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儿童时代,我常常容易感到厌倦,经常跟母亲发牢骚,说找不到什么事情做。她无一例外地建议我去缝补什么东西,要么就去读书。我不喜欢缝补,我对家庭妇女们热衷的一切手艺活皆没有兴趣;不过,我倒是喜欢看母亲若无其事地把一种接一种的配料往她厚重的玻璃盆,或是那破旧灰罐子里扔,从来都不用什么食谱,因此,我想象做饭是某种天赐的巫术。她做饭的背景可真是彻底的低科技水平:她是巧手,无中生有的艺术家,只用少到极点的用具。她到底是不会使用那些器具,还是弃绝那些东西我不得而知,可是,用一把大匙子搅土豆泥,而不是我在朋友家的厨房里见到的那种十字形捣碎器。她用叉子搅鸡蛋,而不是搅蛋器,用菜刀削土豆,而不是常用的剥皮刀。她用一只绿色的玻璃挤汁器挤桔汁。那是一只小浅碗,中间有加撑的突起,一直到升到顶端很尖的地方。桔子挤到突起物一半的地方就开始卡住了,然后一小圈一小圈狠劲转动。桔汁流到碗里,碗上开有一个小口,刚好方便往杯子里倒。我和我弟弟都不喜欢里面有果肉,因此就可以用一只小滤网过一下。我家厨房里值得一吹的最奇妙的东西就是做华夫饼的铁板。那个小装置我非常喜欢。它有两排整整齐齐的网格,装满大堆稀浆之后,啪地一声就合上,几分钟后便把那稀浆凝结成非常漂亮、香甜可口的欧几里德广场--这是可食用的三维猜字游戏。
我母亲小小的一套用具当中,我很喜欢的还有绞肉机。那是很大的一架灰色金属装置,用螺丝牢牢地固定在案板角上,让人联想到中世纪的刑具。顶端是一只漏斗,但比圆锥更具曲线美,就像一只绽放开的大朵的花,也许像一朵盛开的青莲。这台绞肉机花朵一样的面孔对着厨灯人造的光芒,母亲将大块的牛肉或猪肝、切成四分之一的洋葱和带壳煮熟的鸡蛋往里塞。她以夸张的圆周运动猛摇手柄,可怜的食品便被挤变了形,鸡蛋成了碎块,洋葱成了细片。最有意思的是,肉从机器里面冒了出来,呈意大利面条形的长条,一串串滴在接在下面的碗里。发生在绞肉机内胆里面的形变真有不可理喻的意义,而正是这样的形变,不管是思想变成了文字,还是肉块变成了一串串的肉线,使我感到万分惊讶。我常常恳请母亲让我也用一下绞肉机,有时候她真的就让我玩一玩。在我开始像施虐狂一样猛烈地大摇手柄之前,母亲非常小心,确保我的手指都完全撤出那盛开的花朵一样的漏斗。
尽管如此,那也只是一小会儿的事情。我无心总在厨房里跟在母亲屁股后面转。说实在的,什么事情我都不是非常想做,这也许是因为,儿童一般只喜欢做几件事情--东跑西跑的,做游戏,捣乱,画画或者做手工--可对我来说,任何事情,只要得到了批准,我就没有兴趣做下去了,快乐顿时减少。我喜欢的是坐在床上,找一本书捧着读。没有人可以操纵我,也不能够干扰我。
就是在厨房里绞肉玩的那段时间,我一天闹着没有什么好玩的了,母亲就推荐我去读《双城记》。我照她的话做了。一连几个星期,也可能是几个月,我交叉着腿坐在床上,看《双城记》消磨时间。那本书很难读,也没有趣味,特别是开头的部分。可是,我决心要读完,因为母亲曾说狄更斯是位伟大的作家。在一阵阵的无聊当中,还是有很多了不起的段落,比如露茜和曼内特先生的重逢,还有受审的一幕,或者是邪恶的埃佛里蒙德赶着马车在贫民窟里横冲直撞的情景。这些段落带我度过了大段无聊的时光,就如同周末与情人一起度假会使一个寂寞的人度过孤独的几个月一样。不过,我并不急于翻找那些有趣的章节看,后来我看一些争相传阅的书时就是那样的,比如《安博公爵》、《别爱陌生人》--这些书里的情节都只是一些过渡,写着写着就见手指开始偷偷摸摸地顺着大腿一寸寸往上摸。我读狄更斯写的每一个字,我相信,如果不读那些无趣的部分,就无法欣赏写得精彩的部分。也许的确是这样的,也表明我已经早熟,已经有了人物与背景之间的关系感,或者可以说,尽管有反叛式的惰性,我还是被那个时代无法抵抗的道德观所降服:快乐是对受苦或“约束”的回报,从来都不是免费的。
实际也是如此。母亲建议我去做缝纫的时候,如果我照她的话做了,也可能会学得这门好手艺,因为我后来就会因为轻视这门家庭妇女做的手工活而自悔。读《双城记》的那阵子,我已经上了六年级,我发现,所有姑娘们都要求缝围裙和帽子,准备第二年上初中的烹饪课时用。围裙很快成了我的沉重负担,不过,它所象征的不良行为属于哪一种,我并不清楚--毫无疑问是懈怠之罪。
