书之事。那是1986年春天,对我来说那是个度日如年的季节,对纽约市的棒球爱好者来说,却是个欢乐的季节。就跟喜欢上某个东西,或者迷上某种东西时经常发生的情况一样,我根本就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读书嗜好,直到一切都为时已晚。我从来都没有跟踪过垒球比赛,也没有在看电视的时候感到过安全,那是魔鬼众多伎俩当中的一种,旨在摄取我们的灵魂。可是,说到底,我们根本就没有安全感可言;在茫茫的生命之海,我们都处在死亡之潮里,如此往复。我的家人看垒球赛。一开始,我从客厅经过时,偶尔也会瞥上一眼,对屏幕上的东西总有些许不屑。慢慢地,我也会在那里站一小会儿,可时间也越来越长了,直到我了解到各个队员,知道了他们的名字,还有他们各自的性情和个人癖好:他们是怎样吐口水的,他们嚼口香糖是什么样子,没有击中的时候是什么反应和表情--是泰然自若,还是那种“我操”的手势--他们穿的队服是否合身,紧张的时候一般先扎哪边的衣摆。这游戏本身,我早已明白一个大概了,以前在布鲁克林时,每当夏天的傍晚,我们都会在街上打起小型垒球来。直到光线在砖房的后面落下去,粉红色的斯波尔汀街灯随着黄昏的空气里每一计充满希望的弧线的舞动而渐暗下来。留下来的一切,就是各个更为精微的击点,需要向我一一解释清楚。我为祭献所惊讶,所触动,就如同那种牺牲式的飞动(这个形容词会唤起团结精神,还有一份浅浅的宗教情怀)和彼此的碰撞,看上去愚不可及的一个游戏,几个成年男子聚在一起,跟在一只永不停息地转动的球,一只慢慢滚动的球后面爬动。安慰打中有复杂的比较哲学,它让我得到感动,暗中跑垒的后勤供应使人震惊。这听上去好像是受禁的行为,可是,人人都对此想当然,就跟白领犯罪一样,大盗盗国,职业盗贼成为华尔街上体面的玩家。接着有一天晚上,那是个转折点--我坐了下来,让自己的身体安歇在椅子里,眼睛对着屏幕,我的灵魂向着全国人民爱戴的超灵。
我装得像人类学家一样超然物外,我要探求的是事物精微和象征性的一面--比分为3-2时的紧张、在球垒上扑作一团的男子们的心跳声、让人想起像棋手们推测棋局(你这么走,我就那么走)的球队经理们眼光长远的精打细算、令人困惑的飞一样的跑动和泄气时的沮丧,还有在这一切之后神秘的迹象。因为,在关键时刻,星星一样点缀在球场边或者躲在掩体里面的教练会捶胸顿足、拍腿骂娘,还会在口齿不清的叫骂声中急得腿脚抽筋。很快,一切都非常明白了,我并不像假装的样子一样无动于衷。一个球队的运气,还有各个球员的起伏变化,慢慢就让你牵挂于怀了。那有一部分是亲近,是大部分爱里面包含的、不可缺少的东西,也有一部分是因为美。长颈鹿般的达里尔’斯特罗贝里轻舞猿臂,一只飞球就稳稳地歇在他的球套里,我为此感到的快乐,只有以前看安德鲁·伊格尔斯基在纽约芭蕾舞团表演时才有过。他跳跃起来,飘在空中,就好像忘记了自己也是要受地心引力支配的。这跟我在读书时体验到的快乐也是一样的。
不过,我从来都没有看过一整场球赛。我没有那么好的耐性。我一般看得很迟,打到1局的4/5时才去看,那个时候,气氛已经确定下来--并不是说,一切都已经不可能在一瞬间发生变化,那才是垒球的迷人之处哩。我跟酗酒者一样,总相信自己任何时候都可以停下来的,可以不再喝了。我也可以在选择的任何时候开始。我可不会一听到“星条旗”国歌奏起来就猛地奔向自己的椅子坐下来看,就好像可怜的铁屑被一块磁石猛吸过去一样。
