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被前妻榨干,我重生回高考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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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毅费力地睁开眼,视线模糊,天花板的白炽灯晃得他头晕。
他想动,却发现全身像被灌了铅,连一根手指都抬不起来。
“……医生说就是个植物人,没救了,还花这个冤枉钱干嘛?”一个女人尖利的声音响起,熟悉得让他灵魂都在战栗。
是胡婉儿,他舔了一辈子,爱了一辈子,最终却把他送进地狱的前妻。
另一个声音,是他最信任的姐夫,张建明:“婉儿,话不能这么说。他毕竟是我小舅子……不过公司最近资金确实紧张,他名下那几套房产,还有股份,我看还是早点过户出来,免得夜长梦多。”
“早就该这样了!要不是他当年死活不肯把核心技术专利转给我,公司至于被国外卡脖子吗?活该!”胡婉儿的声音里满是怨毒,“对了,他妈那边怎么样了?”
“还能怎么样,哭呗。放心,我已经找人跟医院打过招呼了,今天就把他呼吸机停了,就说是……抢救无效。”张建明的声音压得很低,却像一根钢针,狠狠扎进李毅的耳膜。
停掉呼吸机……
原来,他们连最后几天都不愿意等。
李毅用尽全身力气,喉咙里发出嗬嗬的声响,浑浊的眼球死死瞪着门口那两个模糊的人影。滔天的恨意和悔恨像岩浆一样在他胸中炸开。
恨自己识人不清,引狼入室!
恨自己愚孝懦弱,为了一个拜金女,亏欠了家人一辈子!
如果……如果能重来一次……
意识陷入无边的黑暗,那股不甘的执念,却仿佛要撕裂整个时空。
……
“喂!李毅!你发什么呆呢?”
“就是啊,婉儿跟你说话呢,你聋了?”
嘈杂的人声和八十年代末特有的流行金曲混杂在一起,将李毅混沌的意识猛地拽回现实。
他霍然睁眼。
眼前不再是惨白的病房,而是人声鼎沸的百货大楼。明晃晃的灯光下,穿着的确良衬衫和喇叭裤的男男女女挤在柜台前,空气中弥漫着廉价香水和雪花膏的味道。
李毅低下头,看到的是一双年轻、干净,甚至有些单薄的手。他身上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蓝T恤,脚上是一双回力球鞋。
这不是他!
至少,不是那个在商海沉浮二十年,年近四十、满身疲惫的李毅!
“李毅!你到底买不买啊?一句话!”
那个让他恨之入骨的声音再次响起。
李毅猛地抬头,视线穿过人群,定格在一张年轻又漂亮的脸上。柳叶眉,瓜子脸,皮肤白皙,此刻正撅着嘴,满脸不耐烦。
是胡婉儿。
十八岁的胡婉儿。
她身边还站着两个打扮时髦的女孩,是她的闺蜜,正抱着手臂,一脸看好戏的表情。
胡婉儿的手,正指着旁边服装柜台里挂着的一条连衣裙。那是一条在1990年堪称天价的“港风”连衣裙,白色的蕾丝花边,收腰设计,标价牌上一个刺眼的数字——800元。
“婉儿,我看他就是买不起,别为难他了。”一个闺蜜阴阳怪气地开口,“这可是八百块,他爸妈在厂里踩缝纫机,一个月工资加起来才多少?”
“就是,不像追你的王浩,人家里可是开饭店的,别说八百,一千八的裙子眼睛都不眨一下。”
周围的顾客也被这边的动静吸引,纷纷投来好奇的目光。
胡婉儿的脸瞬间挂不住了,她狠狠瞪了李毅一眼,语气带着命令和施舍:“李毅,我最后问你一遍,你买不买?你不是说,只要我答应跟你处对象,你什么都愿意为我做吗?现在就一条裙子,你都舍不得?”