老师好心肠,给我们裁好了白布料,那是她惟一仁慈的举动。我们得在围裙周边缝一条针脚整齐的红带子,约为每英寸缝六针,然后再把束带翻过来,沿整个周边缝包边。另外,围裙屁股上还得缝上一只小口袋,不明白什么道理,装厨具太小了,再说厨师又不像杂工或修电话的人一样搞阴茎崇拜,把那些东西都斜挂在屁股口袋里。但是,还是要求缝口袋,口袋上还得有红色的束带,缝两条,然后缝在转裙上。帽子是白布做的三角形帽子,跟带彩色斑点的大围巾一样戴,上面也有红束带。这么一件事情,连裁剪带缝制,总共花了一个学年的时间,因为我无法按教师的要求做好。她是个唯美主义者,“可是,不费一点力气就可以看出,我们的缝纫和拆洗课完全是一无所获。”她警告说,除非缝完围裙,除非把帽子缝得好好的,否则,谁也别想升初中。针脚不密实的,边子缝得松跨跨的,都不能允许。整整一个学年,除了看着一个女孩子的巨乳飞速膨大以外,我不记得自己做了别的什么事情。回家后,我哭哭啼啼,大吵大闹,最后还是在母亲的帮助下完成了。她比起我来也算不上什么好缝工,可是,她更有耐心,也没有抵触的情绪令她的手指挤来挤去。
我怀疑我们永远也不会用上那个围裙,那只是学校特别擅长的一种施虐狂的典型例子。但是,我错了。初中有烹饪课,有很大一间屋子,有8套或者10套洗碗槽、灶具、碗柜和柜台,我们都穿上了围裙,戴上了帽子,炒椰菜,做烤鹅三明治,做番茄面条和洋葱酱面条。不管做出来的是什么东西,我们都得自己吃,兴高采烈的年轻的斯克拉女士会盯着看。如我们做的东西出了差错,她会大笑起来,她的同事雪莉女士也会在旁边看着。她年龄大了,脸都萎缩了,有钢制的眼镜架子,一头白发,脖子上还扎着硬梆梆的橡胶围脖,后来我才知道,那是治疗脖子用的。但是,因为雪莉小姐从无法记忆的很早以前就开始戴那个围脖了,我一直以为那有什么特殊的意义,也许是像粗布毛衬衫一样的悔罪和自我约束用的东西。当雪莉小姐来带烹调课的时候,不禁让人想起修道院的酸涩。
春季,我们仍然穿着围裙,戴着帽子升到了烹调房,那是普通的教室门后四间有全套装备的房间,象征着一些门可以掩盖住的所有奇迹。在这些房间里面,我们一个星期做好几次清洁,在里面的厨房里做烹调。这一次还是在雪莉小姐的盯视下,把自己做的任何东西吃下去。这里没有任何比桔汁机、华夫饼铁板和绞肉机更有趣的东西,可是,里面却有一个公寓应该具有的所有东西,除书架以外。
同时,回到家后,我仍然在两座城市之间慢慢地走着,从开始的字直到最后一个字。这是爱恨交织的一个时期,可是,我却情愿一直做下去,直到光线从有黑色边缘和可爱的竖绞链窗那边慢慢消失,窗口正对着一排排的后院。那就是我当年生活的两个部分,《双城记》和围裙。它们是粗布衬衫、围脖和纪律。
我父母喜欢书,也喜欢杂志:每日的邮件是通过大门的一个小口递进来的,里面都是用棕色纸包着的宝物。我最喜欢《读者文摘》,因为里面有笑话和轶闻趣事。里面的一切都很简短有力,是一些廉价的乐观主义,年轻时寄住在我的脑海里,然后又慢慢很痛苦地清除出去,就好像很多的榴弹片一样。我还读《星期六晚间邮报》、《绅士》和几种妇女杂志,有《红书》、《大都会》(不是今天这种全是色情的破玩艺儿,当时是指导女性行为的正派指南。)有《麦柯》、《妇女之家》和《家庭主理》。每种杂志里面都有四到五篇故事,有时候是系列故事,还有压缩的小说。故事都是些“女人的小说”,就是说,是关于家庭和爱情的,也是对这个世界弥足珍贵的指南。我研究过每月的栏目--“这场婚姻可否挽救?”还有“您告诉我,医生。”那一头银发的医生慈祥的面孔(栏目每期都配有他的一张照片)带着非此世的智慧,他的读者提问题所透露出来的口气也相应地非常虔诚。战争使许许多多令人宽心的假定都没有了,像佯谬一样叫人回味,获得一代人的信仰和臣服。让人们喜欢听劝告、喜欢循规蹈矩的,也许只是一种焦虑,是任何可以让他们卸掉生活重负的东西。
看起来,只要有一点点耐心和节制,婚姻总还是可以挽救的。我非常厌恶忍耐。我喜欢大闹一场,我的判断与温文尔雅的坡普诺先生完全不一样。我希望烦恼的妻子将喜欢说三道四的婆婆掀出门外,把打呼噜的丈夫从安乐椅里拎起来,一把拖到洗碗槽去。我每个月都渴望看到一个无法挽救的婚姻,在10年时间里,我只见到过一两篇这样的文章。也许丈夫是嗜酒者,也许是恶习不改的赌徒,也许甚至是吻过其它女人的男人。
