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斯特
要到我的书斋里来参观,不需要多久,就可以出来了,因为我的书籍大部分都藏在一间屋子里。我的卧房,小客厅和浴室的橱里另外还放了一些,可是大部分都在那间可以雅称为书斋的屋里。这是一个很宽敞的房子,24英尺长,18英尺阔,而且很舒适。天花板很高,漆成白色,墙纸上有带形图案,也是白色的。天气好的时候,阳光便由那些维多利亚初期哥德式的高窗里照进来。即使是没有阳光的时候,我的房子依然是温暖而明亮的,那是朝南的缘故。靠着四面墙壁摆着一些书橱,其高矮形状参差不齐。其中有两个,设计得颇具匠心,其余的都是劣等货色。
在这间房子的中央放着一件奇怪的东西:一个过去属于祖父的书橱。这个书橱的正面有个突出的小架子。这个架子有两个旋木柱子支撑着,还有漆得极亮的背。有人说这是一个改造过的床架。这书橱在一百多年前,就放在他的书房中央一个相似的位置上,他当时是一个乡下的传教士,不管它是否由床架改的,倒觉得别出心裁,非常悦目。因此,我就想把这橱子装满严肃的书籍,这样才可以和它的过去相称。
这里有巴罗(Isaac Barrow)的神学著作,共13卷,用纯摩洛哥皮作书面,上面还印着学院的纹章。这里有弥尔顿的著作5卷,书皮相似。这里有伊夫林(John Evelyn,1620-1706年)的《日记录》,全部牛犊皮面装钉,还有阿诺德的《修西狄底斯传》(Thucydides),还有塔西陀(Tacitus)和荷马的著作。这里还有祖父自己的著作如《一种原始语文》、《默示录自我铨释》、《回教教义真谛》。诸位读过先祖的著作吗?怎么没有呢?我读过没有?没有。
因此,仔细检查的结果,我可以发现到,在我小小的藏书室里,祖父的作品可以说是主干之一。我没有见过祖父,想象中他一定是相当了不起的。据说他的个性是独断且严厉的。现在我硬要他老人家和某些作家同座,他是不会赞同的。因为,在附近,那两个富户之间的书架上,就藏着另外一类作品:法朗士、普鲁斯特、赫瑞底亚(JoseMaria de Heredia,1842-1905年,法国诗人)、纪德。1871年,他老人家为巴黎沦陷在村中讲道时,对于这一类法国前辈作家,就公开的抨击过。
他的遗书中我最珍爱的竟是一部法文书,这倒是一种讽刺,这是一部大百科全书,共52卷,1825年版的《百科全书》(Biographie Universelle)。每一本上都贴着他那高贵的藏书标签,上面有我们家的纹章,书上也有马金托虚爵士(Sir James Makintosh)的藏书标签,因为他是这部书的前主人。这部书现在已经破旧不堪,书背都掉了,但是,这是属于悠闲类的有用参考书,查看起来饶有趣味。这部书并不是徒有其表内容空虚的书,它是世界尚未分裂以前的产物。我们偶尔回到这个时代也是一件有益的事,这样可以使我们的情绪稳定。
其次一部分主要的书籍,我也得提一提。这是他的女儿,我的姑姑的遗书。我承继了她的遗物后,不得不先把大部分的书籍该卖的卖,该送的送,只保留了一部分。这样一来,我现在的住处才可以容纳。不过我所保留的都是我心爱的,一见其书便可以想起那个有趣、高尚且可爱的人物。她是一个个性极强的老小姐,博览群书,尤其热衷好的散文。因此,特罗洛普(Trollope)、奥斯汀(Jane Austen)、夏绿蒂·杨(Charlotte Young)、马罗立(Malory),这些充实的维多利亚作家的内容丰富的传记,都是她留下来的。也有关于鸟类的书--伯威克(Bewick)和莫里斯(Morris)。
说到鸟类,我立刻想到她的藏书签:在一个盾形纹上缠绕着密叶的蔓藤花纹,在蔓藤后面有鸟、狗和一只松鼠。她在她的乡居度着恬静,快乐,而且极有意义的生活。在她住处的周围便有许多活的鸟和动物,这种图案就是以其中一些为范本而设计的。她对于工艺很感兴趣,因此,她在村里曾经开班传授皮工。她本人就是一个很好的设计者和皮匠。她曾经设计并且制作许多皮质书皮,并且让钉书坊照样仿制。我的书架(我们现在就说回到这个题目上)上,就有几个代表她这种手艺的模样,因此而生色不少。