她营造出一种氛围,仿佛李毅今天不买,就是不爱她,就是背信弃义的小人。
前世,就是在这里,面对同样的情景,李毅被所谓的“爱情”和男人的“面子”冲昏了头。他咬着牙,将自己刚拿到手的八百块奖学金,全部拿出来买了这条裙子。
结果,胡婉儿穿着这条裙子,当天晚上就坐上了王浩的摩托车。而他,连下个月的生活费都没有着落,啃了一个月的馒头咸菜。
那是他舔狗生涯中,最屈辱,也最深刻的一笔。
此刻,前世临死前的绝望,与今生的荒诞场景重叠,李毅心中翻涌的不再是爱慕,而是近乎凝成实质的冰冷杀意。
他笑了。
在所有人错愕的目光中,李毅笑了。那笑容里没有一丝温度,眼神深邃得像一潭不见底的寒渊,让十八岁的胡婉儿莫名地打了个冷颤。
“李毅,你笑什么?你什么意思?”胡婉儿被他看得心里发毛。
李毅没有回答她。
他收回目光,仿佛看她一眼都是浪费时间。在胡婉儿和她闺蜜们“他怂了”、“他要掏钱了”的得意眼神中,李毅动了。
他转身,迈开步子。
但方向,不是那个挂着连衣裙的服装柜台。
他径直穿过人群,一步一步,走到了服装区对面的金饰柜台。
这个举动,让所有人都懵了。
“他……他去那干嘛?”
“疯了吧?买不起裙子,还想去看金子?”
胡婉儿的脸涨得通红,感觉自己像是被当众耍了,她气得跺脚:“李毅!你给我回来!”
李毅充耳不闻。
他站在金饰柜台前,目光扫过那些在灯光下闪耀的项链和耳环。前世他身家亿万,送给胡婉儿的珠宝首饰堆满了一个保险柜,但他从未给自己的母亲买过一件像样的礼物。
他母亲一辈子省吃俭用,手上那枚还是结婚时买的银戒指,早就被岁月磨得看不出花纹了。
“同志,你好。”李毅的目光,最终落在一枚款式简单的金戒指上,上面只刻着一个“福”字。
“同志,有什么需要?”售货员大姐态度很热情。
“这枚戒指,多少钱?”李毅的声音平静而沉稳,带着一种与他年龄不符的成熟。
“这个好,足金的,款式也大方,给长辈戴最合适了。不贵,七百八十八。”
七百八十八。
李毅点点头,从口袋里,掏出了一个用手帕仔细包好的钱卷。他一层层打开,里面是八张崭新的一百元大钞。这是他熬了无数个通宵,才换来的市级奥赛一等奖奖学金。
前世,这笔钱成了胡婉儿的裙子。
今生,它要回到本该属于它的地方。
“同志,就要这个,麻烦帮我包起来。”李毅将八张钞票递了过去,没有一丝一毫的犹豫。
整个过程,他甚至没再回头看胡婉儿一眼。
那边的胡婉儿和她的闺蜜们,已经彻底傻眼了。
她们眼睁睁地看着李毅,用那笔她们志在必得的钱,买了一枚她们看来“又土又俗”的金戒指!
“他……他有病吧?八百块的裙子不买,去买个金戒指?”
“给谁买的?他妈?他疯了?”
胡婉儿的脸色由红转白,再由白转青。这已经不是买不买裙子的问题了,这是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赤裸裸的羞辱!李毅用行动告诉她,她胡婉儿,连一个戒指都不如!
就在这时,李毅拿着包装好的小红盒,转身走了回来。
胡婉儿的闺蜜还想说什么,却被李毅冰冷的眼神扫过,瞬间噤声。那眼神,根本不像一个十八岁的少年,倒像是……一头择人而噬的猛兽。
李毅一步步走到胡婉儿面前。
胡婉儿下意识地后退了半步,强撑着怒火,咬牙切齿地问:“李毅!你到底想干什么?你把话说清楚!”
她还抱有一丝幻想,或许,这戒指是买给她的?虽然款式老土,但毕竟是金的,也算他有心了。
李毅看着她,嘴角勾起一抹嘲讽的弧度。他将手中的小红盒掂了掂,然后,当着她的面,小心翼翼地放进了自己衬衫最里面的口袋,紧贴着胸口。
那个动作,珍而重之。
做完这一切,他才终于开了口,声音不大,却清晰地传遍了周围每一个人的耳朵。
“我的钱,只给我最亲的人花。”
他顿了顿,目光像一把锋利的手术刀,将胡婉儿脸上最后一点血色也刮了下去。
“你,也配?”