《读者文摘》每月都登一本压缩书,是最后一期的奖赏。当时,对于压缩的东西,我并不是特别喜欢,我之所以还喜欢那些东西,是因为这样一来,我就不用担心到底有哪些东西还没有讲完,也不用担心作者与她已经被阉割得七零八落的小说之间是何等关系。有一阵子,我最喜欢的压缩书是多尔·赫亚达尔的《Kon--Tiki》,是关于乘坐小筏子跨越太平洋的冒险故事,可是,这本书很快因为另外一本书而失宠,那本新书里面有更多的悬念,到今天为止,书中的细节仍然令我于心动时刻感觉到它的纤细之处。这本书就是《卡尔维尔的奇迹》,是贝蒂·马丁的作品,是以路易斯安娜州一家麻疯病院的真实背景写成的。关于这本书,我已经忘掉了许多情节,可又很不情愿再找来查对一番。我有可能会大笑起来。并不是笑那些麻疯病人,而是笑我自己对接触到的一切都生吞活剥的年轻时代的心境。
根据我有可能扭曲了的回忆,那故事是一位少妇写的--一个妻子和母亲--这女人被发现得了麻疯病,送到卡尔维尔麻疯病院,那个病院感觉上就好像是成人寄宿学校或集中营,一座玄妙的魔山,这里的挣扎和渴望一律被过滤成更为纯粹的极端。卡尔维尔压倒性的主题--几乎就是一门宗教--就是疾病,救赎是以健康的程度来度量的。
女主角进入了由医生、护士、其它病人和日常琐事构成的一个封闭社会,所有这些人都以极其惊人和在我看来又非常吸引人的细节加以描述。卡尔维尔的生活是以每月的血样检测为中心的,如果呈阳性则会引起绝望,如是阴性,则意味着还有希望,一直到下个月为止。病人需要连续12个月的阴性检测结果,才有可能宣布痊愈,回到外面的世界。这本书也是以检测结果为中心写的,里面的紧张感很像一种扑克牌游戏,或者像一种用绳子系住的球类游戏。每一个时刻都有得到未来新生活的希望,或者就会使令人痛苦的现在再次推迟下去。我们的女主角反复得到四到五次阴性检测结果,因而产生很多的梦想,然后又出现阳性反应,一切又得从头开始。我读那本书的时候,每一根神经都悬得紧紧的,每一个细胞都紧张得要命,我缩在床上,因为期望而窒息。希望,绝望,又从绝望中生出无限的希望。麻疯病人,C’est moi.(法语:那就是我)。我们会不会得到那几乎不可能得到的12个阴性结果然后离开卡尔维尔?《魔山》中不停的体温测量,比较起卡尔维尔的起伏跌宕来说足称小巫见大巫。
然后是对爱的兴趣。女主角的丈夫有时候来看她,可总会有疏远的感觉悄悄爬上心头。她生活在另外一个世界里,她有自己新的生活场地,前景莫测,一切都不得而知。麻疯这个词本身就让人退避三舍。在那个时代,对这种病的无知使人们产生极大的恐慌,除开是另外一个麻疯病人,否则谁还会去爱一个麻疯病人?的确,住在侧楼里的的确有个男麻疯病人。他们相爱了……他们是应该与对其生活至关重要的经历一点也不了解的原来的夫或妻留在一起呢,还是应该一切重新开始?哪怕在我这样一个只知道“这场婚姻能否挽救”的孩子看来,一下子也无法拿出解决的办法。我觉得,在经历了许多的痛苦以后,那对恋人决定留在一起。然后,这个结构的妙处便显现出来。正当你想象结局会很圆满的时候,紧张的气氛却变得更加凝重了。12次的检测对这两个人总是不利,就像在神话和重话故事中一样。他几乎就要成功时,她却失败了,只得重新开始。她差不多就要治好了,他的下一个测试却出现阳性结果。让人无法忍受的挫折。几年过去了,也可能比雅可布为拉切尔干活的时间还要长。(他们是不是睡在一起?但愿如此。这样的问题我当时都没有想到去问,毕竟才不过11岁。)
我永远也不会忘记《卡尔维尔的奇迹》,可长期以来,一直也都没有再去想那本书。当时,我在夏威夷生活了好几个月,还访问过莫洛凯小岛。莫洛凯小岛以前曾被人称为孤独之岛,这么叫是有理由的。这个岛以前是卡劳帕帕半岛上的麻疯院,因为其与世隔绝的悲惨生活而闻名。十九世纪中叶,夏威夷经受了汉森氏麻疯病大传染的灾难。因为不知道解脱办法,因为害怕,也有残酷无情的缘故,官方最后决定将受害者隔离在半岛上一个两英里长的地带,一面被大海所封闭,一面是几乎无法攀登的陡岩。从1866年开始,麻疯病人给渡上小岛,只有最基本的生存食物,然后留在那里任其自生自灭。因为没有社会机构或组织来关心他们,惟一的支持来自家庭成员,他们陪伴并护养着自己所爱的亲人。
值得嘲弄的事情是,昔日的流放之地,如今成了世界上最美丽的风景地之一,白色的海滩和绝壁千仞的山岩背景,竞为开发商们突然炒热,一举成为旅游圣地:这是《蝇王》中的伊甸园,所不同的是,里面的居民不是鲁勇的英国小学生,而是疾病缠身、为人类所遗弃的成人。
1873年,卡劳帕帕的惨境因为达米安神甫的到来开始有所转变。达米安神甫是比利时的牧师,他自愿接受这项任务,决心来照顾这里的病人,并从混乱、痛苦和无序中建立起一个人类社会。当时的环境非常恶劣,达米安神甫在卡劳帕帕山的最初几天只好在一棵树下住着。他挖山洞,养护病人,搭建避雨遮风的住处。就这么一点点将流放地变成了一个生活区,使流放者的生命得到救赎。达米安被认为是一个活着的圣人,其它人也纷纷加入进来,一齐努力。他本人最后也染上了麻疯病,死于1889年,至今仍然受到人们的崇敬。