惊心动魄的夜晚一个接一个,是一个拉长的狂热季节。不仅仅是输赢的结果,而且还有游戏本身的美感和不同性格完全的绽放:温和的莫基·威尔逊光芒四射的友善,适当的时候做适当的事情令人感到他娴熟的技巧;孩子般的加里·加特像一整套公关技巧一样的咧嘴傻笑;霍华德·约翰逊让人困惑不解,他没有自己的性格,像处在球队中间的一个威力无比的巨大黑洞吸纳一切;罗杰·麦克杜威尔总像缺点脑子,包勃·奥杰达的下巴极有力,一脸的胡子来来去去,扯动得很有章法;开斯·赫兰戴茨对这个世界总像有一肚子怨气,生起气来煞是可爱;伦·戴克斯特拉根深蒂固的不安感结实地包扎在一起,形成密不透风的致命武器;杜威特·古登年轻但深不可测,反映了这只球队的不可思议之处--是高傲还是仅仅是热情而已?一切都那么明确而具体。
在这一切壮丽无比的时刻,却有一种不安的感觉在爬动,是皮下更深一层的麻刺感。一连几个小时我吝惜浪费掉的时间。我被迫违背自己的意愿看下去。可是,问题在哪里呢?看垒球百无一害,只有那种强迫性才是惟一值得抱怨的,可是,我又不是那么严厉的说教者。
那一场场的游戏剥夺了我的某些东西。就是它,突然间,我意识到那种不安的感觉就是“失去”,想到此,一切便豁然开朗。阅读。阅读是一幕安逸不变的背景,我的生命就在这背景上徐徐展开。那是我习惯于在漫长的黄昏缓缓度过的人生时光。永远没有早晨,哪怕是对如此沉缅于自我的一个人,如果突然间醒来,然后立即捧上一本书,那也好像是略微有些罪恶感的事情。而午后也只是时有时无的光景。在白天,我常常会偿付欠这个世界的一切。阅读就是回报,一种孤寂、晦涩难懂和仅只属于黑夜的奖赏。这是我可以将挡在路上的人世间的一切丢弃一边而去做的事情。现在,缺了这个东西就尝到苦头了。我已经显示出衰退的迹象了。
我努力放弃垒球。我转变方向,急速退回,尽了天地作证的努力。接着,突然间,我的努力完全不再需要了,成了纯粹的多余。那一份重负从肩头滑落,自然而然,就如同禅师说,雪从压弯的竹枝悄然滑落,重负自除,水到渠成。梅茨队得了全球系列赛的冠军,但一夜之间,再也找不到棒球的影子了。
设若我的这份努力8年之后才开始,那么,那次备受责难的垒球罢赛也可能会以突然得近似残酷的、没有一点禅宗气的方式从我肩头卸下。垒球队有两年时间背弃了大家,有多少人在其间大受其苦,他们觉得突然间被剥夺了一切,心中不是滋味。只好寻求其它的一些娱乐,而这些娱乐又会让他们感觉到同样的被遗弃感,就是与志趣相同的一些梦想者一起走过绿草如茵的神话同样的浪漫感。他们看电影,看电视体育节目,他们开始做健身运动,他们让自己对一个球队的忠实转向篮球或者曲棍球(有些人甚至有可能转而去读书)。可是,他们说,一切感觉起来都不同,完全不一样。
我从来都不是一个真正投身其中的人,只是偶尔看一看垒球赛,或者只是作为一种反常的活动。我怀疑自己也会受那么多的苦,可是,我怎么可能知道那一切呢?不管怎么说,当时,我喜欢的那个队,我喜欢的那些名字还有那些从属于那个队的人物,也可以说那些角色,都一去不复返了。就我而言,梅茨队不再是当初的那个梅茨队了。我一次又一次地因那些无情的行为而困惑,队员们被换掉,那些队员也随遇而安、有奶便是娘。我曾问过一些真正的球迷,说一个队的队员年年换来换去,你们怎么可能还对那个队一往情深呢?可我一次又一次听说,是那支球队才让人挂念于怀的,而不是组成球队的各个队员。可是,球队是一个抽象物,一套制服,一个徽标,一对错开的颜色。队员才是真正重要的,正如同你不可用解说的文章来代替《傲慢与偏见》或《金枝》,不可用不同的词汇来讲同一个故事,然后称其为同一本书。
无论如何,我的转变和与垒球的瓜葛没有任何痛苦就结束了,那个系列赛事的胜利已随风而散,我又回到了阅读,回到了我自己的生活中。也许,那是从生活中的退隐,就是中心上的虚空?禅宗大师们说,一切存在皆从中跳出。
说到底,我们究竟应该如何度过一生?这才是真正的问题。我们阅读以寻求答案,而这寻求本身就是一辈子的事情,因而也就成为答案本身。这又使我想起了查先生。他明白自己的一生应该怎么度过。他极珍重自己无忧的思想,或者是铃木大师在《起步学禅》一书中所说的“大思”,以对应于为日常琐事烦心的小虑:
但凡萦萦于怀者,非尔真思,盖因万有之念,人皆存之,无甚妙处。真思乃禅,为大思,为无上大思。大思为一切所见。真思藏于所见万物。自在之思不为人觉,然四季皆存,无时不在,所见即为所思,即见即在。真思常见,时时洞察万物。不可日此为真我,此即我思,亦不可妄言此为茅塞之思,彼为真大思。若果如此,心智必为所阻,真思不得而出,令其顿成外物。佛说:“观鱼者,必先察水。”水若得见,则鱼见矣。
可是,我辈人必先见鱼才能明白水之存在。若没有千种百类的鱼用以显示水的质地,这泓清水也可能澄澈难测,无从揣摸。
我有位写诗的朋友,心脏动了手术以后,护士劝他多习默坐,好减缓身心紧张。护士说:“你得把大脑全盘倒空。”他回答说:“我花了一辈子时间往里面装东西,你怎么能指望我又把一切全倒出来?”他们俩人的争论是照字面来说的。在佛偈中,倒空可有填充的意思,填充也可表示倒空,这是就人心相对于宇宙而言的。不过,不管哪一种方式,我一直在操心那些鱼们,它们颤动的双鳍映衬出世间一切美好之物。如果鱼只作了通达目的的方式,亦或成为通达宁静心态的途径,那可真是令人扼腕叹息之事。
在《大使》一书里,温和拘谨的斯特莱沙派往巴黎,去拯救一个为激情所困的年轻人,可反过来,他自己却坠入同样的激情中。在一阵暴风雨似的狂喜中,他劝诫身边的每一个人好好活着。“活着,活下去!”话说得极其猛烈。可是,对哈泼出版公司的亨利·米尔斯·奥登来说,事情显然并非如此。此公退回了交到他手上的亨利·詹姆斯手稿。他在自己的报告中写道,“情节很有趣,”却不一定会成为受欢迎的小说。小说的组织太过纤细脆嫩,不易为普通人所欣赏。太主观,包罗在思想织就的密网里,读者若精神涣散,必如坠五里云雾。书中角色很多都是美国人,可场景又大都设在巴黎。故事(仅仅指情节的故事)集中于在巴黎的一位美国青年,他迷恋于一位法国妇女(与丈夫分居两地),关键情节围绕救他的亲朋好友展开。最后的道德教诲是,他处在这样的俘虏状态中,远胜于他的朋友们想救他回去的那种情形。
我建议不予采纳。我们应该有更大的作为。
我们大家都走运的是,这本组织纤细的小说终于得到印刷许可,并以精装本印出。在这中间,“活下去!”便成了觉醒的斯特莱沙的名言,相当于詹姆斯时代贴在汽车保险杠上的贴签。我第一次读这本书的时候想,这是在活着吗?也许只是在阅读?书籍就是世界,或者至少是一个世界?有这么多的书要读,十辈子都读不够,我又怎么可能是在“活着”?说到底,这“活着”到底又是个什么东西?我活过吗?如果这仅仅只是詹姆斯用来委婉地表达激情的一个词,那么,我可以说过关了。阅读并不是一件让人失去能力的伤害。别人做过的我做了,我的一生可算一场合理的秀。现在我可以回到自己的书里面吗?因为,如果“活着”意思是指极尽奢侈,骄纵淫怡,那么,为什么……
阅读之前就已经有一种生活。16世纪以前,一些手稿只有僧人和皇室才能搞到。那会是个什么样子呢?语言之前也已经有一种生活--有咕哝声,有痛苦的表情,有眼泪,有欢笑(可是,没有语言,欢笑有多少呢?),有尖叫,有低吟,还有同情悲悯之心。所有这些都很容易想象得到。可是,没有书却又有语言?玉米捣碎,水也担来,奶油也搅拌好了,然后干什么呢?让头脑空空如也,跟查先生所建议的那样?没有故事让大脑超脱,空虚也可能就是真正的空虚,就跟弗罗依德所说的那只谚语雪茄一样。好了,总算有讲故事的人出现了,老妇人坐在火塘边,让一家人听得滋滋入迷。要么是行吟诗人在集市的汲水管旁吟唱着世代传诵的谣曲,妇女们从乡间的烤房回来经过这里,肩上用木板顶着热烘烘的面包。可那只是一种社会经验。有了书籍以后,就没有一同听故事的人了,不再有血肉之躯构成的说书人,再也没有同类的感觉存在。