这里有达尔文书扎集(Letters of Charles Oarwin)(她是认识达尔文的)、罗斯金的《普雷特利塔》(Praeterita)和《乔托》(Giotto),这是用猪皮制的优美模样,上面有传说中乔图信手画出的圆,和她的姓名起首字母。她所制作的书皮最华美的就是那本莪默伽耶的鲁拜集。这本书在她去世以后我送给一个东方的朋友了。对于这本可爱的书,我至今犹念念不忘,觉得要没有送给那朋友就好了。我仍能记得她饰在书皮上那个动人的图样:是由一个古波斯彩饰画改制的马球球员肖像。这种精美的图样和现今通用的包皮纸一比,现在的代用品便黯然无光了。
话虽如此说,我自己却是一个现代人。现在得谈谈自己,不再留恋那些祖先的书籍。我把什么书籍放进自己的书斋呢?其实并没经过多大考虑。我并不是收藏家,谈到收集初版本的热狂,我得把它放在集邮之下,至少我得这样说。这种狂热是幼稚的,一个爱好书籍的人如有这种嗜好,便只有一任书商摆布,并且会遭遇到各种各样的无聊的麻烦。
我本身是书籍内容的爱好者。我爱书中的文字,一本未裁边的书,犹如一瓶原封未动的酒。我虽然欣赏好的印刷。好的装钉和古老的版本,可是,这些爱好仍应放在文字的从属地位:文字就是生命的酒。我相信,我这种见解是正确的。但是,即使正确也有它的缺点。我必须承认,我的书斋,虽然使我获益匪浅,却有点一塌糊涂的样子。东一种书,西一种书,但是任何一种都不足以使人注目。
关于印度的书,印度人著的书,近代诗,古代史,美国小说,有关旅行的书,论天下大事的书,论天下一家的书,论个人自由的书,美术剪贴簿,但丁,以及关于他的著作,这些书杂乱摆置,大有互相淹没的趋势,更不必说那些小册子经常构成的小湖了,这个湖里的水得定期排清一次。我缺乏收藏家的搜求本能,对于买书也从未考虑,不过,有一种值得赞美的特点,就是我的兴趣广泛。这三种因素加起来便形成一个不能使客人产生固定印象的书斋。
我没有藏书标签,我太无自信心,所以不愿惹这种麻烦。我也不能把书籍排列得井井有条。要按照学科排列呢?还是依照高低?长长的古版佛拉萨(Froissart)和《泰晤士地图集》放在一起呢,还是摆在娇小的《菲利普》(Philippe deCommines)一旁?我对于吹拍灰尘的工作,还做得不够,也不常将皮背擦亮,或将书背排得整整齐齐。这些书都是杂牌队伍。只有在夜间,当窗帘拉下,炉火闪烁,电灯都关上以后,它们才显出本来的光彩,并且能够表现出一种集体的庄严之感。在炉火光里和它们对坐片刻,不阅读,甚至也不用脑筋,只是感觉到这些书,连同书中储积的智慧和魅力,正在等待我随时应用,并且觉得我的书斋,虽然搜集得不完备,却继承已往伟大的私人搜藏。这片刻的对坐是非常愉快的。
说到这一点,也许有人会用一种富有大众精神的口吻说:“你的书会出借给人家吗?”是的,出借,并且借出去的书,人家并不完璧归赵。可是,我还是出借。我借人家的书看吗?借的,并且在我还可以看见四周的图书中有几本是尚未还人家的。我赞成在借书方面彼此不必信实。因为对于物品的占有欲会给我一种特殊的乐趣,这种乐趣,当我年纪愈大的时候,愈为增加。这和土地的占有欲属于一类,不过不那么强烈而已。所有的占有欲都不会深入人性的根里,因为那些根是精神的,对于物品的占有欲自然也不例外。
我们最深切的欲望是了解欲。我方才说书籍方面最重要的是文字:生命之酒,而不是印刷,版本价值,收藏价值,或者是珍贵得不可裁边的书。我说这句话的时候。就是指这一点而言。
说着说着我倒把什么是我心爱的书这个题目避开不谈了。这个题目好比我们心爱的布丁一样不可捉摸。不过,有三部书是我希望在每间房里都有的,这样才能随时一伸手就可拿来看。这三部书是莎士比亚、吉本(Gibbon)和奥斯汀。在我这间书斋中就有两部莎士比亚,书斋外面也有两部;里面有一部吉本,外面也有一部;里面有一部奥斯汀,外面另有两部。因此,我的供应充足,可以随手取阅了。当然我也有几本托尔斯泰的著作,但是,我们并不需要每间房里都有托尔斯泰。
莎士比亚,吉本和奥斯汀是我所偏爱的,在一个书斋中,我们最容易想起吉本。吉本爱书籍,但并不为书籍所役使,他懂得如何利用书籍。他的胸像大可摆在先祖的书橱上。那么,他老人家就要吹胡子瞪眼了。
福斯特,E.M.Forster(1879-1979),英国小说家、散文家、社会和文学评论家,主要因《霍华兹恩德》(1910)和《印度之行》(1924)及大量评论文章而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