今天,只有极少数的人还生活在整洁的卡劳帕帕村。既然汉森氏病的辱名已经去除,他们本可以自由地回到自己的家里去了,可是,他们却宁愿不那么做。他们对生活在曾经为羞辱之地的地方引为自豪。那个半岛如今只有乘飞机到达,或者骑骡子或步行顺山弯下去,还可以提供有导游的旅游。我并没有去那个地方。这里以前曾是个带有天堂色彩的人间地狱,作为一名旅游者到那个地方去,这多少让我有些不安。我站在半岛之上1600英尺高的卡劳帕帕眺望崖上,顺着陡峭的山岩俯瞰下面扇贝形的长条海滩。那是个雾蒙蒙的日子。我站在那么高的山上,或说那个岛在如此低沉深邃的海边,片片飘浮的云朵不时将我与海岛彼此隔开。每有云朵浮过,有几分钟我什么都看不见,只有飘动的云,直到突然间,云层飘游而去,显露出山崖下一片广大的蔚蓝和壮丽的纯白,只有小小的几幢房舍和棕榈树点缀其间。不一会儿,雾霭重聚,几秒钟之内,我很快便孤伶伶地封隔于山巅,可以完全忘记山底下存在的一切。当初,那些麻疯病人一定是这样为人类社会所遗忘,分隔于高山与雾霭的屏障之后的。再过一会儿,当云翳再开,一切又清澄如初,一片灿灿的蔚蓝色。在这一片山水之间,在这阔大无边的景色里,痛苦好像没有留下一丝半点痕迹,或许,那亘古不变的海滩特别的美处,就是痛苦因爱的降临而得救赎性的缓解,那痛苦也就为爱所抹平。
至于《卡尔维尔的奇迹》,那是我年轻时代读过的种子一样的著作,我无法准确回顾其最终的结局,可是,依书名推测,我估计那对情人最终一定通过了检测,之后彼此相守,欢度余生。这本书的影响旷日弥久,会不会引导我生造一些使人痛苦的情节,在令人发疯的更迭交变中让读者体验受苦与大松一口气的紧张与放松?一点也没有。放在《卡尔维尔的奇迹》旁边的,就是我自己写的一些小说,里面可谓平安无事。但愿事情不是如此,可是,这一切却并非我自己所能控制。我很惊讶地听说,一位作家曾说她只写自己想读的那类书,因为没有别的任何人在写她所写的那种书。许多人,包括已经故去的许多作家在内,都曾写过我喜欢读的书。可是,我自己却不行。我们热爱读的一些书,倒不一定是我们自己写作的书。伟大的意大利作家纳塔莉娅·金茨伯格早年曾翻译过普鲁斯特,她感叹自己多么渴望能写出繁馥多指、行云流水的美文,将灵魂和宇宙的诸般错综情怀盘绕在每一个螺旋多变的句子里。当她正襟危坐,铺纸握笔时,出现的却是简洁直露,枯干若骨的文字。
可是,那些血液检测,那一连12次的血检。正是那些检测使我揪心的,因为我儿时的每一步竟都与检验息息相关,我得跨过一道一道的检验栅栏。我读《纽约时报》,我上小学,其中的理解都以检测来决定合格与否,那是一个测量的世界,离内心世界感觉方式之差何止数万光年。我翻弄自己的内心,试图将它们理出头绪,以便适应这合格与否的世界,正如那位麻疯病人,不管她的内心感觉有多么好,不管她所激起的爱有多深,每个月她都会进入那个困境,她内心的真实为试管冒出的数字所扭曲,试管上面贴着她的名字,一切难于申辩。
我的父母皆是爱书之人,母亲读家族传奇故事、历史浪漫故事和家喻户晓的作家写的流行小说,安雅·塞顿、费斯·波德温、鲁默·哥登、泰勒·柯韦尔。父亲读神秘故事,跟很多男人一样,还是《纽约时报》的奴隶。那些游手好闲的人及其残酷无情的美妇之间的关系是属于内在的,比许多仅仅的挑斗色情或诉诸低俗情绪的其它玩艺儿更为有力,只有济慈才有可能适当处理。有些人可以一连在一页书上混走15分钟。一位心细的妇女告诉我说,“你不知道吧,他们哪里是在真读书,那是他们做白日梦的方式,他们做白日梦的时候,非得要拿一本书挡在跟前才说得过去。”
除开《纽约时报》和一些神秘故事以外,父亲还喜欢读政治和历史题材的书,总统传记,西奥多·怀特搞运动,威廉·西拉讲第三帝国。他对讲罗斯福的新书总有兴趣。他看书跟我一样,慢慢看,很专心地看,全神贯注,胳膊伸得长长的,书离开眼睛很远,可我做不到这一点。他还躺着看书,斜躺在床上看,穿着袜子的双脚交叉在一起。他的右手夹着雪茄放在脑后,右边的肘子形成一个锐角。他最喜欢的雪茄是corona corona,而在那些日子,哈瓦那雪茄已经随处可见,连我都有可能替他弄一支来。因为,在我还很小的时候,他经常会唤我到他跟前去,带着那种准备让人帮忙的人特有的一种迷人之处交给我几枚硬币,问我是否可以跑跑腿到糖果店去为他买一只雪茄。