史家将中世纪的同一与和谐与现代社会的分层相对照,在数百种引发这些变迁的原因当中,故事产生的私密感也可能数得上其中一个。起先是一种社区活动,听故事的人因为话而聚积在一起,也因为话而彼此相连,使他们的梦想人人都听得见,可现代人远离了这些,让一个孤独的声音在你耳边窃窃私语。
今天,历史又对人类进行了一次奇怪的捉弄,公众朗读会又一次时兴起来,虽然不是在市镇广场上进行,但在街角的书店,在图书馆或者画廊里,在咖啡屋或者公园里。看起来,人人都好像在写什么东西,或者散文,或者诗歌,人人都在大声念叨着什么东西。我们是在集体掰弄自己的手指--而且有充分的理由--因为书籍眼看就要消亡了,将让位于电子、广泛流行的文盲和半文盲,可这个时候,还有这么多的人愿意来此听别人读点什么。为什么会变成这个样子,这真是一个详谬,可是,毫无疑问,历史还会让邪乎得更不近人情的潮流并浪齐涌。
尽管如此,今天的读者所寻找的,已经不是他们的远祖追求的同样的东西了。行吟诗人、滔滔不绝的老奶奶和乡村教师,都因为他们所讲的故事令人惊奇而受人爱戴。他们是故事的惟一来源。如今,我想,听故事的人来到这里,不是为了听什么,更多是为了看看讲故事的人,为的是一睹名人本身的风采。一种奇怪的崇敬心慢慢袭来,进入笔者的心头--我想起来,狄更斯和王尔德是如何跨越大洋,顺着船侧的跳板阔步而下,享受欢迎的人群如雷的掌声--就好像故事和作者是一个整体,是同一个东西。
可是,你无法看见或者触摸一个声音。这就是令它无比神秘、微妙和无比诱人的地方。如果没有我年轻时代的那些声音,没有我依稀可见的熟悉的事物,我又如何能够成为今天的我?
成为一个“读者”
幼年读书,三岁半便开始了。楼上的姑娘教我。黄昏时分,她在走道上挂着黑板,在上面画一些符号,跟从我们嘴里说出来的是一样的符号,只是披上了另一层感观的外衣。一旦掌握了对话的原理,轻飘飘的语音气息便有了视觉上的对应,其它的东西,就是老师所说的“破译密码”,都非常轻松容易。
世界摆在我们面前是让我们来阅读的,我就读了。妈妈在炖锅上摇动盐罐,圆柱状的盐罐上就写着戴蒙德晶体卫生粗盐,还有每只写有Reg.U.S.Pat.Off.字样的罐子和盒子,都有街上的小姑娘们一边跳绳,一边唱的抑扬顿挫的诗句那样的节律。还没有明白自己是谁,也不知道我会是谁的时候,我就已经成了神童,成了一个“读者”。朋友来访,父亲会召我过去,指着《纽约时报》上的头版故事说:“来读一段。”我就读,不过那些符号对我都没有任何意义。有时候,客人们都不太相信,怀疑是有人教我,就像无线电有奖表演的大赢家一样。因此,父亲会请他们随便挑哪一篇文章让我读,看是不是真的会读。没有哪个4岁的孩子能够把一整版报纸全背诵下来的。他们都对我怪头怪脑的非凡天才表示惊讶,这与我生理的存在似乎相去甚远,可是,不一会儿,我又回头去玩纸人了。
如果我的用处和对父母的价值就在这种读报逗人喜欢的能力里,那我就得不停地读下去。阅读是一张门票,拿着它我才能够找到自己在这个世界的位置。可是,在学校里,还有其它一些聪明的孩子。不久之后,人人都可以阅读了。我的门票都磨破了,失去了它的价值令人伤心,我感觉到的慌乱和曾参(史诗中记载的以色列英雄)感觉到的一定差不远。一旦成了普通的凡人,我们该怎么办呢?曾参在毛发和巨力之间进行的选择。再也不是我原来所想的随意或者特别了。如果你的身份依靠的是特别的力量,没有这些力量,你就会发抖,你会光着身体忍受风在你的脖子后面猛劲抽打。
另找一张门票已经太晚了,而且,我也没有特别的法子了:没有不可抵御的魅力,没有动人的容貌,也没有体育方面的专才和圣洁。我能否就这么活下去,没有任何特别的用途,仅仅因为已经生下来就必须活下去呢?我嫉妒无忧无虑的同伴们,她们好像并不需要支付任何特别的入门费。我现在仍然嫉妒她们。站在讲坛上讲话时,我会嫉妒那些听众,他们只需要出一只耳朵就行了。我父亲的鬼魂就在我的肩后,不仅仅盯着我,而且还盯着客人们。他的头猛地一扭,敞口大笑着说,瞧,你们看看。