这5分钟的路程包括跨过一条大街,当时看起来那条街又宽又危险,7岁以前,我母亲都不允许我独自一个人过街。对此特权,我感到很是欣慰。口袋里装着一把钱,自己出发去完成一项使命,那给我一种非常成熟的感觉,好像已经长大了,我愿意为满足成人的这么一些快乐而跨过更宽广的世界。有时候,他和他的某个朋友会坐在前廊下休息,我就会更加卖力为他跑腿,这样便可以显示我办事的速度和效率,因为我会非常快就跑回来了,手上握着那根雪茄。他总是大大地奖励我,把箍着雪茄屁股的那个金灿灿的圆纸圈送给我,因为我喜欢把它戴在手上,直到玩破为止。这小小的跑腿活动是我们共同的一项活动,我会听他的话对我来说都是一份快乐,是非常合适的事情。在我看来,那是一个孩子更为合理得多的一个要求,比为他聚在一起玩乐的朋友念《纽约时报》合理得多。如果他能够读到这篇文章,他一定会大吃一惊,我对那种显示自己的阅读能力的活动竟然会有如此强烈的厌恶,正如这念头在我写到这里时也让我自己吓了一跳一样。
总而言之,当他看书时,他喜欢躺在床上看,右手上的雪茄不停地燃着。他的左胳膊伸在前面远远的地方,手从书底下撑着,翻书的时候就用大拇指在书脊底下的地方。他仍然穿着上班的衣服,白衬衣的领口扣子都解开了,领带要么歪在一边,要么就是取下了,因为他下班回家时经常不换休闲服。他也没有几件休闲装,夏天有短裤,几套运动服也只在极少数一些时候才亮出来。他穿运动服的时候,看上去一脸得意洋洋的,四处找人赞美那一身装束,可实际上却是稍微有些难看。他早晨穿衣,晚上睡觉才换衣上床,仅此而已,白天一旦正式开始,他就不喜欢看我们穿着睡衣或者长袍满屋子乱跑。也可以说是服装使一天的日子正式开张的,如果我们不穿上正规服装,日子就无法站得住脚,那就是一种假设的生活,无定形的,无法预测,他需要让一天的日子正规地过起来,尽量有控制。我在周末穿着长袍懒洋洋地躺着,他就会显出不喜欢的脸色,传达出我不修衣饰的样子在道德上是站不住脚的。直到今天,早晨过了11点以后,我穿着长袍在屋子里转的时候还感到不自在,哪怕我是在自己的屋子里,哪怕他已经故去。我感觉到,对于生活有可能对我提出的要求,我有可能还没有做好准备。
他可以在那个姿势里一读数小时,因此我觉得,那个样子对他也许非常舒服,然后,他会慢慢睡着,眼镜滑到一边去,书歇在他的腿上,右手仍然背在背后,两指间夹着一根已经熄灭的雪茄。我看书也可能睡着,最后一些句子会进入我的梦里,我就在那里继续书写那本书。我读维德·麦塔写他父母的传记,一连读了好几个晚上,然后就在梦里编造出印度婚俗的豪华场面和家庭生活情景,全都是从事实当中生发开来的想象。每有父亲喜欢的新书,我都会看到他那习惯性的样子,这些书里面有关于水门事件的,有关于肯尼迪谋杀案的,有约翰逊或者杜鲁门的传记,有关于越南战争和PAC事件以及石油大亨的,以及一些国会议员的恶行的。有时候,我还很可笑地想替他读一渎那些书。
父亲也允许我看书,可是,他反对我在餐桌上看书的习惯。他喜欢吃饭的时候,大家一边吃一边拉家常,他觉得那是很文明的一种吃法。吃饭看书是非常不文明的,可是,没有几个动作能够像这样完全令人满意的。两种进入的东西,一边是食物,一边是文字,都互相交叉混杂在一起。咀嚼和吞咽的动作与句子的节奏混合在一起,是令人陶醉的二重唱,耳朵只能够分开一串串的乐曲的长串。平行的线条汇集在一起,食物和故事在一嘴的故事里聚集在一起,肉与灵的误导性的双重性被克服了。我永远也不能将我反复读过的《海迪》与羊肉块和土豆泥分隔开,这与她祖父总想她喝新鲜的山羊奶有很大的差别,正如某些人无法将性与大麻分开,也无法将垒球与热狗分开一样。
我常常读到最后几页时,突然又回到最前面的几页,不想让它走开,不想让书读完。我知遁什么事情会发生倒无关紧要,我从来都不读故事,只读其品味。我无法说清楚到底有多少次,读海迪之前我总会去读“海迪起床了,”“海迪与彼德”,每一篇都更加稀淡,就跟用同一个茶包泡了许多次的茶一样(的确,我最近得知,《海迪》的续篇由一位法国翻译家查尔斯·特里丹所写)。因为某种原因,也许是那个名字的外国音吧,我以为《海迪》的作者乔安纳·斯普里是位男士,哪怕我知道一些妇女也写书的:有路易莎·阿尔柯特,我曾读过她充满阳光的全集(只在最近一个时期,因为有对妇女写作的认真研究,她写得更为晦暗一些的作品才重新印出来)。我认真读《海迪》的时候,才找到一本新书,也是由这位了不起的“男士”写的,《孔纳莉》,是直接寄给我的。“他”是怎么知道的呢?
孔纳莉也是一位生非其时的瑞士姑娘。她母亲死了,为了安慰她,或者说得更准确一些,为了纠正她无法抚平的伤痛,她父亲送她去与一个有利身心健康的山区家庭一起生活,这样的话,她的伤心就会形成显明的对照。那个家庭的母亲告诉孔纳莉说,如果她再怏快不乐,两眼之间会长出两只小角来,就像无处不在的山羊一样。孔纳莉跟我一样,把什么都当真。我们没有意识到,如果眉头总是皱起,当然就会出现两个小肉块。因为她不能够停止皱眉,因此,孔纳莉就想办法让头发梳到前面来,好盖住那两只角。那个快乐家庭的所有人都笑她乱七八糟的头发,并想办法让她往后梳,可是,她很担心,那些角会露出来,那是她悲伤的象征,痛苦会使她变形,成为一只动物。同时,她的痛苦也转移了,从母亲故世而转移到了她自己非人类状态的担心。她后来终于明白,如果是她那个样子,再那样去感觉是值得羞耻的。很自然,我读那个故事的时候并没有明白那个道理。我不停地为孔纳莉担心,也很愤怒。我觉得,她得的权利便是长两只角,有权怏怏不乐,有权用头发掩盖自己,正如我有权为自己的怏怏不乐而斗争一样。
最后,终于有人揭开了误解的面纱,也许是那位好心的妈妈,从此去除了孔纳莉痛苦的根源。她跟她解释说,她不会长角的,那只是一种比喻。孔纳莉大松一口气,有人帮了她,因此允许她自己的头发往后梳了。她眉间的皱纹消失了,她的悲伤也过去了,她可以不用面罩观察世界。如果我可以揭开为什么我会深爱这本书的神秘面纱,我到底是为什么在悲伤,或者为什么要执着于这份悲伤,那可真是一场真正的面纱大揭露啊。
有很多书我之所以占有,更多是出自私密的情感,而非仅仅为阅读。我会在心里牢牢地抓住它们,渴望能够使其穿透胸壁,成为我身体的一个部分,要么就让我的身体压扁,成为这些书的一个部分,使自己在这些书页间来回潜移。当我还只有8岁的时候,就已经感受到这一份激情了--雌雄同体,既想穿透,亦想拥抱,比如《小妇人》,这本书我读了好多次。我感受到了一股挫折感,因此就开始往笔记本里抄。抄了头几页,我感觉到了谵妄般的兴奋,可这抄抄写写的事情很快便走了味。是那些字,那我读了一遍又一遍的同样的一些字;把它们抄下来并不能使我离拥有更近一步。只到后来,我才明白,我所希望的是,要是自己创作了这么一本书该有多么好啊。我自己创作了《小妇人》,自己构思,自己孕育它,感觉到那些字句从我自己的笔尖倾流而下。可是,这样的事情永远也不会发生,除非跟博尔豪斯笔下费尽心机准备重新创作《堂吉诃德》的彼埃尔·门纳德一样,但是,为了达到这么一个目的,他必须在自己心里再次发明一位17世纪的西班牙人的心态。不过,我不想产生跟路易莎·梅·阿尔柯特一样的感觉,也不想像她那样去思想,就连去更多地了解她都不愿意。我想写属于自己的一个版本的《小妇人》,就是说,如果阿尔柯特是我,她也会那么写的一种版本,或者,如果我是她,但过的又是我自己这种生活的话。可是,“如果我是她”或者“如果她是我”这么一些个概念使我犹豫不决,从语法上讲更是一种荒诞。(如果我是她,我就不可能再是我了。)当我们渴望自己是谁时,我们想象离体而去并进行移植的是“我”的哪一个部分?人的自我并没有可离散的活动部分。
自那时起,我不时感觉到一阵阵的冲动,希望能够抄写某些书:《伊万·依里奇之死》和《三月中旬》,还有玛格丽特·杜拉勃尔早年的小说《磨石》;威廉·麦克斯和帕维斯及纳塔莉亚·金茨伯格创作的故事(我曾翻译过纳塔莉亚的某些作品,那是更有用的一种占有方式);还有卡文诺的《如果是冬夜的旅行者》,这是一首赞歌,献给全面体会其作品丰富之处的那种行为,饱含着对读者的温柔之情,作为一本小说,它的叙述细线穿过了阅读的针孔。