因为我阅读的时候仍然相信魔术,因此,阅读就是有魔力的事情,而不仅仅是破一些密码,也不仅仅是把一套符号换成另一套符号。能够转换的想法本身就像魔术,到今天感觉起来仍然是这样的。符号语言学在成为正式的学科之前,本来就是这个世界上玩弄手法的一件事:符号和事物,事物和符号,在一阵暗示之舞中错落有致,有时候又是挤头撞脑的伙伴。
可是,生活在如此之多的词汇中,有时候我会过高地估计它们的力量和宽度。世界不仅仅依靠辞词,如果眼睛和思想因为这些字眼而饱和,它才会似乎是这个样子的。这把其它感官的价值低估了。在一篇关于父亲的故事里,我写到了比例失当,“伦勃朗的两幅肖像,”可是,对我仍然适用。
他喜欢文字。图画是粗劣、临时的表达和交流方式,语言出现之后就乖乖让位了,今天在图画里面找信息的人,他们仍然处在前语言的状态里,是些婴儿,或者是尼安德特人。《每日新闻报》、《纽约图画报》全都是为文盲设计的读物……同样,《生活》周刊也是如此,以照片为荣。他不允许家里有人看图画……
也许是图画的局限性和有限性招致他不喜欢图画的。他喜欢慷慨无边的事物,不喜欢小气狭隘的东西……图画都有边框围着。一幢房子,一棵树,一片云,加起来构成一幅风景画,但也仅此而已。图画的空间是内在的空间,可是,他不愿去打量那内在的空间,他喜欢平直简易的事情。不过,文字却可以永远走下去,是直线的,一个字会打开通往另外十几个字的门,每个新字都会悄悄推开另一扇门,如此往复,直到没有止境的默想大厦。在你可以说出来的话里面,也没有任何限制存在,文字会生成更多的文字,会产生无穷多的定义、比较、类拟。一图值千字,这是我在学校学来的。可在我看来,那个价值反倒是应该倒过来的。为什么不能有一万字,十万字呢?给我一幅画,我可以写出好几本书来。画里面虽然有意义隐藏着,可是,只有文字可以将它们的意义解放出来,并且在同时,在它们出生的时候,在它们从画里面产生的时候,就可以抓住它们,让它们有一个形状,还有具体的力度。只有用文字具体化,否则没有任何东西是能够据有或者真正是真实可感的。上学的每一天都有“看看说说”节目,可是,我很少拿任何东西去给人看。你可以一直拿给人看,可是,你怎么能够判断本质的东西已经传达出来了呢?文字包含了知识,文字就是知识本身,就是一个标记,文字证明知识存在着。
我父亲嘲笑图画产生的影响非常之大,我从来都不曾认真看过一幅画,直到上大学以后。为了拿到学分,我选了艺术史概论课,每周花三个课时坐在黑暗里看图画幻灯片。那位年轻的讲师显然觉得,让学生们坐在黑暗中思考错综复杂的图画是件很自然和极有用的事情,他的专心慢慢打消了我后天习得或者说遗传来的对图画的轻视。我发现,图画也是可读的,里面的一切都是一些符号,正如文字和短语也是符号一样。图画是自成一体的故事,每根线条和每一刷子的挥动,每一种物体的颜色和位置都带有一个故事在里面,它们是从无限多的可能中选择出来的,带着一个目的摆放在那个地方,而且,它们还会慢慢地增加意义。
你觉得画家为什么要把一只打破的鸡蛋摆在那里?老师问我们这样的问题。它们对自己在画上占据的位置做了些什么?对那个被占据的位置的周围产生了什么影响?或者说,为什么角上还有一个红色的污点?我以直觉也在书中的文字里问到这些问题。我的思想以声音的形式形成了自身,是通过文字的声音形成的。同时,我曾看到过一些油画和照片,也就是随便一看,就像看进入我视线的一切一样,一棵树,一幢房子,一只交通信号灯,就好像它生而就在那个地方,是被人指定在那个地方一样。如今,我开始明白,也开始通过看来思考了。