我还是没有抄成。但是,我仍然认为那些书都是我希望自己能够写成的,而这些书,假如有足够的天赋、才智和时间,兴许我真的也就写成了。我在黑暗中朝它们的方向摸索,在几个世纪的时间内也许到达了那个境界,可是,其它一些人却先我而达。而且,看起来,这另外的一些人的关键,是能够认同并使一个主题局部化,而对于我来说,它们仍然是没有确定和容易飘散的--直到我在书中读到它们,看到它清澈明净和优美的样子。从这个角度说,写作好像更多是一种思想的质地和洞察力,是极少见的专注力,而较少为一门艺术。或者,有时候,另外一些作者偶遇完美的形式,回避了对主题的争抢--普鲁斯特的沉思小说,或者赫伯特·莫里斯像一场私人对话一样的打坐诗,两者对自己的长篇大论鲜有歉意。或者,说一些短小一点的东西,比如罗伯特·沃尔沙特异的散文,就像在瓶中发现的一些消息,看上去怪得好笑,同时又令人绝望。然后我又想到,假如我明白你可以那么做的话……写作好像是发明癖和神经的一种功能。不管怎么说,我想自己写出来的那些书,让我想到自己想思考的一切问题,它们以极为熟悉的节奏移动起来。读这些书,我会感觉自己错漏百出。某些陌生人,比如《孔纳莉》的作者,事先就把我心中的秘密捣腾出来了。我甚是惊讶,但亦有英雄所见略同之感。
也有一些写得毫不逊色的书,虽然我也极崇拜,但并不想自己来写的,的确,因为不需要我重写而深感欣慰:《包法利夫人》、《白痴》、《达罗卫夫人》、《都柏林人》。太难了,希望太渺茫了,不可能具有这样压倒一切的语气和气质。可是,我这是在根据自己的忍受力来判断。我又说,如果我是这些作者,我也可以,也愿意成为那些作者。这个问题会水气一样消散,成为同义反复。
关于身份的复杂问题,使另一本极宝贵的书得到滋养,而这本书好像知道的人并不太多:《雏菊园的马丁·彼平》,是英国的高产儿童书作家艾伦诺·法吉恩所著。法国的超现实主义者一定会赞赏这本书--随意、空幻、神秘兮兮,在很大程度上依重不合理推断,而且还尽极奢华。马丁·彼平一部分是乡村气的普罗斯佩罗,一部分像帕克,他与6个小姑娘生活在雏菊园里--她们是萨莉、索菲、塞琳娜、苏、西尔维娅和丝戴拉--她们嚷嚷着要他为每个人讲一个睡前故事,他也照办了。同时,在过场中,身份的谜语织就了。马丁·彼平必须猜出那些姑娘的父母都是谁,他没有任何东西能够帮助他确定,只有一对名字和少数性格特征。姑娘们逗他玩,让他很狼狈,把名字和线索都混起来了,她们因为身份的神秘性而欢笑。叙述方式听上去经常像是弗吉尼亚·伍尔夫在为年轻的读者重写《波浪》。到最后,那些姑娘和她们的父母,原来都是马丁田园诗一样的虚构,是他将来可能会有的一个孩子的测想--因为最后,那天下午,他终于结了婚。
《马丁·彼平》象征着最高层次上的名字游戏,是与姓名变幻莫测的本质在做游戏,可以根据我们对名字后面的现实所了解或者想象的程度而变成空无一物,或者像风箱一样鼓胀起来。那是普鲁斯特玩弄诺曼底和布里坦里的小镇名字式的游戏,或者玩弄弗罗伦萨和威尼斯的游戏,他发现这些音节以极细微的表达方式不仅仅唤起,而且包含了那个地方的光、气、味和质感。
我们对名字和叫这个名字的人的感觉,也许取决于我们在儿童时代认识的某一个人,也许是一个凯萨琳,是个呆板的孩子,是个叽叽喳喳的孩子,或者是一个八字脚,因此,我们会以为每一个凯萨琳都会穿彼德潘式的衣领,都是女高音。如果发现有另外一种凯萨琳,比如凯萨琳·希普班,我们一定会费尽力气把原来的那些气质拿掉,换上一些新特征。可是,这样一个名字永远也不可能干干净净的。不管有多少不同的名字,总还是有其原来名字退化的遗迹。因此,因为有原始的依附情结,父母给他们的孩子取名叫理查德(狮心理查德),或者叫亚瑟或海伦,但很少叫卡桑德拉的--没有人要一个讲实话的人。很多名字选择的时候,都有其宿命的成份在里头--有王者风范的大卫,聪明过人的萨缪尔--另外一些名字又为人所回避,谁会把自己的孩子称作该隐,歌利亚或犹大?依照父姓给男孩子取名,不仅仅是为了文字上的永生,而且是出自这么一个愿望,即孩子会继承父亲的一些禀性,会成为父亲本人。可是,在犹太人当中,这一份傲慢就找不到踪影了。犹太人给孩子取名是以故去的人为参照的,因此,死者就不会孤单,而且,跟我母亲过去常说的一样,“有了某个人”。最后,永生不死的是那些名字,而不是人,这些名字吸收了所有叫这个名字的人的历史。无知的婴儿对她自己名字的厚重一无所知,无意间就往里面增添了她自己的那一份性格和命数。