我突然想到,一幅画是造就的,画中的奇迹,除开任何特别的美或行为的技巧以外,就是它本来就生存了,它就在那里,它克服并覆盖掉了彻头彻尾的空白,就如同文字将空白的书页变成了故事的载体一样。(一幢房子或者一只交通灯也是造就的,它有自己的幸运,或也有自己的设计上的缺陷,这是我后来才明白的。而至于一颗树,只有上帝才可以造就它,就如同乔伊斯·基尔墨告诉我们的一样,在诗歌当中,我们是在小学被迫记住的,就是男孩子们咯咯念叨的:“大地甜蜜可爱的乳房。”世间的一切也许都是为了战胜空白虚无而设的。或者,想得更好一点点,是作为铃木先生所说的“大思”的表现而设的。也就是:“真思常见”。)
总起来说,一幅图画有其视觉的愉悦提供给人,这种愉悦甚至有可能超越可以在里面读出来的东西。这一份愉悦,那位讲师并没有予以讨论,也许这是因为除我之外,人人都能明白。是啊,一定就是这样的,毕竟,我从来没有指望,也不需要自己的音乐史教授指出哪一个音乐片断好听。我认为那是理所当然的。我听到了。
看的快乐慢慢来临,到现在我还没有完全体会到。也许,在我们的童年,如果不是至少朦胧地感觉到了感官的刺激,那么,没有哪一种感官刺激会是真正属于我们自己的。(打个比方说,如果我们在婴儿期或者儿童期没有欣赏过自己的肉体,那么,作为成人我们能够体会到性欲的兴奋吗?这样的一种剥夺是否有可能发生?)如今,看着一幅画,有时我会感到眼中有一阵尖刺般明确的快感,我明白这一定也就是艺术爱好者们永久感受的东西:就是虹膜纯净的、狂喜样的颤栗,而这一点是我很少能够体会到的。哪怕体会到了,我一定也会承认,我仍然像孩子一样的品味也一定会直奔“好看”。色彩和设计会使我愉悦(马蒂斯和莫奈),构图也一样(塞尚和米开朗基罗)。可是,为什么不昵?它们并不要求观看者有特别敏锐的观察力。当然,这都是些极复杂的画家,因为下意识的努力,我得知是什么使他们复杂起来的,可是,我喜欢这些东西是视觉“适当性”的原始感觉,正如同在奏鸣曲里有和协的和弦分解一样。我太频繁地远离一些粗厉、令人不安、彻头彻尾的“丑恶”或别的平淡无味、默不出声的东西,所有这些东西,比我更有鉴赏力的眼睛会觉得是绝对优美的。遇到难于理解、不太和谐和微妙的事物就退却,这正好就是我与一些抱怨某本书“太压抑”,或者“要求太多”,太长或者太复杂的读者感到痛苦的地方。没有办法解释一本书的好坏与其受欢迎的程度没有一点关系,也不好解释一本“使人压抑的”书也可以使人感到明确的快乐。我怀疑,在一些“不太好看”的油画中得到类似的快乐,我是否需要带着不同的基因再出生一次,或者让人在早年就教我明白如何喜欢观看这个行为。
碰巧,如果靠文字生活,靠组织起来的一些文字生活,靠说文叙事的文字生活,谈到操作现代电子装置时就是一个障碍了,比如像电话答录机或者VCR(更不提计算机和幻影一般的电子邮件了)。这样心无旁物决非破口大笑的孩子们所说的行为古僻或者未老先衰。这一切只是简单地因为读者习惯于以叙事方式接受信息。如果神经通路没有为此受到训练的话,一排用极小的字标出来的按钮什么也不是。不错,机器是有使用说明书的,可是,那都是低徊在语言边境上的东西,更接近摇滚乐随脉而动的阵阵喧嚣,那是完全不同的一种符号语言学。青年人会嘲笑他们的父辈,可应该受到嘲笑的正好是他们自己,就是说,语言的丢失是一个忧郁的玩笑。我的小女儿将使用手册翻译成日常语言时,我也会让机器动起来:“开动快乐的VCR的方法:将电视打开。将VCR打开。注意红色按钮亮起来。做其它事情时让VCR一直开着。小红色按钮应该是一直亮着的。”做这件有创意的事情时,我也感觉到了语言的快乐。如果我们当中靠语言生活的人在未来的一些年里变成多余人了,那不会是因为技术的进步,而多半是因为连贯的表达已经消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