除开名字的微妙复杂性之外,马丁·彼平的游戏还暗含着遗传之谜,这是孩子们愿意去考虑的。他们会用想象编造的身世把自己弄得头晕眼花,比如自己是被人捡来的,而那些继养的孩子也会梦见自己找到了“生身”父母,并抓住了一向为人回避不说的事实。我们为什么会成为现在这个样子的自己?我常常坐在窗下的床上问自己。我想象自己是从不同的、理想化的父母那里生来的,可是,然后,那我就不会是我自己了。就算我是在另外一个时辰或者在另外一个房间里孕育出来的,那我也不会是现在的我了。
我们在多么卖力地抵抗成为自己父母的现代翻版的可能性啊。当然,我们无法制造新基因,可是,我相信,只要努力,我们总还是会培养出一些新品质和生活模式的:就是自我引发的突变。可是,当我们真的成功地重新创造了自我时,难道不会总是有这么一个值得怀疑的可能性,即新身份会装入旧身份里,就像人的第二张皮一样,有时候痒痒的,或者紧得人不舒服,而并没有遮盖住最容易受伤的部位?突然惊醒的时候,不管是从睡眠中醒来,还是因为疾病或者压力使然,我们发现自己正好是在按父母的方式行事,基因会通过脆弱的新皮再次表达自己的存在,而它们的力量也一点也没有减弱。
马丁·彼平讲的故事当中,我最喜欢的一个是“艾尔西娅·皮多克梦中跳绳”,背景是在卡奔山下的格林德村,那里的孩子“大部分吃黄油面包,因为他们的母亲都太穷了,买不起大饼。”艾尔西娅3岁的时候,曾听到外面那些年龄大些的姑娘们按着节拍跳绳:
安迪
斯班迪
苏加迪
康迪
弗伦奇
阿尔蒙德
洛克!
黄油面包晚上吃,妈妈只有这么多!
她那么早就开始跳绳了--正好就是我学会读书的年龄--她的名声传遍了乡村,因为她天生跳得好。仙女们不久便听说她了,她也就成了她们的跳绳大师安迪·斯班迪的党羽。每月新月出现,睡得很熟的时候,她会加入她们夜半在卡奔山下举行的跳绳大会,安迪·斯班迪在那里教她跳魔绳。她可以跳得很高很低,很快或很慢,可以跳上月球,也可以跳进地心;她可以从锁孔中间跳过去,也可以歇在草叶上,就如同一滴露水。
安迪·斯班迪是艺术的来源,是有外形的想象力。作为他的徒弟,艾尔西娅·皮多克对他言听计从,从无疑问。训练结束的时候,他舔一舔跳绳上的木把,他们就成了苏加·康迪和弗伦奇·阿尔蒙德·洛克。他对她说:“从今以后,你的一生会有舔不完的蜜。”虽然当时我年龄太小,不太明白艺术与爱情之间的联系,但我一定是在哪个地方知道一点点,正如我明白人皆有死一样。我知道,他们是全息的,根据光和思考这些问题的头脑倾斜的程度而滑入彼此。艾尔西娅·皮多克任何时候都可以返回到她的手艺上来,只需要想象力的嘴唇轻轻一碰就可以找到安慰和滋养。跳了一辈子的绳以后,“当生活变得艰难时,就跟生活常常会变得艰难一样,她就坐在灶台边啃着没有黄油的于面包皮,舔着安迪·斯班迪给她救命用的苏加康迪(糖)。”
多年之后,艾尔西娅·皮多克成了一个传奇故事,当地一个财主,是原型意义上的实业资本家,决定把卡奔山下的跳绳地圈起来,建起浓烟滚滚的工厂。在当地跳绳长大的姑娘们、她们的母亲和祖母们都伤心落泪。可是,情感和传统对工业的进步有什么好处呢?突然间,一个老妪出现了,个子小得像个小孩。她跟那个财主谈判,要求举行最后一次月光跳绳会。财主同意,只有从柔嫩的小姑娘到鸡皮鹤发的老妪都跳得再也跳不动的时候,他才能开始建围墙。他耐心地等待着。就在看上去好像要跳完的时候,那个小个子老妪又出现了:艾尔西娅·皮多克,她已经有109岁了。她宣布,“我跳到最后一跳的时候,你才能砌第一块砖。”可是,她永远也没有跳到最后一跳。她永远地跳下去了。她现在还在跳。由于在月光之夜做梦与仙女们在一起相处了很长时间,她已经得到永生。她的艺术生命长过企业家的贪婪和市政委员会的阴谋以及国会法令的草率。这门艺术将如同她在上面跳绳的山和她在下面跳绳的月光一样永不消失。
这就是我多年以来所寄托和赖以生存的一个故事。故事告诉我们说,我所喜欢的事物并不可笑,也不是无关紧要的。艾尔西娅·皮多克跟安迪·斯班迪学跳绳的时候也许是在做梦,可是,到最后,艺术不仅仅是做梦,而且还变成了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